摘要:消防工作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永远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也是一场必须坚持的持久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及地区实际情况,撰写此文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简要探讨。云南省是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也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向西开放的前沿和窗口。红河州共有河口、金平、绿春3个县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壤,国境线长达848公里,是典型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也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和人文自然的缩影。很好地研究消防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边疆;消防工作;思考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南部,南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毗邻,总面积32931平方公里,下辖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4市及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屏边苗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9个县,世居哈尼、彝、苗、傣、壮、瑶、回、布依、拉祜、汉等10种民族,总人口465万人,全州共有国家级贫困县6个,占全州县市数量的46.2%,占全省国家级贫困县数量的8.2%。受民族文化、地域差别、经济条件的影响,消防工作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一直以来都是老大难问题,笔者以消防工作为主线,着重分析了现阶段边疆少数民族消防工作所暴露出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及对策。
1.当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消防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火灾风险、应急救援、火灾防控、隐患排查、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消防安全需求矛盾就成为了当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消防工作的难点。
1.1火灾风险持续增大。就红河州而言,2017年全州共发生火灾373起,死亡9人,直接财产损失519.1万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呈现“三升”,火灾起数上升150.33%,直接财产损失上升67.93%,死亡人数上升900%,全州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随着全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规模日益扩大、产业布局加快调整、商贸物流更趋活跃,火灾隐患明显增多,一些不断衍生出的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如: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放火)与传统消防安全问题相互交织影响,给消防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火灾风险随社会的快速发展持续增大。
1.2 火灾防控基础仍然薄弱。由于边疆少数地区长期受区域差别和民族文化的影响,少数地区和部门对于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导致消防投入有限,发展缓慢。受经济下行的压力影响,部分地区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地方经济的增长,忽略了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导致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消防部队器材装备落后的问题依然突出。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普遍不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安全需求、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与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 1.3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社会化消防工作落实滞后,部分地区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还不够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社会消防安全自治能力较为脆弱。从严格意义上讲,少数地区的消防专业规划仍未得到严格落实,导致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消防装备建设存在缺口。
1.4火灾隐患排查覆盖还不彻底。部分政府、行业部门、社区、行政村和公安派出所开展隐患排查还不彻底,从连续几年的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等消防专项治理就可以看出,部分边、远、小单位场所虽经过多次排查整治,但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足以看出消防“网格”责任不明晰、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社会面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火灾隐患。
1.5应急救援日趋繁重。随着消防部队职能的拓展,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急救援也成为了消防部队“职责”之所在。近年来,受全球性地质变化的影响,洪灾、旱涝、泥石流、塌方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同时依然存在的薄弱的安全生产基础,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时有发生。据统计,2016年全国消防部队共参与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58.4万起,占接出警总数的51.81%,且呈现上升趋势,作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力量的消防部队,承担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和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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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消防工作的对策
消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要求,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为主线,紧紧抓住“消防责任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建设等五个着力点,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不断推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消防工作和谐发展。
2.1政府履职领导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八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条也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抓好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监管范畴。社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单位工作整体部署,不断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由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底子薄起步晚,一定要以落实“十三五”消防规划编制内容为突破口,着力加强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强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的文章。同时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改造连片村寨,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将现有木房改为砖房,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按照“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建立行政村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2.3持续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形势稳定。要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从源头上管控火灾隐患。要妥善治理先天性火灾隐患,按照“补历史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加大对先天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对新建项目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要求依法审批开建。对一些大量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关停,对拒不改正或无法整改的单位,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曝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仅曝光单位名称和具体隐患,还要曝光单位地址和负责人,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倒逼火灾隐患整改。
2.4不拘一格加强消防力量建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消防需求日益增长,消防部队职能的拓展,灭火和抢险救援、社会救助任务愈加繁重。要扩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规模,提升专职队灭火救援能力。积极探索“防消联勤”制度,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在开展“六熟悉”的同时,开展日常消防防火巡查。大力推进农村“一委一办三员”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人员和职责,全力推动基层消防组织实体化运转。
2.5超凡脱俗强化消防宣传。消防安全宣传先行,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应当以增强人的消防安全意识为首。所以,要以消防宣传教育为着力点,做好构建边疆消防教育体系的文章。结合红河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实际,把消防宣传和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把消防安全重要性有机融入到社会群众的日常生活习惯中。比如在做好传统的组建“老人防火团”、“奶奶宣传团”、义务宣传队,编写民族消防歌舞等多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的同时,也可以以行政村村规民约的形势强化消防意识,还可以篡改群众流行的歌曲、酒令等来强化强化群众的消防意识。如有一首在边疆少数民族中颇受欢迎的行酒令词《鲜花酒》,原来是“鲜花的酒呀,两小朵梅呀,二红四喜两朵梅,鲜是花呢酒呀,请哪快哪,鲜是花呢酒呀”(音译),就可采取以村干部带头在与群众接触中篡改为“生活好呀,安全重要,你讲安全我讲安全,防火最重要呀,你讲我讲,防火最重要呀”。这样就能在日常生活中强化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消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民共同努力,客观实际的分析研判,才能创造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要在州人民政府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各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共筑消防安全屏障,有效提升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抗御火灾的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黄丹青.[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研究].
论文作者:刘继国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7
标签:边疆论文; 消防工作论文; 火灾论文; 消防安全论文; 隐患论文; 少数民族地区论文; 云南省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