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企业集团发展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集团论文,国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企业集团的发展历程
企业集团是市场经济由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过程中,顺应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由于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不同,也由于各国所面临的历史环境不同,在企业集团演变进程中产生了欧美模式和日韩模式这两种不同的模式。
欧美企业集团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资本的竞争中通过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般是以产业为中心的企业集团,以家族性财团为主体,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形成庞大的系列企业,呈塔形管理结构。其产生的一般程序是:先有核心企业,核心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投资建立子公司、关联公司,形成母子公司关系,又通过将零部件生产承包出去,形成生产协作企业等,从而形成企业集团。
日韩企业集团是在战后50—7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时期,适应产业结构剧烈变化的需要产生的,企业集团担负着重化工业发展、产业重组和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重任。其基本形成分以下系列:旧财阀系企业集团,以贸易和银行为核心组成的企业集团。银行系企业集团,以银行为中心,联合大型贸易商社和中心企业形成企业集团。独立系企业集团,以产业为中心,联合银行和商社形成企业集团。私人资本和政府权力结合形成产业、贸易、金融一体化的企业集团,主要是以韩国为代表。
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由多个单位构成的企业联合体即以多种形式出现,其名称也多种多样,如最早出现的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随后有利益集团、财阀、财团、康采恩,最后又有跨国公司等等。唯日本50年代开始使用企业集团这个名词。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这三种组织形式与企业集团有显著的差别。
1865年在德国首先出现了卡特尔,即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在划分销售市场、制定商品价格等方面通过协议而形成的契约式垄断销售联合体。以后在德国又出现了辛迪加,即同行业企业通过签订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协定而建立的供销联合组织,参加者保持生产和法律上的独立性,供销业务则由辛迪加本部统一办理。由于以上两种形式都是以协定为联结纽带,成员企业在不违约的基础上可自愿参加或退出联合体,各成员企业在法律和经济上的独立,使他们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因而这种联合处于非稳定状态,只能算是一种初级的联合,并不具备形成企业集团的特点。1882年,美国出现了世界上第一个托拉斯,由若干个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通过合并组成大公司。它是一个统负盈亏、统一纳税、统一管理的经济实体,对外是一个统一的法人,这就使它与由若干个独立的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区别开来。
本世纪20年代,一种新的垄断组织康采恩又在德国出现,它具有企业集团的典型特点,它是发达国家企业联合体中最重要和最复杂的形式,它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企业集团的基本含义是:以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或大银行为核心,通过持股、控股的方式,控制一大批子公司、孙公司、关联公司而形成庞大的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以资本控制为基础,核心企业除从事自身的经营业务外,还通过持股控股参与所属企业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活动,从而将成员企业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这样形成了资本额巨大的企业群体,在竞争中居于强有力的地位。但企业集团本身并不具备总体的法人地位。
利益集团是美国的名称,它与英法等国的财团指的是同类企业集团。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出现的财团多是以家族为中心的,其中以一个家族为中心的有摩根财团、洛克菲勒财团、杜邦财团等,以一个地区若干家族组成的有波士顿财团、克利夫兰财团等,后来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的利益集团逐渐兴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益发展,成为可以与家族为核心的财团抗衡的力量。像第一花旗银行财团、芝加哥财团、加利福尼亚财团等。与此同时,原来以家族为核心的利益集团,由于家族经过几代繁衍,成员日益增多,在财团内部已形不成有力的核心与控制能力,而财团内银行的实力显著增长,逐渐形成了财团新的核心。在各大行业的大公司分别由各个财团控制之后,出现了财团互相渗透的现象,到本世纪70年代,在美国100家最大的工矿业公司中,就有1/3以上是由两个以上的财团控制的。
跨国公司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也是企业集团的一种高级形式。跨国公司一般是以在一国的大企业(总公司)为基地,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孙公司。其子公司多是与当地合资兴建的,它的特点是不以家族或财团为核心,而是以大公司为核心,通过控股、派遣董事来控制子孙公司,以执行其全球战略。目前无论是欧美还是日韩的企业集团许多都已发展成为跨国家、跨地区生产经营的跨国企业,跨国公司代表着企业集团发展的新趋势。
六七十年代西方经济出现“滞胀”之后,欧美各国企业组织中出现了混合联合公司这种新形式。这种混合联合公司是跨行业多种经营的经济组织,有的甚至达到从卫生纸到航天器都生产,从工商业、运输业到服务业无不经营的程度。这种混联公司的出现是为了防止专门经营一个行业遇到经济衰退或强烈竞争难以生存,而在多个行业求生存,谋出路,为实现多种经营需要购买其它企业的股票,进行兼并或联营。至于这种企业形式是否具有企业集团的特点,就要了解其所有权的构成,如果是全部兼并,那么原来的大企业仍是一个统一的法人,如果是联营合营,那就形成了以原来大企业为核心的企业集团。
二、企业集团的作用
企业集团作为企业联合组织的高级形式,具有合理先进的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其优势,对于一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主要作用有:
1.示范带动作用。企业集团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主体,以其雄厚的资金、庞大的规模、先进的技术、众多的人才、广泛的信息网络和市场渠道在宏观经济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控制影响着一国甚至世界领域的经济运行,起着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规模经济效益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引导和规范众多中小企业的盲目竞争行为,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
2.规模经济优势。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加深,企业集团内各公司之间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这样可以把不同产品中结构相近、工艺相似的零部件集中进行大批量专业化生产,使产品和零部件都达到经济规模,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
3.资金放大效益。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过向其它企业参股、特别是控股,支配比自身资产大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资产,按统一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集中运用,可以发挥出单个企业无法相比的巨大威力。
4.综合互补优势。企业集团既有综合优势,获得单个企业无法比拟的规模经济效益,同时又保持各成员企业的相对独立功能与灵活适应能力,能够在较短的时期内完成产业及产品结构的转换、调整与优化,减轻了经济波动的冲击,以某些企业的优势来抵消补偿另外企业的劣势来抵消补偿另外企业的劣势,“东方不亮西方亮”,从而大大减少资金运用的风险,形成互补关系,以期达到整体经济效益。这种优势是个别企业或其它企业联合体所不具备的。
5.强大的科技开发能力。企业联合所形成的规模实力为采取先进的技术创造了条件。因为企业要想提高技术必须进行科研开发,而科研开发往往耗资巨大,只有较大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才值得并有可能为此而预付大量的经费。
6.对外竞争中的主力军。企业集团凭借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市场上居于主导地位,并且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分工,成为外向型经济的中坚力量。
7.在竞争中具有优势。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竞争的成败取决于能否提高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规模及组合。70年代末美国1500家大公司的利润占全部公司利润的90%,远远超过1000万家小企业的利润总和,这就是由于大型联合企业能够在较大范围内优化组合生产要素,能够综合利用新科技开发结果,能够加强企业在市场上的应用能力,能够使商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更好地协同起来。
8.国家宏观调控的传导点和作用点。这在日本、韩国企业集团发展中尤为明显。政府通过企业集团来贯彻产业发展意图和产业政策导向,企业集团的行为发挥了产业引导作用。企业集团还能实现政府进出口贸易政策,如加入关贸总协定后的政府不能直接干预和控制进出口贸易,但政府可以运用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手段,影响综合商社和大型企业集团的进出口行为来贯彻政府的贸易政策,甚至政府可以把若干产业和贸易的调节功能通过企业集团来实现。
三、企业集团的行业分布规律
欧美企业集团倾向于在若干产品和一二类产业建立经营主导地位或垄断地位,如在基础工业、新兴高技术产业,像石油、钢铁、化学、汽车、计算机、航空航天等领域,都有2—3家公司占统治地位,然后再向多种经营发展。而其中西德大都只限于在特定行业中经营,如法本企业集团主要经营化学工业,蒂森企业集团主要经营钢铁、机械、造船,西门子企业集团主要经营电子、电器等。他们很少广泛跨行业经营。日本韩国企业集团主要集中在重化学工业和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业、金融、造船、商业等领域,既有在某一产业起家的工业系企业集团,也有以银行为核心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我们对美国《幸福》杂志1994年排名世界上最大的25家工业公司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巨型企业主要集中在汽车、石油、电气与电器、食品、烟草、办公设备等行业,其中汽车制造业和石油业所占比重最高,汽车制造业在25家大公司中共有8家,所占比重32%以上, 石油业有6家,所占比重为24%,电气与电器有5家,所占比重为20%。
对世界前100名财团经营领域进行划分, 所在行业仍然集中在石油、电器、汽车、化工等领域,其中,经营石油业的企业集团所占比重为19%,电气与电器为16%,汽车为15%,化工为11%, 重工业钢铁为9%,综合为9%,办公自动化为7%,食品烟草为6%,矿业、林业为4%,航空为4%。
纵观世界排名前500家的企业集团,其行业分布除上述领域外, 还有以下领域:医药、建材、造纸、木材、通讯、燃料、玻璃、电缆、印刷、出版、包装用品、家庭日用品、化妆品、纺织、商标用品、化纤、轻工制品、服务性工业、乐器、武器、肥皂、农机、油管等。
由上考察发达国家企业集团的行业分布,可以得出结论,企业集团大多分布在以下领域:
一是宜于搞规模经济的产业,如汽车、石油化工、钢铁等重化学工业,具有生产批量越大,规模经济效益越显著的特点。
二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如航空、汽车、造船、基础工业等行业,只有加大投资,集中投资,才有发展前途。
三是高技术的新兴产业,如电子、通信、飞机制造等行业,只有企业集团才有实力进行科技开发并进入这些领域。
四是某些第三产业,如金融、大型商业连锁店等,企业集团可以扩大这些服务行业的规模,降低成本,减少风险,并向国际领域发展。
五是某些具有工艺流程连续特点的产业,如纺织、钢铁、水泥、机械等行业,生产上的连续性使企业宜于搞垂直联合。
六是某些市场竞争激烈的行业,发展成为企业集团的可能性较大。市场竞争程度对企业存在类型的选择有明显和有规律的影响,即市场竞争愈激烈的行业,企业选择紧密结合的企业集团形式的比重愈高。因而那些竞争不充分的行业就不要组建企业集团,一是企业要求不强烈,二是会更加剧无竞争状态。至于竞争激烈的行业,则可在不形成垄断的前提下,鼓励适当的合并。当然并非所有竞争性行业都要建企业集团,还应该根据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要求及企业集团发展所具备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