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政策与印度表列种姓问题论文

平权政策与印度表列种姓问题

宋丽萍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世界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006)

摘 要: 表列种姓处于印度社会最底层,经济上极端穷困。独立后印度政府为了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实行平权政策,但效果有限。表列种姓的整体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作为一个社会集团,他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依然低下。表列种姓内部的高度分化、种姓观念的顽固及种姓政治化是阻碍解决表列种姓历史问题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 表列种姓;保留制;平权政策;社会平等

根据印度2001年数据统计,表列种姓人口约1.67亿,占印度人口总数的16.2%。[1]40表列种姓是印度四大种姓外的等外“不可接触者”,社会地位低下,从事最卑贱的职业,不能进入寺庙、学校等公共场所,不能使用水井、公共浴室等公共设施。不可接触制被视为妨碍印度社会进步的毒瘤。独立后,印度政府意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平权政策提高表列种姓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

研究表列种姓的印度本土学者并不在少数,他们的研究是多面向的,或者从民主政治动员的角度,或者从少数派的角度,或者从社会变迁着手,或者从表列种姓的经济状况着手。这些研究的长处是数据详细、资料丰富,缺点是研究视角单一。西方学者的研究则大多从现代化、民主政治的视角出发,将表列种姓作为非西方国家前现代社会研究的个案,缺少对印度国情的了解和尊重。我国学者对表列种姓也有一定的研究,教育和社会是切入点最多的领域。本文试图从政府平权政策的角度探讨表列种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状。

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和组织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了基本税率为25%,符合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税率为15%,目前美的旗下有16家子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定,享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一般由纳税人承担所有的税款,税负难以转嫁。它作为企业的一项生产经营成本,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的税款是会直接影响净利润,因此公司应该将企业所得税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

这是一个典型的描写语体段落,第一个小句“女人的鞋是双布鞋”是对鞋进行判断,而后面的形容词谓语句则是典型的描写语体句型。

一、何谓表列种姓

在学术界一直存在这样的争论,印度表列种姓究竟是不是一个社会集团。有人认为表列种姓的分类只是一个法律概念,当人们试图以社会集团的概念认为他们是一致的社会集团时,却发现在表列种姓内部存在数量、地理、仪式地位和职业上的差别。他们实际上是一个高度分裂的社会集团。有人认为表列种姓是一个社会集团,虽然内部存在差异,但是他们基本上都是传统不可接触者的后代,其一致性要大于差异。因此,从社会集团分类的角度来看,表列种姓可以被认定为一个社会集团。

表列种姓概念的出现与政治直接关联。20世纪30年代,甘地正在领导全国范围内的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运动的开展撼动了英国殖民统治的根基。为了延长殖民统治的需要,英国殖民者准备扩大分而治之政策实施的范围,除了穆斯林集团,他们又要为表列种姓集团保留单独选区。这一分裂印度的行为遭到甘地的绝食抗议,英国殖民者被迫撤销裁定。

表列种姓经济地位的改善与政治领域面临同样的问题,受益的只是少数上层,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表列种姓的住房条件和卫生条件极差。大多数表列种姓住在危房中,面积狭小,房屋简陋,没有冲水马桶,没有电。尽管政府声称80%的村庄已经完成电力化,但根据统计数字,52%的农村家庭没有通电,表列种姓农村家庭没有通电的比例达6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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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印度政府的平权政策

种姓制度建立在对经济和社会权利占有高度不平等的基础之上。在多重社会关系——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中,表列种姓都属于特定的被剥夺集团。由于多重的歧视和排斥,表列种姓一直处于社会最底层。为此,印度政府依据相应的宪法条款,从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着手制定双重的平权政策。首先,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表列种姓与其他社会集团的地位平等。其次,通过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鼓励他们参与政治过程,以实现表列种姓与其他社会集团的真正平等。从实际操作来看,印度政府的平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立人人平等、适当保护落后集团的政治法律体系

首先,印度政府确立了人人平等的原则。1950年1月26日生效的印度宪法,确保公民在社会、经济与政治方面享有公正,在地位和社会机会方面的平等。宪法第17条直接规定废除不可接触制,并禁止以任何形式实行“贱民制”,凭借“贱民制”而剥夺他人权利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依法惩处。对印度政府来说,平等并不意味着均等。因为表列种姓在历史上所受的非人待遇,宪法和法律决定通过特殊的保留政策,让起步较晚的表列种姓得到与其他社会集团同样的冲刺机会。宪法第330条具体规定阿萨姆、那加兰等东北各邦和中央直辖区表列种姓人口在议会的席位分配问题。宪法第335条规定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担任公职的条件,在不影响行政效力的前提下,在任命与联邦事务或各邦事务有关的公职人员时,应考虑“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成员的要求。2000年第82次宪法修正案规定“在不影响行政效力的前提下,在任命与联邦和各邦事物有关的公职人员时,应考虑“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成员的要求。[4]

其次,规定对实施不可接触制的行为实行严厉的惩罚措施。1955年,印度当局通过《不可接触制犯罪法》,规定因不可接触制而剥夺他人权力,初犯可监禁六个月或者罚款500卢比,如再犯则要两项处罚并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延长刑期。这些行为包括禁止他人进入公共场所和使用公共设施。当年政府还颁布《民权保护法案和规章》,细化应受处罚的行为和具体惩罚措施。1977年,政府进一步完善该法案,制定了1977年《民权保护规章》。为了加强针对表列种姓的暴力行为的管理,政府制定了1989年《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预防暴力)法案》。该法案主要通过资金援助的形式帮助表列种姓。例如给暴力受害者提供资金补助,鼓励跨越种姓的婚姻,建立特别法庭等。

第三,文化教育政策

再次,为纠正历史遗留导致表列种姓集团整体落后的社会状况,印度政府决定在立法、行政、教育和国有企业为表列种姓保留名额,以平权行动改变表列种姓长期的不利社会地位,使他们以平等的姿态进入社会主流。对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的保留制度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保留工作名额。在不影响行政部门效率的情况下,在各级公务员中为表列种姓保留与其所占人口比例相当的工作岗位。1950年1月生效的印度宪法规定保留政策的期限为10年。1959年第8次宪法修正案,把保留期限从10年延长到20年。二是在立法机构中保留名额。在联邦议会的人民院,根据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为表列种姓保留545个议席中的106个席位。[5]邦一级也依比例保留相应的比例席位。据统计,根据1992年宪法第73次修正案,在基层潘查亚特也需为表列种姓保留一定比例的席位。三是在教育机构为表列种姓保留一定的入学名额。政府采取降低入学标准和奖学金等措施,确保表列种姓能够取得保留的名额。

空气储罐由上下封头、筒体和附着在空气储罐上的若干个接管组成,具体见图1。筒体和封头采用焊接方法进行连接,上封头顶部设有安全阀接口,筒体上部设一出气口和压力表接管、中部设有人孔或者检查孔、下部设进气口,下封头的底部设有排污口,下封头的外壁上设有支座。其中封头和筒体用材一般为Q235B,Q245R或Q345R。

新经济政策对表列种姓就业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因为保留制只限于国有企业和政府公职。1991年实行新经济政策以来,国企数量减少,精简行政也导致政府部门数量减少,这些都影响到表列种姓的就业。非表列种姓可以凭借实力选择到私营企业工作,表列种姓更多地要依赖政府解决。2010—2014年政府部门中表列种姓所占比例变化不大,但雇员的绝对数字却在下降。2010—2011年表列种姓就业人数接近519 270人[12],2012—2013年下降为不到518 397人[13],2013—2014则降为45万多。[14]

农村是表列种姓集中的地区,也是政府辅助政策的重点。独立伊始,政府在农村开展土地改革和乡村建设计划,改变农村贫苦的现状,表列种姓受益最大。1947年12月,中央政府授权各邦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土改法令,实施土地改革。通过和平赎买的方法,废除柴明达尔土地所有制,实行土地最高限额,改革租佃关系,降低地租率,保护佃农租佃权。1952年,印度政府又在全印度推广乡村建设计划。乡村建设计划既包括政治民主化的内容,也包括经济民主化的内容,希望通过这些活动,能够提高表列种姓的政治意识、经济能力和文化水平,革除印度教陋习,推广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表列种姓多为无地的农村劳动力。据统计,表列种姓从事农业劳动的比例1981年达到85.12%,2001年虽有所下降,但也有72.93%,[1]47农业是他们的重要工作场所,工资低,生活艰难,多数沦为债务奴隶。独立后,印度政府着手解决这一问题。1976年,印度颁布《废除契约劳工法》,对违反规定进行人口买卖和强迫劳动的行为处以3年以下的监禁和高额罚款。[6]447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表列种姓移民进入城市的数量增多,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鼓励表列种姓创业,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和自立能力。2016年4月,莫迪政府提出站起来印度计划,旨在支持妇女及表列种姓、表列部落集团企业家创业和发展经济。该项目内容包括金融上的支持、技术培训及指导等。政府计划为上述三个社会集团的企业家建立农业外的企业提供一百万卢比到一千万卢比的银行贷款。

文献[1]规定链路总衰减量为30dB,文献[2]规定链路总衰减量为20dB,相当于本文方法中可调衰减器衰减量分别为20dB和10dB时的情况.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庆伍认为,中国白酒行业正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消费者为王的时代更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因此开创黄淮流域核心白酒产区新时代势在必行,对此,他提出了3点建议:首先,重构“淡雅浓香,黄淮名酒”的区域概念,提高中原白酒的地位,如强化产区表达,以中高端白酒品牌拉动区域白酒整体发展,并加大品牌概念的输出;其次,构建四省白酒技术创新联盟,突出产区整体风格和个性品味;再次,建立四省白酒战略协同机制,“趁势而上”加强竞合,“借势发展”重创新,“顺势而为”谋转型,最终“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独立后,印度政府制定的社会平等的法律框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建立机构以及推行政策,搭建了一个全方位的政策、法律和舆论环境架构,为摒弃种姓偏见、实现社会和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为了对应表列种姓的特殊情况,除了正规的学校教育外,印度政府也鼓励灵活的教育方式。例如,为了满足入学儿童无法应付课业的需求,孟买在城市贫民窟开办辅导教学。印度社会保障部同邦和地方政府合作推出一系列专门针对表列种姓的教育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弥补社区学校教育的缺陷,让他们在申请进入机构或者继续求学时有相当的竞争力。通过这些灵活而有创造性的教育活动,满足表列种姓儿童的多层面需求,实现教育提升。

教育是提高表列种姓发展水平的有效手段。印度宪法明确规定禁止教育歧视的行为,规定不得根据宗教、种族、种姓、语言等理由进行教育歧视,并特别提出不得使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受到不公平待遇。1986年印度教育政策专门针对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的教育平等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从资金和师资力量两个方面帮助落后种姓,确保落后种姓的子女能够接受正常的教育而不退学。

三、表列种姓的发展现状

在印度媒体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表列种姓出身政治家的头条新闻,但光鲜的个体表象之下隐藏着怎样的群体影像,这才是我们在研究表列种姓时应关注的重点。应该说,经过独立后60多年的发展,表列种姓群体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上的状况都有所改善。

从政治上说,表列种姓的政治意识有所提高。首先,贱民政治领导人地位的提升。安倍德卡尔、拉姆、纳拉亚南都是赫赫有名的联邦政府高级领导人,玛尔瓦蒂是地方贱民政党的领导人。其次,贱民政党在独立后迅速发展,并在地方政治中占据一席之地。共和党、困豹党、社会大多数党等政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贱民集团在政治上的独立与自主。多数人协会党的表现尤为突出。1985年多数人协会党在北方邦立法会议的选举中赢得4%的选票,1989年增加到9.33%,1991年达到11%[7],1998年更是达到了20.9%[8]143。再次,贱民的政治参与意识逐步增强。表列种姓的投票行为显示出很强的集团意识。据社会发展中心的调查,在1996年邦立法会议选举中,表列种姓选民的选票有63.4%投给了多数人协会党,而投给高等种姓的选票则不足1%。[8]146表列种姓集团提出:“我们要通过选举选出自己的总理和首席部长;我们要通过保留制就任警察总监和地区长官。”[9]由于保留制的实行,贱民在议会中有稳定的代表。在印地语地区,表列种姓议员所占比例基本维持在18%左右(详见表1),与表列种姓所占全国人口比例持平。

表 1 1980— 1999年印地语地区当选议员所属的种姓和集团(%) [8] 138

保留政策作为平权措施在贯彻执行上也面临诸多困难。贱民由于教育落后,很难有条件进入保留的一级或二级职位,而只能填充低等级别的职位。由表2可以看出,表列种姓在低级职位上一直保持高位,甚至高于其人口比例,与高级职位比例极低,形成鲜明对比。

从经济来看,在经济改革之前,政府主要通过农村土地改革和消除贫困项目解决表列种姓问题。经济改革政策实行以来,政府制定了多个计划支持表列种姓创业。政府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以1975年制定的二十点计划为例,这一计划使43万表列种姓家庭获得了一英亩以下的土地。1976年的《废除契约劳工法》施行至1988年,有238 867名债务劳工获得解救,占债务劳工人数的58%。[6]447经济改革之后,政府推动的资金资助计划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政府推动建立的表列种姓发展公司已经在27个邦建立,邦表列种姓公司既可以帮助表列种姓成员摆脱贫困,又可以通过企业模式提高表列种姓的社会地位。

独立后印度政府明确表列种姓的概念界定。印度宪法第341条明确规定了确定表列种姓的程序:总统应与邦长协商后,以公告形式公布何种世袭种姓、种族、部落,或它们的某些部分或某些群体为本宪法所说的该邦或该中央直辖区的“表列种姓”。如系中央直辖区的“表列种姓”则无须与邦长协商。议会可以立法决定任何世袭种姓、种族、部落或它们的某一部分或某一群体,列入或不再作为第一款公告规定的“表列种姓”;但除此之外,根据该款规定发布的公告不得在其后通过任何公告加以变更。[2]也就是说,表列种姓的名单并不是固定不变,而是根据总统法令的认定不断变更。1950年,印度总统颁布《1950年宪法(表列种姓)法令》,确定各邦表列种姓的名单。从1950—2000年,总统通过颁布法令的方式,认定、修正或者修改表列种姓的名单。截至2017年,表列种姓列表中的种姓数量高达1 283种[3]

从文化教育上来说,政府教育政策的重点在于为表列种姓提供一定的保留名额,提高表列种姓受教育程度,并在职业培训等方面提供便利,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独立后政府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表列种姓的识字率有所提高。据2001年人口统计报告,表列种姓的识字率是54.7%,但非表列种姓/部落的识字率是68.8%,两者相差14.1个百分点。[1]99表列种姓在教育领域表现出入学率低、辍学率高的特征,且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偏少。据2001年的人口统计,农村表列种姓接受高等教育的1000人中只有38人,其他集团则有102人,全印度平均66人。城市也是如此,表列种姓与其他社会集团相比,处于较低的水平。城市接受高等教育的表列种姓,1000人中仅有98人,其他社会集团则达到302人,全印度平均水平是224人。[10]造成表列种姓受教育率低、受高等教育比例更低的原因,一方面是经济或社会原因,表列种姓、表列部落的学生人数达不到保留名额数;另一方面,在印度社会中对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的歧视根深蒂固,在已入学的学生中,许多人由于基础差,对环境不适应和歧视等原因而中途辍学。

2017年,彩云社区在进行居民情况调查时,了解到杨家的事。李敬益打算啃啃硬骨头,牵头调解试试看。他把杨家七个兄妹都找来,挨个了解了下他们的想法;再把老太太的两个兄弟请来,“两个舅舅一来,讲了句公道话,‘都是一家人,现在就剩下你们妈妈了,也得考虑考虑她。’”李敬益听完,心里大概有了数,这一家人的目光总围着商铺转,如果按着以往的思路往下走,只讨论商铺的归属,这矛盾怕是难解。得转换个思路,综合考虑、综合盘算。

尽管取得了上述进步,但贱民集团参与政治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一,保留政策所保留的席位为少数集团控制。保留制度造就了一批政治、经济和文化精英,但这些人并没有像期待的那样发挥社会改革的示范和先锋作用。相反,这些精英往往只关注个人利益,更不用说在社会改革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其二,贱民中地位最为低下者参与民主政治的程度有限。贱民与非贱民虽有同样的选举权,但贱民践行选举权时却遭遇层层阻碍,他们或者被阻止投票、或者被操控选票。而且,因为政治意识淡薄,文化知识欠缺,他们缺乏必要的信息通道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投票具有很大的随机性。

表 2表列种姓在中央行政机关中职级分配比例 [11]

第二,在经济社会领域制定针对表列种姓的特殊辅助政策,从根源上让表列种姓凭借自身实力站起来摆脱传统的剥削和压迫地位

对于保留制度向来争议很大,有人认为保留制度在消除种姓不平等、打破种姓壁垒、提高贱民社会地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人认为保留制度造就了一批受惠于保留制度的特权集团,也就是所谓的奶油阶层。这些人在社会地位提升后并没有发挥社会效应,而是将优惠保留给亲属,从而导致保留制的实施已经严重变形,失去了最初的意义。也有学者认为,保留制就是政治家手中的工具,造成整个印度社会的分裂。最初是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然后扩大到其他落后阶级,后来又要为妇女保留三分之一的席位。在泰米尔纳杜邦和比哈尔邦,保留制度也惠及穆斯林。为了选举政治的需要,一些本已脱离保留制度受惠标准的种姓依然出现在表列种姓的名单中,这些都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印度政府的保留政策确实存在诸多缺陷。例如保留制度只针对印度教徒而将其他宗教集团排除在保留制度之外,体现在占印度人口10%以上的穆斯林,还有佛教徒和基督教徒因为是非印度教徒而被排除在保留制度之外。在政策实行过程中,保留制度成为贱民集团所谓精英的特权。对贫穷的底层贱民而言,历史积淀的发展劣势太多,他们很难及时了解也没有条件申请政府的补助或者保留,从政策中获益的都是贱民集团中经济条件较好的精英。这些精英将保留制的利益限制在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的范围内,从而形成了一个围绕保留制度的利益链条。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原因有三:其一,政府法律上的规定并没有相关的社会配套,在文盲率很高的表列种姓集团,能够接近政策利益的是少数人。其二,政府缺乏后续认定标准的调整,缺乏完整的配套社会调研,导致一些已经脱贫的表列种姓成员成为既得利益者。其三,在表列种姓的认定上,单纯追求种姓标准而忽略了经济和社会因素。

除了上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落后状态外,表列种姓集团经常成为群体暴力事件的受害者。据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委员会年度报告所提供的数据,20世纪50年代针对贱民的暴力事件有480起,60年代增加到1 903起,70年代达到3 240起,80年代是3 875起。[1]130也就是说,随着现代民主国家建设的推进,针对贱民的暴力行为非但没有减少,还有增加的趋势。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从1997—1999年间,针对表列种姓被判有罪的案件分别达27 944起、25 638起、25 093起[15]。官方提供的数据只是冰山一角,没有向警局报案以及其他无从知晓的案件数量非常高。《印度贱民》一书的作者对四个邦进行实地调查,结果显示贱民所遭受的歧视只有些微变化。以卡纳塔克为例,1973—1974年的调查选取76个村庄、38个城市和3 330户家庭,在这些家庭中73%是前贱民。根据调查结果,有半数以上的受访者回应不能从村公井取水。城市稍微好一些的,但也有15%的受访者无法从公共水源处取水,60%以上的贱民被禁止进入神庙和高种姓住宅,其他公共场所也是如此。[1]130-131

从上述表列种姓现状分析中可以看到,独立后表列种姓的状况有了一定的变化,表现在政治地位有所改善,部分表列种姓可以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从事政治活动,拥有更多的个人发展机会,但表列种姓的整体状况仍不容乐观。印度社会对表列种姓的歧视依然没有太大的改变,表列种姓所从事的职业多是低下的职业,社会地位低,受益的只是少数上层。

(2)状态2(t0~t1):在t0时刻,开通Sa3,由于Lr限制了Sa3发生开通动作时的电流上升速度,所以Sa3在开通时处于零电流软开通状态.在该状态中,电源电压Edc施加在Lr两端,iLr以恒定的速度增大,当iLr在t1时刻增大到阈值Ia时,本状态结束.

四、结语

独立后,尼赫鲁等统治精英试图通过平权政策,借助现代经济发展和民主理念,解决表列种姓社会问题,但独立60多年的发展并没有达到上述目标。政府为解决表列种姓问题所执行的平权政策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表列种姓集团内部的分裂阻碍了表列种姓整体地位的提升。分裂体现在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地域分化,另一层面则是表列种姓内部精英与底层的分化。表列种姓内部的分裂影响到表列种姓政治运动和社会运动的效果。保留制度所造就的政治与社会精英并没有为改善集团地位而努力,相反,他们醉心于政治,形成奶油阶层利益链条,阻碍了保留制度惠及广大下层贱民。

其次,种姓观念的顽固性。印度社会发展缓慢,没有激进的社会变革,无论是向奴隶社会过渡还是封建社会过渡都没有发生断裂性变化,原有的社会结构成为新的政治精英利用的对象,而印度社会也像一辆老爷车稳步而缓慢地向前行驶。英国殖民者的到来带来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对印度社会来说是一个机遇,但是殖民者分而治之的政策打乱了印度社会正常的转变过程,传统社会因素成为殖民者利用的工具,甚至将其概念化和政治化,这也是导致独立后印度社会问题复杂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种姓制度而言,由于没有来自社会领域的激烈变革,因此传统社会结构依然按照历史的惯性在向前发展,变化微乎其微。传统习惯法控制社会,甚至置法律于不顾,这令政府的法令很难贯彻到底层,而且执法者有时也成为传统恶习的帮凶。因此,不破除观念上根深蒂固的歧视和宗教上的规制,那么改变贱民社会地位的政策就很难奏效。但在印度社会运行了2 000多年的种姓制度已深深嵌入社会观念和习俗之中,非简单的立法所能奏效。

再次,种姓政治化也是表列种姓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之一。独立初期,国大党一党绝对优势地位使它还能推行一些有效的平权政策,但1967年失去8个邦的地方政权以及随后在联邦政治中感受的压力,使国大党疲于应付政治危机,种姓和教派都成为政治筹码。国大党尚且如此,地方政党更是不遗余力地利用种姓牌为自己的选举利益服务。社群政治化致使政治口号取代真正的变革,影响到独立后印度的社会发展。

造林密度与平均冠幅整体上呈现负相关关系;其回归方程分别表示平均冠幅y=-0.000 6x+4.063 5,相关指数R2=0.897 5,见图4。

政府平权运动所建构的法律和政治体系很难解决观念上的歧视,反而因为政策体系与政治的关联而使问题更加复杂化。贱民问题是一个社会历史问题,其最终的解决还需仰赖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认识上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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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firmative Policy and Scheduled Castes in India

Song Li ping

(Institute of World History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006,China )

Abstract :Scheduled Castes are the poorest and most tragic community in Indian society. Recognizing this unsolved issue, the government has continuously implemented various affirmative policies to ameliorate the condition of Scheduled Castes, but disparities still persist. In spite of the limited improvement, Scheduled Castes as a community are still in disadvantage. The multi-layer differentiation, social discrimination and the politicization of caste are the principal obstacles in pursuing equality to all.

Key words :Scheduled Castes;Reserve System;Affirmative Policy;Equality

收稿日期: 2019-03-20

作者简介: 宋丽萍(1973—),女,辽宁普兰店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史学博士,主要从事印度政治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 K35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777X(2019)03-0074-06

[责任编辑 朱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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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政策与印度表列种姓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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