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工作全面展开——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工作论文,党员干部论文,案件论文,典型论文,成克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意见》下发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普遍重视,积极组织实施,警示教育工作进展顺利。
各地各部门对警示教育的重要性认识明确,抓实施行动迅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贵州、广东、辽宁、陕西等省、市和铁道部、国家工商局、纺织工业局、药品管理局等部门,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或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三委部的《意见》,及时部署警示教育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金融工委、国家经贸委、海关总署等部门结合实际,针对本系统的具体情况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抓好警示教育的实施。湖北、湖南等省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贵州省委率先垂范,在省委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活动的有关内容,并认真进行讨论,带动了警示教育活动在全省的开展。通过学习,各地党员干部普遍认为,当前开展以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体现了党对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可以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刻反思并保持高度警醒,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自觉地拒腐防变,坚定地反腐倡廉。开展警示教育是当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深入开展“三讲”教育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一定要认真抓好。
目前,各地各部门从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到活动时间都作了具体安排,形成了各级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组织、宣传部门共同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辽宁、湖北、湖南等省的省委领导强调,要加强领导,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三委部《意见》的要求,不走过场。湖北、云南省委和国家工商局等成立了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青海等地和部门还明确各级党委的一把手为警示教育第一责任人,把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之中。
各地、各部门按照三委部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以案施教警钟长鸣——胡长清案件警示教育材料》,组织观看影片《生死抉择》等。广东、重庆、河北、宁夏等地还将剖析本地区发生的典型案件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展开讨论;江苏、湖南等地将正面典型宣传纳入警示教育活动中,增强了学习的效果;河北和珠海等地把警示教育工作作为当前新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点,加大宣传的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