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价值排序研究的四个维度_哲学研究论文

当代价值排序研究的四个维度_哲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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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资本逻辑、财富逻辑等“物化”逻辑对人们的心理结构、生活方式和德性诉求等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并促使人们对价值选择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那么,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进行道德判断和价值选择?我们应如何寻求生活和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一系列重大社会道德事件发生的时候,我们该处于怎样的道德立场,进行怎样的价值评价?其实,一味地站在道德高地,单纯地谴责“道德危机”、“道德滑坡”、“信仰失范”并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解答下列难题:现在的“我们”处在怎样的“价值情境”中,在这样的“价值情境”中我们应如何审慎地思考自己的价值排序和价值定位。

       一、问题导向:价值排序研究的提出

       价值排序研究的应运而生是社会实践和理论发展的呼唤。价值排序在当代价值哲学研究中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其兴起是为了回应人类生活实践中诸多价值冲突和价值选择的现实问题,也是对道德困境和社会发展教训的哲学反思,体现了对传统价值哲学的继承与发展,更是以自身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品性体现了对当前核心价值观(或共同价值观、立国价值观等)的解读与观照。

       价值哲学的新发展为价值排序研究的兴起提供了基础,就像哈特曼所认为的,价值哲学是一门以价值为对象的科学,关注的是“意义”这一重要问题,“价值科学与其他任何科学都是一样:它有其自身的原理、定义、演绎规则,以及它固有的界限、测度和运算;不过,它所测度的只是价值,而它所要予以运演的,也正是情境中的价值内容。从而,价值科学如同自然科学一样,是一门潜在的、精确的、确定的和有效用的科学;然而,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和确定性是定量的,而价值科学的精确性和确定性却是定性的。自然科学所致力于的测度对象是时空中的存在;而价值科学的测度对象则是意义。”①

       价值哲学中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价值。对此,马克思认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②这表明,价值是一种以“需要”为媒介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价值的实质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客体之间“需要”与“满足”的一种建构。对此,海德格尔也指出:“有关有价值物的存在,价值述语的附加丝毫不能提供什么新的启发。它只是又预先为有价值物设定了纯粹现成在手状态的存在方式。价值是物的现成的规定性。价值的本体论起源最终只在于把物的现实先行设定为基础层次。”③此外,关于价值的界定,还有关系说、实体说、属性说、性质说等,但无论从什么样的角度来界定,总离不开人所在的这个关系世界,离不开人对对象的选择和评判。这种选择和评判决定了人对评价对象的态度和行为模式,规定了人与对象之间的耦合方式与关联程度。因此,这个过程说到底其实就是一个对价值原则进行选择和排序的过程,是一个人的心灵状态追求价值目标的意向性过程,这其中“既需要对行为的背景、行为的方式、相关的对象等具体事实获得经验层面的知识,亦涉及自我的领悟、感受、认同等形式的个体体验;对所涉行为的过程、结果、情景等事实的了解,是对其作出道德判断的经验前提之一,但单纯地从经验事实出发,显然还不足以作出道德的判断:作为评价性的断定,道德判断总是渗入了与价值关怀、情意认同等相关的自我体验”。④

       因此,价值排序的思想一直是价值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也是近年来日益受到关注的一个现实论题,并且这一论题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而变得更加突显、紧迫和复杂。在道德主体的价值排序表中,彰显着不同价值原则的序列和作用;在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显示着不同价值原则的优先性序列,并最终体现在不同的道德决定和实践行动之中。

       在西方价值哲学的研究领域中,价值排序的思想体现在价值哲学的各种学说中,如价值分类、价值等级、价值类型、价值样式、价值评价等,也呈现于不同的价值排序标准的哲学诠释中。其中,马克斯·舍勒的价值等级说、尼古拉·哈特曼的价值分类说、约翰·杜威的价值评判说、刘易斯的价值评价说等,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可以说,他们提出了价值排序思想的主要范畴和基本观点,奠定了西方价值排序研究的主要框架和发展趋势,并使得关于价值的分类、选择、排序、评价成为当代西方价值哲学新的研究领域。与西方价值哲学研究不同的是,在东方价值哲学研究中的价值排序思想,主要体现在“最高价值准则”或“基本价值”等价值思想中,以最高价值的设定和追求作为价值排序思想的主要体现,其中以“仁”为最高道德原则的儒家、以“道”为最高道德原则的道家、以“礼”为最高道德原则的法家、以“辨”为最高道德准则的名家、以“术数”为最高道德准则的阴阳家等都是其中著名的代表。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则主要从唯物主义的实践思维出发分析了异化劳动、生产实践、现实的个人等概念,对价值的本质及特点进行了探究,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价值思想。

       价值排序研究的当代兴起,是对传统价值哲学研究的理论拓展和视角创新,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回应和解决现实生活中诸多道德冲突和伦理困境,最终是为了解决价值哲学中的理论难题和现实生活中的两难问题。

       目前,价值哲学研究中无法回避且难以突破的理论难题主要有以下三个冲突及表现形式:其一是经济与道德之间的冲突,社会上出现了“经济报喜,道德报忧”的矛盾,并且由这个不平衡矛盾导致了大量社会不公现象。其二是价值共同体和价值个体之间的排序冲突,政府和公民个体之间存在价值认知差异,个体不理解、不认同共同体所作出的价值选择,两者之间的价值目标之间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对道德个体来说,即“我们大多数人不仅同善一起生存,而且发现我们必须为他们排序,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排序使其中的一个相对于其他的而成为至关重要的”。⑤其三是道德教育和道德行为之间的冲突,产生了“教育至善,行为作恶”的知行不一致的背反现象。这些价值排序问题产生的重大现实两难,困扰着价值主体的选择与行为,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关键时刻,在自利与利他之间的排序选择,体现了个人与他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在效率与公平之间不同的排序选择,体现了人与社会之间伦理关系的不同维度;在环境与发展之间坚持“发展第一”抑或“环境第一”的不同排序选择,体现了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不同向度;在国家利益与国际责任之间的排序选择,体现了人与世界的伦理关联。所以,价值排序无一不体现了人之主体以及人之困境,对此,杜威就这样说过,“道德判断实际上表现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所谓的‘社会的’意思。”⑥

       二、理论回溯:价值哲学中的“价值排序”思想

       如前文所述,学科意义上的价值排序研究起源于西方。在西方价值排序思想的范式演进过程中,主要有舍勒的“价值等级说”、哈特曼的“价值分类说”、杜威的“价值评判说”以及刘易斯的“价值评价说”等,他们是当代价值排序思想的重要来源,也为价值排序的研究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并且使得关于价值问题,包括排序、选择、评价等成为价值哲学领域研究的新趋势。

       可以说,舍勒是在哲学史上详细阐述价值等级结构以及价值的分类、分类标准、四级价值之间的关系以及呈现特征的第一人。他提出了著名的“四等级价值样式说”,为价值排序的研究奠定了最根本的基础。舍勒认为,现代道德序列“最为深刻的转化”就是“价值观的彻底颠覆”,表现为生命价值隶属于有用价值,“高贵隶属于有用”,这是“一种现代特有的禁欲主义”:职业工作重于生活技艺,创造效益的能力高于生命的纯表达。⑦可以说,舍勒的“四等级价值样式说”,体现了价值内在的结构、体系和秩序;更为可贵的是,舍勒的价值思想隐含着对当时现实社会极度重视“功利价值”的批判、对拜金主义的反思,以及对处于较高价值序位的“精神价值”、“道德价值”和“神圣价值”的吁求和重视。

       作为舍勒的后继者,哈特曼在价值研究上有了更大的发展,他对价值问题的研究转向为价值的具体分类,更加完整地论述了价值的多重维度,成为价值哲学特别是价值排序思想研究的重要人物。

       萨特的价值选择论也是价值排序的重要思想来源。萨特从价值选择与道德责任的视角分析价值排序问题,但是,他的价值选择理论陷入了一个无法摆脱的矛盾:价值选择的无限性可能与具体价值选择的无可能性;自由选择的绝对化最终导致了选择的贫困化。这个困境说明萨特的价值论仍停留在抽象的王国,没有具体解释人的自由选择与价值排序之间的关系,因此,它只能笼统地指出选择的可能性方向,却无法告诉价值主体进行具体选择的操作方式和价值标准,因而使人从自由选择的主人变成了不自由的奴隶。

       杜威和刘易斯是经验主义价值论的主要代表。杜威认为价值哲学研究中的核心问题是价值判断问题,他与舍勒价值思想中的先验主义意蕴的不同之处在于,杜威非常重视“经验”范畴的辨识与分析,引入了实验主义的评价判断理论。刘易斯则与杜威有类似之处:在价值问题上,他也坚持经验主义的路向,将经验世界作为价值哲学的唯一对象,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对价值问题进行了经验化的心理学倾向的研究。刘易斯的《对知识和评价的分析》是其重要的代表作,集中阐述了评价问题在价值哲学中的重要作用:他将知识、行动和评价问题相联系,认为知识就是理解能被行动实现的价值所限定的未来,这三者在本质上是互相关联的;而且,他还基于经验主义的立场,认为“评价是经验知识的一种形式”。需要指出的是,刘易斯的价值评价思想建立在对价值理解的类型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价值进行了不同层次的区分。刘易斯最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他将知识、行动和评价相结合,这一点基本上与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认识、评价和实践”比较接近。⑧同时,刘易斯对价值所进行的诸如内在价值、固有价值、效用价值等的分类,对我们研究价值排序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在中国传统的价值哲学研究中,呈现出与西方价值哲学不一样的致思逻辑和体现方式。儒、道、佛等传统文化关于价值排序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对“最高价值”的追求与论争中。儒家崇尚的是“内圣外王”的人格样式和执着于对社会政治理想及道德品性的追求,并将以“仁”为最高价值原则的“君子人格”的道德要求作为儒家价值追求之先;道家崇尚的是以“道”为本和对隐士人格的追求;而佛家所崇尚的是以“空”为本以及对施善人格的追求。中国传统价值哲学中的“价值排序”思想不仅体现在各个学派的主要观点中,更重要的是与他们所追求的现实伦理生活的品性相关,是一个伦理—政治—生活相统一的整合体。

       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也是价值排序研究的重要来源,并且为当代价值排序的研究提供了独特的研究视角和重要理论基础。价值问题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无法逃避、必然遭遇的基本问题,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但是,大部分价值理论深陷于抽象化、神秘化和先验化的泥潭:或拘泥于一种神秘的自我体验,或局限于先验自明的独立王国,或沉浸于虚无的个人情感世界,脱离了现实生活本身和“现实的人”本身。马克思则从社会生产实践入手,深刻分析了价值主体、价值客体及价值关系是如何在实践中形成与发展的;并且将“现实的个人”作为价值问题的落脚点,将“人类社会”作为研究价值问题的最终目的。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从人类的实践生活出发,按照价值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价值问题,用经验的事实来讨论和论证价值与评价的关系以及价值观念不断变化等一系列的问题。”⑨

       此外,近些年来,国内许多学者也开始将“价值排序”作为一个新的研究范畴和思维方式加以关注。有学者指出,“面对围绕着‘主体性’所产生的种种冲突,我们应该采取‘价值排序’的态度和思维方式,贯彻这种思维方式和态度,‘主体性’原则及其价值理念在当代中国的落实在‘价值排序’中仍拥有着优先地位,简单宣告‘主体性’原则及其价值理念的终结,实际上是在宣告一个根本没有完全存在过的对象的消失。”⑩还有学者认为,在发展标准的问题上要进行价值排序:“确立发展的标准,并依据发展的标准而确认实践中的价值排序和行为选择,具有不容回避和不可忽视的巨大的实践意义,并构成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重大课题。”(11)另有学者则强调,在进行价值排序和评价的时候,要关注以下几个方法论原则:主体原则,强调要把主体的需要和能力放在基础和核心地位;实效原则,要以一定价值关系中现实的或必然的客观结果为评价依据,以实践为最高的标准形式;综合原则,在价值多样性的基础上实行多视向、多层次评价的辩证综合;发展原则,保持评价及其标准对价值生活运动的跟踪和预见功能。(12)

       三、当代把握:价值排序与核心价值观建设

       从本质上说,价值问题是一种对生活世界和人的生活方式的理解、阐释和建构。因此,价值可以说“天生先在”就具有因主体不同而导致的多元性和差异性。而现代性意味着自由、民主、权利、平等、博爱、幸福等一组价值,这些价值按照以赛亚·伯林的说法,彼此之间很难和谐,相互之间经常有冲突。于是,对于不同的现代性价值需要作出排序和选择。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人在价值优先性的问题上,理解是不一样的,比如“英美比较注重自由与法治,法国突出民主,东亚注重发展和富强。不同的现代性,隐含了价值优先性的差异。”(13)再比如,“自由”、“正义”、“效率”这三大价值要素已被人类社会演化史表明是基本的价值。但是,这三项价值的重要性排序(priority)会因文化传统、社会境遇和个人历史而有重大差异。就政治诉求而言,自由至上论者鼓吹的价值排序是“自由—正义—效率”,民主至上论者鼓吹的是“正义—自由—效率”,市场至上论者鼓吹的是“效率—自由—正义”,而威权主义者则鼓吹的是“正义—效率—自由”或与此类似的价值排序。(14)所以,伯林分析,启蒙运动所追求的这些美好价值并非是内在和谐的,而是具有内在的冲突,它们不可能同时在一种理想状态中等价地实现。

       因此,价值排序的研究具有非常丰富的指向,它不仅研究单个价值的序位和作用,更关注价值体系中各个价值原则之间的关系和逻辑;它不单是道德个体的排序选择,也是社会共同体的价值选择和价值观确定的关键。“在传统社会,权威主义的价值原则曾为这一时期的社会秩序提供了根据;近代以来,自由、平等、正义等等逐渐成为了主流的价值原则,它们同时也成为社会体制合法性评判的依据:当某种体制被认为合乎这些原则时,其合法性便获得了辩护;而当两者被视为相互冲突时,这种社会的合法性往往便会受到质疑。合法性的确认是对社会加以认同的逻辑前提之一,不难看到,在为合法性确认支持的同时,作为道德意识深层内容的价值原则也作用于社会整合的过程。”(15)因此,中国当前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和培育。我们必须看到,如果缺乏一个共同体或者一个坚固的社会团体,就无法建立起一个得到普遍认同的共同道德。“因为共同道德的确立面临着这样一个两难困境,一方面它必须具备共同的(普遍的)道德标准,而另一方面,这个道德标准又深陷于多种冲突的不相容的观点中。”(16)因此,就需要采用价值排序的方法,根据不同的对象及其发展阶段,梳理价值体系中各个价值原则一致和冲突的方面。

       在这个梳理过程中,我们可以以价值排序的分析视角来理解和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所以为“核心”的理论和现实的可行性,来更好地阐释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前提和建设机制,从而拓宽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路径。当前,中国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临着诸多的现实困境。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境,廓清社会主流价值序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统摄、整合多样化的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导下的社会道德冲突的和解与社会思想文化的和谐。

       以价值排序的研究视角大力拓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视野,需要在价值实践中做好三方面基础性的工作。其一,以人为本,关注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道德主体。既要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道德模范,也要关注求真向善的普通百姓;既要大力倡导传统意义上的“道德榜样”,也要大力宣传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公众偶像”。要善于通过道德辐射、价值传播、伦理影响力、人性共鸣感等多重方式,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国人民普遍认同的价值理想、价值信念、价值尺度和价值原则的集中反映,并且内化为普遍的价值追求和自觉的价值向往。其二,大力构建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实践载体。科学运用多种形式、载体、手段,充分运用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和文艺宣传等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课堂等活动,使“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广为流传,使广大群众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其三,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建设路径。要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中,将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和各行各业的管理制度中,广泛开展各类广场文化、街道文化、企业文化、村落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养成计划,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形成人们自觉的正确的价值取向、价值尺度和价值原则。

       四、未来拓展:“价值排序”的研究走向

       倘若作为一个哲学命题,价值排序无疑还是一个新兴研究领域,无论国内外,目前的研究成果都较少,还存在着不少空白之处。因此,价值排序的未来研究有很大空间,主要可以从研究视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未来研究的进一步延伸与拓展。

       其一,价值排序研究视野的拓展,必须从单纯注重思想梳理和理论建构拓展到对社会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上来。我们知道,价值哲学作为一门关乎人的学问,并不是纯粹理论的抽象的思辨,也不是与人和社会生活实践分离或脱节的道德形而上学,而是一门实践性的、关注现实、关注问题的学科。因此,“人类的实践活动,是把‘自在的世界’变成‘属人的世界’的过程,也就是把‘自然界’变成‘价值界’的过程。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所实现的人与世界之间的价值关系,使得人的‘认识’具有真正的目的性和能动性,人对世界的认识关系是与人对世界的价值关系密不可分的。”(17)所以,价值排序的研究不是对事物或对象固化本质的认识,也不是仅凭主体的头脑就可以主观建构和创造出来的,而是在人类社会生活实践中得以生成,并随着社会生活实践中众多复杂的两难价值冲突和价值选择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可以说,现实问题是当代价值排序研究发展的最主要的对象和最根本的动力。

       同时,价值排序研究的最终出路也在社会生活实践和现实问题中。马克思说:“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8)我们梳理中、西、马价值哲学中的价值排序思想,分析价值排序范畴的演进和转向,研究价值观的凝练原则和培育导向,最终都要回归到生活实践之中。人的实践是价值排序研究的对象,现实生活中人的很多具体的价值难题、价值冲突、价值困惑等,都产生于具体的、历史的、生动的社会生活实践,最后也只有回归社会生活实践,才能真正地解决价值问题。于此,价值排序研究的发展所具有的真正的基础意义就在于对重大现实问题的回应、诠释和解决。

       其二,价值排序研究内容的拓展,必须从关注主客体关系转向更多地研究主体间性的关系。我们知道,明确价值排序的主体、价值评价的标准,并且分析相应主体的要求、特征、地位等因素在价值排序中的作用,这些都需要从以往关注主体-对象之间的关系,转变到关注主体-主体之间的关系,分析个体和共同体等不同主体的结构、立场、地位、作用等因素的变化,这些对具体的价值序位和评价都具有直接影响。特别是要分析价值主体之间由于动机、利益、需要以及具体情境的差异所造成的不同的价值排序与选择。对此,有学者提到“应该注意作为主体性方法的展开或补充的主体际方法。任何人作为主体都不是一种孤立的与他者无关的存在,而是一种社会性的关系性存在。在主体与主体的社会交往中,面对同样的价值客体,形成了不同价值主体间的价值关系,即价值具有主体际性。价值的主体际性揭示了交往实践拓展、社会依存度加大、人们之间关系更为复杂的今天,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等特性。这要求人们不仅立足主体自身的角度,而且要从主体际的角度对价值现象进行思考和权衡,在主体间通过交往、学习、对话与合作,解决面临的各种理论和实践价值问题。”(19)

       价值排序反映了主体选择和评价周围客观事物的准则与看法,并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以及对事物的评价和态度反映出来,是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在共同体中,不同主体的价值排序,经由社会化的一系列过程,会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互相整合和交融,从而成为影响整个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因此,我们研究价值排序的主体及主体间性的关系,就是要在研究主体的目的、需要、利益、诉求以及主体的欲望、愿望、动机、兴趣、趣味、情绪、情感、信念、信仰、理想等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主体与主体之间价值排序的内在结构、影响机制和作用机制等。

       其三,价值排序研究方法的拓展,必须从抽象的、非实证的研究方法转向具体的、历史的、实证的研究方法。有学者认为:“价值联系着人的主体性存在,要用具体的历史的主体分析方法来把握。”(20)价值是人们在历史演进或时间绵延中选择和创造的。在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中,主体可以自由地选择其中的价值,并且按自己的偏好将这些价值进行排列,从而形成多种多样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这种自由和多元是人类在价值生活方面的生动表现,同时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价值排序是具有历史性的,历史性是一切范畴的本质特征。正如卢卡奇所说:“一种真正的历史性不可能只有内容的变化,而处于完全不变的形式和范畴中。正是这种内容的变化必然作用于形式,首先在范畴体系内引起一定功能的改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决定性的变化。”(21)价值排序的历史性与价值主体进行价值排序的现实条件密切相关。这个现实条件是受制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同时,价值排序的实现也与人的具体的历史的创造性活动、与主体的能动性和价值行为密切相关。这里的“价值行为”“包含着主观内在(目的、意识和意志)和客观外在(社会、‘情景’、文化和制度)两方面,它是由价值观念或情感所引起并能作出价值判断和评价的行为。这表明,意志或目的与选择是道德行为最基本的特征。意识目的使行为具有价值意义(不同于一般意愿性行为),而选择则表明道德行为所具价值意义的多样性。正是由于道德行为蕴含多种目的并因之具有多种不同价值,甚至陷入多种目的的冲突或价值冲突之中,才使得道德行为具有必然选择性、责任性和可判断或可评价性。”(22)

       同时,我们也要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加强对具体“道德现场”的研究,加强对社会上有重大影响事件的伦理分析,加强对价值主体价值排序影响因子的实证过程研究,通过调查、访谈、问卷、长期追踪等多种方式,探求价值主体价值排序以及价值观形成过程的路径与规律。只有通过历史与现实的统一、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合,才能把价值排序研究方法引向新的境界。

       注释:

       ①罗伯特·哈特曼: 《价值科学》,参见马斯洛《人类价值新论》,胡万福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第133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第406页。

       ③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第123页。

       ④杨国荣:《伦理与存在——道德哲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194页。

       ⑤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韩震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第93页。

       ⑥约翰·杜威:《人的问题》,傅统先、邱椿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第199-200页。

       ⑦马克斯·舍勒:《资产者与宗教力量》,罗梯伦译,参见刘小枫编《舍勒选集》下卷,倪梁康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第509-528页。

       ⑧刘易斯:《对知识和评价的分析》,江传月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译序”第9页。

       ⑨马俊峰:《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第21-22页。

       ⑩贺来:《“主体性”观念的价值内涵与社会发展的“价值排序”》,《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年第3期。

       (11)(17)孙正聿:《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第7页;第38页。

       (12)(20)李德顺:《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第20页;第206-208页。

       (13)许纪霖:《启蒙如何虽死犹生》,参见秦晓《当代中国问题:现代化还是现代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154页。

       (14)汪丁丁:《制度的文化合理性》,参见秦晓《当代中国问题:现代化还是现代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158-159页。

       (15)高兆明:《论多元社会的价值整合》,《江海学刊》2001年第5期。

       (16)Gene Harold Outka and John P.Reeder,Prospects for a Common Moralit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3,p.29.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56页。

       (19)孙伟平:《价值论研究方法的反思与转型》,《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3年第3期。

       (21)转引自俞吾金:《传统重估与思想移位》,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7,第97页。

       (22)万俊人:《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第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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