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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农”问题的由来
“三农”作为一个问题,出现于市场化和城市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我国的市场化改革是在计划经济基础上进行的,是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之所以选择农村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是因为农村是计划经济体系的外围,改革难度小。改革初期的农村,虽然还有大量的贫困人口,但主要存在于山区和“老、少、边”地区,中东部平原地区的农村普遍走向了繁荣。1980年代,可以说是我国农村经济形势最好的时期(相对而言),这是因为,当时我国还处于为温饱而奋斗的阶段,粮食是非常重要的商品,增产就是增收,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同时,由于市场正处于初步发育阶段,城乡分割比较严重,农村资源和农民创造的财富主要在农村地区循环,农村市场活跃①。乡镇企业,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迅速发展和壮大起来的。然而,当改革的重点转向城市之后,尤其是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之后,市场化进程加快,城乡关系也跟着发生了转变。由于城乡市场沟通起来了,农村资源和财富开始向城市集中。这是因为,相对于农村而言,城市是市场的主体,是中心,具有更强大的吸引力。同时,随着市场的发展,农产品不再是市场上的主要商品,家具、家电、服装等中档商品成为主流。在市场化的一定阶段,还出现了不利于小商品经济的交易条件,农产品价格被压低,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却不断上涨,从而导致农民常年增产不增收。所以,进入1990年代之后,农村经济形势就变得灰暗起来,发展步伐放慢。于是,农民纷纷出来打工,到城镇挣钱以补贴农村。不过,此时农村发展仅仅是慢了一步,还不成为问题。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农村形势就变得严峻起来。正是这场危机,使我国正在发展中的商品经济很快出现了结构性过剩,导致市场格局发生了重大转折,由卖方市场变成了买方市场。由于城镇居民大多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或其他财源,是市场上最大的买主,在市场经济格局中,城镇及市民就逐渐占有了优越地位,而农村及农民则不得不退居其次。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之后,我国加入了WTO,外资大规模涌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在这样的形势下,农村和农民就被排挤到了市场的边缘,发展滞缓,问题也就突出出来了。
“三农”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源于利益格局的失衡。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大体上是均衡的,虽然城市和农村呈二元社会结构,但二者在经济收益上没有大的差别。这一利益均衡机制,是由计划经济体制来完成的(主要是通过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统一的劳动——工资制度来实现)。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经济体制失去了效力,其利益均衡机制也不复存在。在市场活动中,每一位参与者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个人的利益需要自己来维护。但是,由于每一位参与者的自身能力及其所拥有资源要素的差异,在利益博弈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利益总是向占优势的一方倾斜。因而,市场环境中的利益格局,是不均衡的,否则,市场就失去了发展动力。进入新世纪之后,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向纵深发展,市场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利益不均衡的状况也越来越严重,不仅城乡之间,而且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及不同群体之间,在经济利益上均拉开了距离。所谓“三农”问题,只不过是城乡之间利益差距不断扩大的产物。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三农”问题不仅出现在农村,还随着农民进城带进了城里②。今天,在城市里也出现了二元结构,即普通市民与农民工(包括下岗职工等城镇弱势群体)之间的差异。虽然农民工与普通市民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难以融合,但最大的差异,还是经济收益上的差距。试想,如果农民工获得的劳动报酬与普通市民一样多,他们在城里可以买同样的房子,住同样的住宅小区,其子女可以进同样的学校,谁还会另眼看待他们呢?人们可以看到,山西煤老板大多也是农民,为什么他们来到北京就成了贵族呢?所以,利益分配不均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也就是农民太穷了),“三农”问题是城乡利益格局严重失衡的反应,是我国社会两极分化的集中表现。
二、“三农”问题的根源
是什么因素导致利益格局的失衡呢?原因很复杂,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其中,权力和地位的影响是关键。从主观上来讲,存在着多个方面的误区,如没有全面理解发展的涵义,不可避免地导致发展与人脱节,发展的成果难以惠及全体人民;对经济发展的认识有偏差,人们常常把经济发展简单地理解为经济增长,以增长代替发展,导致经济与社会脱节,忽视了农村和农民的意义与价值。另外,对城市化的认识也存在误区。城市化是社会整体的发展和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外在表现,经济发展是城市化的内涵和动力,是第一位的。然而,在实践中,许多人常常把这一关系倒置过来,把城市化看作经济增长的动力和源泉,把高楼大厦和大广场、宽马路看作城市本身,把房地产当作摇钱树。于是,城市规模迅速膨胀,而民众(尤其是农民)的利益却置之不理。这样的城市化,不可避免地要带来两极分化:一部分人暴富,而大部分人走向(相对)贫穷。除了上述主观认识上的缺陷之外,导致利益失衡更多的还是客观上的因素。
首先,受经济发展模式的局限。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一没钱,二没技术,三没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有充裕的劳动力。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因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经济建设基本上走的是一条低成本路线,是以大规模投入劳动力为特征的。改革开放后,我国吸引国外的资金,换取国外的技术,同样是以劳动力为交换条件的。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劳动力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开发和利用,但工资水平却始终没有大的提高。尽管近年来城镇职工工资有所上升,但农民工工资依然变化不大。这种状况,事实上是由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所决定的。反过来,这就是我国经济的竞争优势所在。如果劳动力成本增长很快,我国经济的优势很快就会消失,发展速度也会跟着降下来。所以,维持一个较低的工资水准,是我国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前提。那么,我国经济的这一优势是由谁提供的呢?不是别的,而是农民。农民不仅提供了丰富而廉价的农副产品,同时还提供了充裕而廉价的工商业及各项建设的后备劳动力。正是规模庞大的农民劳动力群体的存在,农民工工资才会一直压得很低(正由于农民工的工资低,城镇职工的工资就不会上升过快)。目前,农民工月收入大概是1000元上下(正常工资一般达不到这一标准,通常还需要加班加点才能够拿得到),大致为城镇职工工资的一半。如果全国农民工总数按1亿来估算,每月就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节省1000亿元工资开支(与使用同等数量的城镇职工相比较),一年就是一万亿元以上。这一万亿元,实际上就是我国农民向生产和经营单位的补贴。如果没有这一补贴,其生产经营成本就会显著上升,那么,我们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还有多大的竞争力就是值得质疑的。所以说,我国经济得以长期快速发展的基础,主要是由庞大的劳动力群体(尤其是农民和农民工)来维持的。反过来,如果农民工拿到了与城镇职工同样的劳动报酬,也就是每年可以比现在多一万亿元流回农村,用于农村建设,那时农村又会是什么样子呢?结果可想而知,起码不会存在“三农”问题③。
其次,受城市化阶段的制约。城市化是由经济发展推动的,反过来,城市化过程又对经济格局产生着重大影响。一般说来,城市化初期,城乡差距会逐步扩大,到中期达到最大。正是这种巨大的差距,促使经济资源和社会财富由农村向城市集中,并由此推动着城市快速发展。进入中后期,经济资源和社会财富开始由城市向农村回流,最后达到城乡协调共同发展。目前,我国城市化正处于中期阶段(2008年城镇人口比重为45.9%),城市发展兴旺,吸引着大规模的社会投资,并由此带动人口及产业向城市聚集。同时,国家重大的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也主要是围绕着城市(尤其是大城市)进行建设的。因而,城市的优势不断增强,而农村则沦为城市的郊区和后园,是附属,城市可任取任舍。这就是当前我国城乡关系的基本面貌。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的迅猛成长,我国开始进入工业支援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时期。但是,这一过程是漫长的,不可能在短期内就解决“三农”问题。目前,主要是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几个大城市开始出现郊区化过程,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对于大多数城市而言,尤其是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仍然是以自身发展为主,城乡差距仍会继续扩大。
第三,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改革是与开放同时进行的,国内经济发展是在与国际市场接轨和互动的环境中进行的,必然要受到世界经济的影响。要知道,当今世界经济是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这样的生产方式,实际上是以剥削为本质特征的。所谓剥削,就是从劳动者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以获取超额利润。所谓经济全球化,事实上就是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与普及,并借助于这一过程使经济活动中的绝大部分生产利润和经济利益为西方国家的财团或资本家所获得。因而,经济全球化的结果,一方面是世界经济的高涨和一体化加深,另一方面却是世界范围内利益格局的失衡和两极分化。我国的“三农”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凸现出来的,因为我国已经深深地融入到了世界经济体系之中,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我们不可能置身度外。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也是利益受损的一方(不过,从总体上说我国是获益的,因为经济快速发展和壮大了)。这损失的利益空洞,事实上是由我国广大劳动者(主要是农民,尤其是农民工)来填补的,是他们以自己的低工资、低报酬和低收入来补偿了我国的利益流失。也就是说,我国劳动者事实上在承受着双重的两极分化的结果:一重是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上处于利益流失的一方,另一重是我国国内严重的利益分配不均。这两重的两极分化的压力都施加在我国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和农民工)身上,怎能不出现社会问题呢?看来,“三农”问题还有着深远的国际背景。
总的来说,上述主、客观因素综合起来,就促成了“三农”问题的存在。但是,“三农”问题到底严重不严重,严重到什么程度,还要受另一个更直接、更关键因素的影响。这一关键因素,就是权力和地位,而利益失衡或两极分化实际上就是我国权力格局失衡的表现。新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权力基础是人民大众。所以,党和民众是一体的,利益是共同的,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也始终是围绕着人民大众(在计划经济时期主要是指工人和农民这两大劳动群体)的共同利益而设计的。党和国家的决策权力集中于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都是执行机构。同时,在微观层面上,在各级政府及各个部门内部,实行集体领导。这样,个人的权力就受到了抑制,党的组织纪律性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了遵守,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自上而下得到了贯彻执行,人民群众的利益也通过执行国家统一的劳动工资制度而有了保障。然而,改革开放后,形势发生了变化。要发展市场经济,加快发展步伐,就必须调动下级和各个部门等微观主体的积极性。这样,原来集中于中央的权力就必须适度下放(同时实行独立核算,分灶吃饭)。权力下放后,一方面扩大了地方和各个部门的自主权,调动了发展的积极性,加快了发展步伐,促进了地方经济的繁荣。但另一方面,也造成权力分散,形成诸侯格局。这样,每一级或每一个组织、机构和部门,事实上逐渐演变成了具有一定独立行政能力的利益主体,都想使自己的权利最大化。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权力和资本的结合,二者的地位显著提升,凌驾于其他因素之上,造成了人与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及群体与群体之间权力和地位的严重失衡。正是权力和地位的失衡,才导致利益格局的失衡和两极分化,从而使“三农”问题变得突出起来了。
三、“三农”问题的对策
必须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在发展中产生的,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转型过程中各种矛盾与问题的集结。因而,要想从根本上破解“三农”难题,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发展中寻求解决方案。
首先,转变发展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发展的质量不断提高。但从总体上说,我国的发展模式是粗放的,是难以为继的。这次波及全球的金融海啸,也给我国经济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冲击。我们必须变压力为动力,切实转变发展方式,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发展的品质。要想转变发展方式,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走城乡一体的发展道路,使工业和农业互补,城镇和农村互惠,市民和农民互助,二者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从而增强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动力,优化发展机制。
其次,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战略布局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不是孤立的,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相互促进的。因而,我们在大力推进城镇化的同时,还要积极建设新农村。当前一个时期,国际市场环境变得严峻起来,为我国积极调整发展方向,启动内需,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合适的时机。新农村建设必须与城镇化相结合:一是以地级市为中心统一城乡规划,尤其要协调好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和资源利用规划,兼顾城镇和农村双方的发展与利益要求;二是以地级市为中心建设沟通城乡的基础设施(主要是道路、电力、电讯、水利等方面,东中部地区争取每个自然村都通油路或水泥路),并建设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交通、商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且服务的质量和价格要统一,东中部地区争取以行政村为基础建立基本完善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大力支持村庄的改造和建设,支持农民修房盖屋,建设家园;四是加快研究制订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农民建设的房屋,只要符合规定,应承认农民的产权,允许其交易或上市流通;五是鼓励城市居民到周边郊区的农村买房居住和生活,以促进城乡融合,并减轻城市生活压力。总之,农村是我国建设最滞后的领域,也是内需最大的地区。只要把农村这块内需调动起来了,既有助于摆脱我国当前经济中的困境,又可以加快农村的发展,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④。
第三,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环境的利益均衡机制。当前应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探索建设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利益均衡机制,使得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地区都能得到共同发展,走向共同富裕。主要措施有:(1)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强化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性。有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内涵,而不是多余的⑤。计划与市场的结合与和谐,是社会和谐与均衡发展的基础,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能放任不管,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以保证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发展的人民性;(2)逐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体制等;(3)探索开发农村房地产的新途径。进入新世纪以来,城市经济和城镇居民收入之所以增长很快,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城镇房地产可以买卖,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因而可以增值,城镇居民收入可以大幅度增加。然而,农村房地产不能买卖,不能流通,就不能吸引投资,农民的房地产不能增值,农民的收入增长很慢。如果农村房地产也能像城镇一样可以上市流通,农民的收入就会显著提高,城市财富自然会向农村分流;(4)加强农民自身建设。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农民之所以缺乏自主性,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身文化素质偏低所致,因而,要想增强自主能力,就必须提高自身能力⑥。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加市场知识,增强适应和应变能力。尤其要加强信息传播和服务,使农民可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把握市场动态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增强自身与市场和社会的贴近程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农民自己的专业组织,如公司或经济协会等,使农民个体组织成力量强大的团体,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适应能力,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
注释:
①因为城市里还存在着强大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市场产生着排斥作用。
②牛凤瑞等:《中国城市发展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28-242页。
③2008年我国农业产值不过3万亿元上下。
④罗晓华、郭正林:《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基础与制度设置》,《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5期。
⑤刘国光:《有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板》,《光明日报》2009年3月17日。
⑥李阎魁、袁雁:《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的主体性建设——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思考》,《小城镇建设》2005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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