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国初期党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政策_民族资产阶级论文

浅谈建国初期党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政策_民族资产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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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革命已经由民主革命阶段转入到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并产生了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但是,还不能马上消除旧制度长时期所造成的生产落后的状况。当时现代工业总产值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7%,个体小生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迅速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在生产不断高涨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但要迅速地发展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而且必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经济力量。

新中国成立初期,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即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的产值在现代性工业中占第二位,在轻工业和国内商业方面占相当大的比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同时,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又是十分软弱的。它们大多是规模狭小,生产分散,设备和技术落后,资本有机构成和劳动生产率低。企业资本短绌,负债多,经不起风险。

因此多数工厂只能做工段性生产。而且由于技术落后,产品的成本高,使其无力与外国资本和官僚资本相抗衡。此外,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生产体系。它主要是轻工业,并以纺织、食品工业为主,缺乏重工业基础,也没有原料基地,在农业领域里,几乎没有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在技术、设备、原材料和在金融、贸易、运储上,都不同程度地依赖于帝国主义或依赖于官僚资本。总之,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不可能成为新中国经济起飞的基础和出发点。但是,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对于当时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因此,为了完成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任务,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积极作用必须加以利用,而对其消极的作用加以限制。这样做不仅对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采取利用和限制的政策。也就是说,在我国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民主革命胜利以后的一定时期内,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并且使其中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在这个时期内,国家在优先发展国营经济的条件下,实行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在原料分配、产品销售和其他方面对资本主义经济给予了适当的照顾,使得资本主义经济有一定的发展。私营工商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工农联盟的巩固,起了有利的作用。与此同时,国家通过劳动保护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和管理企业盈余的分配等,把资本主义的剥削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通过控制原料、商品货源和市场,以及管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开歇业和活动范围,取缔资本家的违法行动等办法,限制资本主义的生产投机性。

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利用和限制的政策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的酝酿、准备和执行过程中的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早在1945年中共七大召开时,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就认识到:“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注:《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60页。 )。当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由防御转入进攻,毛泽东又对新中国的经济构成进行了设想,他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4~1255页。 )此后,党的其他一些领导人在领导解放区发展经济的实践中,对如何利用、限制资本主义经济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讨。1948年9月, 张闻天根据东北城市工作的实际情况起草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提出:“我们目前对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方针,就是把必须要发展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引导到有利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计民生的方向,并限制在有利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计民生的范围以内。除努力把私人资本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去以外,其他私人资本,都应使之为革命战争与人民生活服务。我们的各种经济政策,应该做到这种程度,即是:凡属有利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都使其有利可图,因而都能生存与发展;凡属无利或有害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都使其无利可图,因而使其被迫转业,特别是逼使过剩的商业资本向工业方面转移,极为重要。”(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4页。)提纲还明确提出“决不可采取过早地限制私人资本经济的办法”,这份提纲是理论和实际紧密结合的产物,受到毛泽东和刘少奇的高度重视。从这时起,党中央开始比较集中地思考: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以后,到底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是像十月革命那样,革命一胜利就搞社会主义,还是搞一段新民主主义?9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西柏坡召开扩大会议,刘少奇在会上作了《关于新民主主义的建设问题》的报告,随后,12月25日,他又在华北财经委员会的会议上作了题为《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方针与问题》的报告。这两篇报告的中心思想是:民主革命胜利以后,还不能直接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他说:“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的政策是要不得的。”“过早地消灭资本主义的办法,则要犯‘左’倾的错误”。这时因为:第一,条件不成熟。从五种经济成分看,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很小的,“顶多占10~20%”。第二,搞社会主义就意味着实行公有制,在这方面不能照搬俄国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成功以后,立即就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经验。要从中国的实际的阶级关系出发。民族资产阶级和我们联合进行了反帝反封建斗争,感情一直没有破裂。革命胜利后,我们的政权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的,还要请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参加。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像俄国那样采取立即推翻资产阶级、取消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做法。第三,客观上还要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来发展经济,因为它在当时还占有较大比重,“在目前整个国民经济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适当发展,对于国民经济也是有利的”。(注: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8、24页。)毛泽东对刘少奇的这些分析是基本肯定的,并要求各中央局回去以后进行宣传。但同时强调对这个问题要作进一步的思考和分析,请少奇同志作准备,草拟文件,提到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讨论。这期间刘少奇将张闻天提出的“决不可采取过早地限制私人资本经济的办法”这一提法改为“决不可以过早地采取限制现时还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经济的办法”。毛泽东在10月26日给刘少奇的信中对这一修改作了肯定。1949年1月8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毛泽东的讲话中进一步阐述了经济建设方针:“今后对经济构成是应有一个通盘的认识。国营经济是带社会主义性质,合作经济也是带社会主义性质并向社会主义前进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那个东西基本上(是)对的,但要注意两条战线斗争。一方面不要以为新民主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不是向社会主义发展,而认为是自由贸易、自由竞争,向资本主义发展,那是极端错误的。……另一方面,必须注意,必须谨慎,不要急于社会主义化。”(注: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8、24页。)经过这些充分的酝酿和讨论之后,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系统而完整地阐明了党对资本主义利用和限制的政策“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但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注:《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毛泽东选集》第4 卷, 第1431~1432页。)

在贯彻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党内曾多次发生过“左”和右的偏向。正是在不断地纠正错误认识的实践中,党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才逐步得到了落实。1949年初,随着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召开和接管城市总方针的确定,如何迅速使城市生活秩序走向正常,恢复和发展生产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而恢复和发展生产,自然离不开私营企业。但当时一些工人和店员对党的政策还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党允许分厂、分店,进行清算斗争。如天津在刚解放的一个月内,就发生了53次清算斗争。这使资本家十分害怕,一怕被清算,二怕共产党只管工人利益,三怕以后工人管不住,无法生产。因此,他们抱着消极等待、观望的态度,有的甚至抽逃资金,跑到海外。在某些大城市里,党内的一些负责同志不理解利用私营企业的重要性,认为和资本家接触就是立场不稳。贸易、税收机关不给资本家以应有的照顾,对于私营企业中工人过高的福利要求,也不去纠正。这种“左”的思想和做法严重影响了资本家的经营积极性。

为了纠正这种偏向,1949年4月10日至5月7日, 刘少奇根据中共中央的安排,到天津进行了近一个月的视察。在听取了各方面的汇报,了解了基本的情况之后,他针对当时党内存在的“左”的思想指出。要诚心诚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和我们合作的自由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站在我们方面。他说,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若干发展是进步的,对于国民经济是有利的,对于中国是有利的,对于工人也是有利的。他还指出,“资本家在生产方面占很高的地位”,保护他们“实际上就是保护生产”。他强调必须切实贯彻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鼓励资本家多开工厂。他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视察了机关、工厂、学校,了解情况,听取汇报。并与干部、工人、职员、资本家等各方面人士进行座谈。他严肃批评了在对待民族资产阶级问题上出现的“左”倾情绪和行为。刘少奇的天津讲话,对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保护和发展民族工商业,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建立新民主主义秩序,及时纠正党内“左”的思想起了重要作用。5 月中共中央关于对民族资本家政策问题致东北局的电报中说,最近少奇同志到天津巡视,发现我们天津的负责同志不强调利用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来发展生产,只强调和资本家斗争,“这是一种实际上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倾向,实际工作中的‘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路线,和党的方针政策是在根本上相违反的。据说在东北城市工作中也有这种倾向,望东北局立即加以检讨并纠正。”(注:陈文斌:《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央卷(上),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34~35页。)党中央把这个电报转发给各地党委,要求各地据此以检查自己的工作,认真克服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倾错误。

建国初期,国家面临着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私人投机资本乘机推波助澜,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哄抬物价,扰乱金融,于是出现四次大规模的物价上涨。造成了经济生活的极大混乱,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生活安定和恢复国民经济。为此,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经济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第一,加强金融管理,打击金银、外币投机;第二,加强市场管理;第三,控制主要商品,通过集中抛售,打击投机资本。通过这些措施,国家迅速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抵住了投机资本的冲击,刹住了物价的猛涨风,初步稳定了物价。打击投机资本,稳定物价斗争,是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在建国后进行的第一次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这场斗争的胜利,使国内市场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掌握了市场领导权,市场的价格决定于国营经济牌价所规定的水平。使原来在投机资本操纵下的、以破坏国民经济牟取私利为目的的市场,已经基本上改变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的、以发展生产和服务于人民生活为目的的市场了。

由于通货和物价的稳定,过去囤积的货物吐到市场上来,形成市场上若干商品一时供过于求,再加上建国初期党在经济工作中的一些失误,就使得私营工商业企业出现了严重的困难。特别是一些大城市的私营企业出现了商品滞销,生产减少,歇业不断增加的情况。对此,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十分不满,将问题完全归咎于人民政府,要求政府恢复通货膨胀,回到旧的经济秩序的老路上去;而党内的一些同志则产生了急躁冒进的思想倾向,主张趁私营工商业发生困难的时机,一举消灭资本主义。特别是在1950年3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 有的同志在发言中提出:今天斗争的主要对象是民族资产阶级,国营经济要无限制地发展,越发展就越要排挤私营。对资本家提出的“不要与民(指民族资产阶级)争利”,我们要反其道而行之,我们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大资本家要停工,我们就让他停工”等等。这些错误观点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注意, 他在4月阅读这次会议的发言记录时批示说:“今天的斗争对象主要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残余,而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是采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应限制和排挤的是那些不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即投机商业, 奢侈品和迷信品工商业, 而不是正当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对这些工商业当它们困难时应给以扶助使之发展”。他指出,那种要无限制地发展国营商业,排挤资本主义企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说法”,“大资本家要停工,我们就让他停工”的主张是不对的。(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92~294、394页。 )毛泽东的批语再次阐明了对民族资产阶级要团结、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要引导,特别是对那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要扶助,并利用其共同发展经济的政策。

为了进一步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1950年3、4月份,中央先后召开了有各大区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和政治局会议,来筹备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在政治局会上明确地说:“和资产阶级合作是肯定了的,不然《共同纲领》就成了一纸空文,政治上不利,经济上也吃亏。‘不看僧面看佛面’,维持了私营工商业,第一维持了生产;第二维持了工人;第三工人还可以得些福利。当然中间也给资本家一定的利润。但比较而言,目前发展私营工商业,与其说对资本家有利,不如说对工人有利。”(注: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98~99页。)同年5月, 中财委召开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讨论了克服物价平稳后工商业困难的具体办法,陈云提出了五项措施,调整工作已开始大力进行。

1950年6月6~10日,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了党的七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明确提出了不要四面出击的策略思想。毛泽东指出:“四面出击,全国紧张,很不好。我们决不可树敌太多,必须在一个方面有所让步,有所缓和,集中力量向另一方面进攻。我们一定要做好工作,使工人、农民、小手工业者都拥护我们,使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中的绝大多数人不反对我们。”“民族资产阶级将来是要消灭的,但是现在要把他们团结在我们身边,不要把他们推开。我们一方面要同他们作斗争,另一方面要团结他们。”(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697、696页。)毛泽东还特别强调:“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92~294、394页。 )再一次对“左”倾的观点进行了批评和纠正。根据会议精神,6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如何调整公私关系》的社论。社论批评了“部分的国家经济工作人员中缺乏与私人资本主义长期分工合作的思想。”“调整公私关系的基本原则,就是一切经济工作人员和政治工作人员都必须熟读牢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不仅一般地规定了国家经济建设的总方针,同时也正确地规定了公私关系。我们的任务,就在于把上述方针准确地加以实行。”七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又进一步明确了调整工商业的方针和具体步骤,并指导政府着重从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两方面入手,召集工业、商业、外贸、税收、金融等部门召开了专门会议,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法规。到9月, 调整任务基本完成。

通过全国范围的工商业的调整,我国的财政经济状况迅速好转,工业生产很快发展起来,城乡市场出现了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的繁荣景象。私营工商业在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指导下,有了相当的恢复和发展。与此同时私营工商业也经历了一次深刻改组,凡不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企业,都被削弱和淘汰,而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企业,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并使其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生产和销售。这样不仅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而且也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了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

抗美援朝战争的爆发,对我国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军费和与战争有关的费用迅速增加,极大地刺激了生产,各条战线都努力提高产量。1952年,我国的粮食和棉花的产量都超过了中国历史上的最高水平。这期间资本主义经济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时资产阶级唯利是图、投机取巧的本质也进一步暴露。他们极力摆脱国家的管理和国营经济的领导,以行贿、偷税漏税等“五毒”手段向社会主义发动了猖狂的进攻。为了制止资产阶级的不法行为,1952年上半年,党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开展了“五反”运动,这是一场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政治斗争。在运动的指导上,党中央强调要按照《共同纲领》办事,要掌握一条政治界限,就是违法不违法。民族资产阶级在《共同纲领》范围内发展,是合法的,离开了这个范围,就是不合法。毛泽东指出:“违法不违法,对资产阶级是一个政治标准。”“这不是对资产阶级的政策的改变,目前还是搞新民主主义,不是社会主义;是削弱资产阶级,不是要消灭资产阶级”。(注: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167页。 )但是在运动的高潮中,党内的部分同志没有很好地领会中央的政策,在全国新闻舆论界口诛笔伐资产阶级违法行为以及党关于惩治资产阶级违法行为的一系列指示下,模糊了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正确认识,在思想上再次产生了“左”的倾向,主张趁运动之机消灭资本主义。中宣部在《学习》杂志上1952年2、3月间发表的一些文章也反映了这种倾向。这些文章彻底否认了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还存在积极性的一面,认为这种积极性是为它“唯利是图、投机取巧”的消极性服务的,主张要用马列主义的思想体系来改造资本家的思想。文章没有分清用马列主义思想体系去教育改造学校的师生和国家工作人员,清除他们的资产阶级思想与用共同纲领去改造资产阶级的“五毒”思想,要他们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合法地经营业务这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的界限。

随着“五反”运动的开展,市场上一度出现了物价下降、交易停滞的现象,私营工业的生产再度遇到了困难,资产阶级的许多人对共产党的工商业政策又产生了新的疑虑,徘徊观望。毛泽东知道这种情况后,在修改中央的一个指示时,加了这样一段话:“ 新民主主义时期, 即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存在的时期”,“在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存在的时期内,不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有自己的立场和思想,这种想法是脱离马克思主义的,是一种幼稚可笑的思想。在三反和五反中, 我党已有些党员产生了这种错误思想,应予纠正。 ”他对中宣部的同志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同时肯定了华东局宣传部副部长冯定在上海《解放日报》发表的题为《学习毛泽东思想来掌握资产阶级的性格和资产阶级思想进行斗争》的文章,认为“这篇文章的观点是基本正确的”,并对其中的某些缺点做了修改,经过修改后的文章进一步强调:“作为阶级来说,资产阶级思想和工人阶级思想是对立的,因为一方是个人主义的,一方是集体主义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对立,随时随地都会表现出来。 不过这种对立,在一定社会条件下, 又是可以形成统一的阵线。例如当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便有这种统一的阵线。在中国,出现几次这种统一战线,而在现在还在继续着这种统一战线。这种统一战线因为有矛盾,所以在统一战线本身中,便需要又联合又斗争,例如这次‘五反’的斗争,便是由于资产阶级违反共同纲领、极端地贪图私利而破坏了国家和人民利益,而在工人阶级和人民方面便不能不进行斗争以保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资产阶级的思想在今天中国来说,也有它的两面性。在今天的中国,资产阶级的思想能够有其积极的一面,便是真实地拥护工人阶级的领导,遵守共同纲领。只有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使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在经济上的消极方面,不断受到批评,受到打击,而积极方面,不论其是在一定时间内,一定范围上,甚至一点点一滴滴也使其尽量发挥,对国家人民有其较多的贡献。”9月5日,毛泽东在致黄炎培的信中再次提出上半年《学习》杂志所登文章的错误,他说:“要求资产阶级接受工人阶级的基本思想,例如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消灭个人主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这就是要求资产阶级接受社会主义。这些对于少数进步分子来说是可能的,当作一个阶级,则不宜这样要求,至少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不宜如此宣传。”“当作一个阶级,在现阶段,我们只应当责成他们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亦即接受共同纲领,而不宜过此限度”。他说:“超过这个限度,而要求资产阶级接受工人阶级的思想,或者说,不许资产阶级想剥削赚钱的事情,只许他们和工人一样想‘没有劳动就没有生活’的事情,只想社会主义,不想资本主义,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应该的”(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533、 534、458页。)。

1952年11月,中共中央在发出的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中指出:“我们在商业工作中,存在着盲目冒进的倾向,这是由于许多同志在三反五反之后,又只看到资产阶级坏的一面,不了解资产阶级在现阶段仍然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力量,不了解我党团结资产阶级是一个长期的政策,尤其不了解经营商业的还有为数很大的小商小贩,而依赖私营工商业谋求生活的人,更以千万计,再加上城市和农村的手工作坊和家庭副业,牵涉到的人口就更为扩大。如果我们在这个问题上采取粗暴的政策,不但不能充分利用私人资本主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使之服务于国家建设,而且势必打击到广大的小商小贩,并使成千上万依靠私人工商业谋生的人丧失生活来源,而这些人的生活问题,在一个长时期内,又不是国家包得了的。”中央在指示中明确提出:在国营经济和合作社已经占领商业主要阵地的前提下,容许私人资本经营零售业务和贩运业务。同时对价格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调整。

“五反”运动是建国初期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第二次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揭露了资产阶级黑暗腐朽的一面,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必须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的必然性;另一方面,工人阶级提高了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在企业内部取得了政治上的优势,并建立起工人阶级对资本家的监督,使资产阶级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实际上已丧失了对企业的控制权,这就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由可能变为现实提供了决定性的条件。“五反”运动基本结束后,党又及时地在新的基础上调整公私关系,恢复和扩大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鼓励资本家从事正当的生产和经营,仍然坚持党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利用和限制政策。

到1952年下半年,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没收了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肃清了帝国主义在华势力,在大陆上比较彻底地镇压了反革命分子,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土改已经完成,广大人民同封建主义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国内的阶级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渐突出起来,特别是“五反”运动结束之后,究竟如何看待民族资产阶级,成为当时党内争论的焦点。一部分同志看不到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仍把民族资产阶级称作中间阶级,这在中央统战部为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起草的文件中有所反映。毛泽东对此做了批示,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 年版,第533、534、458页。)

应当指出,毛泽东提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的阶级矛盾,并不是说就要立即消灭资产阶级。因为即便在“三反”运动的高潮中,毛泽东一方面提出要打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一方面又批转了薄一波关于中央一级机关“三反”运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这个报告强调:共同纲领规定的民族资产阶级所应有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仍然没有变。在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应集中打击少数大的不法工商业家,对于罪恶不大的工商业家,应争取他们自动坦白、悔过自新,争取他们拥护政府的政策,至少使他们保持中立态度。对于作正当经营的工商业家,必须予以保护。

综上所述,在1949~1952年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由于中国共产党能够从当时的具体国情和党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出发,在制定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时,根据各个时期形势的不同,资产阶级态度表现的不同,通过平抑物价、调整工商业和“三反”“五反”等三个时期有针对性的政策,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了利用和限制,并在实践中对“左”、右倾偏向进行了及时的批评和纠正,澄清了党内一部分同志的混乱思想,提高了全党的觉悟和政策水平,从而为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经济的政策,顺利地完成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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