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发展思考论文_俞红

江宁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发展思考论文_俞红

(南京市江宁区气象局,江苏南京 211100)

摘要:本文主要根据江苏省气象部门“放管服”改革目标,总结概况南京市江宁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问题,对如何更有效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思考,以期不断提升江宁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关键词:放管服;防雷安全监管;现状;发展思考

引言

放管服,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及优化服务简称。“放管服”改革涉及到民生各方面,内部改革任务繁琐,面临形势严峻。在改革新形势下,气象部门如何发挥防雷安全监管作用已成为各级气象部门面临重要问题。本文结合江宁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现状,总结概况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提出科学有效发展思路,提升江宁市防雷安全工作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有效气象服务保障。

1江苏省气象部门“放管服”改革目标

近年来,江苏省气象部门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放”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不见面审批清单等清单为抓手,向社会晒出权力清单,明确气象部门权力事项,并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实时动态调整清单。“管”以“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为核心展开,依托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与多部门联动,制定“江苏省气象局失信信用行为分类指导目录”,突出依法监管和检查结果公开,形成监管合力。“服”以“不见面”为特色,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江苏政务服务网支撑下,公布气象部门所有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把原先必须线下办理工作,整合到线上办理,通过“政务服务快递”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方便了当事人。

2江宁区防雷安全监管现状

江宁区政府从政策和经费方面保障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区安委办下发《2017年度江宁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江宁安委办字[2017]101号),街道、园区将防雷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管理年度计划、重点单位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率、防雷安全检查整改及雷电安全防御知识宣传培训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全面构建气象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财政保障机制。2018年江宁区气象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全面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落实防雷监管经费30多万元,将雷电灾害高风险单位防雷装置检测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大力提升江宁防雷减灾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18江宁区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18]144号),要求各园区、街道及有关部门不断强化防雷安全工作。《通知》出台,全面深化防雷安全工作,依法履行气象防灾减灾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整合防灾减灾资源,提供重要政策支撑。江宁区气象部门还联合江宁大学城高校办、江宁区教育局、卫计局等部门强化大学校园、中小学校舍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防雷安全。

江宁区气象部门向街道园区下发《2018年度防雷安全工作要点》,细化落实防雷安全目标考核内容。成立局防雷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完善防雷安全监管对象名录库,在原有136家重点监管单位基础上,将中小学幼儿园200家、医院27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8年上半年对防雷重点监管单位开展检查42次,发放检查意见反馈书16份,对整改问题积极予以指导和跟踪督查,直至整改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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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

3.1体制机制不够健全

结合国家“放管服”改革具体要求,在“放”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但现阶段气象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人员配置无法满足要求。第一,组织架构还不够健全,政事企并没有完全分离,有些区域依然是技术服务替代社会监管。第二,大多数基层气象部门对于专职防雷监管人员缺乏。第三,防雷监管范围并没有完全捋顺,易造成监管空白或多方管理则扯皮现象。

3.2防雷监管标准体系不健全

随着防雷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完善,防雷技术标准亦逐步科学与规范,在推动防雷技术服务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防雷工作标准及管理标准体系才起步,同市场不相适应矛盾逐渐凸显。防雷审批、执法、检查和防雷检测中介服务公司检测服务等工作如何协同监管均没有明确标准与规范。

3.3防雷执法力量薄弱

基层气象部门还没有相对完善专业防雷执法机构,防雷执法人员比较少,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意识相对淡薄,在实际防雷执法过程中,有些执法人员易被金钱、物质及人情等因素诱惑,导致执法不严、不力,甚至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另外,由于气象防雷执法人员均属自行执法,对于有关法律规范及执法经验还不足,导致执法人员缺乏自信心,易滋生不敢执法及不善执法心理。

4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发展思路

4.1抓住改革机遇,优化机构职能

气象部门应抓住改革机遇,优化机构职能,以适应国家全方位深化改革新形势。第一,改变思维方式,从审批监管到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部门管理朝社会管理转变。第二,完善机构职能。省市级设立气象灾害防御(安全)技术中心,负责防雷公共服务及防雷监管技术支持;县级地方气象机构履行防雷公共服务职能,原地方防雷机构的防雷管理职能逐步合并或撤销,防雷安全管理职能能合到防灾减灾科,更好确保防雷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良好局面。

4.2以标准化为着力点,增强防雷安全监管能力

现阶段,防雷监管标准还有诸多空白,迫切要在防雷监管技术支撑及事中、事后防雷监管标准建设。此外,团体标准及强制性标准属政府职能转变及市场监管强化重要手段。因此,气象部门应借力构建面向市场,科学规范防雷监管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全面保障全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科学有效。

4.3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行联合执法机制

应建立健全防雷执法机构,落实号防雷执法工作人员。强化执法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防雷执法行为。第二,充分整合执法资源并,实行上下联动,建立以市,县联合、以市为主的气象执法模式,互相汲取精华,填补短板。第三,实行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推行气象行政执法处罚权划入综合执法管理制度,凭借全面联合执法实施,解决气象执法力量薄弱及执法权威性不足问题,提升防雷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4.4创新监管手段,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首先,建立或整合地方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借助或整合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共享安全监管等部门信息,开展企业隐患调查及安全监管闭环管理,提高防雷监管效率。其次,借助在线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以企业信息公示为基础,企业信用约束为核心,建立健全行业黑名单制度及市场退出机制。第三,构建防雷技术服务质考核机制,依法组织质量检查和评定。第四,实行“双随机一抽查”。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防雷监管工作,随机检查检测对象以及人员,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抽查和调查结果,降低企业压力,减少或规避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现象。第五,以各类主题日活动为切入点,每年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校园科普宣传月和科技周活动等契机,设定对外开放日,在市民广场和社区设置咨询服务台、放置防雷科普宣传展板、播放防雷科普宣传片、发放防雷科普宣传书籍等,开展防雷减灾知识普及,提高广大公众雷电防护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第六,探索审慎监管方式。对潜在风险,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及分级监管和结合工作模式,充分利用街道和园区安监站所监管力量,扩大防雷安全监管覆盖面,提升江宁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能力。

参考文献

[1]詹敏,刘磊,陈乐奇. 浅论防雷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C].第八届中国国际防雷论坛,2010 .

[2]李家启,王月宾,周韶雄.着力构建防雷安全监管标准体系 努力提升防雷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J].气象标准化.2016.4

论文作者:俞红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新时代》2018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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