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同室操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同室操戈论文,民生论文,证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周年庆的香槟酒或许不再开启,民生证券身陷萧墙之祸。
2003年6月9日,民生证券监事会一纸《严正声明》捅破了窗户纸,民生证券股东矛盾公开化。而此时离民生证券8月18日成立一周年只剩下2个月零10天。
廖廖数语的《严正声明》强调了一件事:为保证公司资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自2003年5月23日起,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印鉴实行‘特殊时期印鉴管理办法’,凡需要公章事项,除加盖公章外,还必须具有席春迎、钟金龙二人同时签字方为有效……,席为民生证券在任董事长、钟为民生证券董事会执委会副主席,但对以信誉为根本的金融机构,民生证券此举让“家丑外扬”,内部的矛盾已非同一般。
成立不到一年的民生证券,此前传递给市场的印象是踌躇满志的后起之秀。民生证券前身是黄河证券,在2002年4月以前的黄河证券还是证券行业的无名之辈,注册资本不过1亿元,25个营业部90%以上在河南省境内,是地地道道的地方券商;因为资本金太少,基本上只能做经纪业务。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通过增资扩股民生证券成为注册资本金12.82亿元的全国性综合类券商,并将公司注册地放在北京。令民生证券颇为自豪的是,在民生证券的股权结构中,一批民营资本加入进来,成为民生证券公司新的股东,民营资本在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超过50%,民生证券成为国内首家由民营资本占据主体地位的证券公司。
获得资金支持的民生证券在去年9、10月份,就将其营销管理总部、委托资产总部、证券投资部等几大业务总部迁至了拥有体制优势及人才优势的深圳,而把投行总部放到了信息资源优势集中的北京。并在一年内获得了主承销商资格、A股和B股交易资格、受托资产管理资格、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并被中国证监会推荐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基本上已经拿到了所有开展证券业务所需要的牌照,并从今年开始,在国债市场初露锋芒。
现任董事长席春迎在民生证券的系列发展中费心颇多,在今年3月,还准备邀请证券业元老级人物马庆泉出山,出任民生证券执行董事。
然命运多舛!
围绕民生证券控制权的争夺,不知会将民生证券带向何方?而据民生证券高层透露,这次控制权之争,源起民生证券当初颇为自豪的民营资本股东之一——中国中国泛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中国中国泛海有限责任公司在去年民生证券增资扩股中,出资2.4亿元,成为民生证券第一大股东。
逼宫
“五一”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5月12日,位于北京市长安街远洋大厦的民生证券总部,突然间不再平静。据民生证券高层透露,代表中国泛海的现任民生证券副董事长岳献春带领部分股东宣布,“新一届董事会”成立,现任董事会已经被股东大会终止,准备交接工作。“新一届董事会”随即召开会议,指现任董事长席春迎不能完全履行会议主持人的职责,中国泛海代表岳献春以66.856%的股权比例当选“新一届董事长”。
“新一届董事会”对现任董事会列举的罪状包括:滥用股东资金、不合理分配法定公积金和风险准备金等,“新一届董事会”称这样做完全是为了维护股东权益、维护民生证券正当利益。
交接工作当然遭到现任部分高管拒绝,4家股东立即召开会议,并指出,中国泛海以及郑州市银正实业公司等股东的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民生证券的正常经营。并要求调查中国泛海和郑州市银正是否具备股东资格问题,并要求落实其出资问题。
事情起源2003年4月28日民生证券2002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股东代表在审议过程中指出,民生证券业绩不佳,最重要的原因是个别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民生证券的正常经营。矛头直指中国泛海,而第一大股东中国泛海却在会上提出新的要求,导致会议不能善终。随即,5月6日,中国泛海等单位向各位股东发函,要求民生证券董事会在5月10日继续召开股东会议,如果不继续召开股东会议,将在5月10日自行组织召开股东会议。中国泛海主持股东会议在5月10日在郑州秘密召开5月12日于是发生了上面一幕。
由此开始,民生证券陷入劫难,民生证券监事会公告的《严正声明》,仅仅昭示博弈的开始。
反击
针对第一大股东中国泛海的逼宫,现任董事会针锋相对。
民生证券现任高层透露,第一大股东中国泛海进入民生证券后,变相抽逃资本金、大量占用证券公司资金和控股比例超过证监会有关规定。
2001年,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证券)实施增资扩股,中国中国泛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提出申请要求成为股东,中国证监会核准了其出资资格和出资数额。
2002年2月26日(黄河证券规定的股东缴纳出资日期),中国泛海委派财务总监兰立鹏和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事业,光彩事业和中国泛海为关联企业,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担任)财务部经理赵英伟等人携带3.6亿元人民币汇票来郑州缴纳出资,其中2.4亿元是用于中国泛海出资,1.2亿元是用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出资(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仅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仍为中国泛海;目前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股权已经协议转让给中国泛海的另一子公司通海建设)。
在给付3.6亿元汇票之前,中国泛海突然提出在中国泛海3.6亿元出资到位的同时,黄河证券必须保证让银行贷给中国泛海的关联企业光彩事业提供3.6亿元贷款,且须在同一天贷款到位,否则将不给付汇票,不缴纳出资。在此情况下,黄河证券只得答应将中国泛海作为出资缴纳的3.6亿元现金全部质押给银行,由银行等额给光彩事业贷款3.6亿元。直到目前,中国泛海利用还旧贷新的方法仍在占用该笔资金。中国泛海分文未出就取得了民生证券的控制权。
2002年11月,中国泛海在变相抽逃资本金的情况下,又将部分股权质押,再次套得1.2亿资金。2002年6月18日至今,中国泛海利用其大股东地位,先后5次以其关联企业名义,从民生证券累计抽取资金2.9亿元,至今尚有0.5亿元未归还。中国泛海通过以上各种手段累计从公司套取资金5.3亿元。民生证券增资扩股完成之后,新一届董事会多次要求中国泛海归还此笔资金,但中国泛海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归还,并分别于2002年8月26日和2003年2月26日对该项贷款进行了延期。至今,民生证券的3.6亿元资本金仍质押于银行,无法参与公司运营。民生证券现任董事会要求中国泛海归还资金,中国泛海便在2002年度股东会上对董事会发难。
现任民生证券高层指出,股东缴纳的出资,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主要作用有二,一是保证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二是作为公司经营活动的基础,中国泛海缴纳的3.6亿元现金出资,被全部用于中国泛海关联企业贷款的质押担保,使民生证券完全失去了对该3.6亿元资金的支配、使用、收益,也完全失去了对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保证作用,该3.6亿元的出资,对民生证券已不存在任何实际意义,中国泛海实际上已将该3.6亿元的出资变相完全抽走,已不再具备真正的股东资格。
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证监机构字[1999]14号)中明确规定:“证券公司的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以欺骗手段取得股东资格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证监会取消其股东资格,并限期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权。”
中国泛海除其名义上已经拥有的18.716%和以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名义拥有的9.358%的民生证券股权外,还大肆收购其他小股东的股权,目前实际控制民生证券股权已将近50%。中国泛海的股权收购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不许超过20%的规定,使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本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证监机构字[1999]14号)中明确规定:“单个股东直接或者间接向证券公司投资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影子股东
民生证券现任高层还透露,在民生证券的董事会中有多个影子股东,实质已归中国泛海一家。
据透露,郑州市银正就涉嫌“虚假出资”6000万元。郑州银正现有民生证券股权11279.374658万元,其中6000万元是1999年7月以郑州市大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贷款主体,民生证券担保抵押取得的。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曾于2002年5月29日召开会议,对此事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郑州银正必须在当年9月底以前偿还银行贷款,免除民生证券的担保责任。但郑州银正负责人、民生证券监事长南凤兰一直以股权无法转让为由,拖延至今不予落实。事实上,郑州银正已于2002年12月将股权实质转让给中国泛海,但转让款至今没有偿还银行贷款,致使公司担保责任一直未能解除。
其次,山东高新只是民生证券的“名义股东”,在民生证券正式成立之前的2002年3月13日,山东高新就与河南信心药业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收取定金4000万元。这样,山东高新享受着民生证券股东的全部权利,却不承担作为民生证券股东的任何风险,作为不承担任何风险的“名义股东”。
除此之外,河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银利实业发展公司、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等股东所持的合计14.429%股权也已经被中国泛海或其关联企业协议收购,中国泛海控制的股权已经超过50%。
民生证券现任高层认为,一旦按照中国泛海的意愿强行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那么民生证券的独立性和法人资格将不复存在。而2002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股资格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认定。”
四股东呼吁管理层介入
在这场股权争夺中,双方的阵容越来越清晰。
据悉,南阳金冠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就股权之争呼吁证监会介入。
控制权之争的一个插曲是5月10日上午,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公司合法委派的股东代表郭予琦严正声明:称岳献春在关于继续召开2002年度股东会不够会议的函上代表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公司的签字无效,同时反对名义大股东未经公司董事会的允许,自行召开会议,称所有人无权代表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公司在5月10日的所谓股东会决议上签字。
除将前述问题进行陈诉外,四位股东单位在给证监会吁请函中还认为,按照《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股东会的筹备工作在董事长领导下,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中国泛海召开股东会无效。
一、在中国泛海等单位的民生证券股东资格尚未被认定之前,立即制止中国泛海等单位自行通知召开股东会、临时提交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等议案的不当行为,避免更大的金融风险发生。
二、立即制止中国泛海对民生证券其他股权的非法收购行为,防止“一股独大”,使民生证券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证监会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三、依法查清中国泛海等单位的违法违规事实,并予以严肃处理。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消中国泛海、郑州银正的民生证券股东资格,并限期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权,给予其他股东单位一定的经济补偿。
据悉,在中国泛海等股东召集第一次股东大会时,证监会机构处相关人员就赶往郑州市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在5月12日后,在证监会干预下,民生证券监事会出台了6月9日的《严正声明》。
在抛出一张牌后,中国泛海便隐身幕后,谢绝了本报采访要求,对民生证券现任高层指责无从求证。
真相需要时间,但民生证券已折其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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