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略论文,知识产权论文,我国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就企业而言,知识产权主要是指由发明专利、商标及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技术改进和商业秘密等组成的工业或商业产权。
今天,知识产权不仅成为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关键资源,而且是企业抢占和扩大市场的重要法宝,是企业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源泉。在我国成功加入WTO的今天,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更显得特别重要。 有人把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称为WTO的三根支柱, 其实前两者中也包含了知识保护问题。因此,企业必须在不断的知识创新过程中,开发、积累、保护和有效运营知识产权,才能在知识经济时代的激烈竞争中克敌制胜。
“圈地”运动: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
市场竞争的历史与现实都反复告诉我们,欲夺市场,先抢技术。经济学家认为,一个有作为的企业,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其强烈的市场观念,在很大程度上首先表现在企业的技术竞争方面。美国《幸福》杂志1999年10月在一份调查报告中指出:凡是世界上销售额最高的企业,恰恰也是专利拥有最多的企业。美国杜邦公司有3.1万件专利,柯达拥有2.7万件专利,德国西门子公司拥有2万多件专利,日本松下电器每年申请专利就达1万多件,日立公司目前的有效专利就有7万多件。目前,美国朗讯科技在其国内拥有1万项专利,在海外拥有专利数则达到1.7万项。这些企业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主要目的,是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扩大市场占有率,谋取在相应产业和产品领域的高度市场垄断,从而获取高额的经济回报和巨大的潜在经济价值。人们将这种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抢占市场的现象,称之为人类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圈地”运动。随着知识资源重要性的日益增强,这种“圈地”运动不仅在企业之间,而且在国家之间都呈愈演愈烈之势。
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与美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就是很有说服力的例证。从1970年到1989年,日本在美国取得的专利从占美国专利批准总数的4%上升到20%。结果美国很多企业被日本专利捆住了手脚, 在市场竞争中动弹不得;而日本企业的许多商品却凭借其在美国拥有的知识产权,轻而易举地垄断了美国的大部分市场。进入90年代,美国企业从惨痛的教训中醒悟过来,认识到不能让日本人用专利技术控制美国市场,于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上与日本企业展开竞争。此后几年,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攀升,到1993年,美国的IBM公司终于击败日本的东芝公司, 成为在美国申请专利数量最多的企业。近年来,美国经济迅猛增长,特别是制造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增,究其原因,美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努力功不可没。
现在,许多新兴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积极引进、开发和利用知识产权来抢夺市场。新加坡依靠引进新的技术专利进行企业的技术升级,在短短10多年的时间内,实现了由依赖技术水平较低、产品档次不高的基础制造业的传统工业经济,向以电脑、医疗设备、仪器、航空器材和电子元器件等高附加值、出口创汇能力强的高科技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经济的转换。韩国通过购买外国的专利技术使该国的半导体技术实力迅速增强,并且由技术优势很快转化为市场优势,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现在,韩国企业生产的随机存取存储芯片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已达到50%。
人们已经注意到,要想谋求稳固的市场地位,企业必须依靠自身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先进而独特的技术内涵。这些技术内涵只有通过知识产权这一制度形式得到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才能给企业带来持久的市场竞争能力。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的“圈地”运动,新兴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利用和发展知识产权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企业都有借鉴意义。
“核心”能力:知识产权与竞争优势
核心竞争能力(Core competence)理论认为, 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是指“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指支撑企业产品线的独特技术和生产技能,它不仅能够创造用户价值和降低成本,而且具有独特性,难以被竞争对手模仿,并能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知识产权恰恰具有企业核心能力的基本特点。
首先,知识产权具有独特性,其专有性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可侵犯性,排除了非法侵害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损害,即使其内容遭到公开,在法律保护期限内竞争对手也不敢贸然模仿,企业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可以由此受到保护,从而可以占领市场,创造高额的垄断价值。
其次,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独特的技术发明和成果,以及工艺流程、生产配方等专有生产技能和商业秘密等,都具有充分的用户价值,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而且可以通过使用许可权输出等技术交易手段获取巨额收益。目前,以国际商用机器(IBM)、德州仪器、 朗讯科技为代表的一大批美国科技企业正从自身的专利创新中获取巨额财富。1999年,美国对日本的知识产权贸易顺差达到40亿美元。知识产权正在成为西方许多大公司商务战略的核心。
第三,知识产权具有可积累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延伸性,知识产权的使用具有边际报酬递增效应,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越丰富,对知识产权的使用越充分有效,其持续开发和使用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就越强,企业知识产权自身也会不断得到开发和增长;同时,有了知识产权及其保护制度,企业的知识创新活动就有了法律保护,再加上企业的利益驱动机制,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动力才能被持续和充分地激发出来,从而可以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以日本索尼公司为例,1981年其在亚洲地区申请的专利仅250项,1994年增至1000项, 1999年激增到3000项;在此期间,其对亚洲地区出口的高科技产品以年均21.5%的速度增长。
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以及开发和运营知识产权的能力,正是企业极为重要的知识资源,是企业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源泉。
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方略
我国已经入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方略应当从多方面加以调适和强化。
1、提高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人类产权制度已有数千年历史,但将产权范畴从物质财富扩大到知识财富却只有几百年的时间。1561年英国出现的专利法,首次奠定了知识产权的法律地位。此后,许多国家都以法定程序和条件授予智力成果完成人在一定时期内拥有一定的独占权,并以法律手段保障这一权利不受侵犯,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知识产权制度。WTO 的知识产权协议是第一个对知识产权程序法做出具体规定的国际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及其完善,对于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也是企业保护和运营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
近年来,我国许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越来越重视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投入与产出,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也有一些企业比较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袁隆平院士在我国颁布《专利法》之前就在美澳等国申请了杂交水稻育种技术的专利;近年来,中国石化公司就某些化工技术申请了多项国际专利,在世界范围内初步建立起自己的“市场保护圈”;海尔、联想等驰名商标也开始突破国界取得国际上的承认。这些自主知识产权都为企业赢得了宝贵的竞争优势。但是,当前我国的大多数企业还相当严重地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会或没有意识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更不会想到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获取应得的经济利益。一些企业比较看重科研成果但不注意及时申请专利,这样的科技成果很容易为他人所用,对自身造成利益损害。还有一些企业的著名商标在国外被他人抢注,由此造成的知识资产流失和重大利益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因此,一方面,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推出新技术、新产品之前要解决好知识产权问题。产品或技术中含有他人知识产权的要取得许可,这是我们加入WTO必须承担的义务;另一方面, 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法律手段,切实依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遇有其他企业侵权应懂得如何有效抗辩和合理维权,这是作为WTO 成员应当享受的权利。
2、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确立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
自主知识产权的存量及其开发能力,是衡量一个企业乃至一国经济实力最重要的指标。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先进企业相比,目前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差,自主知识产权存量偏少,因而影响了我们的竞争实力。可喜的是,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企业在研究与开发(R&D)方面的投入持续增加,根据国务院七部委最近完成的“全社会R&D资源清查”结果,2000年我国各类企业支出的R&D经费已占全国的60%,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这表明企业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
企业的研发投入是为了获取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虽然也是企业的知识财产,但如果没有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就无法转化为真正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一个冷酷无情的现实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际竞争和技术交流与转让中,人们只认专利而不认成果。在这方面,“入世”后我国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研究结果表明,全世界最新的发明创造信息,90%以上首先都是通过专利文献公布的。而在我国,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产出的国家级科研成果有3万余项, 但其中申请国内专利的不到三成,申请国外专利的则更少;“863 计划”实施15年,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也取得一批重要成果,但在民用的6个领域,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只有200多件。我们前面提到的IBM仅2000年获得美国专利及商标局核准的专利数就达2886项。差距之大,由此可见一斑。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战略问题,是亟需国人特别是企业界努力加以解决的严重问题。
3、知识产权的有效运营,促进企业资产的良性循环。
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谋求竞争制胜之道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知识产权的有效运营。通过对知识产权的运营,企业不仅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技术资产,防止或减少侵权损失,而且可以对其他企业出售技术和输出许可权,开辟新的财源,谋取丰厚利润,从而促进各项资产的良性循环。正是基于这一策略,近年来,一些西方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有机地融入企业发展战略,申请专利对许多企业而言,不仅着眼于知识财产的保护,而且将知识产权与其对外扩展、产品出口紧密结合起来,使知识产权运营成为商务新策略的核心部分。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每年公布的企业专利注册排行榜上,IBM公司已连续8年荣登榜首,1999年仅从全球许可权输出中就获利10亿美元,在2000年公司81亿美元的总利润中,专利转让就占了17亿美元,占总利润的20%以上。微软公司仅靠品牌和软盘及软盘中蕴涵的价值,就使其资产平均每周增加4亿美元。 英国电信申请的专利有13000多项,只有四分之一应用到了自己的产品中, 而通过出售专利在6个月内就创造了1400万美元的收入。 知识产权运营正在成为企业增长最快的利润来源之一。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世界专利与许可证贸易收入额中,我国所占的份额不到1%。1998年,我国的这项收入是0.63亿美元,而韩国是2.60亿美元,爱尔兰是1.77亿美元,巴西是1.42亿美元,墨西哥是1.39亿美元;德国中小企业近三年向海外输出知识产权的收入增长28%,其中向第三世界国家出口增长45%;美国在2000年的知识产权出口额更高达370亿美元。 这些数据清楚地表明了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运营的明显落后。这种差距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将会成为束缚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桎梏,甚至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我国的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在企业商务战略中赋予知识产权以应有的地位,争取在不长的时间内,使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