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理教学大纲与地理课程标准的差异_课程标准论文

我国地理教学大纲与地理课程标准区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纲论文,课程标准论文,区别论文,地理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地理教学大纲是根据中学地理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定的,是中学地理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具体规定了中学地理学科知识、技能的范围、深度、课时以及地理教学的一般进度和对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将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是因为课程标准这一名称更为准确,其内容也更丰富,涉及领域更广泛。二者虽然都是国家制定的地理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但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相比在内容、理念和要求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化和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在结构上的差别

课程标准阐述了地理课程改革的背景和课程性质,提出了地理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和标准设计的思路,对课程目标、内容标准、活动建议作了明确的规定,课程标准还就与实施新课程相关的教学建议、评价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材编写诸方面如何贯彻课程改革精神做了具体的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这对教师、教材编写者正确理解和把握初中地理课程是十分有益的。其次,课程标准对单科课程进行了总体设计,规定本学科的性质及其在学校课程体系中的教学目的与任务、内容范围、编排学科内容的顺序、安排教学时数、教学行动与课外活动、考试要求、教学建议等。课程标准即是教师教学工作的指南,也是设计教材和进行教学评价的基本标准。(参见下表)

二、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在理念上的差别

1.课程观的不同。课程观是指人们对有关课程的本质、功能、价值、内容及组织实施等一系列问题的基本看法。课程观决定课程的编制,以不同的课程观为指导,编制出的课程是不一样的。

2.课程目标的不同。在地理教学大纲中,地理知识与技能、能力和德育都被作为地理教育目标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缺少完成或实现地理教学目标的支持体系,特别是评价体系,结果使得“能力”和“德育”这两个方面的目的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很难得到有效的落实。地理课程标准明确提出“培养现代公民必备的地理素养”,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来支持和展开培养学生地理素养的课程目标,从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探究式学习方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评价和地理课程资源的利用与有效开发等方面,与地理课程目标相匹配,从而达到促进学生地理素养全面培养的目的。

3.课程内容的不同。这主要表现在地理课程内容的选择和要求上。首先,二者对“基础知识”的价值取向有所不同。基础教育阶段学习的是地理基础知识,但对“基础知识”的涵义有不同的理解。教学大纲中所指的“基础知识”,是从地理学科角度来说的科学基础知识,它追求系统、全面;而课程标准中所指的“基础知识”,主要是从公民角度来说的科学基础知识,它要求“有用”、培养素质。基于这种不同的价值取向,选择知识的角度也不同。教学大纲是从地理学科的角度来选择和组织知识的,虽然也涉及一些与其他学科相关的知识,也注意与社会、与生活的联系,但仍有脱节之感,在实际教学中,这些内容常被作为辅助性的、可有可无的内容。地理课程标准更多是从培养公民地理素养的角度来选择和组织知识的,主要有作为一个合格公民所具备的知识、对学生未来发展有用的知识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

此外,教学大纲要求学生应“掌握比较系统的地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强调学生不仅知道科学知识“是什么”,还要理解其“为什么”。虽然也倡导“应用”,但更多的是应用科学知识解决科学问题,较多地限于课堂,远离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实践,这样久了会引起学生的“厌学”。而课程标准除了要求学生知道“是什么”、“为什么”外,特别强调知识怎么用,能解决哪些实际问题,要求为学生学习提供较为充分真实的学习背景和案例,倡导探究式学习,注意联系生活实际和社会实践。

最后,在课程评价方面,教学大纲对学生的评价方式比较单一,注重学习结果的评价,强调评价的甄别功能,以纸笔测试为主要形式,多采用“题海战术”进行复习备考。课程标准在评价方面力求有明显的改变,在重视学习结果评价的同时,强调与过程评价结合;在评价的甄别功能之外,强调评价的诊断、激励和发展功能,建构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手段多样、评价内容全面的评价体系。

三、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在内容方面的不同

地理课程标准的内容与教学大纲相比更全面具体。课程标准要求对地理课程实行学分制,必修和选修都设置为相应的模块,修完一个模块可以取得相应的学分。这样使得课程的设置比较灵活,必修的三个模块是每个学生都要学习掌握的基础知识。七个选修模块涉及地理学的理论、应用、技术各个层面,关注人们生产生活与地理密切相关的领域,突出地理学科特点与应用价值,以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选修课程的学习顺序可以在必修课之前、之后或者同时开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一到两个模块学习。这样满足了学生不同的地理学习需要,增加了课程设置的灵活性。

地理课程标准对地理课程的实施提出了有选择性的建议,语言表述常常是“应……”、“可以……”、“建议……”等商量式的。而教学大纲中,提出的要求则是必须做的,属于刚性要求,语言表述也多是“要……”等命令式的。较之大纲,除了教学建议、考试之外,还增加了“教科书编写建议”、“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建议”,选择的范围更广,以保证课程的有效实施。

此外,地理课程标准对学生学习行为结果的描述是清晰的、可评估的,而教学大纲的描述相对笼统、模糊。如下表中同是对“宇宙中的地球”一节的知识的要求,但表述却不相同。

课程标准使用的行为动词如:说出、背诵、辨认、解释、说明、归纳、推断、完成、制定、简述、分析、选出、绘制、安装、识别等。他们的表义清晰具体,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而教学大纲中的识记、了解、应用对知识点的描述显得扑朔迷离,刚性强,缺少弹性。多数情况下,只列出知识内容要点,没有知识点掌握程度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教学大纲在一定意义上是教材的纲目,对各个内容要点的层次要求和解释实际上是由教材完成的。

标签:;  ;  ;  ;  ;  ;  

我国地理教学大纲与地理课程标准的差异_课程标准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