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实际出发做好环境监察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论文_李锦荣

浅谈从实际出发做好环境监察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论文_李锦荣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广东东莞 523000

摘要:近年来,我国在社会生产领域、市场经济领域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与诸多显著成果,但与此同时,在社会原始生产资料积累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破坏影响,例如雾霾、酸雨等自然灾害气候的频繁出现,因此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刻不容缓。在在整体层面上,环境治理工作有有的放矢,在环境监察工作基础上针对性开展适当的环境治理工作才能从根源上完善上述问题。因此笔者从实际出发,对环境监察工作质量与效率的优化开展以下研究。

关键词:环境监察;环境保护;优化策略

在现阶段我国环境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仍旧存在着诸多问题与不足,例如环境监察管理体系不完善、人员配置与专业素养不足、监测设备老化、环境监测部门与环境治理部门沟通频率过低等。上述问题不但降低了环境监察工作效率与实际效用,还在环境治理整体层面上加剧了环境恶化程度,没有对污染源头加以有效控制。因此笔者对现阶段我国环境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与优化策略开展深入研究。

一、在环境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第一,环境监察管理体系混乱、存在管理盲区。首先,现阶段我国环境监察体系相比较为混乱,没有明确规范化,例如在各级地方政府环境监察部门在开展环境监察作业时,对辖区内的各环境污染源头、生产企业的监察范围的划分、监察工作开展频率都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导致环境监察盲区的出现。其次,环境监察体系的各配套体系存在一定问题。例如环境监察工作人员的评审体系、法律法规等都有一定程度的优化空间。

第二,环境监察部门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力度不足。例如,在现阶段环境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监察人员往往需要对辖区内生物制药企业、石油化工企业等各行业领域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料的排放标准、净化效率开展监察。在这一类工作模式下,监察人员的和工作量较高,且工作实际效率较低,很难在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第一出现时间加以监察。笔者认为,这一问题的出现根源在与,环境监察部门与环境监测等部门之间缺乏开展协调合作以及信息共享。

第三,现阶段我国部分环境监察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养较低,虽然这一类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可以应对绝大部分常见的环境监察工作问题,但是所接受的系统性培训力度较低,对于各类新型环境监察技术、环境监察最新规定标准以及相关设备都缺乏深入了解,从而降低了环境监察工作的整体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

二、从实际出发,对环境监察工作水平进行优化

笔者为从实际出发,在根源上解决上述提出的环境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因此针对性提出以下几项环境监察工作水平优化策略建议,具体如下:

(一)构建精细化环境监察管理体系

首先,在环境监察管理体系管理范围层面上,应对环境监察管理体系的整体范围进行明确划分,例如在各级地方政府环境监察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辖区内各环境污染物源头管理范围的划分、环境监察各下属部门、工作人员自身职责范围的明确等,确保在根源上杜绝重复开展环境监察工作、以及环境监察盲区问题的出现。此外,也应对环境监察管理体系的管理职责范围进行明确划分,例如环境监察部门仅持有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督权、管理权,而如相关的企业处罚权限、刑事责任追究权限等应进行明确划分,确保环境监察工作部门所扮演的角色为监察者。

其次,应对环境监察管理体系的具体工作流程、条款进行明确。例如对不同环境污染问题的等级划分要求、不同区域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频率、单次环境监察工作的主要监督管理工作流程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值得注意的是,环境监察管理体系的明确化、规范化发展应与各区域实际环境污染问题相关联,例如辖区内部分企业频繁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石油化工、生物制药等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大范围污染问题的行业企业时,环境监察管理人员应适当提高对上述企业的监察工作开展频率与开展力度。总而言之,是对环境监察工作优先级的划分与构建。

(二)注重于提高环境监察部门与其他环境治理、监测部门之间的沟通频率

笔者上述提及,现阶段我国环境监察工作的管理体系为纵向体系,而横向的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监测部门等部门之间缺乏开展协调合作与沟通。因此笔者认为对环境监察工作质量与效率的优化,应适当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力度。例如环境监测部门监测出部分区域的环境出现大范围污染恶化问题时,第一时间将监测报告提交至环境监察部门,而环境监察部门则在环境监测报告基础上,对环境出现大范围污染问题的周边辐射区域开展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对石油化工、生物制药、铝材加工等重污染型企业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此外,这一优化策略不但需要对环境监察部门应用,还应在我国环境治理各部门之间,构建起整体性的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从整体上实现对我国环境治理、环境监察工作管理水平、环境治理力度的提升。例如,通过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各环境治理部门之间针对大型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监测-监察-治理联合环境治理工作。

(三)对环境监察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以及团队配置的优化

首先,在环境监察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提升层面上。环境监察部门对现有的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水平与综合素养审核工作,将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调岗处理。而为了确保环境监察部门的有序开展,以及预留出工作人员的培训空间。因此在开展上述审核工作时,相关管理人员应适当放低环境监察工作岗位的要求标准。此外,还需对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性、全面性的长期培训工作,优先将各类新型的环境监察技术理论体系作为主要培训内容。这一类环境监察工作人员的主要素养问题在于缺乏系统性的学习,而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因此应牢牢抓住培训重点。

其次,在以往我国环境监察部门工作团队的配置层面中,对于各类专业人才的配置数额缺乏明确,往往是在人员的配置环节中仅仅注重于工作人员的学历、专业以及工作能力。因此,应根据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工作情况来适当优化调整、明确工作人员的具体配置,例如在沿海城市环境监察工作人员配置环节中,应适当提高针对海洋生态污染破坏事件的专业人才配置比例。

(四)提高环境监察工作的社会影响系数

笔者认为,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不应局限于国家政府层面,单独依赖于政府监察部门自身的监察力度与辐射影响范围,并不能在整体层面上实现对生态环境污染恶化程度的遏制,因此应及时扭转传统的环境监察工作意识,注重于提高环境监察工作的社会影响系数,倡导社会各界、各民间环保机构、协会一同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此外,环境监察部门也应构建相应面向社会的沟通渠道,例如借助于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时代社交平台,从而使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与各环境保护机构协会将所监察出的环境污染恶化问题向政府环境监察部门进行反映。这一措施不但可以显著提升环境监察工作效率,扩大环境监察工作辐射范围,还可以赋予环境监察工作社会性、区域性特征。

三、总结

笔者对现阶段环境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并在问题基础上,从实际角度出发,针对性提出上述环境监察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优化策略建议,为响应国家提出的构建生态文明环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社会贡献自身力量。

参考文献:

[1]殷玉婷.不断开创生态环境监察新局面有力推动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熊跃辉专访[J].环境教育,2015(06):51-53.

[2]孙晓丽.从实际出发做好环境监察工作保护生态环境[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7(05):273.

论文作者:李锦荣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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