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摘要:“一带一路”是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而儒家义利观是经久不衰的观点。通过儒家义利观视角透视“一带一路”,能够实现传统文化与时事热点的有效衔接,以独特的角度探究出不一样的“一带一路”。儒家义利观的基本主张主要由肯定“利”的价值、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三大点组成,在儒家正确义利观的指导下,一带一路坚持义在利前,坚守取利有道,坚求共赢共享,并妥善处理着国家关系、人际关系、企业关系。有机遇就会有挑战,一带一路不可避免地面临道义与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三大矛盾。如何正确地用儒家义利观引导着解决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思考与探索。
关键词:儒家义利观;“一带一路”;义在利前;义利兼顾
一、儒家义利观的基本主张
道义与利益自古至今是人们争论的话题。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便曾说过“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乎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1]他认为在看到利益之时应当想到道义,然后再做决定。同时,孔子也并不反对人们追求利益,肯定了它对人们基本生活的保障作用。儒家学派的另一代表人物孟子也根据老百姓的实际生活,肯定了追求物质的合理性与必须性。儒家集大成者荀子也认为义与利都是人们所需要的东西,“义与利也,人之所两也。”此外,西汉经学大师董仲舒也曾讨论义与利之间的关系,“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身。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他认为义与利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缺一不可。
二、义利兼顾的一带一路
(一)坚持义在利前
“一带一路”坚持正确义利观,以义为先,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谋福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他们面临着巨大的生存挑战,迫切需要公路、铁路、电力、港口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而“一带一路”能够将他们的愿望化为现实。
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所体现的对沿线国家的大力度投资与帮助,体现了中国是仁义之邦,坚持义在利先的道义原则。
(二)坚守取利有道
中国在建设“一带一路”的过程中采用符合道义的方式取利,被广大合作国家认同和赞赏。中国秉承共商、共建、共用原则,在一切协议中没有将任何政治或军事上的条件作为附属品。
一带一路的建设并不只着眼于本国的发展,而是致力于让更多的国家搭上我国发展的快车,实现共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要坚持正确义利观,以义为先、义利并举,不急功近利,不搞短期行为。要统筹我国同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具有差异性的利益关切,寻找更多利益交汇点,调动沿线国家积极性。我国企业走出去既要重视投资利益,更要赢得好名声、好口碑,遵守驻在国法律,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2]我国的“一带一路”建设绝不以追求私利为最终目的,而是坚持互利共赢,坚守取利有道。
(三)坚求共赢共享
建设“一带一路”并不是中国一家之事,而是沿线各国共同的事。中国坚持与沿线各国共同做大蛋糕,不断扩大各国利益交汇点,打造“命运共同体”,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利益需求与关切,促进各个国家的共同发展。
中国所倡导的共赢共享坚持一个都不能少。中国与沿线发达国家之间坚持平等合作,共同建设,实现发展成果双收益。而中国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经济较落后国家,则采取多予少取甚至只予不取的方式,尽可能地对这些国家施以援助之手,带动他们的发展,改善当地经济设施,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助力。通过每一份子的努力,打造好大家共同的家园,让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个人,让成功的喜悦展现在每一个人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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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确处理关系的一带一路
(一)国家关系的处理
中国坚持义在利先、义利并举的原则,在建设“一带一路”的过程中,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兼顾他国的利益关切,认为求同存异和志同道合都是合作伙伴。在追求本国利益时,会密切结合他国的利益关切点,探索各国利益交汇点,寻求利益最大公约数,以实现各国的共赢共享。
中国也坚决不因为追求本国的利益而损害他国的权益,坚持尊重他国的想法与愿望,不把自身的主观愿望强加到其他国家,也坚决不干涉他国内政、干预他国事务,而是尊重并兼顾他国的核心利益与重大关切,追求各国之间的共同利益。在命运共同体的大背景下形成互相帮助、共享共赢的新局面。
(二)人际关系的处理
对于沿线国家,我国在秉承国家合作原则的基础上,更多了一份情谊。中国有见义勇为、先义后利的仁义传统。中国讲求与沿线国家的友好情谊,讲求以情换情、以心换心。中国愿与沿线国家真诚相待,与各国做好朋友、好伙伴。在真情相待的基础上,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之际会多为沿线国家做好事来巩固两国情谊。
这种国与国之间朋友一般的帮助,体现了中国坚守义在利先的道义,表明了中国强烈的责任感与正义感,显示了中国期待与沿线合作国家以情相待的美好愿望。
(三)企业关系的处理
在企业关系的处理上,坚持以义取利、义利并举的原则。“一带一路”的建设,为企业的发展构建了良好平台,提供了大量机会。我国大量企业走出国门,与他国企业联手合作,为沿线国家带去服务。企业在迎接不可限量的发展机会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市场经济背景下,机会与利益并存,这就有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在追求利益时损害其他企业的利益。
义与利在企业关系这一层面上是一种并举关系。企业在寻求发展的时候,尽可能地寻求两者的统一点,以实现两者兼得。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也的确遭遇了许多问题,如群体性劳动纠纷、税务争议、知识产权争议等。但需要明确遭遇再多困难,也不能违背义,坚信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四、义利观下面临的问题
(一)道义与利益
道义与利益这对组合永远是横亘在“一带一路”面前不可回避的问题。
中国坚持义在利前、义利并举的建设原则,期望与沿线国家手拉手、心连心,共创美好未来。在中国坚守道义,以包容开放的姿态欢迎其他国家搭上经济发展的快车,甚至不求回报地为一些国家提供帮助时,不能避免部分对象有着不想费力就分一杯羹的想法。中国该如何辨别这些不劳而获的行为,阻止这种不端思想,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
(二)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
目前中国投资规模大,而经济收益是难以在短期内实现的。这就面临着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问题。中国具有长远的眼光,能够舍弃小利。但中国需要实实在在地筹集并拿出一大笔资金用于“一带一路”建设,并照顾周边发展中国家,中国是否能够长期保持这个不断输出的经济能力来带动整个“一带一路”圈的长足发展,是值得思考的。
(三)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是“一带一路”建设中一对显著的关系。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有时能够和谐并存,但有时候二者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当“一带一路”建设中过度重视谋求经济利益时,则极有可能破坏了社会效益。而当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则会因为资金过度投资、收益明显降低等原因,导致经济利益被严重损害。
中国在建设“一带一路”的过程中坚持义在利先、义利并举,为落后国家带去光明大礼、改进交通基础设施,这些行为都显示了中国对社会效益的的追求,期望能够让更多国家共享发展福利。
但是如何让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实现融合,达成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双赢。如何在不得不损益其中一方时,做出正确的抉择,且将利益消耗降低到最小化,这些问题都有待思考和解决。
作者简介:俞汇(1997年—),女,汉族,浙江绍兴人,学生,本科学历,单位为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论文作者:俞汇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9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8/7
标签:义利论文; 中国论文; 利益论文; 儒家论文; 沿线论文; 国家论文; 他国论文; 《知识-力量》2018年9月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