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反腐败问题的认识与思考_反腐论文

对反腐败问题的认识与思考_反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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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阐述了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科学地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重申和强调了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的这篇重要讲话,从理论上研究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的成因、特点和规律,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十分必要的。

一、腐败的成因

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腐败”,准确地界定概念,才能探寻腐败的病因。《汉书·食货志》说:“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这是“腐败”一词的最早记载。引申到政治领域,各国对“腐败”的通行说法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一概念有三个要素:(1)主体是公职人员;(2)特征是利用职权;(3)范围是违法犯罪。对“范围”历来有宽窄之分, 宽则认为凡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都是腐败行为。我们十三大、十四大报告中的提法是“消极腐败现象”,范围比较宽;十五大报告的提法是“腐败行为”,用的是窄概念,这样比较科学。

对腐败的成因,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坚定不移反腐败——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专辑》,第11页。)这是从原始意义上讲腐败产生的历史原因。在最近召开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又进一步从封建残余的影响和资本主义思想侵蚀等四个方面论述了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他说:全面了解和分析这些历史与现实、客观与主观的原因,可以使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进程和形势有一个更清醒的认识。当前,理论界对腐败现象的成因归纳起来有两种类型的说法,一是主要根源论,二是综合根源论。

主要根源论认为腐败成因主要是一种因素起作用,具体有6 种观点:权力异化说、体制转换说、制度缺陷说、寻租活动说、利益驱动说、素质低下说。

综合根源论认为腐败成因是多种因素纵横交错的结果,具体有3种观点:两因素说(①权力与私欲结合;②缺乏监督机制)、三因素说(①社会转型期的真空和无序;②共产主义理想淡薄;③社会分配不公)、四因素说(①国门打开后西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渗透;②历史上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③多种经济成分并存;④党的建设被削弱)。

我认为腐败的成因是复杂多样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历史原因并非局限在故纸堆里,而是以新的形态反映和表现在现实中。外部原因也并非局限于国门之外,而是渗透在环境、体制和观念中。因此,我们研究腐败成因的着眼点是现实。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思想观念变化的终极原因,应当在生产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因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页。)英国18世纪腐败盛行,美国从18世纪90年代到19世纪80年代腐败猖獗,这两个时期是英美工业化和现代化高速发展的时期。高速发展的进程,引起了政治和经济的不平衡,产生了不同利益群体和各种利益关系上的矛盾,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价值观念的混乱和伦理道德的失范,社会腐败现象由此滋生蔓延。正如马克思所说:它使整个资产阶级的经济繁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也使徇私舞弊和盗窃行为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发展。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实施的,不同于西方自发的过程,因此腐败现象的程度和规模要小得多。但是在腐败现象的成因上,有些“基因”是共同的,例如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金本位以及等价交换原则在政治领域和人际关系中所产生的负作用等等。此外,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除了必然会出现空间和漏洞外,我们出台的一些政策本身也带有明显的过渡性。有的不得已而为之,有的利弊交叉,有的利大于弊,有的在经济建设上是正效应,在廉政建设上是负效应。例如企业经销中的业务费政策,对融通各种关系,推销积压产品,提高经济效益有明显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助长了请客送礼、索要回扣的风气。过去制订的罚没款提成政策,调动了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同时也助长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再从体制上看,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对促进生产力发展是正效应;但非公有制经济给党的建设、政权建设也带来了一定的负效应。一方面是有些私营企业主对领导干部的拉拢腐蚀,另一方面是有些领导干部的“傍大款现象”。这里仅举一例,江苏无锡有一个村办企业老板叫谈根发,在一次酒会上,有人问他与副市长的关系如何,他拍着胸脯说:“我让他15分钟到,他不敢16分钟来”。一个电话过去,副市长丁浩兴匆匆赶来,时间刚好14分半钟(丁浩兴因受贿被判刑入狱)。

从共性方面看,我们对市场经济负效应的一面研究不够,只是在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有一句话:“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从特殊性方面看,对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所带来的封建主义残余的深刻影响研究不够,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已经提出了这一问题。其次,对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一特殊过渡形式的难度和可能引发的矛盾研究不够(它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过程)。只有找出腐败现象的成因,才能对症下药,即治其然,又治其所以然。

二、腐败的现状

中央纪委向十五大的报告指出:“五年来,经过全党的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不断加大,保持了健康发展的势头”;“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有些腐败现象没有得到遏制,甚至还在一些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蔓延”。这是对现状的基本估价。

腐败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从腐败现象的范围和程度看,呈现出又广又深的趋势。它横向上在扩散,向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辐射;纵向上在深入,表现为违法违纪案件越来越升级,经济犯罪数额越来越大,并且呈由个人行为向组织行为发展的趋势。

二是从腐败现象的形式和种类看,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问题突出;奢靡之风日盛,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严重;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案件逐年上升;跑官要官在有的地方和部门成风。

三是从腐败现象的规模和特点看,呈现出团伙化和高智能手段发展的趋势。窝案、串案、团伙作案和跨地区、跨行业的案件大量增加;与新技术紧密联系的智能化案件相继出现;当年新发案件占30%左右。

四是从腐败现象的整体态势看,呈现出由权力范围向社会蔓延的趋势。从低量腐败到高量腐败;从境内腐败到境外腐败;从单一腐败到多样腐败。形形色色,无奇不有。

对党风的现状究竟怎么看?我们习惯于从上往下看,即从党中央、从党的基本路线、从实事求是的作风谈起。老百姓习惯于从下往上看,从村长、乡长的吃拿卡要推测省长、部长的作风。看问题的角度、方法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有的人说:“挨着个枪毙有冤枉的,隔一个毙一个有漏网的”,照此说法,腐败分子超过了50%;有的说“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把腐败现象看成是不治之症;还有的说,党员队伍现状是枣核型,两头小(指腐败分子和廉洁的干部是少数)中间大。我认为要正确认识党风的现状,在观察问题的方法上应该实事求是,注意三个方面:

一是要有正确的评价标准。不能以计划经济时代的腐败发生率作为参照物,或者以五十年代的党风为标准,离开具体的历史背景简单进行类比,就容易得出片面结论。就象四五岁的孩子思想单纯,四五十岁的大人思想复杂,两人谁好谁劣?没有可比性。一位中央领导同志讲过,春天万物生长,苍蝇、蚊子也出来了,但谁也不愿意因此再回到冬天去。我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败的评价标准应该从整体中、动态中把握,这就是看是否通过反腐败保持了社会的基本稳定,是否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是否把腐败现象遏制在可能的限度之内。

二是要多视角看党风,把握两个基本估价。一是党风的主流是好的,领导干部的绝大多数是好的,这决不是什么套话。二要看到腐败潜在的危险性。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群众对腐败的承受力增强了,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矛盾。例如,1979年商业部长王磊公款吃喝几百元,被曝光和处理。现在每年公款吃喝1千多亿, 举报者越来越少了。再如,对能搞经济、也搞腐败的所谓“两搞干部”的容忍度增强了。浙江省某市市长贪污20万元被关进监狱,数天内探监的人络绎不绝,因为这个市长在发展地方经济上确实做了一些好事。

三是要量化分析。一是有不正之风问题的党员干部占多大比例?二是党内的腐败分子有多少?从中央纪委历年处分党员的资料看,有三个高峰,一个低谷。三个高峰是:1982年处分党员占党员总数3.1 ‰,1986年占3.4‰,1989年占3.2‰。一个低谷是,1988年占1.6‰。 近年因计划生育案件下降,处分党员占党员总数的2.0‰左右。目前, 在受处分党员中,构成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还不足1‰。

三、反腐败的对策

中央纪委的目标是“力争在今后五年内,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为此,要出台一些新的举措,要按照反腐败的三项工作格局,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从反腐败的实践看,要靠自律更要靠他律。我想从长远看,是否可以从三条思路、四点对策上考虑。

三条思路:

1.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转变“七所八所”和基层领导干部的作风,净化群众的生活环境。查处陈希同这样的案件大快人心,但毕竟离老百姓比较远,反腐败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十四大以来,我们在查处违纪案件,遏制已经发生的腐败现象上下了很大功夫。十五大以后,我们要从“从严治标”向“着力治本”过渡,注意解决深层次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3.通过改革,在体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减少腐败现象赖以产生的条件。

四点对策:

1.权力的合理配置、分解和制约。权力的配置就是权力授予和干部任命。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任命和使用的一系列规定,改变选拔干部只重关系、不重德才的弊端,把群众公认、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实践考验结合起来。目前,我们在这方面还没有完全形成一套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机制。权力的分解是指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若干程序、步骤和环节,形成由几个人或几个部门共同把关,使单个部门、单个人不能对其权力形成垄断,以减少以权谋私的机会。如金融系统实行审、贷分离;税务系统实行征、管、查分离;工商部门实行审核、发证、收费分离。在权力的制约上要注意扩大权力的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制度;要注意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监督的作用;在党内还可以考虑设立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真正发挥最高权力的制约作用。

2.制度建设。一是监督机制,既要领导监督又要群众监督,既要党内监督又要党外监督,适当增加新闻舆论的监督,还可以考虑在纪检监察系统实行垂直领导。二是吏治在“制”,有些地方跑官成风,是委任制的必然现象,如果是选举制,就会往下跑。我们要通过民主、公开的程序把干部推向群众,找到委任与选举相结合的最佳办法。否则,“跑”是规律,规律大于纪律,通过发文件,宣布“几不准”,用纪律管理规律是难以奏效的。

3.利益机制。腐败现象成因之一是利益的驱动,或者说比较利益决定人们的行为取向。因此,要从健全物质保障机制入手,加快工资、退休、住房、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改革,要重视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逐步建立“以俸养廉”的政府官员工资制,切实解决机关公务员收入偏低的状况,减少因分配不合理而诱发的腐败现象。也可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即每个公务员都有一笔公积金,工龄越长数额越大,一般在6位数以上,谁因贪污受贿被开除公职,公积金就被全部没收。

4.把制度建设、法治建设、思想教育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结合起来,做到以人示廉、以制促廉、以洁保廉、以德助廉、以俸养廉。

上述对策,有些不是马上就可以实施的,要有一个历史过程。比如以俸养廉就有一个国家财力是否允许的问题。这就是小平同志讲的发展是硬道理,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出路在于发展。

四、反腐败的前景

中国现阶段反腐败的斗争,存在一种令人困惑的现象,一方面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越反越多,或者叫出生率大于死亡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差?将持续多久?前景如何?这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如果翻阅一下十二大到十五大的报告,会发现反腐败的提法有所不同。十二大提出五年“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十三大提出“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有多少清除多少”;十四大提出“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十五大强调了“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平缓背后是实际和深刻。

目前,我国的腐败现象处于多发期和高发期,这个观点是我们五年前提出来的。高发、多发的原因是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转换。从体制转换上分析,一是沿用多年的旧体制已经打破,新体制不可能马上建立起来,新旧体制转换中的缝隙和漏洞,为腐败现象的产生留下了空间;二是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的改革不可能同步进行,必然会出现脱节和无序的状态;三是腐败现象很多是市场行为和经济行为,如股票、期货交易、土地批租、建筑市场等领域中腐败问题的解决,有待于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宏观调控的完善。再从经济结构的转换上分析,从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经济结构向以工业为主的现代经济结构的过渡中,生产和消费结构、投资和外贸结构,人口流动和就业分布,以及城市和乡村格局等都会发生整体性的变革。在现代化国家中,非农业人口一般占70%左右。在资本主义初期,人口的转移是通过“火与血”的痛苦来实现的,象英国因“圈地运动”而出现的“羊吃人”等等。我国则是通过“农转非”,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逐步去实现城市化。在这个转换中,数千万涌动的“民工潮”和近千万下岗职工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腐败问题是难以想象的。

总之,在这个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的复杂情况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曾有的,也是将来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不会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是腐败现象多发期、高发期,也是反腐败最关键、最困难的时期。在反腐败问题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压力是相当大的,一方面要继续加大惩处的力度,扬汤止沸,用纪律遏制“规律”;另一方面又要加大治本的力度,规范市场行为、经济行为和行政行为,减少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总之,在反腐败问题上我们要从实际出发,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结合起来。在宣传上不要把群众的胃口吊得太高,不要过于理想化。马克思说:“什么东西你们认为是公道和公平的,这与问题毫无关系。问题在于在一定的生产制度下什么东西是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46页。)

毛泽东同志在《论持久战》中,把抗日战争划分为战略防御、战略相持、战略反攻三个阶段。借用这一概念,我认为对反腐败的分期是否可以这样划分:从1979年—1989年是战略防御阶段。在这个阶段,1982年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猖獗,1984年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的不正之风兴起,1987年“官倒”现象严重,1989年“六·四”风波中,敌对分子竟然打出了反腐败的旗帜。回顾这十年,正如小平同志所说“这股风来得很猛”,“刹这股风,没有一点气势不行啊!”(《邓小平文选》第2卷, 第403页。)很多干部卷了进去,我们则被动地处于守势。1989年6月,十三届四中全会产生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1990年3月做出了《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反腐败斗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形成了反腐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力度不断加大。这个阶段腐败现象的特点是纠而复生,久刹不绝,并且具有不稳定性,容易成为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的暴发点。因此,我们必须牢牢掌握反腐败的主动权,时刻关注群众的心态和情绪,通过反腐败保持社会的稳定。我认为相持阶段的时间定位是2010年,根据有二:一是《九五规划》中指出,“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10年“实现两个全局性的根本转变”;二是十五大报告指出,“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从2010年以后开始进入战略反攻阶段,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和法律体系的健全,奠定了反腐败的客观基础,腐败现象将呈逐渐下降趋势,预计下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将是政廉风清的时代。

最后讲三句话:在政治上,我们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在经济上,生产力的发展将奠定反腐败的物质基础;在组织建设上,我们有5800多万共产党员和一大批优秀领导干部。随着改革的深入,腐败现象赖以存在的土壤将逐步消失。因此,可以满怀信心地说,在中国共产党内部最终克服腐败现象是大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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