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的问题探究论文_郑祺祺1,农力2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的问题探究论文_郑祺祺1,农力2

1、广西大学 广西南宁 530000;2、广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 530000

摘要: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合同管理水平将影响整个建设项目运作,而合同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中重要环节,关乎合同双方的直接利益。因此,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加强对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工作的重视。本文主要通过自己的工作经验,来探讨如何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

关键词:合同管理;索赔;措施

引言:

合同索赔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手段,同时也能鞭策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对发承包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促进建筑市场的经济交易行为的规范化。下面就如何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的工作进行探讨。

1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内涵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原因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对方补偿的一种经济行为。合同索赔是发生在双方的一种正当的行为,不是双方对立的结果。当然,引起索赔的原因并非完全由于对方违约或怠于履行合同,一些不可抗力情形,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等都可能引起索赔,这些因素都可能给承包方造成损失,承包方可向业主索赔,但这并不完全是业主违约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这是FIDIC中典型的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索赔。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合同索赔能够有效规范双方行为,能够提高管理水平。将工程合同按照不同的方法和标准分类,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按索赔要求分,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第二,按事件性质,可分为工期拖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等。第三,按索赔起因分,可分为业主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索赔等;按照索赔处理方式,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即一揽子索赔)。

2 工程合同索赔管理的几项重点工作

合同文本是索赔的重要依据,要做好工程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就必须重视合同条款,具体说来要做好以下几点:

2.1重视合同索赔工作,建立专门管理部门

企业内部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索赔管理部门,配置索赔方面的专门人才。重视结合实际的内部组织学习,培养精通法务和工程实务的复合型人才。发承包双方还可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情况来制定符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的合同管理制度,协调项目管理中的各项工作,注重保持与监理工程师的的沟通,不断让合同管理走向科学化的道路,从而提高整个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2.2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好合同拟定及审查工作

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应重视对合同文本的研究。除了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合同标准及行业规范起草外,还应在充分了解该建设项目的特点的前提下,争取就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工程变更责任划分等方面的问题做出有利于己方的约定。同时,合同的内容要清晰,责任要尽量明确,各项条款应该条理,避免合同本文中的条款冲突,留意合同文本中的索赔机会。拟定好的合同应经过内部逐层审批。

3 索赔的步骤

索赔工作主要包含两个阶段,内部处理阶段和外部解决阶段。内部处理阶段主要包括索赔资料的搜集和保存、情况调查及事件原因分析,寻找索赔根据(即索赔理由),损失调查及计算,起草索赔报告等。以下就索赔工作中几项重要工作进行讨论。

3.1做好现场原始资料的保存工作

索赔工作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始资料的保存。常见的现场原始资料包括如下内容: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备忘录、来往信件及电话记录(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对承包商的答疑等)、会议记录、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施工备忘录、施工日记、签证等)、工程照片、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交接记录、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等记录、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工资指数,官方物价指数等)、会计核算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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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填写及提交索赔意向书

索赔事件发生后,在二十八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并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索赔项目起止日期计算方法如下:

⑴图纸延误引起的索赔: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二十八日内,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应向承包方提供建设项目全部图纸、技术规范等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如承包方在二十八日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承包方可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索赔起算日为自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二十九日,索赔结束日为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日。对于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承包方一般只能进行工期索赔,机械停滞费按照(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计算。

⑵因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索赔:通长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若业主已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则承包方可向保险机构申请赔偿;若业主方未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则承包方可根据合同条款向业主提出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为:恶劣气候条件开始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即为索赔结束日。

⑶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计算方法为,承包方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图纸变更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即为索赔结束日。

⑷由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索赔:根据FIDIC条款,该类情况(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和环境、用地的出入权等)而引起的索赔归责于业主方。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处理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索赔承包方可进行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

⑸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日和结束日。

3.3 做好索赔同期记录及细节报告的及时提交

当索赔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详细记录索赔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及后续发展情况。这种记录是同期记录,其中要特别注意的是保证事故发生后每日的同期记录,经现场监理人员签字后生效。另外,做同期记录时应对现场进行照片拍摄或者录制录像等。

3.4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故确定之后,事故单位就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来起草并提交最终索赔报告,其最终所提交的索赔报告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主要是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第二,索赔申请表;第三,经过批复的索赔意向书;第四,索赔陈述,主要是针对整个索赔事故的整个发生国学横进行描述的文件;第五,关于索赔事故的资料和照片等。

4 索赔技巧

索赔谈判需要有策略地进行,其中有许多可利用的技巧。承包方可就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如在经过公开招标的某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承包方在提出索赔要求前,应认真研究合同解除条件,如未达到法定解除条件,且不符合约定解除条件,则承包方完全有理由不同意合同解除,即便发包方带国字头,在谈判过程中承包方仍可向发包方释明其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已违反招投标法,如对方坚持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立场,将会在诉讼或仲裁中处于不利地位。

在争锋相对的谈判现场,有时让步也不失为一种巧妙的谈判技巧。如发包方对工期要求严格的情况下,可放弃对工期的索赔,转而增加费用索赔;或当业主提出减少索赔费用时,承包方可提出缩减项目保修期的对应策略而对费用索赔做出让步等,这样使业主更容易接受索赔要求。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合同索赔管理关乎合同双方的直接利益,合理的利用索赔技巧,能够让双方的工作进行的更加科学、合理,使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能够快速、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法释[2004]14号)

[2]何伯森等.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论文作者:郑祺祺1,农力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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