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X证券市场监管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监管论文,启示论文,证券论文,ASX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ASX(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市场监管是西方比较完善的证券市场监管。从他们的经验中,我们可以审视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证券监管目标的实施、主要的范畴、关键的决定因素、具体的技术和方法、达到的效果、遇到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同时也可以从中借鉴吸收经验,并结合我国的特点找到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市场监管模式。
一、西方证券监管体系的主要类型
西方的监管体系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
1.高度集中型的证券监管体制。这种体制以美国为代表,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印度尼西亚和埃及等也属于这种体制。美国的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直属于美国政府的机构,对证券交易、发行及证券市场各主体等进行全面的监管,并享有广泛的权限。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证券市场的监管中极富权威性,这种监管体制确保了美国证券市场的统一、高效和繁荣。
2.高度自律型的证券监管体制。这种体制以英国为代表,并影响到瑞士以及印度等英联邦国家。以英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为例,英国法律只是强调规定了信息公开制度,而对证券交易所及其会员实行完全放任政策,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证券监管基本上依靠证券行业的自律组织(如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的自律机制进行。这些自我监管机构是与政府机构相对独立的,它们通过自身的组织和规划来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
3.中间型监管体制。在欧洲大陆,以法国、德国、意大利为代表;在亚洲,以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我国香港为代表。这是一种介于集中型与自律型之间的监管体制。以法国为例,监管证券市场的最高机构为:经济、金融与预算部,但对证券发行的审查,则由证券交易委员会这样的自律组织执行。
二、ASX证券市场监管
1989年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市场监管机构(Ma-rket Surveillance),这个机构的作用是“提升和审核监管操作,以避免海内外市场交易量的减少,同时控制直接与经纪人发生交易的行为”。它采取的是美国式的集中监管体制。尽管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不是ISG(国际市场监管组织)的成员,但是他们积极与其他众多的ISG成员建立了谅解备忘录关系,同时还与一些世界级别的证交所(比如国际证券交易所以及新西兰证交所等)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共识。除此之外,ASX在其开展海外交易之后同悉尼期货交易所组建了属于自己的国际联合市场监管组织。
(一)ASX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管,ASX目标比较明确,就是帮助证券市场来维持证券交易的公正性以及有效性。ASX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1.为保证市场的公正性,所有的参与者应该遵守相同的交易条件,如经纪人对交易订单应该严格地按照到达的时间先后来填写,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可以利用其职位或特许权利所获得的信息进行不公平交易。利用特权信息进行交易的现象通常被称为“内部交易”。这是被绝对禁止的。
2.为保证市场的有效性,任何人不能对市场自由调节下的供求关系进行干预,否则证券的价格就无法正确地反映潜在的资产或者相应资产所包含的信息。如果存在这种干预一般被描述为对“市场操作”。这也是被绝对禁止的。
为了能够保持上述的公正和有效,证券市场的监管需首先做到两点:第一,它应该有能力识别和提供关于市场操作、内部交易等违背市场交易规则的行为的第一证据,并使市场交易规则的实施具有连续性;第二,它有权对权威机构发出提醒和警告,使这些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甚至对行为人起诉,并对有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加以阻止。
证券监管的另一个目标是保持市场信息的通畅和快速传递。当发生异常证券价格以及所造成的交易量变动之后,监管部门应将这些变动与信息标志进行联系,最终建立一套高度复杂和集成化的有效信息系统。
总之,证券监管部门的三个主要监管目标是:(1)通过警告来调整中介和监管不遵守规则的行为。(2)发挥证券市场自我调整的作用。(3)建立一个自我整合的市场信息系统来维持市场的公正和有效性。
(二)ASX的三个主要监管方面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ASX监管部门主要对三项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它们是:(1)违反公司法进行内部交易的行为。(2)违反证券交易上市和股票登记规则的行为。(3)违反证券交易行业规则的行为。
首先,在众多的内部交易行为中,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最关注的是特许证券持有者的行为。因为他们的行为会导致提高(降低)股票价格来诱导他人购买(售出)股票。这将对市场交易产生非常严重的问题,它不符合“保证对有序市场的引导”的原则。现存的规则虽对这种行为有所约束,但是监管部门还是发现,获得非流动性证券份额的投资者将成为最早进入市场大肆抢购更多股份的人。那么,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及时发现会造成误导市场环境的特许证券持有者的行为。
其次,在所有者发生变化时,要防止错误的交易和操纵市场的交易误导市场。然而,正常交易并不会产生不良市况或误导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判断持有者在操作哪部分股票时将会误导市场。但是,如果某种联合控股是公开的或者合理假定已被市场所接受,那么,这方面的监管就不再需要。
再次,要防止为诱导参与者进行交易而提供误导信息的行为。实际上,监管部门已经发现一些机构人员所提供的信息是与他们的行为不相符合的现象。监管部门的责任是不但要识别潜在的错误行为意图,同时还要判断这种不当意图是否会导致实质性的后果。
证券监管部门除需辨别市场操纵和内部交易以外,还要对那些违反公司法有关条款的行为进行调查,这些调查要深入到可以引起中小股东的注意,以便共同监督经营者不正当地利用职权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证券监管主要关注的是可能误导市场或者导致市场非公开化的问题。此外,监管部门还关注交易股票的上市登记以及商业规则等等。
(三)ASX证券监管的技术方法和流程
ASX实施监管调查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进行。一是从处于市场不利地位的团体中获得信息或投诉,二是从媒体所提供的报告中获得某种异常的信息。如果某种异常信息和投诉是经常发生的,那么监管部门就可利用计算机技术与人工分析相结合的系统,可有效地检测短期内产生证券价格以及交易量异动的影响因素。通常,这种系统的建立就是用来引导分析者们去发现需要调查的目标和内容。
目前ASX主要使用的监管系统是SOMA(Surveillance of Market Activ-ity)。这个程序是AMEX证券监管系统的一种版本。基本上,它可以模拟具有经验的监管人员所能进行的信息搜集以及所作的必要决策。SOMA的注册用户会在证券价格或规模超出限制的时候得到“第一警告”,如果这样的警告在几天内持续存在,那么系统就会自动将这些警告列出详细的表格,然后自动地逐个存入公司信息运行数据库。
当第一警告出现之后,两个SOMA的分析师就要通过对有效信息的分析和引用来解释产生这些警告的原因,然后判断这些现象对当前市场发展是否正常有利,还要判断与其他市场的关系。经纪人要定期将有关信息传递给监管部门的运行数据库。
如果监管分析师对警告无法用各种公开提供的可用信息进行解释,那么就需要被警告公司的决策部门来解释,这些问题是否由企业内部资产信息所产生的。接着,其他监管分析人员将会进一步判断这些问题到底是正常的操作结果,还是内部交易,或者是对法律或者商业规则的一种违反。调查员则要根据以前系统发生类似情况的股票类型来决定应该具体考虑的调查方面,还可以从以前记录中获取有用的经验进行汇总,最后由分析师通过计算机系统模拟,从而重现违反行为出现时的市场表现。在看到这些市场现有的即时行为后,分析师还需要重新模拟一些其他时期的市场行为,以便收集更多、更全面的信息。然后,分析师会通过信件或者面谈的方式与其他证券监管部门的成员讨论研究,这里包括从经纪人那里了解有关的订单与客户的信息,这是证券监管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最后是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和交易信息,结合出现异常情况的相关证券公司或人员提供的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有关的决定。
目前ASX的证券监管方法和程序可用下列简单流程图来描述:
(四)ASX证券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ASX证券监管体系发展了很多年,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内部性的问题,比如某些有特权的市场调整人员不愿意承认间接证据的存在。而在ASX证券监管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ASX不具备“有资格特权”,它使监管者不能在最必要的时刻对反常的股票价格变动现象提出警告。目前ASX所有的特权仅限于法律上对交易所就公众提出警告时有着特别的规定。ASX证券监管所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目前的成效往往依赖于调整中介人的行为,或者是资源上的限制。
三、关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思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颁布和实施,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和体制已经明朗化和法定化。我国现行的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是:(1)国务院证监会依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的统一监督管理。(2)其他机关参与证券市场的相关审批和管理。(3)1996年由中国证监会授权部分省、市成立了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关于1996、1998年设立交易所监督员和证监会专员办事处。可以看出,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权力已集中到一个权威性的机构手中,以保证市场的监管有效。
结合ASX证券监管的集中性特点,我国证券市场的集中监管机构在权威性的建立和体制的完善方面还需要一个过程。如果证券市场的相关监管机构和审批机关之间的权力分工和合作不能做到透明和协调,就会使监管机构证监会的决策有效性难以发挥,出现有些政策出台较慢或缺乏连贯性甚至缺乏严肃性等,反而容易给市场操作留下可乘之机,使市场难以规范运作。因此,监管机构须具有足够的权力,协调各方关系吸收适当的资源有效地行使其职责和权力。
另外,现代证券市场是一个技术含量非常高的市场。在许多情况下,比如详细审查交易所的交易记录时,有效的监管则必须借助于必要的技术手段。ASX的工作流程就是一个典型的借助计算机进行处理的过程。再比如美国SEC的“行情播报带监视(tapewatching)”则是另一种被认为有效的调查方式。我国的证券监管正朝着信息化监管的方向努力,但是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例如我国目前证券的无纸化交易已经很普通,但是作为证券市场交易后台的托管清算系统尚未统一,并与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相互分离。因此,统一托管结算系统,加强中国证监会在托管结算方面的统一监管,是目前提高技术含量管理手段的关键。
再有,证券监管的重要手段——评级机制的发展也应是一个重点。随着新经济时代的来临,证券评级这一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工具已开始被我国的证券业所重视。然而,如何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适合自己的证券评级体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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