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96工作制”指员工早9点上班、晚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日前有40多家互联网公司被指实行“996”工作制,其中也包括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有媒体表示,即使员工对这种工作方式表现出了抵制,但其中的很多人最后还是迫于无奈只能默默接受。这一现象,引发了广大网民的大讨论。
关键词:“996”工作制;“潜规则”;劳动法规制
一、互联网企业“潜规则”
大部分互联网企业不会明面上强制要求员工加班,但奉行另一种隐形的“996”:不公开发文或明确要求加班,但是真正按点上下班、拒绝加班的人,会在相应评价体系中受到排挤和差评,影响收入、晋升,甚至失去工作。现实中,过度加班是跨越了某一具体行业的。在这样的加班态势下,住进ICU绝非笑谈,或许是部分行业的真实写照。
事实上,互联网行业公开的“潜规则”遭遇抵制,也不是偶然。一方面在制造业,一般集中的员工比较多,加班或者超过八小时工作不支付加班费,容易出现大规模的反抗。但在互联网行业,一般情况下人数不多,分布在不同的单位或不同的地方,所以安排996的制度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另外,就业市场本身没形成一个非常好的竞争,在市场压力加大的情况下,996工作制实行的环境就比较多一些。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如果你超过的话,你要签订自愿加班的协议,在这个协议的基础之上还需要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没这个协议就是违背劳动法的规定。
二、国外现状
互联网行业的“996工作制”已招致程序员们的普遍反感。在美国硅谷的科技企业中,苹果等大企业,为程序员提供的工作环境虽然谈不上尽善尽美,但与国内企业相比确是天壤之别:上下班不用打卡,家中有事可申请在家工作,有些工作餐是免费的。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并不推崇加班文化,并不把加班看作“对企业忠诚和奉献的表现”。所以,这些程序员能够过上比较正常的生活,虽然有时会加班,但并非常态;周末的时间可以用来安排休闲活动,或是运动,或是陪伴家人。
回顾一下8小时工作制的来由:1886年5月1日,美国各大城市举行了约35万人参加的大规模罢工和示威游行;到1938年罗斯福执政时期,美国国会通过了《公平劳动标准法》,将劳动时间限定在每周44小时,后于1940年修改为每周40小时。也就是说,为了确立8小时工作制,美国无产阶级持续斗争了半个多世纪。
三、劳动法规制
法律意义上,996工作制的合法性显然是存疑的,它直接把加班转换为对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要求,甚至对这种机制进行话术包装,赋予其某些文化、道德色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员工如果想要维权,也不容易。有的可能说自己早晨五点半就给单位发邮件了,晚上十点半还在给单位发邮件,但是企业会反驳说,可能你早晨发完邮件又睡了一个回笼觉,睡到下午七八点又起来发了封邮件,很难证明中间的这段时间也在为企业工作。所以弹性工作制在加班费的主张方面存在难度。
有网友称,很多人都知道,法律对员工的劳动时间一直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相关用人单位违反这一上班时间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若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企业整改,拒不执行的可以让法院强制执行。但在现实中,一则,为了保住饭碗,员工直接申请仲裁的几率小得可怜。二则,企业包装的“弹性工作制度”也让核算加班时间变得十分困难,员工很难拿出直接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长。多数人除了继续默默忍受。
“996”工作制带来的问题是:如果在企业中实行“996”工作制,那么就意味着员工每天需要加班至少4小时。按每周工作6天算,每周就需要多加班24小时,每月则高达120小时的加班时间,这已是法律规定最高加班36小时的3倍多。如此超长的加班时间,不仅容易导致员工过度疲劳,甚至会诱发各种职业病,还容易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显然是一种不可持续的竭泽而渔之举。表面上看,大多数实行此类工时制的企业并未“强迫”员工必须如此工作;但如果员工不遵从该制度的话,就可能会在奖金、考核、职务晋升等方面给“穿小鞋”。这种“软”性规定的存在,事实上也是一种隐性的强迫手段。而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通过间接方式迫使员工不得不遵守,也是涉嫌违法的行为。
结语
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996”工作制都不应该提倡。对于企业来说,与其绞尽脑汁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还不如想方设法提高劳动者待遇,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多下功夫。如此,员工才会有稳定工作的信心和预期,企业也就有了持久发展的真正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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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姚怡兵(1995.09-),女,辽宁省朝阳人,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论文作者:姚怡兵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1月5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6
标签:工作制论文; 员工论文; 互联网论文; 企业论文; 工作论文; 劳动法论文; 小时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11月5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