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迷心窍之后——湖北省黄梅县公安局原局长李文繁违纪违法案纪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黄梅县论文,钱迷心窍论文,湖北省论文,公安局论文,纪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4年12月18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对黄梅县公安局原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1996年至2003年,李文繁在担任黄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4万元,贪污公款3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李文繁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5年4月11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手握执法大权的公安局长到阶下囚,李文繁究竟走过了怎样一条人生道路呢?
投桃报李 让泥瓦匠变成副科长
1957年1月,李文繁出生在黄梅戏的故乡——湖北省黄梅县,1973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小学教师、黄梅镇中学团委书记、团县委书记、大河镇党委书记、县纪委副书记;由于工作有能力、敬业精神强,1994年3月调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1998年12月任县政协副主席,兼县财政局党组书记;2000年1月调任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一路走来,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取得了一系列出色的工作成绩,令许多同龄人羡慕不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手中权力的增大,诱惑的增多,特别是当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后,李文繁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开始收受礼品、礼金。随后贪欲不断膨胀,他将曾在党旗下宣过誓的拳头松开来,伸向金钱,发展到以权谋私大肆收受贿赂、贪污公款,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
1995年,华昌实业公司挂靠在黄梅县政府办公室名下,经时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文繁同意,该县二建公司的泥瓦工张广才被聘为该公司经理。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该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年向县政府办公室上交管理费5万元。张广才依靠李文繁的关照,先后承接了县政府部分旧楼拆除、兴建干部集资楼以及政府门房改造等基建工程。眼看张广才发了财,李文繁也想分一杯羹,曾多次故意在张面前提及自己准备买房子、还要装修,都急等钱用。精明的张广才自然心领神会。
一天中午,张广才怀揣4万元现金急匆匆地来到李文繁家,当时只有李的妻子蒋某在家。张广才在客厅稍坐片刻后,便从身上取出准备好的现金塞到蒋某的手里说:“你家要买集资房和装修,这几万元钱是我的一点心意。”蒋某听说是几万元,心里一愣,不由自主地将手缩回,说:“这么多钱我不能收。”张见蒋执意推辞,又说:“李主任对我们公司一直非常关照,平时我也没什么表示,你们现在买房正需要钱用,你就放心收下吧,保证没事。”说完,他就势将钱放在餐桌上转身走了。蒋某见张广才的态度坚决而又诚恳,也有些犹豫,目送张出门时欲言又止。随后,蒋某拆开报纸包,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将钱小心翼翼地放进了其卧室床头柜的抽屉里。晚上,等李文繁回家后,她把中午发生的一幕告诉了丈夫。李文繁听后没有作声,因为他自己心里有本账,张广才除感谢之外,工作上还需要自己帮忙,既然钱已收下了,心里有数就行了。后来,蒋某从这笔钱里拿出2.8万元让丈夫交了集资房的二次购房款,余下的钱用于房子装修。投桃报李,经李文繁的大力帮忙,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泥瓦匠张广才很快调进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并转为国家干部,还被提拔为政府办的副科长(案发后张广才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二年执行)。
偷梁换柱 公房维修款变成私房建设款
贪欲的大门一旦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李文繁千方百计地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钱财。
1998年初,李文繁与时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人防办主任解东一起,以维修县政府房屋的名义从湖北省财政厅申请到了3万元资金。因为得知年底可能要去县政协工作,李文繁想将此款留作到新单位后个人的经费支出,恰好这时人防办建房要借钱,便顺势将这笔钱拨付到了县人防办。后来李文繁到县政协任副主席后,又兼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根本用不着为经费发愁,因此没有急于将这3万元划转。
2000年1月,李文繁调任县公安局局长后,打起了这笔钱的主意。一天,他专程来到下属某交警中队,与中队长武明(案发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单独面谈,说:“我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从省财政厅要了3万元拨款,放在人防办的账上,我已跟人防办主任说好了,你到他那里去拿。”武明受宠若惊,赶忙讨好地说:“我把这3万元钱从人防办划来后给你。”李文繁却说:“先放在你那里,等以后有机会再说。”随后,武明按局长的吩咐,带出纳到人防办找到解东,说明了来意。由于人防办经费紧张,武明只拿到2万元现金支票和1万元欠条。随后,武明反复叮嘱财务人员,说这3万元是李局长的钱,暂时放在中队,无论中队经费多紧张,都不能动用。事后,武明向李局长如实禀报,并要把2万元先给他。李文繁为稳妥起见,吩咐武明:“钱就先放在你们单位,等有机会再报出来;还欠的l万元我再去找一下解东,尽快解决。”
2002年,黄梅县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公安干警因处警不当导致一名教授死亡的“5·11”重大事件后,省、市各级主要领导亲临黄梅处理善后工作。李文繁知道这事肯定要牵连到自己,公安局长的位子可能坐不长了,因此不但不积极配合有关领导做好工作,而是急于想办法趁在位时将放在交警中队的3万元钱搞到手,便吩咐武明尽快把钱转出来。
2002年10月,武明到县财政局找到具体负责人,以某乡政府向交警中队催要借款的名义,要求财政局从该中队拨11万元到该乡政府。因拨款手续需要县公安局的财会人员办理,武明又找到公安局的出纳,出纳说此类拨款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武明只好当面给李文繁通了一个电话,经同意之后才办理了这笔拨款业务。
一天晚上9点多钟,武明来到李文繁家,趁李的妻子离开客厅时说:“李局长,从人防办转出的3万元,我帮你从乡政府报出来了;另外,你两次给我的发票1.365万元也报出来了。”这时,李文繁的妻子走过来端水递烟,武明便将装有3万元的手提纸袋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当李文繁的妻子离开客厅时,武明赶紧走到李文繁的书房,放下一个信封,然后走到李的身边细声耳语:“我帮你报的发票钱放在书柜的台子上”,李文繁点了点头。武明走后,李文繁的妻子忙将茶几上的袋子提到卧室,将3万元现金放进了床头柜。李文繁趁妻子进房间的片刻,迅速将属于自己的那笔“私房钱”收藏起来。后来,李文繁的妻子将3万元钱陆续用于建房。
李文繁为什么要把省里拨的3万元转到某交警中队呢,这一举动是他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作出的。为了将这笔钱装入个人腰包,他可谓煞费苦心,绞尽脑汁。当时省财政厅下拨这笔钱是给县政府维修房子的,应该拨到县政府办公室,而李文繁却借给了人防办;李调任县公安局局长后,又亲自出面,使这笔钱不是按常规拨到县公安局,而是拨到某交警中队。在李的授意下,这笔钱又从某乡政府报出来后最终装进了其个人腰包。这里面自然大有文章,李文繁在交代材料中说明了其中的奥秘:其一,武明是他在县政府办当主任时县政府的一名司机,关系一直不错,人也可靠,不会到处乱讲;其二,某交警中队是全县最“肥”的地方之一,经费充足,放在这里不会被挪用。
封官许愿 把交警中队当成摇钱树
李文繁在任县公安局长期间,多次对武明封官许愿,武明为此鞍前马后,乐此不疲,交警中队便成了李的“摇钱树”。从自己家里建房到购买生活用品,从报销家里支出费用到处理个人“私房钱”,少则几百元,多时过万元,几年来从未间断。
2003年12月的一天中午,武明来到李文繁的新家,李有意跟他商量搬家的事,并说:“我现在睡的床年数比较长,搬新家想买张新床。”武明明白李文繁的心思,接过话茬说:“要买就买一张好床,人生有一半时间是在床上度过的。”“好床要上万元,我现在哪有这么多钱啊!”李文繁哭穷道。实际上武明是有意往领导的套子里面钻的,于是直截了当地说:“我送一张床,就当是你乔迁新居的贺礼!”李文繁笑而未答。几天后,一张仿古式的实木床,连同床头柜、电视柜、席梦思等家具摆到了李家宽敞明亮的卧室,使整个房间显得高雅、别致。武明把购床的8300元发票及说明书、保修卡交给了李和他的妻子,但他们还是没有提给钱的事。后来,武明又将此款用虚开的发票在交警中队报销了。
自调任县公安局局长后,李文繁及其妻子还让武明在交警中队报销其房子装修材料、装修工在餐馆的吃喝招待费,以及其全家到香港、北京等地旅游费用共计2.75万元。另外,李文繁先后5次在该中队报销个人不合理的支出约3.5万元;还在某镇政府报销个人费用l万元。
发人深省 前车之鉴教训深
李文繁大肆敛财的行为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纷纷向有关部门举报。2004年3月,黄冈市纪委、监察局对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群众反映李文繁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后,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决定对他进行立案调查。经过4个多月的内查外调,查实李文繁及其妻子从1996年以来,大量收受贿赂、礼金礼品,李还贪污公款,在有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多占一套房改房,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二胎等问题。随后,李文繁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李文繁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从主观上分析,主要是放松学习,拜金主义不断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导致世界观、人生观蜕变。从客观上看,李文繁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也有不容忽视的外部原因,其深刻教训值得广大党员干部吸取。
其一,投其所好者的迎合,为李文繁以权谋私提供了便利条件。“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上梁不正下梁歪”。李文繁的堕落再次印证了这些古训。他从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到县公安局局长,都是在“一把手”的位置上,权力较大,并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由于他爱钱、贪财,有求于他的人自然刻意巴结奉迎,满足他的欲望,以达到个人目的,于是买房有人送钱,吃喝有人买单,购物有人付账,玩乐有人报销。李文繁为了占有省财政厅下拨的3万元资金,违反财经纪律,不按规定办事,几经划转,在此过程中,如果有人坚持原则,进行监督,予以抵制,或许李文繁在错误的道路上不会越走越远。起初,李文繁只是想在办公经费紧张时用这笔钱来缓解燃眉之急。随着情况的变化,加之迎合者的撮合,在李文繁考虑采取以什么方式占有这笔公款并犹豫不决时,却有人替他出主意想办法并付诸行动,“成全”了他的贪欲;李家建私房、装修、添置家庭用品等,又有感恩戴德人送钱上门,并以真诚的态度去打消其顾虑;当李文繁开口时,更有人不惜慷公家之慨,一掷千金,为博得李的欢心而长期东奔西走,乐此不疲。正是身边围着一群投其所好者,李文繁在这个圈子里因听不到半句忠告而得意忘形,利令智昏,不能自拔。
其二,家庭廉政大门失守,更加助长了李文繁的贪欲膨胀。俗话说:“妻贤夫祸少”。与丈夫一样,李文繁的妻子也爱钱如命,不但不劝丈夫走正路,反而助纣为虐。当有人上门给李文繁送钱行贿时,李不在家,她替丈夫收下;虽然知道这是不义之财,她也有过不踏实的心理,但这种心理稍纵即逝,因而从不提醒执迷不悟的丈夫,也不甘心退掉不该得的钱财;当丈夫搞权钱交易在危险的边缘徘徊时,她不是想方设法去拉一把,而是同流合污,到后来发展到借丈夫的权力和影响,公开向他人索要财物,最终把丈夫推进了万丈深渊,而自己也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为防止丈夫有了钱后会变坏,她掌握着家庭的财政大权,大钱小钱都要收起来。但这些对大权在握的丈夫来说是徒劳的,李文繁为了支付个人吃喝玩乐等费用,避开妻子三番五次到下属及有关单位报销,拿到钱后到处游山玩水、吃喝玩乐,还做了妻子最不愿意看到的事,在人生的歧途上越走越远。
英国小说家菲尔丁说过的一句名言:“如果金钱成为你的崇拜物,那么它就会像魔鬼一样折磨你。”李文繁的结局不正是如此吗?
(注:文中除李文繁及其妻子外,其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