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殷墟甲骨文中“记”的词性_介词论文

也论殷墟甲骨刻辞中“暨”的词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甲骨论文,殷墟论文,词性论文,刻辞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7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0238(2004)02-0001-05

杨逢彬考察了殷墟卜辞中的“暨”(见《中国语文》2003年第3期),认为其词性都是动词,意义为加上、附加。杨文否定“暨”有方名、祭名及副词等用法,这是可信的。但是否定“暨”的连词用法,则可商榷。杨文还不知道“暨”有介词用法,以至于产生一些误解。

在讨论之前,先应该指出杨文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杨文所列的参考文献多有遗漏。如高岛谦一、张玉金、李曦、陈年福等人的论著,作者都未参考。

其次,杨文在卜辞的释字方面有些失误。如把“禽”释为“毕”、把“亡”释为“无”、把“”释为“蒸”、把“皿”释为“兜”、把“争”释为“诀”等等,都是错误的。

再次,在标点断句方面也多有可商榷之处。

如《屯》1128一例,杨文做如下标点:

(1)已巳卜,其祖乙?暨父丁,弜暨父丁?(在另一处他又标点为“其隞祖丁?暨父丁?岡暨父丁?”用了3个问号,并把“祖乙”错成“祖丁”。)

其实,这条卜辞正确的释文标点应是:

己巳贞:其祖乙,暨父丁?弜暨父丁

杨文因为不知道这是一组对贞卜辞,所以把标点标错了。又把“贞”误释为“卜”;还丢了一个重要的动词“”。又如《合》22560一例,杨文做了如下标点:

(2)庚午卜,旅贞:三宾妣庚岁,暨兄庚?无尤?

此例“岁”后不应标逗号,因为“宾”一直管到“兄庚”。“兄庚”后不应标问号,只能标逗号,因为这条卜辞只是一个问,“王宾妣庚岁暨兄庚,亡尤”是一个复句,复句末尾标一个问号。

杨文中类似的问题较多,不能一一列举。

杨文把卜辞中的“暨”都看作动词,这是不可信的。卜辞中的“暨”确有动词用法,例如:

(3)壬子卜,宾贞:令暨多射?(合5736)

(4)癸未卜,宾贞:令鸣暨方?(合6786)

(5)惠口令暨多子族?(合14921)

(6)勿呼宁鼓暨?(合3508)

(7)壬子卜,争贞:惠戉乎暨?(合6856)

例(3)、例(4)都是兼语句,其句式为“令+兼语+暨+NP”,而例(5)是例(3)、例(4)类句式的变换式:“惠+兼语+令+暨+NP”。这种变换式把兼语前置,并强调了兼语。由例(5)这种变换式来看,例(3)、例(4)中的“暨”不会是连词,因为若“暨”为连词,其变换式当为“”。例(6)的句式是“呼+兼语+暨”(“暨”后应是省去了宾语);例(7)是它的变换式:“惠+兼语+呼+暨”。

“暨”虽有动词用法,但还有别的用法,它是个多词性多意义的词。不能因为它有动词用法,就否定它别的用法。

杨文否定甲骨文中的“暨”有连词用法,提出了4条证据。在我们看来,这4条证据都不太可靠。

第一条证据是,正贞句“暨”位于两个同类成分之间,通常被视为连词;反贞句中它又可被副词修饰。杨文所举的例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于在反贞句中可在“暨”前加副词,因而杨文认为这是动词。

杨文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认识,是因为他不知道“暨”有介词的用法。卜辞“”中的“暨”有的是介词,有的是连词,不能一概而论。当“暨”为介词时,是可以在正贞句的“暨”前加副词或者在反贞句中“暨”前加否定副词的。

例如:

(8)庸鼓其暨熹鼓尊?

弜尊?(合31017)

(9)甲辰卜:大乙暨上甲酒,王受有祐?

弜暨?(屯南2265)。

而当“暨”为连词时,是不能在“暨”前加副词的,若要加副词,只能加在“”之后,例如:

(10)贞:遘暨永获鹿?

贞:遘暨永不其获鹿?(合1076)

如前引例(11),又如:

(13)王弗以祖丁暨父乙,不唯之?

王弗以祖丁暨父乙,唯之?(合10515)

(14)癸未卜,殻贞:告于妣己暨妣

贞:勿告于妣己暨妣庚?(合1248)

杨文所举的例子绝大多数是介词,少数是动词。

用“暨”的介词、动词的例子来否定它的连词词性,这是不妥的。

第二条证据是,“暨”的宾语可后置,亦可前置。杨文所举的例子是:

(15)甲寅卜,其蒸鬯于祖乙?小乙暨?(屯657)

(16)辛未贞:祷禾于高,暨河?(屯916)

其实,例(15)正确释文和标点应是(补上反贞句):

甲寅卜:其鬯于祖乙,小乙暨?

弜暨?(屯657)

此例在“其鬯于祖乙”后不可标问号,这小句是背景分句,本身并无疑问。占卜者不是问宜不宜“鬯于祖乙”,这是已确定的事。这对卜辞卜问的是在“鬯于祖乙”的背景下,小乙是否“暨”,因此,只能在“暨”后标问号。这个例子中的“暨”,与其看成动词,不如看成介词。要想正确理解这条卜辞,必须对这类卜辞的省略特点和规律有所了解,先看前引例(1)、例(9),又看下引两例:

(17)祖乙奭暨酒?

弜暨酒?(合27519)

(18)其祷年河,暨岳酒,有大雨?

弜暨酒?(人1943)

上引这类例子中的“暨”,杨文都看成动词。

甲寅卜:其鬯于祖乙,小乙暨?

弜暨?(屯657)

这个例子中“小乙暨”之后,应省去了“祖乙”和VP“”,而“弜暨”,也是把和VP都省去了。可见例(15)中的“暨”跟前引几例中的“暨”是一样的(例9和例5的反贞句都是“弜暨”)。分析省略句中词的词性时,应把省掉的成分补全,然后再加以分析。像杨文那样,只根据省略式来分析,把“暨”后三种不同成分都分析为它的宾语,这是很不科学的做法。

“小乙暨”中的“小乙”是“”,并不是前置宾语;“小乙暨”不是宾语前置的动宾结构,而是“小乙暨祖乙”的省略。

杨文所引的第二个例子是“辛未贞:祷禾于高暨河?”(屯916),这是有歧义的。如果它的反贞句在“祷”前加否定副词,那么“暨”应为连词,前引例(14)可以为证:“癸未卜,殻贞:告于妣己暨妣庚?/贞:勿告于妣己暨妣庚?”(合1248)。如果它的反贞句在“暨”前加副词,那么“暨”就应是介词。可惜的是现在未发现《屯》916的反贞句,因此难以断定(是连词的可能性很大)。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暨”都不是动词。

第三条证据是“暨”可出现在兼语句中,作“兼语”后的动词,杨文举的例子是前引例(3)、例(4)。这两个例子中的“暨”如前所述确实可以看作是兼语式中的第二个动词。但是,这种动词“暨”的存在,并不能否定连词、介词“暨”的存在,它们出现的语境是不同的。动词“暨”是存在的,连词、介词“暨”也是存在的。还应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兼语句中的“暨”都是动词,请看下例:

(19)翌日囗王令右旅暨左旅见方,杀,不雉众?(屯南2328)

(20)贞:惠师呼暨?(合6857)

例(19)中的“右旅暨左旅”,明显是名词性联合短语,它是做兼语的,其中的“暨”是连词,后面的“”是动词,是使令动词后的第二个动词。例(20)兼语式的第二动词也是“”,而“暨”应为介词,“暨”后的宾语省掉了。下引一例中介词“暨”的宾语没有省略:“贞:令多子族暨犬侯周,载王事?”(合6813:这是卜问:让多子族跟犬侯一起征伐周方,能否成功?)。

第四条证据是,“暨”可用于两个谓词性结构之间,这种“暨”是动词,以后面的谓词性词语为宾语。这也不可从。卜辞中的“”可以单独成句,例如:

(21)丙午卜,宾贞:血八羊暨酒卅牛?(合16223)

也可以做动词“宾”的为动宾语,如:

(22)庚午卜,即贞:王宾兄庚暨岁,亡尤?(合23485)

”中的“暨”肯定是连词,参见张玉金(1990)。这种例子在西周金文中亦可见到,例如:

(23)小臣蔑歷暨易贝。(《小臣簋铭》)

(24)穀百生豚眔赏卣鬯贝。(《臣辰卣铭》)

例(23)只有两种分析,一是“小臣”为主语,“蔑歷暨易贝”为联合短语作谓语;二是在“暨”前标点,认为“小臣蔑歷”和“暨易贝”都是分句,整个句子是并列复句。无论做哪种分析,“暨”都是连词。不可能把“小臣蔑歷”看作主语,“暨易贝”看作谓语,把“易贝”又看作“暨”的宾语。例(24)与前引例(21)“血八羊暨酒卅牛”是一样结构的句子,其中的“暨”都是连词。

由上述可见,杨文否定“暨”有连词用法的几条证据都靠不住。

(25)戊子卜,疑贞:王曰“余其曰多尹,其令二侯:上丝暨仓侯,其周”?(合23560)

(26)戊寅卜,贞:令甫从二侯:及暨元,王循于囗,若?(合7242)

在例(25)中“二侯:上丝暨仓侯”构成同位短语;例(26)中的“二侯:及暨元”亦然。“上丝暨仓侯”、“及暨元”都肯定是名词性联合短语(其中的“暨”为连词),它们与“二侯”所指相同。现代汉语中有类似的结构,如“东北有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人参、貂皮、乌拉草”与“三宝”构成同位短语,它与“上丝暨仓侯”、“及暨元”都是名词性联合短语。在西周汉语中,“暨”作连词很常见,例如:

(27)入(纳)土暨厥司。(《克罍铭》)

(28)令暨奋先马走。(《令鼎铭》)

(29)王令士上暨史寅殷于成周。(《臣辰卣铭》)

(30)王令静司射学宫,小子暨服暨小臣暨夷仆学射。(《静簋铭》)

(31)惟王暨尔执政小子攸闻。(《逸周书·芮良夫》)

(32)猷!告尔有方多士暨殷多士。(《尚书·多方》)

例(27)属西周早期(成王时期)。其余的例子也是西周时代的。这些例子说明,把甲骨文中有些“暨”看作连词,从汉语语法发展史的角度也是讲得通的。

卜辞中有些“暨”,有人认为是副词。例如:

(33)癸亥卜,彭贞:大乙、祖乙、祖丁暨饗?(合27147)

杨文对此持否定意见,这是正确的。但是,杨文认为例(33)里的“暨”是动词,其后的“饗”是“暨”的宾语,这却是不可信的。从意义上就讲不通,“大乙、祖乙和祖丁加上(或附加)饗礼”,这是什么意思?让人难以理解。杨文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他不知道卜辞中“暨”有介词用法以及这类卜辞省略的特点和规律。作者不分青红皂白,把“暨”后的成分一律看成“暨”的宾语。其实,被有些人认为是副词的“暨”,不应看作动词,而应看作介词。先请看前引例(18),又请看下例:

(34)癸亥卜,贞:唯大乙暨祖乙饗?

贞:大乙祖丁暨饗?(合27147)

由例(34)的第一条卜辞来看,第二条卜辞“暨饗”中的“暨”后是省略了NP2“祖乙”;由例(18)第一条卜辞来看,例(18)第二条卜辞中的“暨”后是省略了NP2“岳”。把例(34)中“大乙祖丁暨饗”与前引例(33)“大乙、祖乙、祖丁暨饗”相比较,应知两例中的“暨”都是省略了宾语的介词。这可见把“暨+V”中的“暨”看成副词,并不妥当;看成动词也没道理;而看成介词是说得通的。

我们屡次提到卜辞中的“暨”有介词用法,该如何证明呢?

首先,从语法位置及作用意义上看,有些“暨”应是介词。如前引例(1)、例(8)、例(18),又如:

(35)于辛酉酒?

岳暨河酒,王受祐?(合30412)

上引几个例子中的“暨”都是介词。在正贞句的“暨”前可加副词,如例(8)中的“庸鼓其暨熹鼓尊”;而在反贞句的“暨”前可加否定副词“”或“勿”。介词“暨”字句中主要动词是“VP”,如例(35)“岳暨河酒”中的“酒”、例(8)中“庸鼓其暨熹鼓尊”中的“尊”。句中的“暨”处于次要地位,介词的性质十分明显。介词“暨”把“”介绍给“VP”,表示动作行为的伴随,可译为“跟……一起”。例(35)“岳暨河酒”,意思是岳神跟河神一起受酒祭(这条卜辞是问:岳神是到辛酉那天受酒祭,还是跟河神同时受酒祭);“庸鼓其暨熹鼓尊”,是说与镛配合的鼓跟与熹配合的鼓一起设置。这两个句子,如果像杨逢彬那样,把“暨”后的成分都看成它的宾语,认为“暨”的意义是加上、附加,那真是不知所云。古文献中跟这种“暨”意义和用法相同的词,一般都看作介词,如:

(36)德音莫违,及尔同死。(《诗经·邶风·谷风》)

上引几例中的“暨”跟例(36)中的“及”具有同样的性质。

其次,有些“暨”与介词“先”相对应,这显示了“暨”的介词词性。在西周金文和传世文献中,有一种“先”是介词,意思是“在……之前”、“在……之先”。所构成的句式是“”。例如“令暨奋先马走”(《令鼎铭》)。

这种“先”在甲骨卜辞中已可见到,例如:

(37)癸亥示先羌入?

示弜先、配羌?(怀特1644)

这对卜辞卜问:癸亥这天庙主在羌俘之先进入好,还是不应在羌俘之前,而是与羌一起进入好。这种“先”字句可与介词“暨”字句构成对贞:

(38)己巳贞:示先入于商?

[己][巳]贞:示暨[羌]入?(合28009)

(39)甲辰卜:大乙暨上甲酒,王受祐?

弜暨?

先上甲酒?(屯南2265)

依据例(37),知道在上引例(38)中的“先”后省去了“羌”。这对卜辞是问:神主是在羌俘之先进入商邑好,还是跟羌俘一起进入(商邑)好。

例(39)第一条卜辞卜问:大乙若跟上甲一起受酒祭,那么国王会得到祐助吗?第二条卜辞与第一条卜辞构成对贞,这是卜问:不一起(受酒祭)好不好。第三条卜辞是问:(大乙)在上甲之先受酒祭好不好。上引两例,都是“先”和“暨”相对应,“先”为介词,“暨”字亦然。最后,在西周汉语中常见介词“暨”,把甲骨卜辞中的有些“暨”看成介词,从汉语语法史角度也讲得通。例如:

(40)走其暨厥子子孙孙万年永宝用。(《走簋铭》)

(41)友暨厥子子孙孙永宝。(《友簋铭》)

(42)我不能不暨县白万年保。(《悬妃簋铭》)

(43)暨蔡姬永宝用。(《走簋铭》)

(44)后暨武王诞将天威,咸刘厥敌。(《尚书·君奭》)

(45)予往,暨汝奭其济。(《尚书·君奭》)

上引例(40)至例(43)中的“暨”,方丽娜(1985)都认为是“交与介词”,这是正确的。例(44)、例(45)中的“暨”,一般的虚词书都把它看成表示伴随的介词。

西周时代的介词“暨”,即源自殷墟甲骨文中的介词“暨”,而不是在西周时代新产生的。总之,就词性来说,甲骨文中的“暨”,有些是动词,有些是介词,有些是连词。这是实事求是地分析有关卜辞后得出的结论。这种结论不仅符合卜辞的实际,也符合这类词发展的一般规律。比如“及”字,在古文献中就是既有动词用法,也有介词、连词用法。

[收稿日期]20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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