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的理论概念与研究视角_群体行为论文

社区的理论概念与研究视角_群体行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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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作为在某种基础上形成互动关系和认同意识的人群或共同体,也是一个理论研究的对象。但研究者对其本质形态和概念内涵没有一致认识,因此有人将研究者与社区比喻为“盲人”与“象”。本文拟结合相关研究文献,对社区理论与研究中的概念和视角差异做初步总结。

一、社区概念的历史变化与内在联系

无论作为学术概念还是社会语言词汇,目前“社区”含义的主要差别在于是否包含地域因素。从腾尼斯以来,社会学界对“社区”的理解和研究方法发生了一定的历史变化。“社区”的主要含义从一种“社会类型”转向“地域社会”,在今天则更多指“社会组织”或“社会网络”。无疑这些变化与社会条件密不可分。在19世纪中后期的工业革命中,大规模商品生产开始出现,通讯交通日益便利,一些商人和经济组织进行跨地域交易,其他人也增加了横向的水平流动,日常活动超出原来的地域社区。一些社会科学家敏锐地注意到,这些变化意味着产生了不同的身份关系与社会关系。亨利·梅因提出“地位”与“契约”概念,H·斯宾塞提出“军事社会”与“工业社会”理论,E·迪尔凯姆提出“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理论。腾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说明了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并将“社区”定义为一个重要的学术概念。然而,工业化城市社会本身也是一个重组和发展的过程,以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家为典型的社会学家开始更加关注城市社会的群体组织和内部分工,以及城镇、城市、城市区、城市带、郊区等不同社区的形态和接替,因而地域性社区(群体)成为20世纪前期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社会现代化带来了社会利益的分化和自主意识的增强。社区概念也开始超越地域限制而具有更多维的内涵。社区常被用于指任何具有共同需要、利益、信念、价值和相对聚合、持续关系的人群。社区也被用来指一种心理状态,被认为存在于致力于实现共同目标的人类集体之中。当代交通和通讯手段的革新进一步改变了人际关系的性质和形式,尤其是互联网出现以后,跨地域空间的社会联系加强。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非地域性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研究,“社区”的主要内涵和要素也转向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

尽管作为学术概念,社区的含义和研究内容发生了时代变化,但仍可以发现某些重要的统一性。首先,社区作为一种人际或群体关系结构,其基本内涵没有改变;第二,“社区”注重体现一种互动需要,这种互动常常具有首属(直接的、亲密的)关系的性质;第三,社区强调认同与归属意识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后两点能够说明为什么许多群体、组织和网络研究常常被冠以“社区研究”,为什么许多人愿意将有关群体、组织、机构或区域称为“社区”。在社会学术语中,有不少与“社区”有密切联系的词汇,如“社会网络”、“社会组织”、“社会资本”、“社会群体”等等。这些术语强调的关系特征不同,内涵有相对差异,否则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特定概念工具的价值力。至于社区是否意味着更多的价值准则(相互责任、利他主义),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建设和发展的对象或目标,在社会认知中则相对缺乏统一性。

二、统一标准与寻求替代

从腾尼斯开始,“社区”便具有一种与农业社会相联系的密切与和谐人际关系的价值内涵;同时社区定义本身也存在模糊之处,究竟指一个行政区划还是一种社会关系(群体或组织),并没有统一的见解。一些现代学者希望社区能成为社会学研究的中性客体,具有固定的内涵,避免歧义和价值介入,并提出过各种方法来解决社区概念上的分歧。

美国早期社会学家罗伯特·M·麦基弗试图限定社区概念, 使其与其他社会学术语一样有相对固定的内涵。他将社会(Society)、社区(Community)、社团(Association)辨别为三个不同的范畴, 认为“社会”是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整体系统;社区指“任何共同生活的区域,如村庄、城镇、市区、国家,甚至更大的区域”;社团指具有某些共同利益或兴趣的组织。① 美国女社会学家杰西·伯纳德提出,将社区概念分为“一般社区”(Community)与“特定社区”(The Community)两类,前者包含着社会互动和社会纽带两个要素,这种社区被看作是“最基本和最广泛的”社会学分析单元;而后者不同于前者的是,将地域性作为一个基本因素。② 在这里,“普通概念”即“基本概念”(或“抽象概念”),指根据对社区的共同本质特点的理解而抽象出来的内涵基本相同的概念。但由于大部分学者依然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需要来界定社区,形成各种不同的社区定义,所以有的研究者主张将社区概念(定义)区分为“一般概念(定义)”和“特殊概念(定义)”,以避免认识上的混乱。

英国社会学家马格瑞特·斯泰西和菲利普·库克也进行了一些突出的探索。马格瑞特·斯泰西在论文《社区研究的误区》(1969)中提出,一个以地域为基础和联系的组织和制度最好被称为“地方社会系统”而不是“社区”;“社区”是一个“非概念”(Non-concept),因为人们对其内涵的理解太不统一,无法确定是指地理区域、归属感还是非工作联系等。③ 社会系统的含义是“包含家庭、宗教、法律等所有社会生活内容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社会制度以及相关的信念系统”。④ 并不是任何人群都能成为一个社会体系,因此用“地方社会系统”来限定研究对象,有利于从理论(逻辑)上进行系统地演绎推论,而不是作不成系统的归纳分析。斯泰西认为,应当将一种社会现实纳入固定的理论定义内,而不是根据新发现的各种现实去重造理论。许多被称为“社区”的事物并不能被定义为“地方社会系统”,无法给予统一的、有体系的理论阐释。

20世纪80年代末,菲利普·库克主张用“局域”(locality)作为社区的一个替代性术语。库克认为,“局域”作为一个更中性的概念,指大部分居民的主要日常工作和消费生活所在的一个空间;通过研究现代社会中“局域”层次的个人和社会活动,能够发现其中以局域为基础和跨局域的互动。⑤ 库克的主要观点是:“社区”一词往往注重某一特定地方居民的整合和认同,重视其稳定和持续性,而不是考虑其创新和变化,以及他们在外界的行动;通过“局域”人群的活动,可以发现地方多样性和能动性,尤其能够发现在与地区、国际政治力量角逐中人们的“局域利益”。

“地方系统”和“局域”等概念没有“社区”所包含的价值负担和传统争议,有益于人们以新的眼光看待特定地域所发生的事情。然而,“社区”一词的历史缺陷并没有使它成为一个“死亡的概念”。“社区”所具有的“沟通”、“分享”、“共同利益”的含义,以及其作为社会语言语汇的弹性,使它无法退出人们的思维和价值选择。现在各种社区的概念和观点方法仍然十分流行,在相互竞争和对照中发展。

目前学术界定义社区的通常做法是使用最简要的语言,描述其最主要的特征,避免将某些排他性要素(如地域)置于定义之中。如塞文·布林特提出,应当从最普遍意义上提出大部分人都能接受的一个“一般概念”(Generic Concept):社区是“具有共同活动和(或)信念的,主要由情感、忠诚、共同价值和(或)个人感情(如相互性格和生活事件中的兴趣)关系相联接的一群人”。⑥ 这个定义仅包含了社会互动和情感联系等最基本的因素。

三、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视角

在社会学界,始终存在着科学主义取向与人文主义取向的分歧。有的学者将这种分歧总结为“科学理论”与“意识形态”的分歧。⑦ 在社区研究领域,两者的分歧之一在于将社区定义为一个“客观的”分析概念——“社区是什么”,还是一个价值概念——“社区应当是什么”。贝尔和纽比谈到理解社区的难点时指出,社会学家同其他人一样也希望生活在社区里,“社区一词产生的主观感受常常导致‘社区是什么’(经验描述)和社会学家感觉‘它应当是什么’(规范限定)之间的混淆;这种长久混淆的原因与社会学本身的历史有关。社区概念本身的涵义并不是非常难于说明;但在具体描述它究竟是什么时,却不可能不带有价值判断。”⑧ 其实这种价值注入的传统是从腾尼斯社区概念(被称为“腾尼斯情结”)形成初期便开始延续下来的。

1987年,美国心理学和社区教育专家M.斯科特·派克提出了“真实社区”(True Community)概念,认为一个“虚假社区”,需要通过一个发展过程, 才能经过“混沌”、“纯化”阶段,建设为一个“真实社区”。借用和延伸派克的“真实社区”概念,教育学家伍德和朱迪基斯则提出了“真社区”(Real Community)、“准社区”和“假社区”概念。这个具有理想色彩的“真社区”的定义是:“这样一个人群:具有共同的目的和(或)利益意识,由此产生相互的责任;明确他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尊重成员内部的个体差异;致力于相互的福祉以及群体整体性的福祉”。“真社区”群体必须具备所有共同的核心要素,“否则”它就不是一个社区”;而“准社区”指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社区特性,但没有达到“完全”、“彻底”;“假社区”则指群体成员的行为表面上似乎有一些共同性,但完全达不到以上定义的预期。⑨ 伍德和朱迪基斯提出的“正在出现的社区”(如一个群体处于形成或成长中)和“短暂社区”(如邻里或城镇对一个困难家庭进行紧急救助而形成的临时性行动系统)类型也可被视为其“准社区”的亚类型。

在人文主义者、理想主义者眼中,社区并不是已经存在的现实,而是要追求和实现的目标。进入工业化城市社会以后,传统的自然社区关系衰弱,个人意志和自由扩张。进步主义人士主张在保留个人自由前提下,增强共同价值和社会凝聚。1919年,美国著名女社会活动家和社区工作者玛丽·福莱特最早提出“社区是一个过程”的命题,强调基于共同利益和努力来创造社区。⑩ 这种“过程”概念的重要性在于,承认真正的社区是一种社会理想和希望,有待于建设。正如萨特尔所说:“社区被强调于它应当是什么,而不是它本身或已经是什么。”[11] 尤其在政治运动和社区发展过程中,“准则社区”或“理想社区”便成了一个新的概念工具,具有特定的内涵和功能。

按照科学主义取向,社区需要有固定内涵,作为社会研究的客体,其要素要成为可操作的变量;而意识形态或“激进理论”带有强烈的价值判断,很难通过经验手段来验证。不同于一些政治或社会思想家,社会学研究中社区概念的“意识形态”或“价值”色彩要少一些。社区作为一种“过程”主要强调客观事实:人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性。

在认识社区概念和社区理论时,区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视角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第一,认清这种差别的首要目的不是进行优劣评判,而是具备一个重要的学术常识;第二,“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具有统一性,它们在许多情况下也会留下交叉、共处或转换的空间;第三,“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并不能解释围绕社区概念和研究所产生的所有分歧或差别,因为社区的含义有其更广泛的社会性。一般来说,在学术研究活动中界定的普通概念和特定概念,相对遵循“科学主义”原则;而在发展和实务领域所形成的社区定义,更重视“人文主义”精神。

四、小结与讨论

社会学研究中常见的两个社区定义是“一种关系类型”和“一种地域社会”。对前一种含义来说,社区意味着认同感、公共性和群体精神;这种含义本身又包含某种程度的内在矛盾,即它不能直接说明现代社区可能存在的分层、不平等和冲突问题。对第二种含义来说,社区作为地域社会的本质特征究竟是什么,是微观社会系统还是社会或人际关系?其要领和概念内涵(界域)相对抽象(模糊),给经验或实证研究带来一定困难。

然而在社区研究实践中,每一个社会学家对自己的社区概念并不是没有限定性。正是在一些具体的范围中,社会学家形成和发展了社区理论。社会学研究中的“社区”对象大致集中在:社会关系类型、地域性社会体系、社会群体或网络等三个范畴。社区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包括人格特征、群体认同)类型,来源于经典社会学的理论遗产,这些“传统社会关系”仍保留在当今各类社会和群体组织中;社区作为一种地域社会体系的观点,使人们超越了简单的地理或界域概念,而强化了对特定地域中社会组织成分以及系统的理解;社区作为一种群体网络,常常在跨空间或超空间的条件下产生目标和利益联系及行为互动,形成一种有理论价值的社会存在和研究对象。社会学家在揭示分析这些社区对象时,可能有不同的视角和方法,但他们会有意识地限定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避免对研究对象和分工的混淆。

大部分人在理解社区时,都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形成两个概念系统:包容性的“广义概念系统”和排他性的“狭义概念系统”。如果社区理论或社区实务工作者能够意识到两种概念系统的关系,围绕社区概念的分歧就可能迎刃而解。在包容性的“广义概念系统”下,便会承认社区无论作为社会存在还是作为主观建构,都是历史的产物,社区本身表现为各种形式和价值取向;便会以宽容的心态判断不同的社区类型和定义,承认社区概念的多样性和开放性;便不会一般地认为多样化或多元化社区概念的出现是学术作风“不严格”的表现,甚至产生虚无主义态度,认为社区已经不能成为一个科学概念。在排他性的“狭义概念系统”下,则选择或确定特定的工作概念,使社区能够成为理论和经验研究的一个科学工具,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具体领域。

注释:

① MacIver,Robert M.(1917),Community,a sociological study.London,Macmillan and co.,limited,Pp22—23.

② Bernard,Jessie Shirley (1973),The sociology of community.Glenview,Ill.,Scott,Foresman,Pp1—2.

③⑧ Bell,Colin and Howard Newby (1971),Community studies:an introduction to the sociology of the local community.London:Allen andUnwin,p49,21.

④ Stacey M (1974),“The Myth of community studies”,in Bell C & Newby,eds.The Sociology of Community,Frank Cass,London,p158.

⑤ Cooke,Philip,ed.(1989),Localities:The changing face of urban Britain.London:Unwin Hyman,p12.

⑥ Brint,S.(2001),“Gemeinschaft revisited:A critique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community concept”.Sociological Theory,19 (1),p8.

⑦ Turner,Jonathan.H.(2003),The Structure of sociological theory,7th Ed.Belmont,California:Wadsworth,p3.

⑨ Wood,G.S,& Judikis,J.C (2002).Conversations on community theory.West Lafayette,IN:Purdue University Press,p12,22.

⑩ Follett,M.P.(1919),Community is a process.Philosophical Review 28,p576.

(11) 转引自 Stamm,Keith R.(1985),Newspaper use and community ties:toward a dynamic theory.Norwood,N.J.:Ablex Pub.Corp,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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