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小说中珍宝崇拜的人类学考察_文学论文

明清小说中珍宝崇拜的人类学考察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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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7.41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4937(2009)02-0113-03

从有关明清小说宝物崇拜、斗宝故事的讨论可以看出[1],宝物崇拜在明清小说中的确有着丰富的文学表现,其所蕴含的文化意义无疑是复杂而多方面的,需要我们从一些重要的角度进行多重分析探讨。其中,从人类学的角度加以审视是最为重要的。

一、宝物崇拜:人类普遍性的心灵需要

在人类文明发展的精神史上,有关故事的重复叙述,原始初民即有此爱好。人类学家指出过原始人的故事:“或则叙说食人的巨人骚扰地面,后有英雄出世,或以巧计,或恃神勇,终于把怪物扫除。或则描摹绝色美女,以美骄人,凡来求婚者俱遭白眼,却终于受到应受的谴罚。神鬼们援助贫苦而奋发的儿童,使他终于能飞黄腾达。文弱而狡黠的野兔战胜愚笨的河马。惯以巧计害人的人却踏入自己的陷阱,闹了个请君入瓮。”在不同地区初民部族流行的这类故事:“各有常用的主题,同一主题又往往在相距颇远的地方重复出现。甚至详细节目亦有雷同……事实上,野蛮人的故事不独反映实际的人生,也给幻想以自由抒发的机会。复次,任何特殊的插话诚然会传播四海,但任何民间传说之汇集无不有其独创之点,为他处所无。”[2]早期的工具崇拜和神物传说,是小说宝物崇拜的一个深远来源。

明清小说中的宝物及其神怪斗法描写,是文人、书商与民间传说、神秘崇拜、佛道思想等多种主体情怀和外在思潮结合汇聚的产物。宝物信奉,基于原始思维之“万物有灵”观念。在此深层观念的支配下,神物崇拜的“集体无意识”神话原型才生生不息地发挥其集散和辐射作用,陆续吸收汉代神学、佛教神物与幻术崇拜思想以及道教之于法器、斗法的诸般仪轨、习俗,至明清小说以其通俗易于接受与传播的形式发扬光大。同时,宝物崇拜也与古代中国对于帝王将相和圣人等“造神运动”相迎合,更带有明代市民阶层壮大后所带来的平民趣味。在面临外部强敌和社会危机时,文人阶层对于“三教”超人的呼唤和期许,也是其生成与兴盛的重要原因之一。围绕着英雄崇拜和正义的实现、秩序的重建等人们关心的时代问题,才有了宝物施展的开放性空间。薛尔曼指出过英雄与其所用宝贝兵器的关系:“我们只要忆起很多历史的传说与仙女的故事,就可以知道了,在这些传说或故事中,英雄们也恰靠某种指定的工具或武器,完成光耀的伟业或行动,若以平常的武器或工具,他们好像就不能有这些功绩似的。”[3]显然,像小说中的岳飞,离不开其宝沥泉枪;穆桂英若要大破天门阵,总要千方百计先得到降龙木等,都是这个道理。不少“世代累积型”的作品,其早期文本中的表示人物主体与其战胜外界敌对力量的工具——宝贝武器的特定关系,这一结构都在后世的文本中得到继承和夸大。徐朔方先生即指出:“《取经诗话》中的若干素材被《西游记》继承发展,这是重要的一面……保护神是毗沙门大梵天王,天王又把隐形帽、金环锡杖和钵盂三件法宝送给玄奘和猴行者。在后来的小说中,这三件法宝成为玄奘身上的袈裟和锡杖以及孙悟空的如意棒,作用各不相同。玄奘和孙悟空两个人物形象的个性化到小说才最后完成。”[4]人类所具有的那些本质属性,都离不开人类自我对象化、工具性活动的塑造,人类征服自然过程中也建构了人类自身。而叙事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工具(武器)与人的关系、与不同人物性格间的关系,也愈益清晰明朗,与文体的演进共在。因此,特定的人(英雄)与特定工具关系作为一种人类社会的必需、人的本质要求所必需的潜在质素,深存于早期神话与文学文本中,后世成功的作品不能不采集和借用之。

有关植物类的宝物崇拜,也是与人们现实生活中的需要紧密相连的。人类学家注意到:“在欧洲,人们也普遍幻想着拥有一只魔杖,可以发现宝藏和水源。魔杖必须在仲夏夜前夕的夜里或圣约翰日夜里从树枝上折下。而柏林及其邻近地区信仰每隔七年必有一根神妙的树枝长在一株榛树上,星期日出生的有教养的孩子才能在圣约翰之夜找到它。在蒂罗尔地区这种魔杖要在新月时折取,如果用它来发现黄金,就命名它为卡斯帕尔,用它来显示白银,就称它为包尔萨莎,如果用它来指明水源,就把它起名为墨尔奇奥尔。”[5]可见自我与群体的多种需要,构成了人类之于外在各种物品的实用性价值。期盼发家致富时想到的是有灵验的魔杖,而战场上受到威胁和胜敌心切,也自然会期待着迅速战胜敌方的诸般宝物。而在关注实用价值的古代中国,植物类宝物多与人们的生命意识、疗病需求及渴盼长生的追求相关。佛教、道教以及后世民间宗教的法术、仪轨及其文学表现,不过是这一深层期待的外在表现形式。

时至20世纪初甚至更晚,中国内地广大民众实际上还徘徊在神秘崇拜之中,小说宝物和神怪斗法描写,仍产生着今天所难以想象的多重作用。蒋观云在1903年指出:“神话之事,世界文明多以为荒诞而不足道。然近世欧洲文学之思潮,多受影响于北欧神话与歌谣之复活,而风靡于保儿享利马来氏pant Henri Wallot之著the Introduction Of Histore De Donnemarck及Histoire De Danncmarcd等书。盖人心者,不能无一物以鼓荡之。鼓荡之有力者,恃乎文学,而历史与神话(以近世言之,可易为小说)其重要之首端矣……起而代历史者,则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起而代神话者,则有《封神传》、《西游记》。而后世用兵,多仿《三国》、《水浒》。盖《三国》、《水浒》产出之人物也。若近时之义和团,则《封神传》、《西游记》产出之人物也。”[6]对人类生活所必需器物的文学变型——林林总总宝物的期盼向往,无疑是小说超现实想象之最有传奇魅力的“亮点”,吸引与张扬着国人深层心理的某些人类本能。

二、农耕民族之于器物工具及异物的偏爱

其实,这里的标举名著不过是一种枚举式的,明清多如过江之鲫的小说神怪斗法和神奇宝物描写,也如同《西游记》、《封神演义》等一样给予下层民众以强大熏陶和深远影响。

中原农耕民族在长期经验式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支配下,对于习见的器物——工具从热爱到崇拜,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即使是同一种器物,使用方式的不同也会给使用者带来巨大的效益上的差异,《庄子·逍遥游》对于大瓠的思考,就是一个熟典。小说中夸大一些日常器物的功能,也是合乎下层民众心态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如葫芦(宝贝葫芦)、绳索(捆仙绳)、扇子(芭蕉扇)、镜子(宝镜、轩辕镜)等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乃至现实生活中再普通不过的栓牛鼻子的铁环,都可以在神话思维中被充分扩展开来,称为难于抵御的宝物。如《西游记》第五十回兕大王的“亮灼灼白森森的圈子”,即太上老君的金刚琢,就威力无比,当年孙悟空都被其击倒在地。《后西游记》第三十回写孙小圣与造化小儿斗法,后者法宝也是一个小小的圈儿,但这是怎样一个圈儿呢:“我的圈儿虽只有一个,分开了也有名色,叫做名圈、利圈、富圈、贵圈、贪圈、嗔圈、痴圈、爱圈、酒圈、色圈、财圈、气圈,还有妄想圈、骄傲圈、昧心圈,种种圈儿,一时也说不了。”圈儿名目多,变化无穷,且能量大。一个小小的圈儿在造化小儿的手中不过数寸,抛到空中就变成一个房子大的牢笼,即使拥有七十二般变化神通的孙大圣,也无法逃脱。小说这类与宝物相关的象征性的精彩描写,当是此类小说广泛流传、版本众多原因之一,如《后西游记》二百年内少说再版二十次[7]。

其实,指环、镯子乃至栓牛鼻子的铁环,都具有环状类宝物的共同功能。追溯其巫术观念的民俗来源:“大凡巫术与宗教仪式。都规定主持人必须跣足散发,其原因大概是恐怕他的头上或脚下有任何叩结或紧缩不畅,从而妨害和阻碍了这种仪式。还有人认为指环对于灵魂和肉体也有同样的束缚和阻碍作用……另一方面,采用、阻止灵魂离开躯体的办法,也可防止邪恶精灵潜入人身。譬如,我们发现指环还被用作抵御恶魔、巫师和精灵的护身符。在蒂罗尔(奥地利西部,意大利北部),据说妇女分娩时一定要戴着结婚戒指,否则,精灵和巫术就会侵犯她。拉普人中流行这样一种习俗,即当某人帮助将死人尸体入殓时,死者家属——丈夫,妻子,或子女要给他一只铜镯紧紧戴在右臂上,直到收敛完毕、棺材安放在墓穴以后才得脱下。据信那镯子起着护身符的作用,保护此人不受鬼魂的侵害。镯环等物能够作为护身符使灵魂守窍、魔鬼不侵,这种信念对于人们戴戒指的习惯究竟有多大影响或者甚至就是这种习惯的起源,这个问题是值得考虑的。”[8]太上老君拴牛鼻环,其现实功能本是环状物所特定的,可因其被想象属于仙境之灵物,那么,到了凡俗之境,就被扩大了无数倍,继续着其固有的锁定某物的功能,从而成了威力巨大的宝物。

至明初,外来“奇巧”兵器乃至器具的刺激,让人们感到新奇惊赞,先前原始思维积淀的宝物崇拜“集体无意识”遂跃升到意识形态中,成为应对现实挑战一种本能的应激性反映。其可分积极和消极。积极的,是努力模仿学习,仿制再造,并因外来的奇巧之具而激发出带有科技创造发明的思想火花;消极的,则在原有神秘传闻因子中生发孕育出看起来更为神奇的东西,来减少或抵消自己在现实中所缺乏的,从而达到一种心理满足和平衡。后者显系“阿Q精神”即“精神胜利法”在作祟。

此外,人类学家注意到中国人对于模棱两可的、反常的事物,如反常的动物等,像“四灵”这些具备“兼有特性”的动物,有一种积极的实用的态度:“中国人不但在古代创造暧昧两可之物以为己用,在现代的生活里某一程度内也仍然利用暧昧两可、怪异反常的东西。”[9]多种多样的宝物——作战用的珍奇异兽、疗伤医病起死回生的仙草异宝等,处于真幻虚实之间,恰恰符合这类“异物”的共同特点。多种类别的诸多宝物在想象世界中的生成、运用、欣赏与生发再造,好似都与这一民族性的心理积习有关。

三、小农经济对于宝物经验叙事及传播机制的促进

年深日久的小农经济,使得华夏文化圈中的芸芸众生长期处于“知觉剥夺”的相对封闭状态中,对于那些传奇性功能的物体总是热心谈论,愈传愈神,深信不疑。外来异兽屡次出现于小说家笔下,多半也离不开这一猎奇心理和宠宝信宝、好奇逐异心态。中原朝廷之于“外夷”历久稳定的“朝贡体系”,也建立在中原人对于外域殊方珍奇异兽之类喜好的基础上。在相对封闭型的小农经济制约下,明清时代的创作欣赏者实际上也是以华夏中心主义的眼光来看待神魔正邪斗宝的,多种多样宝物的介入和诸般相关叙事模式的构建,使上述“三组对立的行动元模式”变得更加纷繁多彩,正义——正统战胜邪恶、异端的斗争,因邪恶势力拥有宝物变得为之艰苦卓绝,曲折坎坷,然而终究又因为正义一方宝物的能量巨大而天遂人愿。

大量农耕民族生活经验得到介入,也是中国式的宝物斗宝叙事的特点。除了《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等少数牵涉到海上、海外斗宝背景的,明清小说多数还是以小农生产者普通生活经验为主而生发的想象,其延展力虽依托历史与传说,毕竟还是有限的。

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审视明清小说宝物崇拜现象,可以较为有效地避免那种线性对应式的文学史观的局限性。这里不是在抹煞研究对象的时代特点及成因,而是更为客观全面地为其定位。小说的民间信仰叙事,事实上反映的是整个民族尤其是平民的思想和趣好。从宝珠、宝瓶、宝镜、仙草等宝物意象的历时性研究可以看出,许多宝物的功能及其观念,不仅仅明清才有,只是到此时才被综合化地“火”进众多故事情节中构成小说景观。

宝物崇拜对于人类主体精神的激发是不可替代的。如妈祖崇拜作为航海保护神信仰,促使人们增强了海上冒险精神:“当科学不甚发达时,迷信亦颇能增加人类之自信心理,而有助于人类冒险事业之成功。”[10]许多人们所信奉的宝贝工具——武器亦然,只不过,一者,妈祖崇拜是较多程度地属于消极性地避开灾祸的瞩盼,而兵器等宝物崇拜则是积极地延伸着现实世界中诸多物品的功能;二者,妈祖崇拜只是采取祈求奇迹发生的方式,而宝物崇拜则不光渲染了宝物幻想期盼,而且还昭示出其中人的主体条件——伦理品格与奋争精神。总之,宝物文学小说是具有较多积极意义的掌握世界、体现主体情怀的审美创造方式,其体现了人类永恒的进步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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