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内审机构如何搞好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部审计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法人代表论文,内审论文,机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收效不理想的弊端:
弊端之一:任职期一般三年,法人代表经营思想有“短期行为”。这种短期行为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只重视当期成本、费用指标,不重视长远规划。比如:新产品试制问题,锅炉水软化问题,阀水综合利用、工业三废整治、噪音、废气超标等问题能拖则拖,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只顾局部利益,为压缩工资成本不惜给职工放长假,甚至随意下岗。
三是不重视固定资产的投资、养护、维修、盲目拼设备。
针对这种弊端,法人代表的任期内除每年年末都搞一次综合性的经营目标审计,平时,每季或半年也应当有计划的轮流抽查被审计单位。审计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按照生产计划、成本、利润计划审计。并综合参考财务管理指标,比如设备利用率、安置待业人员率、社会效益等指标。如前几项成本、利润、生产均完成指标,根据后三项设备利用率、安置待业人员率,社会效益率指标中一项不合格,影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审计评议,并且不给宣传部门出具审计完成指标意见,给被审计单位评比扣分。情节严重的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机构的一票否决权,影响被审计单位的承包兑现奖及双文明单位的达标。
弊端之二: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只重视离任审计而轻视届中,届满审计。而且离任审计的“透明度”不高,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只是与财务部门、新班子有关领导联系。工作中,离任企业法人代表的述职报告一般成稿后交给审计组人员以便随同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件存档,起不到总结前任任期内工作经验教训的作用。
重视离任审计的同时也不应该轻视届中、届满审计,往往有些问题在届中审计已出现“苗头”,在这时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纠正错弊,给企业减少损失。
针对离任审计“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可在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召开有关资产、财务、被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宣读审计内容,希望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并且宣读离任法人代表的述职报告,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加“审计的透明度”。
弊端之三:企业法人代表先调往其他单位任领导职务,后进点审计。企业的法人代表往往是一个离任、带动一片的连锁反应,有关部门为了稳定局面,往往是任命、免职同时进行。这样做,就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压力。尤其是干部调整后,提拔或任命到了要害部门的企业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压力更大。因此应当实行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未经审计,不得解除任职期内的经济责任。特殊情况,可以根据主管局单位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审计。明确交待单位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审计。明确交接时资产、存货、债权、债务,不给后任留“后遗症”。如发现离任法人代表有经济问题,及时与主管局领导汇报,建议干部管理部门重新做人员调整,依法严肃处理离任的法人代表。
针对以上三种弊端在届中审计应侧重于审查、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收支合规、合法、盈亏的真实性,并分析增减因素以及各项社会贡献指标是否完成。在届满和离任审计应侧重于鉴定资产、负债、债务的真实、完整,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盈亏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