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政治经济分析_apec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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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一轮区域化浪潮的兴起和蓬勃发展进一步加深了相关国家和利益集团的经济融合,并且成为巩固、拓展地区关系的重要纽带。“地区主义”尽管在形式上表现为少数国家或集团之间的局部关系,实质上却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大国构筑全球战略体系的核心。作为发展中大国,在自身经济不断发展以及地区和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局势下,中国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战略面临更多的机遇与挑战①。

一、当前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进展与特点

(一)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进展

中国参与区域化的进程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1年,我国加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在积极致力于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开始融入区域经济合作。2001年以后,我国的区域化进展显著加快,至今已初步形成了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多元化格局。

理论研究表明,在20世纪50年代以欧洲经济一体化为代表的“旧区域主义”中,“区域化”基本上等同于国际经济一体化,它以各自独立的经济体在体制上组成更大规模的经济集团作为代表。而新一轮的“新区域主义”不再过分强调“狭义的经济一体化”,根据当今区域化中出现的新的组织形式,“新区域主义”的内涵已经拓展到“广义的经济合作”范畴。与“新区域主义”的特征相契合,目前我国参与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既包括约束性的区域贸易协定,也包括非约束性的区域合作机制/论坛(Regional Cooperation Mechanisms/Forum),详见表1。

从区域层次来看,近年来我国组织和参与的论坛性合作组织已经成为中国区域经济合作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②。其中,APEC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也是目前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作为APEC最大的发展中成员,我国始终重视并积极参与APEC进程。在确立APEC方式,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技术合作及新议题合作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贡献③。亚欧会议(ASEM)是包括亚欧45个成员的合作论坛,每两年召开一次首脑会议。我国在政治对话、经贸合作以及社会文化等主要领域都积极主持和参与了一系列活动④。“10+3”是我国参与东亚区域合作的重要机制。自1997年至今,我国在此机制下参加了12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确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以及政治、安全、贸易、投资、财政、金融、劳动、旅游、环境、文化、卫生、能源等领域,“10+3”已成为我国参与东亚合作的主渠道。上海合作组织(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SCO)是迄今唯一在我国境内成立、以我国城市命名、总部设在我国的区域组织,其合作集中在安全、经济及人文领域⑤。在经济方面,我国积极参与了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投资便利化、财金、交通、能源、通信、农业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中非合作论坛(Forum on China-Africa Cooperation,FOCAC)是我国为促进南南合作,巩固和深化与非洲国家友好关系而建立的重要对话机制。根据部分非洲国家的建议,我国于2000年10月主持召开了“中非合作论坛-北京2000年部长级会议”,论坛正式成立。在论坛机制建设以及一系列后续行动中,我国在提供发展援助、人力资源开发、医疗卫生、金融、旅游、文化、科技和环保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与FOCAC类似,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和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均属于南南合作的对话机制。近年来,在我国的推动下,中国与阿盟22个成员国之间的对话与合作进展顺利。根据未来两年的行动计划,在贸易投资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海关、质检、银行、能源、环境保护、林业、农业、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双方合作将进一步深化。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以经济合作发展为主题,从2005年至今,在贸易、投资、农渔业、旅游、运输、金融、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

由缔结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所引发的“区域竞争性自由化”是“新区域主义”的典型特征。我国的RTA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十年间进展迅速。目前,已签署/实施的FTA共10个;有5个FTA正在谈判中;另有4个FTA已经启动或完成了官产学联合可行性研究,研究结束后即可进入谈判阶段⑥。我国已将自由贸易区建设作为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在区域经济合作的整体格局中,FTA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特点

1.合作形式多样化,运作机制逐步完善。20世纪90年代,中国参与区域化初期的主要形式是非约束性合作论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开放、发展以及亚太地区各国区域经济战略的变革调整,我国的区域化战略逐步由反应型被动参与转变为积极组织、引导,合作形式日益多样化:既包括以自主承诺、对话交流为主渠道的非约束性合作论坛,也包括通过谈判缔结约束性协定的区域贸易安排;既参与南北对话,也重视南南合作,区域经济合作体系初步形成,合作机制逐步完善。

目前,我国参与/组织的主要区域论坛已具备了较完善的运作机制。鉴于成员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这些机制均以“自愿行动”和“协商一致”为基础,但合作层次是有差别的。其中,APEC的运作机制比较健全,各领域均有相应的委员会或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合作行动。领导人的“承诺”更具备“政治上”和“道义上”的约束力,督促各成员尽力实施会议达成的成果。其他论坛的“对话”色彩更浓,经济领域合作往往是在相应的部长会议或工商层次的推动下进行。相对于论坛性质的“软地区主义”,我国的FTA则属于“功能性一体化”的范畴⑦。以“互惠”为前提,通过谈判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其他国家或组织建立FTA的模式没有差异。特别是,为便于协议的达成和落实,尽早分享利益,在一些FTA中,我国采取了“双轨制”的自由化模式:即少数产品通过“快速轨道”提前降税(早期收获);其余产品按照“正常轨道”分阶段达到降税目标。在中国-东盟FTA、中国-巴基斯坦FTA中,这种机制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为FTA的进一步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2.合作范围突破地缘限制,以“周边”为依托向“洲际”合作逐步扩散。地缘利益是推动区域合作的关键因素,地缘关系则为形成区域组织创造了直接的便利条件。二战后至今,各国都在沿着“地缘轨道”进行着区域化或一体化的实践。即使是“新区域主义”盛行的今天,构建“地区网络”仍然是各国实施区域战略的起点与核心。在此基础上,我们注意到,在全球战略的“指挥棒”下,各国或区域集团的一体化“轨迹”不断延伸,区域合作已经突破了“天然的”地理范畴,正在拥有“全球性触角”⑧。我国的区域化进程也呈现出相同的特点。从时间路径上看,20世纪90年代,亚太地区各经济体还处于一种区域主义与多边主义协调共存的稳定状态,特别是东亚地区,各国对区域化并不热衷。APEC成为我国当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唯一选择。此后20年间,我国的区域化网络不断扩大,无论是合作论坛或是FTA,都在以“周边”为依托逐步向“洲际”合作扩散。从区域路径来看,目前我国参与的区域组织呈现出清晰的“东亚-亚洲-亚太-全球”范围特点,而且各个区域框架之间并非相互割裂,我国与部分国家,特别是周边地区国家的合作关系同时存在于多个区域机制中,地缘政治、经济利益不断得以强化。

3.合作内容更加广泛,推进层次不断深入。由于成员的多样性、差异性以及合作性质与目标的不同,目前我国参与区域合作的内容非常广泛,推进层次不断深入。在一些框架下表现为由经济问题不断向非经济问题“外溢”,而在另一些对话机制中,由于将目标定位于增进了解、扩大共识、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合作与发展,因此其内容自成立伊始就非常全面。

其中,在论坛性合作组织中,议题的全面性表现得非常典型:由经济领域向非经济领域渗透;由市场开放向发展合作拓展;由“边境措施”向“边界内措施”推进。经济领域涉及贸易、投资、金融、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产业间合作、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发展援助;市场开放则由削减关税/非关税壁垒深入到消除“边界内”贸易投资障碍;非经济领域涉及外交、安全、军事、能源、环境、气候、文化等复杂问题。在我国组织和主导的合作论坛中,广泛的合作内容体现了我们与合作伙伴的多元化利益需求。而在某些框架下,一些议题并非我们关注和积极推动的。以APEC为例,2000年以前,亚太区域合作一直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与经济技术合作两条轨道上平衡发展。2000年以后,合作议题不断繁衍,在传统领域,消除交易障碍的措施进一步指向各成员的国内结构改革与市场体制建设;而在非传统议题上,合作中心不断向地区安全构建、社会责任等方面转移⑨。APEC合作中的有些问题非但不能体现我国的利益,甚至会对我们造成压力。尽管如此,在区域“深度”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中国也无法置身事外⑩。

4.区域合作的多元化利益初步显现。“新区域主义”时代,区域化是一国政治、经济力量在全球竞争中的集中体现,因此其价值取向已不再局限于单一经济目标。除传统的自由化“情结”,区域化进一步渗透到非传统领域,其利益在经济及经济以外的许多方面均有所体现。(1)经济利益是我国参与区域合作的首要目标,目的在于促进经济开放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场体制并提高防范经济风险的能力。目前,我国在非约束性合作机制和区域贸易协定中的活动都是以经济问题为核心,所不同的是,区域贸易协定侧重于进一步的自由化与市场准入;而非约束性合作机制大多是在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领域开展合作。就自由化和市场准入而言,我国FTA实施的时间尽管较短,但贸易扩大与投资促进效果已初步显现。以中国-东盟FTA为例,全面自由化启动5年来,东盟与我国的进出口增长速度超过了其与传统贸易伙伴的增长,双边贸易规模已突破2000亿美元。东盟整体已成为我国第四大出口市场、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双方在各自贸易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除贸易自由化外,诸多非传统经济利益更多的得益于非约束性机制下的合作与交流,如贸易便利化导致的交易成本减少;实施“边界内”措施所带来的法律法规体制、竞争政策和管理结构改进;经济技术、金融等领域合作推动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本积累以及应对经济风险能力的提高等。(2)非经济领域。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对于自身的世界定位有了更为辩证的认识,已逐步确立了具有世界影响的亚太大国形象,其国际地位以地区性为基点,兼具世界性的特征。涵盖外交、安全、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合作网络有助于我国改善睦邻关系,巩固政治互信、稳定周边环境、提高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借助于“10+3”、中非合作论坛、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我国与东盟、非洲及阿盟国家建立了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为自身发展拓展了利益空间。

二、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政治经济分析

与20世纪90年代初相比,当前的国际和地区形势变化很大。在大变革、大调整和大发展的趋势下,各大国竞相着眼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谋篇布局,更加凸显出区域竞争的战略意义(11)。

(一)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政治经济分析:国家立场

1.营造和平崛起的国际政治环境。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各利益攸关方一方面视此为机遇,另一方面却热衷于探寻中国崛起对西方国家及整个世界的含义,甚至将其政治化,使我们面临的国际压力越来越大(12)。既然“崛起”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我们就必须从政治角度出发,协调好“和平崛起”与“大国责任”这对关系:既使国际社会理解、包容中国的“强大”,为我国的发展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同时在国力允许的条件下发挥更大的地区和国际作用。

我国目前参加和组织的区域经济论坛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合作机制;从最高层次领导人的政治意愿到工作层面的推动落实;政府、工商界、学术界的共同参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安全等广泛的议题,区域经济合作包含了多层次、全领域的交流、对话与相互协调,为处理新时期的国际关系搭建了稳定平台。从宏观层面来看,区域经济组织是我国宣传“和谐世界”理念,增信释疑的主渠道,特别是非约束性的协商机制,更适宜我国的政策宣示与公共外交。而在微观层面上,我国践行“和谐世界”理念必须有实质性成果,需要利用区域经济组织多领域的合作,灵活、务实地采取行动。在现有机制下,我们已经有所收获,比如在“10+3”财金合作方面建立了首个区域外汇储备库、中国-东盟FTA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协议的加快实施;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8项措施的提出与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打击“三股势力”的反恐合作;中阿合作论坛的政治、经济及文化合作等。围绕“大国是关键、周边是首要、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多边是舞台”的整体外交布局,我国需要进一步稳定大国关系,深入推进周边关系,不断巩固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在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下建立广泛的新型战略伙伴关系是我国长期的战略任务。

2.构建稳定的多元化开放经济体系。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发展成就斐然,已跻身世界经济、贸易大国之列。但与此同时,长期以来依靠出口、投资拉动的增长模式存在的隐患与问题也逐渐显现。如果我们认真审视目前我国经济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也许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区域化战略对拓展对外开放深度与广度,构建稳定的多元化开放经济体系的重要意义。

(1)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特别是构建广泛的FTA网络有利于创造公平、稳定的贸易环境。目前,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经济体系中支撑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2009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为22072.7亿美元,其中出口12016.6亿美元,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尽管进出口贸易规模巨大,但我国并非贸易强国,近年来贸易利益空间持续遭到挤压,严重冲击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自1995年以来,我国连续15年成为全球反倾销最大受害国,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出口更成为众矢之的。2009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116起贸易救济调查,总案值约127亿美元。当年我国GDP占全球8%,出口占全球9.6%,而遭受的反倾销却占全球的40%左右,反补贴占全球的75%(13)。世界银行贸易和国际一体化小组的最新报告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全球共发起19项反倾销调查,针对我国的有9项,占总数的47%,为全球最高;新启动的15项贸易保护政策中,针对我国的有10项,比例高达67%(14)。目前各国对我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措施叠加,手段日趋多元化、深入化;摩擦国别不断扩散,不仅欧美发达国家高举对华“两反一保”大旗,且部分亚洲、拉美发展中国家也成为对华反倾销重地,全球渐成呼应之势(15)。尤其令人担忧的是,我国对外贸易摩擦形势如此严峻,却与全球趋势并不相符(16)。可见,我国出口贸易遭遇的困难并非只是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导致的短期现象,而是自身经济增长模式、产业结构与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长期结果。

在全球经济结构和国内经济结构失衡的双重矛盾下,我国对外贸易将长期面临复杂环境,贸易摩擦已成常态。“拓市场、调结构、促平衡”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如果从外部条件入手缓解目前我国对外贸易的困境,缔结FTA无疑可以发挥独特作用。尽管相对于多边贸易自由化而言,“区域化”是一种次优选择,但是它“与生俱来”的种种优势使其在巩固区域市场,营造相对稳定的区域贸易环境方面成为最务实、最灵活的方案。就我国目前的贸易现状来看,FTA战略的政治经济利益至少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利用FTA进一步扩大传统区域的市场准入,消除贸易壁垒,使局部出口市场实现稳定、可预见的长期增长。其次,利用FTA不断拓展新兴市场,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减少对主要贸易伙伴的依赖,降低贸易摩擦集中爆发的风险。第三,利用FTA在区域范畴内解决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扭转我国企业面临反倾销诉讼时的被动局面。第四,利用FTA的互惠互利实现与伙伴国贸易的平衡增长,缓解巨额贸易顺差带来的压力。第五,利用FTA形成“梯度”市场,促进出口商品的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竞争力。

(2)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在区域机制下促进贸易便利化,消除影响贸易、投资的“边界内”障碍。贸易便利化(Trade Facilitation),传统上被视为与货物或人员跨界流动相伴生的技术性问题,近年来作为贸易政策要素的重要性日渐突出。贸易便利化之所以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主要是基于对阻碍贸易自由化进程诸因素的深刻认识。众所周知,多边贸易体制一直致力于关税削减和清理其他一些影响贸易的边境措施,并且取得了显著成就。目前关税总体水平已大幅度下降,关税减让的余地逐步缩小。但是,跨境交易仍存在很多障碍,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甚至有上升的趋势。这些障碍源于各不相同的国内法规体系、缺乏明确界定的行政管理程序和缺乏透明度的进出口要求等诸多原因(17)。

目前,我国在区域合作机制,比如APEC、ASEM、“10+3”、上海合作组织等框架下着力推动贸易便利化合作。以APEC为例,在完成第一阶段(2001-2006年)交易成本减少5%目标的基础上,我国实施“APEC贸易便利化第二阶段行动计划”的进展也颇有成效(18)。其中,海关方面,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改进海关程序,降低货物通关成本。在SCCP拟定的60项选择清单中,我国采取了45项措施。标准一致化方面,2006年至今,已修订1909项国家标准,其中955项采用了国际标准,并向ISO/IEC提交了11项国际标准提案。商务人员流动方面,已参与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并不断缩短商务旅行卡的申请审批时间:旅游和商务签证申请可1天内批准,1-5年的工作签证申请可在1-5天内完成(19)。

与贸易自由化相比,贸易便利化侧重于从“边界内”视角解决制度性问题,并且强调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应用以及能力建设在政策执行和交易过程中的作用。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推动和参与区域贸易便利化合作有助于从内部解决影响贸易与投资的“非效率”问题,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与便利化有关的制度改进有助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放松内部规制,增加政策透明度,减少繁文缛节,节约行政成本,从根本上为企业提供稳定、透明、可预见的市场环境。便利化中具体技术问题的解决,比如基础设施的完善、海关现代化、自动化与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检验检疫等有助于简化贸易方式,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

(3)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依托区域市场实现“走出去”战略。“十五”期间,我国启动并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截至2009年底,我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超过220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累计营业额3407亿美元,合同金额5603亿美元;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648亿美元,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02万人。对外直接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象遍及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形成了“亚洲为主;发展非洲;拓展欧美、拉美和南太”的市场格局。

“走出去”战略是我国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要举措,多样化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为实现这一战略提供了稳定的平台。目前,我国参与的非约束性区域合作均包括有关投资的内容,比如APEC中的“投资自由化选择菜单”和“非约束性投资原则”;ASEM的“亚欧投资促进行动计划”;中非合作论坛中为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到非洲投资设立的“中非发展基金”及“境外经贸合作区”;上海合作组织投资工作组的协调与磋商机制等。在已实施的中国-东盟FTA、中国-新西兰FTA、中国-巴基斯坦FTA和中国-秘鲁FTA等区域贸易协定中,也都涵盖了投资内容。这些双边或区域投资合作机制可以减少不合理的限制和管制,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提供制度性保障,确保企业在公平、稳定的环境中生产经营,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降低境外投资风险。

(4)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确保重要原材料、能源的稳定供给,保障国家资源安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对重要原材料、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原油进口量达到2.04亿吨,年度进口规模首次突破2亿吨;铁矿砂进口6.3亿吨,再创历史新高;液化气进口968.8万吨;煤炭进口量1.3亿吨;铜进口量为4290259吨;钢材进口1763万吨;分别同比增长13.9%、41.6%、63%、210%、62.7%和14.3%。原材料、能源进口持续增长,进一步加深了对外部市场依赖程度。以原油为例,2000-2009年,我国原油消费量由2.41亿吨增至3.88亿吨,进口量由5969万吨增至2.04亿吨,进口依存度则由24.8%升至51.3%。供需缺口不断加大、对外依存度上升、海外收购遭遇阻力、大宗商品定价权近乎崩溃,我国面临的资源形势不容乐观。对此,我们一方面要从根本上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建立全球范围的资源供应体系。

目前我国缔结或谈判FTA的伙伴国中,包括了澳大利亚、智利、印度、东盟国家、海合会各国等重要的原材料、能源进口国;在中非合作论坛、上海合作组织、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中,能源开发与合作也是重要内容(20)。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资源的战略属性不断被强化,从这个角度来看,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具有了更深层次的“安全”意义:即通过有目的、有重点的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减少对少数供应国的过度依赖,提高重要商品的议价权、定价权,确保我国资源实现“供给安全”和“价格安全”。

(二)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政治经济分析:地缘利益与大国博弈

亚太地区是一个大国之间战略利益错综复杂的地区。作为该地区重要的发展中大国,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更多是防御性的,旨在保证有足够的经济、资源和外交空间,但是并不谋求在地缘格局中的主导地位。尽管如此,我国日益强大的经济实力及对区域化的积极态度仍然引起有关国家的“本能反应”,加之全球范围的新区域主义“竞争性自由化”压力,中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正在展开新一轮博弈。“泛太平洋战略伙伴经济协定”、“东亚共同体”、“亚太共同体”等方案纷纷“出炉”,折射出这一地区始终存在的“竞争”理念。

1.中国。亚太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决定了这一区域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的对外经济活动与利益,形成了彼此间互补与竞争并存的经济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亚太地区一直是我国对外贸易增长最快的区域。2009年,我国与该地区主要经济体的贸易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为64.9%,进口贸易占69%,出口贸易比重为61.5%(21)。与东盟、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的贸易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27.1%,进口、出口贸易比重分别为33.8%和29.6%。前10大出口贸易伙伴中,除欧盟、印度外均为APEC成员(22)。亚太地区也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来源,2008年,日本、韩国、美国、东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对华投资占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的17.5%(23)。除了贸易与投资,亚太地区对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及资源供给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在亚太地区拥有重要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有强烈的动机稳定、发展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这种地缘政治的考量源自于经济崛起过程中所发生的“角色”变化,即当中国以大国姿态出现在亚洲时,应当尽量减轻或打消周边国家的疑虑,建立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同时发挥相应的作用,引导地区化进程。这绝不同于“霸权主义”的思维逻辑,因为我们的根本目的是在一个长期稳定的国际环境中集中精力于国内事务,并非是对国际或地区事务的操纵和主宰。

在亚太范畴内,我国一贯重视APEC的作用。因为它是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合作组织,其成员的多样性、领导人的定期会晤机制是我国增进大国协调、巩固睦邻友好的重要渠道。以非约束性方式推动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也有利于我国自主地进行市场开放和规制改革,具有很大的主动性。而在周边范畴,特别是东亚地区,“10+1”、“10+3”以经济合作为重点,逐渐向政治、安全、文化等方面拓展,是我国多领域、全方位发展与东盟、日本、韩国关系的主渠道。在这一地区存在着诸多要素:比如美国主导下的安全体系、崛起的中国、中美关系、中日关系、东盟共同体和地区内经济的相互依赖与摩擦,会对东亚合作带来很多变数(24)。正因为如此,我国始终强调支持东盟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尽量沿着既定轨道推进东亚合作。

2.美国。对美国而言,亚太地区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多年来,美国亚太战略的基本目标保持着高度的延续性,只是随着国内外形势变化采取了不同策略,但其本质并没有改变。当前,亚太地区,特别是亚洲国家在世界经济增长和复苏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战略地位进一步上升。奥巴马政府明显加大了对这一地区合作机制的投入,试图通过建立、扩大区域贸易协定,主导、参与和影响现有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来引领、规范它们的合作方向与内容,使其最好能够服务于美国的经济、政治利益,至少可以防范和避免对美国在该地区战略利益的挑战。

在APEC合作中,美国回避发达成员于2010年率先实现“茂物目标”的自愿义务,转而大力推动APEC开展经济结构改革合作,意图促使发展中成员解决管理体制、市场环境等深层次的“边界内”问题。在传统领域以外,提出和促进有关人类安全领域的合作,对反恐、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能源安全、防灾减灾、气候变化等议题非常热衷。同时强力支持在APEC范围内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构想,视之为“拯救”APEC的良方(25)。在APEC框架外,美国高调宣布加入“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并于2010年启动谈判,使这个原本并不引人注意的FTA骤然间成为亚太地区最具潜在竞争力的区域贸易协定,对协定外国家及其他合作机制产生了一定冲击(26)。

以往美国一直试图引导APEC向机制化方向发展,形成一个“亚太共同体”,但未能如愿。如今抛开APEC采取行动,参与TPP使其“在亚太阵线上有着前进的巨大机会”(27)。这一举动传递出美国亚太区域策略转变的真实意图。首先,奥巴马政府充分认识到亚洲国家、特别是新兴经济体所蕴含的巨大商机与潜力,这对于美国经济繁荣至关重要。根据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2010年全球经济展望》,2010-2012年,全球需求增长近一半将来自发展中国家,东亚国家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预计中国、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2010年经济增长率将分别达到9.5%、5.1%、6.2%、4.4%和5.7%。目前,美国前50位主要贸易伙伴中有10个是亚洲国家(28)。中国、日本、东盟国家与美国的贸易额分别占其贸易总额的12.3%、12.1%和10.9%(29)。另外,美国财政部的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3月,亚洲主要经济体合计持有的美国国债约占其国债总额的55.1%,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5国持有的比例为46.5%(30)。美国若想实现出口翻两番、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和经济复苏的目标,必须谋求在亚洲市场长期稳固的地位。其次,依据美国标准,逐步构建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体系。主导跨太平洋经济合作,一直是美国亚太区域战略的核心思想。如果我们回溯亚太区域合作的历史,就会发现美国有一种强烈的“亚太自由贸易区”情结。尽管在APEC中美国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但是由于成员多样性以及当时的区域经济环境等因素,这一“理想”始终无法实现。如今时过境迁,“竞争性自由化”为任何可能的区域贸易协定都提供了合理存在的理由。参与TPP是美国的重要契机,它可以借此再次实践“亚太自由贸易区”的设想。美国对TPP雄心勃勃,在范围上,美国希望包括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东盟国家等重要盟友与利益攸关方;在内容上,TPP将是一个包括货物、服务、投资、劳工标准、环境、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高质量、全面的FTA,它将成为美国FTA“白金标准(Platinum Standard)”的模板(31)。第三,防范可能出现的“亚洲集团”将美国排除在外,确保一体化在“亚太阵线”的并行发展。在美国看来,亚洲目前正在走向更深层次的一体化,特别是东亚地区,一系列“10+1”贸易协议、“10+3”范围的货币合作,是在朝着“亚洲集团”的方向发展。这会在“太平洋中间划下一条线”,割裂美国与亚洲的经贸联系,并且迫使其盟友不得不在亚洲和“太平洋东岸”之间进行选择,这在外交和安全上是最大的危险,对于这种动向,美国决不会袖手旁观(32)。

奥巴马上台后,“回归亚洲”的政策及其在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中的积极行动具有明显的“平衡”中国的目的。美国尤其关注两个问题:一是中国有可能依靠区域力量的支持提高处理地区、全球经济问题及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的能力;二是中国是否会凭借东亚区域合作网络建立广泛的、更为紧密的“政治-安全”关系,改变地区安全环境。目前,美国与东亚国家仅有2个双边FTA,影响有限。因此,扩展和深化TPP是其分化东亚一体化进程,与我国区域化战略进行博弈的一步“高招”。如果能够如期建成,必将对我国的地缘经济、政治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即便是现阶段尚在进行中,美国也借此拥有了一条“太平洋阵线”,增加了与中国“对冲(Hedging)”的筹码,对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也会带来干扰。

3.日本。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日本逐渐改变了对“东亚地区主义”的保守态度,开始推动以亚洲为中心的区域合作构想。2001年中国与东盟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在很大程度上刺激日本加快了与东亚国家缔结贸易协定的步伐。至今,日本已分别与东盟和8个东亚国家签署了“经济合作协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EPA)”(33)。但是双边框架下的EPA并不能完全满足日本的设想,以EPA为载体建立“东亚共同体”,主导东亚地区经济合作是其最终目的(34)。

东亚地区合作原本是在“10+3”和三个“10+1”的既有轨道上平行前进,现在日本竭力“推销”“东亚共同体”方案,反映出它在该地区的政治经济诉求。(1)经济方面,确保贸易与投资利益,依托东亚市场促进日本经济的结构调整与发展。东亚地区始终是日本对外贸易与投资活动的重心,对于这一地区纷纷建立的FTA,日本的本能反应是避免被排斥在外而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其EPA方针是“以东亚国家为优先,其次考虑其他地区”。近年来东亚国家经济表现良好,日本更想充分利用这些国家的市场潜力为其经济结构调整助力。战后日本经济是一种部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带动经济整体发展,再以各种手段向那些低效率、受保护部门进行财富再分配的“双重结构”。这种结构特征不仅造成日本经济发展“后继无力”,而且也使其与东亚经济一体化“格格不入”(35)。日本经济的复苏取决于能否充分利用东亚经济增长带来的机遇,尽快完成结构转变:即开放部分受保护部门,激发其竞争力;转移部分低效率部门,节约生产资源;集中精力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做“知识型社会”的新领袖。(2)政治方面。“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可以提高日本的影响力,“平衡”中国力量,满足东南亚国家利用大国之间的“均势”拓展发展空间的愿望,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建立新的利益伙伴关系,消除美国“盟友”被排除在外的不安和担忧。可谓一举多得,用心良苦。

中国和日本同为东亚地区的大国,因此在本地区的经济合作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所谓“领导权”之争。日本认为,目前东亚地区似乎被卷入了中国崛起的“漩涡”,对于日本在该地区的影响力和主导力造成很大压力,故此需要借助于相应的合作机制制约中国的“势力扩张”。“东亚共同体”前景尚不明确,如果仍以“10+3”为载体推动合作,与现有的东亚合作机制可以相互促进。但是若采用“10+6”模式,我国则需谨慎应对。

三、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思考

在区域化进程中,中国是“后来者”。随着国力的增强,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对区域格局的影响力、塑造力明显增强。但是也应当看到,我国对区域经济合作还缺乏全局性、长期性、前瞻性的战略谋划,在战略目标、合作方式与内容等方面,需要更深入、系统地思考。

1.明确核心目标,找准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定位

“新区域主义”时代,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向“综合一体化”和“深度一体化”方向发展。它是各国经济密切融合的载体,也是国际关系协调的重要平台。因此,我们应当综合考虑经济、安全、外交、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统筹制定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战略。

从总体上看,我国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核心目标是为促进改革开放和国内经济结构性调整、发展,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而服务。在战略定位上,我们应当从全球、区域和双边视角出发,根据经济、政治利益需要构建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网络。在经济上,区域经济合作应有助于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实现我国与地区经济的互惠、共赢、均衡发展;政治上应有助于增信释疑,加强地区和国际合作,防范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社会、文化上应有助于沟通理解,求同存异,相互借鉴,共同进步。

2.灵活务实,确保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主动性

尽管我国始终强调不追求区域格局中的“主导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处于“被动”地位。为确保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符合我国的战略利益,或者尽量避免对我国构成威胁,我们应采取灵活务实的策略,在区域化进程中保持主动。首先,对于符合我国利益的合作机制应着力引导,积极组织,发挥应有的影响力。其次,对于当前各种亚太合作机制的方案应有效应对,防范潜在的冲击。第三,无论是FTA或是区域论坛,都应当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合作。对于一些障碍或症结可以暂时搁置,灵活处理,讲求实效。

3.有针对性地发挥不同合作机制的作用,实现多重利益目标

针对现有合作机制的多样性特点,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多元化的利益选择,充分发挥区域合作的综合作用。在经济上,应当特别强调: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实现对外贸易平衡增长;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减少妨碍交易的“边界内”障碍;支持企业进行海外并购;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条件;积极寻求境外资源互利合作,确保重要原材料和能源安全供给;深化区域金融合作,提高防范经济风险的能力。在政治方面,应利用区域合作机制着重处理好大国、周边和发展中国家这三种关系:即加强与发达国家的战略对话,增进互信,求同存异;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创造稳定、共赢的地区环境;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深化传统友谊,扩大务实合作(36)。

鉴于区域经济合作形式的多样性,我国应对不同机制下的合作内容有所甄别,突出重点,才能确保合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具体来看,在区域自由贸易安排中,应以互惠的市场准入为核心,推进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等议题。而对于劳工标准、贸易与环境、政府采购等应当尽量回避。在论坛性合作机制中,应当根据不同合作组织的特点,着重在能源、金融、便利化、经济技术合作、安全等领域开展合作。

4.深化与拓展兼顾,逐步构建我国的区域化网络

尽管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现有机制下,我们在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领域的同时,应当逐步扩大地域范围,建立更广泛的战略伙伴关系。就区域贸易协定而言,应以周边国家为依托,不断向拉美、非洲等地区拓展,选择经济互补性强、资源丰富、市场规模潜力大的国家缔结FTA,逐步形成我国的区域贸易网络。就区域合作论坛而言,应当进一步加强与东北亚、南亚、中亚、拉美国家的联系,逐步形成制度性合作机制,为我国的区域利益开辟更广阔的合作空间。

收稿日期:2010-05-30

注释:

①为便于分析,本文将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简称为区域经济合作。

②本文分析不包括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GMS)、图们江开发合作等次区域经济合作范畴。

③迄今为止,中国已连续参加了17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第21届部长级会议,并在2001年作为东道主主办了第9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第13届部长级会议。

④中国于2008年主办了第7届亚欧首脑会议。

⑤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前身为“上海五国”机制,源于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5国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谈判的进程。现有6个成员国(除以上5国外,还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另有蒙古、巴基斯坦、伊朗、印度4个观察员国,以及白俄罗斯、斯里兰卡2个对话伙伴国。

⑥根据WTO的通报制度,RTA包括自由贸易区(FTA)、关税同盟(CU)、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优惠协定(PTA)和侧重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定(EIA)四种形式。我国签署的RTA大多为FTA。

⑦王庭东:《论东亚新地区主义》,《当代亚太》2003年第1期。

⑧Jaime De Melo and Arvind Panagariya,"The New Regionalism",Finance and Development,Vol.29,No.4,1992.

⑨APEC合作中,“边界内一体化”的代表性措施是推动结构改革(Structure Reform),目前包括规制改革、竞争政策、公司治理、公共部门管理、加强经济法律基础设施等5个优先领域。“地区安全构建”包括金融安全、反恐合作、卫生安全、备灾减灾、能源安全等问题。社会责任涉及反腐败、知识产权、文化交流、企业社会责任、气候变化等内容。

⑩东艳、冯维江、邱薇:《深度一体化: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新趋势》,《当代亚太》2009年第4期。

(11)杨洁篪:《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2009年的国际形势和中国外交》,《求是》2010年第1期。

(12)郑永年:《确立中国外交政策的国际话语权》,中国网www.china.com.cn,2010年5月25日。

(13)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积极妥善应对反补贴调查,为外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钟山副部长在全国反补贴应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www.mofcom.gov.cn,2010年6月2日。

(14)Chad P.Bown,"First Quarter 2010 Protectionism Data:Requests for New Trade Barriers Fall for Second Consecutive Quarter; Newly Imposed Barriers Also Fall",Trade & International Integration (DECTI),The World Bank,May 25,2010.

(15)2008-2009年,拉美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60%针对中国。2010年1-5月,拉美国家通过发起反倾销调查、采取临时最低限价、征收反倾销税等多种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对超过21种中国出口商品设置了障碍。其中,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等国的反倾销措施最为突出。详细内容参见杨舒:《拉美反倾销剑指中国》,《国际商报》2010年5月25日。

(16)世界银行贸易和国际一体化小组的报告显示,2009年世界各国共启动127项反倾销调查,当年第三、四季度分别高达38和24起,而2010年第一季度仅有19起。2009年全球针对单项商品共实行92项贸易保护措施,当年第四季度高达31起,而2010年第一季度下降到12起。

(17)非便利化障碍对亚太地区贸易发展有着严重影响。一个专家组研究了亚太地区跨境贸易行政管理方面的要求,发现每笔交易平均涉及27-30个不同的部门,需要40份文件,200个数据(其中30个数据要重复30次以上),60%-70%的数据至少要重复输入一遍。另一个小组的研究发现,一些发展中成员由于基础设施落后,技术或行政能力不足,导致跨境交易成本成倍增加。因此,仅仅努力去推动贸易自由化仍不足以带来贸易的扩大,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8)据测算,APEC贸易便利化领域的合作将使我国GDP增长约2%,出口增长超过5%。详细内容参见APEC,Assessing APEC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Facilitation-1999 Update,APEC Economic Committee,September 1999。

(19)Individual Action Plan for China for 2009,www.apec.org.

(20)2009年,我国资源主要进口国分别为:石油:沙特、伊朗、安哥拉;铁矿砂: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南非、乌克兰、加拿大;煤:东盟、澳大利亚、俄罗斯;铜:智利、日本、欧盟;液化气:澳大利亚、东盟、伊朗、卡塔尔。

(21)贸易份额统计包括的亚太国家系指APEC成员经济体(中国除外)。

(22)2009年我国10大出口贸易伙伴为欧盟、美国、中国香港、东盟、日本、韩国、印度、中国台湾、俄罗斯、澳大利亚。10大进口贸易伙伴为日本、欧盟、东盟、韩国、中国台湾、美国、澳大利亚、巴西、沙特阿拉伯、俄罗斯。数据来源:根据国研网数据汇总整理。

(23)数据来源:《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

(24)秦亚青、魏玲:《结构、进程与大国的社会化——东亚共同体建设与中国崛起》,王正毅等主编:《亚洲区域合作的政治经济分析:制度建设、安全合作与经济增长》,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25)C.Fred Bergsten,Toward a 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 Pacific,Policy Brief 07-2,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February 2007.

(26)盛斌:《亚太区域合作的新动向:来自竞争性构想的洞察》,《国际经济评论》2010年第3期。

(27)C.Fred Bergsten,Asia-Pacific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Architecture,Speech Delivered via Video at the Conference on Asia-Pacific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Architecture at Auckland University,New Zealand,March 25,2010.

(28)不包括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

(29)中国、日本与美国的贸易数据为制成品贸易;东盟贸易数据为货物贸易,不包括老挝和柬埔寨。

(30)亚洲主要经济体包括:中国、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泰国、韩国、印度、菲律宾和马来西亚。数据来源:美国财政部http://www.ustreas.gov/tic/mfh.txt。

(31)Bergsten在提交给USTR的建议中提出,强烈支持美国加入TPP的决定,美国的目标应当使TPP包括至少12个亚太国家,并在2011年美国作为东道主在檀香山召开APEC经济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之际,完成TTP的扩展和谈判。详细内容参见:C.Fred Bergsten and Jeffrey J.Schott,Submission to the USTR in Support of a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January 25,2010。

(32)C.Fred Bergsten,Asia-Pacific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Architecture,Speech Delivered via Video at the Conference on Asia-Pacific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Architecture at Auckland University,New Zealand,March 25,2010.

(33)日本政府一再强调,EPA不是单纯的FTA,除贸易以外,EPA还包括有关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竞争政策、中小企业合作等内容。但是研究EPA的日本学者已经注意到,美国签署的FTA包括同样的内容,且自由化程度较高。因此,日本EPA注重的是合作领域的广泛性,并且以短时间内签约为目的,对自由化程度要求不高。

(34)东亚共同体构想源自20世纪90年代初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所倡导的“东亚经济核心论坛”(EAEC)。日本在小泉纯一郎时代也曾经提出构建“东亚共同体”的长期目标。鸠山由纪夫担任首相后,强调日本将制定更为重视亚洲的政策,积极倡导效仿欧盟建立“东亚共同体”。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东盟10国,即由“10+3”扩展为“10+6”。内容则参照日本一贯推崇的EPA模式,在贸易、投资、金融、能源、救灾援助、传染病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有日本学者研究认为,较之“10+3”和6个“10+1”,“10+6”可以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但迄今为止,“东亚共同体”构想尚有诸多模糊之处,它的实现不仅需要有关国家的支持,同时也考验着日本的政治领导力。

(35)日本学者的研究指出,在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东亚各国看来,日本并未充分提供市场,这使得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转向美国。虽然日本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大量政府开发援助和投资,这些国家却并不领情,损害了日本的形象和地位。详细内容参见宗像直子:《东亚经济一体化与日美中关系——日本应采取怎样的策略》,《日中经协杂志》2003年2月号。

(36)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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