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与“非作业”均分秋季色彩?论克里普克的悖论观_赋值语句论文

“作业”与“非作业”均分秋季色彩?论克里普克的悖论观_赋值语句论文

“赋值”与“非赋值”平分秋色?——评克里普克的“悖论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赋值论文,平分秋色论文,悖论论文,克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1999)05-0036-04

1.克里普克认为,悖论命题没有真值[1][2]。(同下)

评析:克指的如果是“悖论”的定义,则失之太狭;如果是关于悖论的陈述,则大大地违背事实。他似乎完全遗忘了“波粒二象,光速,无理数,芝诺,伽里略”等具体悖论。至于“说谎者,集合论,理发师,半费之讼,失钻”等自涉悖论,基本上都能赋值,并不是克所说的“悖论命题没有真值。”再者,没有真值的语句能否称为“命题”?

2、有些命题是没有真值的,由这一观点出发, 他不同意塔尔斯基(A.Tarski)解释悖论的观点,并提出了一种形式化的理论。他首先论述了普通语句是如何获得真值的。如果一个人要解释一下什么是“真”,那么,他可以肯定一真的语句,并说明这样的语句就是“真”的。与此相应,他可以否定一假的语句来解释“不真”,即“假”。例如:雪是白的。这个语句在事实上是真的,于是,他可以说:“雪是白的”是真的。

我们可以把这种用法扩大到别的语句上,如:琼斯所说的关于水门事件的话都是真的。当然,对已用“真”描述过的语句,可再作描述:“‘雪是白的’是真的”是真的。

评析:我们略作“殊途同归”的解释:“圆”“方”是个体的谓词;“真”“假”是陈述句的谓词;有些句子是没有(足够)语义以供赋值的。在下面,克提出“根基”一词是冗余的,应被撤消!

3、他接着提出了“根基”(groundedness)的概念, 关于“有根基”,直观地说,就是在上述情况中能够获得真值,反之,就是“无根基”。例如:“本语句是假的”,“本语句是真的”。(黄按:有把“本”译作“这”;“这”有歧义,它既可以解作“本”,也可以空无所指。)这两句话就其本身而言,没有表达任何东西,因此,不能确定它们是真的,还是假的,即它们不象“雪是白的”一类语句一样能够获得真值。

评析:“本语句假”(P)能赋值吗?这可分为两大派; 以塔尔斯基(A.Tarski)和皮亚斯(C.S.Peirce)等为首的“赋值派”;以克里普克(S.Kripke)和莱尔(G.Ryle)等为首的“非赋值派”。比较下列两语句:“孔子是哲人”,“这是哲人”;显然,只有前者能赋值。再比较下列两语句:“‘雪是黑’这句话是假”,“这句话是假”(Q ),同样显然,只有前者能赋值。我们可看到,在“能”与“不能”赋值之间存有“含混”区(“不确定”区)。例如:“本语句假”(P )(注意:“本”指自己,而“这”却有歧义。)P有别于Q;P 刚好落入“含混”区,难怪引起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了!我们认为,克派取“严格”解释和塔派取“不严格”解释旗鼓相当,各有道理。

4、克认为,所有悖论命题都是无根基的。实际上,他要证明, 在一被解释的语言层次里,每一级真值谓词总是与下一最低级的真值谓词相关。在下一级里,谓词T被用以指定本身不包含T的合式公式的值,有了这样的约定,一公式的值就是确定的,否则,是不确定的。其原因十分简单,例如,如果P是假的(或真的),则P是真的(或假的),如果P的值不确定,则P的值也不能确定,如果F(x)对有些x而言是真的(或对所有x而言都假),则(ヨx)F(x)是真的(或假的),否则,(ヨx)F(x)的值不确定。

这样,一合式公式的真值随其前一级公式的真值的确定而确定。这一确定真值的过程是有穷的,在一“固定点”(fixed point )上终止。一语句的最小固定点是一真(假)语句集的第一个固定点,它与其前一级语句的值是同一的,直观地说,其真值由它是否与事实一致来确定。

评析:我们前曾指出,克说的“所有悖论命题是无根基(无真值)”是谬误的。他又说:“……直观地说,其真值由它是否与事实一致来确定”;很对,但是要稍作补充:P的值也可以由P是否必然句而确定。也就是说,如果P是“Q∧Q”“Q∨Q”等,则P的值也是可以确定为“重言真”“矛盾”等。考察“现正下雨。”(R )如果现正干燥不堪,则R假;如果现正倾盆大雨,则R真;如果现正是大回南天,则因为这情况刚好落入R的“含混”区,不能确定R的值。(ヨx) Fx也有同样的情况,存有“含混”区。克似乎混淆下列三者:“这语句假”( Q)才是不能赋值;“本语句假”(P)刚好落入“赋值”的含混区, 很具争论性;而“现正下雨”(R)则在绝大多情况下均能赋值, 只有在大回南天等特殊的情况下才具争论性,落入“下雨”的含混区。

5、至此, 可给“根基”下一个较严格的定义:如果一合式公式在最小的固定点上具有真值,则它是有根基的,反之,则是无根基的。以此来分析语义悖论,则语义悖论都是无根基的,因为它们没有确定的真值。如:本语句是假的,(P)就不可能有一确定的真值, 因为单就它本身而言,我们既不能说它是真的,也不能说它是假的,如果任意赋值给它,就会产生不一致性,而这为逻辑所不容。所以,这类含悖论的语句没有真值。

评析:克和不少论者拒斥“自涉”为无意义(语义),主要原因是它导致矛盾,即克所说的“不一致”;而矛盾乃逻辑之大忌,为逻辑所不容许。在这里,克等混淆了两种“不容许”(不允许、排除、拒斥、禁制等。)语文应有表达矛盾的能力,容许人有犯矛盾谬误的自由,然后才指出他逻辑犯规,为求真所不容许。比喻来说,法律不容许偷窃,并不是要把每个人都捆绑起来,动弹不得的“不容许”(并不是把矛盾“赶尽杀绝”于语文之内的“不容许”);而是等待他偷窃之后才把他惩罚,这是另外一种的“不容许”(而是把矛盾“逐出”体系之外的“不容许”。)

再者,克等大概是初时认P有意义(语义),能赋值; 但当发觉“自涉”赋值而产生矛盾,才“倒过头来”,认“自涉”为无语义,是犯了“因果倒置”的谬误。语义先于“矛盾”;如果P没有足够语义, 我们怎能判定P矛盾。当然,如果因发觉矛盾而引致人们重新思考, 才看出原先的“自涉”为无语义,则又当别论。看来,大多论者似乎不是这样,而是对“矛盾”缺乏认识,以致对矛盾过份恐惧,把矛盾逐出语文之外!

强化谎者悖论:“本语句假”(P)可分为前、 后“两截”:前半截揭露P矛盾;加进后半截则矛盾被证明为真; 两千多年来的“赋值派”充其量只能消解前者而无法消解后者,而后者却是挑战(质疑甚或否定)“不矛盾律”。现在,克的“非赋值”方案不失为消解P的良策, 是很了不起的“卓论”;也就是,它把两千多年来的强化谎者悖论一股脑儿消解掉!但是,为什么仍有不少论者不满意它呢?看来不满意者总有“道理”存焉!首先,克的“非赋值”方案要面对塔尔斯基,皮亚斯等的“赋值”方案。我们在上面曾指出,克、皮两派是旗鼓相当的!此外,更遗憾的是,克仍然要面对“候补”(即我们前称为“再再强化”)谎者和“三值强化”谎者。这两“谎者”均因“自涉”而产生矛盾,而且均逃避过克的消解方案,更不用说要消解“矛盾被证”了。所以,从整个说谎者悖论来看,克的方案失去了不少光彩;我们似乎接受塔,皮的方案较为方便些。在下面,我们摘引皮的片段,然后来点评析比较,做为本文的结尾:

6、皮亚斯从1864年起直至1896年止, 对“说谎者”悖论发表过多次意见,其间他反复修正过自己的见解,最后对这个悖论做了这样的解答:“说谎者”悖论:“我正在说谎”(P)绝不是无意义, 而是自相矛盾。它包含有矛盾,是极易证明的。……每一个命题除了它所显然断言的以外,也都暗示自己是真的。……这个命题,由于其自相矛盾,所以是假的[3]。

评析:看来“赋值”派与“非赋值”派各走极端,从未见退让半步。只有我们认为P刚好落入“含混”区,双方旗鼓相当,平分秋色, 可此可彼!可是,做为“赋值”派的皮亚斯到此为止,只停留在悖论的“前半截”:只发现P矛盾,违反“不矛盾律”(简称“不”律)。 还要把“矛盾”减轻为“假”!当然,皮没有禁制“自涉”(或“混层”),面对矛盾和假句,接受矛盾存在于语文内而不是拒斥于语文外,很好。矛盾必假;但是,反之则不必然。所以,似乎皮还是说轻了些,应该直指其为“自相矛盾”就是了。想来,古中国、古印度,两千多年前早已说“以言为尽悖,悖(假)”和:“说诸言皆妄,是自语相违(矛盾)”,这就是早已把悖论消解了。遗憾的是,他们没有把悖论强化,而皮也没有继续下去:假设P假,从而证明P真。这“后半截”和“前半截”合起来,便是证明矛盾句“P∧P”为真,挑战“不”律。我们要认真辨别开“矛盾仅被推论出,违背‘不’律”和“矛盾被证,挑战‘不’律”。

两千多年前麦加拉学派的欧布里德(Eubulides )对雅典学派的形式逻辑提出“强化谎者”(P),就是要挑战“不”律, 迄今仍然被认为无法得到妥善、彻底地消解。在西方本世纪30年代之前,“悖论”曾掀起过第一次研究热潮;70年代以来又掀起第二次研究热潮。我国近10多年来也渐渐掀起研究热潮,并且有不少论者看到近百年来西方形式派无法消解和说明“说谎者”和“集合论”等悖论,于是另僻蹊径,提出以辩证唯物主义或黑格尔辩证法的观点来研究和消解悖论,发表大量有关的文章,包括区分“逻辑”与“辩证”两类矛盾的文章,和“悖论”由什么矛盾构成的文章,也有辩证派、形式派混合观点的文章。次协调逻辑学者和不少辩证学者却认为一些悖论往往是“有意义的矛盾”,“无害的矛盾”,甚至把它归入“黑格尔真矛盾论题”。他们并且说,形式派经历几乎整个20世纪,如果仍然无法消解它,足以说明经典的形式逻辑已经不够用了,应该转而求助于放宽“不矛盾律”的非协调逻辑,或者黑格尔的辩证逻辑。

消解说谎者悖论较权威的方案,就是“语言层次”论:“我们必须区分语言的使用(use)和谈及(talk about); 用来谈及语言的语言,后者比前者高一层次;断定P的真、假,它本身比P至少高一个语言层次。”

我们认为,这个所谓权威的“层次”方案软弱无力,不能成立,虽然它为大多数哲学家接受。我国第一本(1986年版)和第二本(1990年版)《悖论》专著均说,所有已知的消解说谎者悖论方案都未能成功。我们曾试图消解这个“强化”谎者悖论,指出:当假设P假时, 不应该否定“孤零零”的P而应该否定复合句“P∧P”。这样, 我们便证明不了P,从而悖论消解了。前此的悖论论证,实犯了“复合命题”谬误。我们又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消解“候补”谎者和“三值强化”谎者。所以,这些“说谎者”悖论挑战“不”律通通失败了。但是,这并未能保证“不”律的成立!我们前曾论证,真正能够成功挑战“不”律的,是辩证“鹰”派的“亦此亦彼”,虽然它自身也有不足之处,而被修订为“可此可彼”;这样,在这一“重点”上,他们便与形式派“平分秋色”!

后语:“矛盾与悖论”问题博大精深,繁杂困扰;本文因涉及面太广,以致无法较详尽地说明每一论点。读者如有兴趣“追究”下去,可参看张建军先生与我合作的专著《矛盾与悖论新论》(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收稿日期:199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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