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小农经济研究主要流派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农论文,述评论文,流派论文,经济研究论文,国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通向现代化的历程中,改造传统小农经济,并妥善处理这种农业改造与工业发展的关系,是每个发展中国家都要遇到的重大挑战,也是现代发展战略的重要课题。关于20世纪初以来国外小农经济研究的主要理论流派,目前我国学术界似鲜有系统的介绍,现以主要的理论流派为基础,按大致的历史顺序,简要述评如下。
一、恰亚诺夫的“劳动—消费均衡”论
工业化以前,小农经济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和各地区。19世纪末叶以后,一部分人开始对小农经济进行比较系统的说明和研究,并力图在理论上做出解释。由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俄国人走在了前面。1861年废除农奴制后,获得自由的个体农民以家庭农场的形式组织生产,俄国农村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时,数以千计的知识分子纷纷深入农村,从事民粹主义的革命宣传,开知识分子直接接触和研究农民问题的先河。19世纪80年代初,主张民粹主义的民意党被镇压,一部分人转为更加激进的革命者进入城市;一部分人则继续坚持农民研究,并先后进入各地的自治局,成为所谓“地方各自治局农业工作者”群体,开始了可能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系统性最强的农村调查和统计。其中,一些人的研究侧重于农业经济结构和家庭农场生产组织等问题的分析,被称为“组织与生产学派”,自20世纪初年到20年代末,成为俄国农业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流派。恰亚诺夫便是该学派的杰出代表人物(注:关于恰亚诺夫理论的评介文章,参见徐建青:《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理论〉简介》,《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 秦晖:《当代农民研究中的“恰亚诺夫主义”》,见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中译本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恰亚诺夫(A.V.Chayanov,1888—1939 )曾是自治局土地调查员,25岁时成为当时俄国农学研究中心彼得罗夫—拉祖莫夫科学院副教授,不久又升为教授。十月革命后兼任苏联政府农业人民委员部委员,后因“劳动农民党冤案”被捕入狱致死。恰亚诺夫在仅20年的著述生涯中出版了60种专著,他的研究领域涉及农业统计学、农业合作化、农业经济最佳规模、农业未来学等诸多方面。家庭农场结构与生产组织研究,即农民经济微观研究,是恰氏理论的主体。其代表作为《农民经济组织》。
恰亚诺夫通过对小农家庭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比较,阐述了小农经济的特征与资本主义经济学的不适用性,提出对不同的经济类型应使用不同的概念和范畴。在小农家庭农场中,制约着农业经济活动的土地、劳动与资本三要素的组合方式,迥异于资本主义农场,因而二者的运行机制与规律也完全不同。恰亚诺夫认为,小农家庭农场的运行机制以劳动的供给与消费的满足为决定因素。在这里,他首次提出农民家庭经济单位的劳动—消费均衡公式(注:有人不同意将“劳动—消费均衡论”的发明权归于恰亚诺夫,因为此前奥地利的边际主义学派和该学派以前的戈森都表述了那样的论点,把其视为普遍规律。恰亚诺夫的独创性在于,他明确地把这一规律视为家庭劳动经济专有并以此区别于雇佣劳动经济,从而把前人关于“小农经济的独特规律”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详见秦晖:《当代农民研究中的“恰亚诺夫主义”》,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中译本序。)。该公式表明,对于家庭的每一新增收入,都可以从其满足家庭需要的消费意义及获得它所花费劳动的辛苦程度两方面去认识,也就是说,农场经济的投入量,是以生产者主观感受的“劳动辛苦程度”与所增产品的消费满足感之间的均衡来决定的。只要这两个因素之间的均衡未达到,即满足基本消费的意义超出劳动辛苦程度的评价时,继续投入劳动就是有利的,哪怕以降低劳动效率、以资本主义意义上的亏损为代价。在人口稠密、土地短缺的情况下尤其如此。相反,一旦达到均衡点,即生活需求已基本满足,那么任何进一步的劳动投入都是无意义的。当然,这个所谓的均衡点是不确定的,它受到影响劳动辛苦程度和影响家庭需求的各种条件的限定。
“劳动—消费均衡论”是恰亚诺夫农业经济微观理论的核心,其理论基础源于依生物学规律而建立起来的“家庭生命周期说”,认为家庭农场的经济状况主要随家庭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比例周期性变化而起落。在青壮年父母不需要供养老人而又没有子女时,家庭经济条件最佳;在没有劳动能力的消费者(儿童和老人)至多时最差。该结论主要依据长达30年的农户跟踪调查资料(调查对象主要是1930年集体化前的俄国村社农民)。恰氏认为,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农户间存在相对贫富差别的原因,正是这种“人口分化”,而不是当时官方学派夸大的农村“阶级分化”。
最值得一提的是恰亚诺夫对前苏联农业发展道路的看法。他认为,在从传统农业向未来社会经济制度的过渡中,农民家庭农场具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农业由纵向一体化走向横向一体化,即土地大规模的集中,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在生产力未发生重大变革的条件下,以个体家庭农场为单位进行经营,比大规模土地集中经营更具有优越性。农业发展应走以农民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合作制道路。在视城乡小生产特别是小农经济为资本主义洪水猛兽的30年代,恰亚诺夫及其为首的组织与生产学派,独具慧眼,努力为当时的小农经济存在的合理性辩护,无疑需要一定的学术勇气和远见。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人们通过对亚洲、拉丁美洲、非洲及东欧一些农业国家经济的研究,包括对前苏联的研究,重新发现了恰亚诺夫理论的价值。事实上小农经济在世界范围内仍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不仅东方诸国“一大二公”的农业改造基本失败,西方诸国的农场也多半是农户经营的家庭农场。在各个国家,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经济中,不时地体现出恰亚诺夫所论及的许多基本特征,一些恰氏当年提出的问题,迄今仍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现实问题。这正是“恰亚诺夫热”一再升温以及80年代在他的祖国俄罗斯再次兴起的原因。
恰亚诺夫对小农经济生命力和稳定性的预见,是应该予以充分肯定的;他的“劳动—消费均衡”公式以及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等理论,也具有一定说服力。不过,今天仍有必要指出恰亚诺夫理论的重大缺陷。坦率地说,支撑恰亚诺夫微观经济理论的两个支柱都存在着问题。按恰氏家庭生命周期说,导致农户间差别的主要因素是“人口分化”,即每个家庭消费者和生产者的不同比例。这种说法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时代似乎还有一定道理,然而在市场经济和半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农户分化的原因恐怕难以完全归于“家庭生命周期说”了(注:参见霍布斯鲍姆:《历史上的农民》(E.Hobsbawm,The Peasantry inHistory),牛津1980年版,第244页。)。其实,即使在市场关系不发达的时代,影响农户经济变化的因素也并非主要限于“人口因素”。如马克思所言,政治特权、人身依附等超经济力量势必占有重要地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 )。然而在恰亚诺夫的理论模式里却看不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同样,在他的“劳动—消费均衡论”里,只看到“消费的满足”和“劳动辛苦程度”这样难以测定的主体感知以及单纯家庭内部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比率,而排除了任何社会关系的作用。这一点,连西方学者都不甚满意。萨哈林指出,“政治控制和政治组织总是强迫家庭农场生产出超过满足其家庭所必需的产品数量。……税收与地租必须要支付,加上征集过程中的欺诈,不平等的交换率,使得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比率远远高出单纯家庭内部两者的比率”(注:杜福伯格编:《恰亚诺夫:农民和经济人类学》(E. P. Dufuberge ed.,Chayanov:Peasantry and EconomicAnthropology),纽约1984年版,第197页。)。 无视或回避生产关系的矛盾,并假定所研究的家庭农场与市场经济完全隔绝,大概是恰亚诺夫理论所面临的最大困境。
二、刘易斯二元结构中的小农经济
尽管二战后随着发展经济学的创立和拓展,人们开始重视小农经济并将其纳入研究视野,但大多数西方学者,特别是发展经济学家,都把农业看作行将衰退的夕阳产业,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型较为典型地反映了这一态度。
美国经济学家、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威廉·阿瑟·刘易斯(W.A.Lewis,1915— )在1954 年发表的《劳动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首次提出“二元经济”的理论命题。所谓“二元经济”,是指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是由两个不同的经济部门组成。一是传统部门,主要是自给自足的农业及简单的、零星的商业和服务业。这里的劳动生产率很低,其边际劳动生产率接近于零甚至是负数,存在着大量的隐蔽失业。这个部门容纳着发展中国家的绝大部分劳动力,非熟练劳动的工资极低。二是现代部门,包括采用较先进技术的工矿业、建筑业、近代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现代部门的从业人数较少,劳动生产率较高,工资水平也高于传统部门。从生产方式上看,传统部门经济是“维持生计”的产业,而现代部门是“使用再生产性资本”以谋取利润者,即资本主义产业。这是刘易斯关于二元经济的最初划分。此后讨论二元经济时,西方学者一般仅论传统农业和现代工业的关系,并注重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的转移。费—拉尼斯干脆把二元经济定义为农业与工业两大部门并存(注:参见刘易斯:《二元经济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
传统部门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人均收入水平很低,这一水平决定了现代部门工资的下限,可使现代部门的工资水平在大量吸收劳动力就业的同时基本上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只要支付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便可得到要多少有多少的劳动力,这就是刘易斯所谓的“劳动力供给的无限性”。由于工业部门的劳动产出大于工资总量,因而可以积累利润,并不断把利润转化为资本,以扩大再生产。如此反复进行,直至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被吸收罄尽为止。在这个过程中,工业部门大大地扩展;至于农业,只有等待剩余劳动消失之后,劳动生产率才能有所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收入状况才能有所改善。劳动力无限供给模式是刘易斯理论的核心。
很明显,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首先突出工业部门的扩张。按照他的逻辑,经济发展的实质,就是工业部门的不断扩大和农业部门的不断萎缩。其次,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部门的任务就是为工业输送剩余劳动,以廉价劳动力为工业部门创造利润,累积扩大再生产的资本。再次,在剩余劳动未输送完毕之前,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很难提高,始终处于停滞状态。总之,二元经济结构改造的主要方面是工业部门,农业则是次要的、从属的方面;工业部门是积极的、能动的,农业部门是消极的、被动的。即便是后来的费景汉和拉尼斯的修正模式,也仍没有消除传统农业无所作为的观点。
重工轻农的思想在50年代的国际经济学界颇为流行。除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外,另一个比较有影响的观点是“剪刀差”理论(又称“贸易条件恶化论”)。普雷比什和辛格尔两位经济学家认为,由于工农产品比价不合理,工农产品间的交换存在“剪刀差”。而在国际贸易中,发展中国家主要输出农产品,发达国家则输出工业品,这样发展中国家因输出农产品而受“剪刀差”的剥削。为了摆脱这种不利地位,发展中国家应优先发展工业,特别是进口替代工业。此外,60年代初还盛行所谓“连接环节”理论:发展经济学的另一位先驱人物赫尔希曼认为,发展中国家资源有限,应当把有限资源集中起来,首先发展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带动作用的产业,即“连接环节较长”的产业。由于农业产品大多直接由生产者到消费者,至多多一个加工环节,因而被认为连接环节最短;而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连接环节最长。因此,投资在农业最不合算,而应保证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优先发展。我国50年代“以钢为纲”的发展战略与这一理论恰相吻合,无疑或多或少地受到这类观点的影响。
上述流行于50年代的观点,各自有其合理的成分。如刘易斯的理论注意到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的特点;普雷比什等指出了国际经济旧秩序下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地位;赫尔希曼理论重视产业部门之间的联系等。但是,他们却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即农业的持续进步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如同后来一位西方经济学家所说,他们在论述农业时,只提出“贡献”(Contribution)这一含有被迫意味的概念,而未积极地揭示它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Role)(注:切尼里编:《发展经济学手搞》(H.B.Chennery ed.,Development Economics Manual),伦敦1988年版,第283页。)。50年代的这些理论, 各自从不同的方面强化了重工轻农的发展战略。不幸的是,凡遵循这些理论的发展中国家,不仅农业凋敝,工业发展也没达到预期的目标。
发展经济学的第一个发展阶段,是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 )兴盛时代。刘易斯的劳动无限供给模式正是结构主义分析的一个典型代表。结构主义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具有刚性、滞后、短缺、供求弹性低等特殊性,价格机制和市场调节的均衡作用不可能实现。所以不可寄希望于市场调节,而应发挥国家干预作用,进行结构调整,有计划地对资本积累和工业建设做出安排。应当指出,结构主义兴起有着深厚的时代背景,40年代复兴欧洲的马歇尔计划的成功和苏联计划经济的初期经验都给人深刻的印象;当时西方走红的凯恩斯经济理论关于国家公共部门应发挥更大的作用的主张,也对结构主义者从一个方面给予了鼓励。反过来说,结构主义思潮一旦盛行,无疑也会对各种类型的实践包括苏联的实践产生反作用。我们无法确切估计苏联改造传统小农的实践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这股思潮的暗示和鼓励,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各种历史背景的作用下,重工轻农政策的实施在苏联推行得最为激烈,以至达到“唯工业化”的程度。在“唯工业化”思想指导下,在占世界1/6的土地上,苏联首次对小农经济进行了大规模的、有步骤的改造,前后共持续半个多世纪之久,不论成功与否,都不失为一种有理论、有实践的模式,值得后人回顾与咀嚼。
三、斯大林改造小农经济的理论模式
斯大林模式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国内已有相当一批研究成果,这里只就农业经济政策即斯大林关于小农经济的基本观点和实践做一简要评述,斯大林模式不完全等同于前苏联的理论和实践,如20年代初即列宁晚年时期,苏联成功地推行了“新经济政策”,以后又有布哈林对该政策的竭力维护;不过,从联共(布)整个历史看,斯大林模式无疑占据了主导地位,统治苏联达半个世纪之久,而且极大地影响了东欧和中国等国家。
一般认为,1928年初斯大林宣布以非常措施实行粮食征集,实质上就已正式开始建立斯大林模式。当时明确宣布两项非常措施,一是要富农按国家规定的价格交出全部余粮;二是对拒不服从者,竟决定援用苏维埃联邦共和国刑法第107条把他们送交法庭判罪,余粮由国家没收。 这实际是一次暴力征收,而且实施的范围远不止被划定为富户的产粮户,因为大部分粮食在中农手里。粮食收购危机暂时克服了,但同时开启了用行政命令甚至暴力侵夺农民利益的先例。斯大林反复强调,在基层,许多党组织都遵循这样一个简单公式:不加入集体农庄的人就是苏维埃政权的敌人。不仅有政治高压,还有经济处罚,即对个体农户征收高额税,许多个体农民被迫加入集体农庄。而强制势必带来农民的普遍不满和反抗(注:朱森尼:《苏联的社会化农业》(N. Juceny,TheSocialized Agriculture of the USSR,Plans and Performance), 斯坦福1949年版,第133页;科林:《布哈林和布尔什维克革命》(S.F. Corning, Bukharin and the Bolshevik Revolution: aPolitical Biography,1888~1938),牛津1973年版,第323—324 页。)。据近年才公布的苏联历史档案披露,农民毁坏集体财产,放火烧掉粮食,威胁和袭击农庄领导人的恐怖行为时有发生。仅1930年就发生约2000起暴乱事件,卷入农民达70万人。这里不排除敌对势力的挑唆,但暴动的规模之大、范围之广足以反映农民强烈的对抗情绪。面对农民的反抗和1930年春天出现的大规模退庄的回潮现象,斯大林决定采用更为强硬的手段,不惜动用正规部队镇压,甚至出动了飞机大炮。
斯大林不同于一般的理论家,他握有巨大的高度集中的权力,所以,他改造小农的理论上的失误直接导致灾难性的社会后果。仅从农村经济看:其一,全盘集体化运动造成农业生产力的大破坏。许多农民在集体化高潮中大批屠宰耕畜、毁坏农具等生产资料,使耕作能力严重倒
其二,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下降。30年代的粮食平均年收成低于20年代,直到二战爆发前,也没有恢复元气,农业总产值一直没有实现五年计划所要求的增长指标(注:瓦伊托夫·格里申:《苏联农业经济:组织和计划》,北京农业出版社1980年版,第6页。)。 又据贾斯尼计算,1928~1938年间,农民平均收入降低20%(注:朱森尼:《苏联的社会化农业》,第75页。)。与新经济政策时期相比,农村经济凋敝,“所有的财富就像钻进大地一样,都消失了”(注:转引自沈志华:《新经济政策与苏联农业社会道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29页。)。其三, 农村商品经济的载体——新兴富裕农民经济不论生产方式还是群体本身都不复存在。实行非常措施后,斯大林明确宣布其政策由限制富农进入消灭富农的阶段。事实上,被剥夺者远不止富农。当时富农大约占4%,而实际上被清算的农户达15%, 被剥夺选举权的农户达15%~20%。农村中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上层农民的财产基本都被剥夺,甚至还被驱逐到边远地区。
我们试着简单概括一下斯大林的理论模式:在战略目标上,谋求以最快的速度优先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和军工工业,并最大限度地把资金从农业抽调到工业中来。因此,利用高额“贡税”(注:斯大林提出,为了工业化,农民除向国家缴纳一般税外,“在购买工业品时还因为价格较高还多付一些钱”,并把这种交纳称为“贡税”。见《斯大林全集》第11卷,第139—140页。这与托洛斯基派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原始积累理论如出一辙:该理论认为西方的原始积累靠掠夺殖民地,社会主义的原始积累不得不依赖于对农民的剥削。)等手段对农民挤压甚至剥夺是不可避免的。这里,我们隐约看到刘易斯二元论的影子,但肯定比刘氏理论走得更远,后者至多把农业视为衰退的、要靠工业来消化的产业,而斯大林则索性把农业看作工业化的祭品,农民群体本身也被置于二等公民的地位(注:农民在政治上也不平等。农民的选举权长期与工人不一样,农民每12万5千人选一名苏维埃代表,而前者每2万5 千人就能选一名代表。农民没有身份证,不经基层政权批准不得随意离开居住地等。)。难怪前苏联农民长期没有生产积极性,农业成为“老大难”。这种发展战略侵夺农民利益,违背农民意愿,因此在运作方式上强调阶级斗争,使用强制乃至暴力手段。最后,斯大林追求农业生产组织的模式目标是“一大二公”。先是全盘集体化,继而推行集体农庄的合并运动和试图改集体农庄为国营农场。到斯大林逝世前,集体农庄的规模一直在扩大,尽管并未与生产效率的提高成正比。斯大林对“一大二公”的一味追求和对小农经济的盲目排斥,与其同胞恰亚诺夫坚持家庭农场合理性的论述以及布哈林鼓励个体农民发财致富的主张,皆相去甚远。
四、舒尔茨的理性小农的假设
小农经济以及整个农业部门被忽视的倾向自60年代开始有所改变。这是因为以工业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到50年代后期就暴露出许多问题。即使一些发展中国家按这一发展战略实现了较高的工业增长率,但经济并没有真正得到发展,人民生活没有得到多少改善,甚至连吃饭问题也没解决。这样,一些有识之士就对50年代占统治地位的结构主义发展战略提出疑问,转而强调农业和重新审视小农问题。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舒尔茨在1964年发表的《改造传统农业》一书,标志着小农经济研究发展的新阶段。
西奥多·威廉·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1902—
)现为美国芝加哥大学名誉教授。他早在30年代就从事农业经济问题研究,50年代末期后又致力于人力资本理论研究,并被认为是这一领域的先行者之一。60年代后,他把农业经济与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结合起来,特别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问题,从而对小农经济研究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在发展经济学中,一般认为舒尔茨是与结构主义相对立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是发展经济学第二阶段的代表人物之一。
舒尔茨认为,农业可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源泉。他说,“对于农业能否成为经济增长的一台强大发动机,已不再有任何怀疑了。”(注: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6页。)欧洲、以色列、墨西哥和日本正是通过农业而使经济得到了比较快的发展。但是,他强调只有现代化的农业才能对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而使用传统要素的农业无法做到这一点。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把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化的农业。
舒尔茨是从分析传统农业的特征入手的,他说,“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可以称之为传统农业。”(注: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第4页。)在这样的农业中,技术状态、 生产要素持有人的动机等长期不变。传统生产要素的供给和需求也处于长期的均衡状态。可见,所谓传统农业就是一种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长期停滞的小农经济。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认同这样一种观点:传统农业中的小农愚昧、落后,经济行为缺乏理性,对市场刺激不能做出正常反应,所以生产要素配置的效率必然低下。恰恰相反,舒尔茨认为,“全世界的农民,在考虑成本、利润及各种风险时,都是很会盘算的生意人”,农民所种植的谷物的匹配,耕种的次数和深度的大小,播种、灌溉和收割的时间,手工工具、灌溉渠道、役畜与简单设备的配合等等,这一切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边际成本的收益,“无论本国还是外国的有能力的农场经营者都不能向农民说明如何更好地配置现有的生产要素”(注: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第4页。)。也就是说, 传统农业是“贫穷”的经济,同时又是安排得很好的经济。因此,通过对现有生产要素重新组合,象苏联式的改造,并不能获得经济发展,改变传统农业的本质,重要问题在于提供小农可以合理运用的“现代生产要素”,而农民的家庭农场形式完全可以保留下来。
在传统经济状态下,农民在自己的小型、独立和需要筹划的领域里,把一切活动都安排得很有效率,几乎没有一种要素未得到充分利用,所以,舒尔茨批评了刘易斯关于传统农业“零值劳力”的论断。首先,这一假说建立在错误的统计估算基础上,这种估算以为,农业似乎可以组织所有农业工人像工业工人那样每天干10小时或8小时的活, 而忽视了农业的季节性这个重要特点。其次,按照舒尔茨的观点,引进新要素促使生产率提高后才会出现农业劳动力剩余,但这个阶段已不是传统农业,而是过渡型农业或现代农业了。最后,舒尔茨用1918—1919年流行性感冒造成人口突然减少对印度农业产生的严重影响,进一步证明传统农业中的“隐蔽失业”不能成立。与刘易斯不同,舒尔茨更关注传统农业本身如何走向现代化。在改造传统农业中,他尤其注重现代生产要素的引进,从而使农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那么,如何才能引进现代生产要素呢?舒尔茨着重论述了三个方面:建立适当的制度;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为引进现代生产要素创造条件;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关于人力资本,舒尔茨在领取诺贝尔奖金时所作的关于“贫穷经济学”的演讲中明确指出:“提高生产的决定因素并非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人口素质的提高。”他列举了一系列实例:从欧洲看,除局部地区外原来的土壤是贫瘠的,但是在今天,欧洲的土壤变得肥沃了。芬兰原来的土壤不如邻近的俄罗斯西部土地富饶,可是今天的耕地比其东邻要优良得多。日本的耕地原来也比印度南部差得多,而现在却要肥沃得多。所以,舒尔茨强调“不要总念念不忘土地面积,这并不是决定性的”,关键在于人的素质,或者说在于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入。投资的形式包括:教育、在职培训以及提高健康水平。其中教育特别是发展中小学教育尤其重要(注: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第146页; 并参见陆亨俊:《舒尔茨与〈贫穷经济学〉》,载《经济参考报》,1994年3 月28日。)。
关于建立适当的制度,就是要建立一套适于改造传统农业的激励机制。舒尔茨主张通过农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变动来刺激农民;而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不应由政府简单地压低。利用“剪刀差”价格政府可获取暂时的收入,但损害农民最终会损害农业,从而会付出加倍的沉重代价。舒尔茨认为,农业是经济中一个高度分散化的部门,因而最重要的激励是让农民能够自己作主去支配和经营,如果政府企图代替,那么非但不能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而且会阻碍农民的企业家才能的发挥。事实上,鉴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没有人可以代替农民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决定,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通过权力集中的方式成功地实现现代化。为此,舒尔茨主张建立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能适应市场变化的家庭农场来改造传统农业,而避免以行政的方式建立大规模的集体和国家农场。他特别主张实行“居住所有制”形式(即土地所有者住在自己的土地上亲自进行经营),而改变低效率的“不在所有制”(即土地的所有者不住在自己的土地上,也不亲自进行经营),其原因很简单,即“由于不在一方不能获得充分的信息,往往就不能有效地处理这些细节”,尤其不能对许多“无法按常规处理的(包括空间的、季节的、机械的和生物的细节在内)微小变化”作出适当的决策(注: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第90页。)。
舒尔茨敢于向传统的轻视农业的理论挑战,确立了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理论上是一个突破,对发展中国家制定发展战略具有广泛的有益影响。从小农经济研究的角度上讲,同样具有价值的是对农民的认识从认为农民是愚昧无知的转变到认为他们是有理性的。当然,舒尔茨认为农民是有理性的、可以对市场作出反应的“潜在”企业家,并非意味着认为小农无休止地追求“利润”、传统家庭农场具有资本主义性质。实际上,他和恰亚诺夫一样,都对小农家庭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作了相当严格的划分。而且他们都认为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过渡中,农民有能力、也适宜在新条件下继续经营家庭农场,在这一点上可谓殊途同归。此外,舒尔茨关于改造传统农业的若干建议,如引进新的生产要素、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等,也都是很中肯的。
用市场机制来改造传统农业的主张是不错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移植西方的模式。把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看成一个停滞的、永恒不变的社会,只有靠西方文明来唤醒它才能得到解脱,这是近代以来西方盛行的停滞论与外因论。舒尔茨就是把传统农业的改造完全寄托于西方生产要素(包括人力资本)的输入,忽视传统农业发展的本身差异和不同特征,忽视小农经济和社会孕育现代因素的可能(其实西欧特别是英、荷的农业资本主义就是源生于传统农业),这恐怕是有问题的。还有,舒氏对刘易斯“零值劳力”观点的批评是正确的,但“非零值说”也不可过于绝对,如果发生人口超常增长等因素,在某些地区和在一定时期内,传统农业出现零值劳力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注:参见牛仁亮:《二元经济中劳力利用的理论探讨——评刘易斯同舒尔茨的一场著名论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4年第1期。)。也就是说, 在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不可完全否认人口因素的作用,在这方面,包括西方学者在内已取得不少研究成果,此不赘述。
综上所述,自20世纪初期的恰亚诺夫以来,国际学术界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以及农业在整个国家经济中地位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舒尔茨学派是这种认识过程的一个小结。近年来的诸学派,尽管立论的角度各异,改造传统农业的措施又因国情和制度不同而不同甚至相去甚远,但总的趋势是人们越来越承认农业在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认识到小农经济某些仍然可资利用的合理成分。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一种财产权利关系清晰的农民家庭农场与现代产业化、商品化生产可以并行不悖, 而且有着独到的优势。 我国70年代末叶以来实行的农业改革,就是这种认识的一种伟大的尝试,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当然,中国农业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的事情最终取决于中国人的理论认识与实践,但这不排除我们吸收国外学术界的有益成分,不断反省我们的认识与实践,从而使我们这个拥有9亿农民(占全球农民的2/5)的农业大国对人类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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