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思想的历史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体制论文,思想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在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有必要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传统思想观念进行重新审视,特别是正确地弄清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的完整论述和思想脉络,从历史的认识论的角度探寻这些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历史根源、积极作用和局限性。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设想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剩余价值规律和唯物史观的发现,将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主要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他往往是为了剖析资本主义经济时才涉及到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和设想社会主义的若干经济理论问题。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并没有专门作集中的论述,而是在不同时期的许多文章中有过片段、零星的设想。随着历史的发展或者阐述问题的角度、侧重点有所不同,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论述也就自然不同。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主张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就是要消灭商品经济而全面实现计划经济,甚至把无偿调拨、平均主义也当作马克思主义来坚持。系统地研究马克思著作后,我们可以看到,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商品货币问题,马克思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具体场合有不同的设想。
马克思在1875年4—5月写成的《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1 〕这样类似的论述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还可以找到许多。马克思的出发点是,社会主义社会是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剥削,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因而也就要取消商品和货币资本,而对社会生产劳动和生活资料的分配都实行按劳动时间来计划和计量。显然,在这里很明确,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要消灭商品经济,而实行产品经济形式的。
但同时,在许多地方和有许多时候,当马克思涉及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时,虽然没有明说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却隐含着商品经济的倾向,分析问题的方法仍然是商品经济的方法。例如,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马克思写道:“什么是‘劳动所得’呢?是劳动的产品呢,还是产品的价值?如果是后者,那么,是产品的总价值呢,或者只是劳动新加在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上的那部分价值?”〔2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所得可以有劳动产品和产品价值两种理解。前一种理解有产品经济倾向,后一种理解有商品经济的倾向。马克思认为可以有两种理解,就是说有存在商品经济的可能。紧接着,马克思在研究了个人消费品的原则后指出,要以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交换另一种形式的等量劳动,“每一个生产者,……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3 〕“……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么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4 〕这两种交换是成立的,只要存在交换,产品就必然转化为商品,劳动必然表现为价值,而且必然有货币,于是也就存在商品经济。
总之,从对马克思有关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论述的分析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对商品经济规律作了详尽分析,阐述了商品经济产生、发展的过程及其在人类社会生产中的极大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指出了商品经济的局限性,明确地阐述要消灭商品经济。马克思从来没有从正面明确表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什么,而他在各个时期、各个场合所涉及到的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片段论述有很明显的双重性。当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的运行过程、具体机制及其历史作用而谈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时,他肯定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地位和作用为多;当马克思把社会主义社会当作未来理想社会描绘时,他主要倾向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为非商品经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设想的这种双重性对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经济理论及其现实社会主义的实践有很深远的影响,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上所出现的矛盾和不彻底性,很大程度上是源于这种双重性的。
二、列宁、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理论及其在苏联的实践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领导苏联实行了社会主义历史上第一个经济体制,即战时共产主义经济体制。战时共产主义经济体制的产生,其直接动因是为适应当时苏联严峻的阶级斗争形势和经济形势而采取的一些应急措施,但同时也是列宁和其他领导人包括布哈林、斯大林等在内,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认识的产物。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政策体系是列宁长期思考形成的。在十月革命前后,列宁在《四月提纲》、《苏维埃政权当前的任务》等一系列论著中,反复考虑的就是怎样消灭商品经济而实行国家高度集中管理的计划体制。而列宁的这些认识,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发达国家首先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和对社会主义的非商品经济体制设想。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疑有它的积极作用,它最大限度地动员了社会的资源,赢得了国内战争的胜利,保卫了苏维埃政权,但是它也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工人的积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些政策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就越来越暴露出来了。 到1920年底,苏联的工农业总产值比战前大幅度下降,经济情况恶化引起了政治危机。面对严峻的事实,列宁意识到企图很快消灭商品经济,而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政策脱离了小农国家的实际,非改变不可。列宁果断地实行了新经济政策,1921年4月, 他发表了著名的《论粮食税》一文,提出了新经济政策的基本思想,其实质就是把产品经济政策退回到商品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的实行使苏联的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从而巩固了社会主义革命成果、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
列宁在十月革命后短暂的7年里, 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和理论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不发达国家如何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途径。列宁成功的主要原因是,他彻底地坚持了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辩证法来指导社会主义建设。在实践中,当实际情况与人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观念发生冲突时,他能果断地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而摒弃传统的观念,修改经济政策。但同时,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论述的双重性对列宁也仍有很深的影响。从根本上来说,列宁还是把新经济政策体制的实行看作是一种适应当时情况需要的权宜之计,是一种改良的策略,而没有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本质属性。1921年11月,在《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一文中,列宁还是把商业和资本主义并列起来看作是旧的社会经济结构。新经济政策实行中提出来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如何看待商品经济问题,并没有从理论上彻底搞清楚。尔后,布哈林对新经济政策作了初步的理论概括,而斯大林则基本上否定了新经济政策,并形成了斯大林经济体制模式。
斯大林经济体制模式的基本特征是:(1)单一的公有制结构, 即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和集体农庄所有制的所有制结构。(2 )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3)计划经济为主、 市场调节为辅的资源配置方式。斯大林的这种经济体制模式与其中央高度集权的行政命令体制的社会主义模式是相一致的。这个模式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关,也与斯大林本人的理论基础有关。它反映了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所处的历史时期,即战争与革命时代的特征;同时,与斯大林本人对商品经济的认识也有直接的关系。
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斯大林经济体制模式曾起过进步的历史作用,在资本主义国家包围的条件下,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迅速实现了工业现代化和农业集体化,保证了卫国战争的胜利和战后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奠定了苏联社会主义的强大物质基础。但同时,这个经济体制模式中的许多问题也存在着并逐步发展起来,如投入大、效率低、浪费严重,过分限制消费,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国防工业,造成国民经济失调;强制集体化,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而当时经济建设的成就把这些弊端掩盖起来了。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斯大林去世后,在和平与发展为两大主题的新的时代条件下,斯大林经济体制模式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而且这个模式原有的一些长处、优点,在新的科技革命浪潮的时代特征面前,有许多都变为短处、弱点了,终于导致苏联经济增长逐步减慢,最后陷入停滞和衰退。落后于时代,落后于人民要求的斯大林经济体制模式,最终难以为继。这也是苏联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在战后时期由盛转衰以至最后瓦解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过程中,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也进行了许多探索和研究,这主要表现在他于1952年所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一书中。斯大林明确提出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他认为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起作用,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首先是包括商品流通,包括通过买卖的商品交换,包括主要是个人消费品的商品的交换。同时他还认为,价值规律在我国社会主义生产中,并没有调节的意义,可是它总还影响生产,这在领导生产时不能不考虑到的,等等。他的这些观点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价值规律的一些论述是一脉相承的,并且在有些方面更为明确。但是,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活动的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从而也就否认了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仍然是商品经济。在论证社会主义商品存在的原因时,斯大林是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形式去寻找根据的,而没有深入到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在价值规律问题上,斯大林一方面说,在有商品和商品生产的地方,是不能没有价值规律的,但他又说,在苏联由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作用,就使得价值规律在我国发生作用的范围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使得价值规律在我国的制度下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问题上的这种不彻底性,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非商品经济体制的设想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斯大林的经济理论是一种半商品经济理论,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商品生产和交换,他承认消费品是商品,这是向商品经济(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迈出了一步,并为后来的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探索起了一个有益的作用。但是他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而生产资料的生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份额,所以,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从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来说,仍旧表现为产品经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斯大林的经济理论,从实质来看仍然是产品经济论,而其中的若干重要观点,不但导致了前苏联的斯大林经济体制模式的失败,而且对我们今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然有不小的阻力,我国改革开放中表现出来的许多僵化的思想观点都可以从斯大林经济理论中找到渊源。
三、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探索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理论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问题进行了长期的艰辛的探索。从社会主义改造后期开始,毛泽东就一再强调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建设实际结合起来。毛泽东明确提出要“以苏为鉴”,思考了走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新思路。但是,总的来说,由于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毛泽东从总体上没有突破斯大林的以产品经济为核心的传统经济体制模式及其理论,并且在许多理论问题上前后矛盾,在实践上也缺乏一贯性。
1956年前后,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这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得到了较充分的体现。该文的主要观点是: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中央向地方分权,发挥两个积极性;扩大企业自主权,给企业有一定的“独立性”,以发挥企业的积极性,等等。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着商品经济的问题,毛泽东有过正确的看法。1958年当“大跃进”的错误被初步察觉后,他多次明确指出:(一)商品生产不是孤立的,看它和什么联系,与资本主义联系,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联系,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二)商品生产最终与生产力有关,因此,即使是完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了,某些地方仍要通过商品来交换。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不限于个人消费,有些生产资料也是属于商品的。(三)价值法则依然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等等。
但遗憾的是,一进入具体的经济建设实践中,毛泽东的这些正确观点不是被遗忘,就是被违背。在生产关系的变革上,脱离生产力发展实际状况建立起来的人民公社体制长期维持下来,而且还曾在公社内部的所有制关系上,搞由生产队所有制向大队所有制乃至公社所有制的“穷过渡”。商品经济发展不起来,而且在观念上始终受到抑制。而到了“文化大革命”中,商品经济更是被毛泽东视为“资本主义”复辟的“温床”了。他曾多次在讲话中把我国现在实行的商品制度、按劳分配、货币交换等当作与旧社会资本主义差不多的东西。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大批“资产阶级法权”,大割“资本主义尾巴”,个体经济全被取消,商业系统的网点锐减,取消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这些错误的做法导致我国的国民经济在“文化大革命”后期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毛泽东从力图摆脱斯大林经济体制模式开始,经历了长期、曲折的探索过程,最后仍回到了斯大林经济体制模式的框框中,甚至某些阶段的失误超过苏联,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中国获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时的生产力水平极低,并且历史上平均主义、“重农抑商”等传统观念影响深远;另一方面,他的经济理论始终没有摆脱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非商品经济性的影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给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了第二个春天,也给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勃勃生机,从此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对这一问题开始了全新的探索。
在1979年4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 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在我们的整个国民经济中,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根据这个提法,国务院体改办起草了《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设想的初步意见》。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对此概括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
与此同时,我国理论界开始了对经济体制问题积极、活跃的探索。在1979年4月无锡市召开的一次经济理论讨论会中, 出现了“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必然产物”,“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应该互相结合”等提法。当然对这些提法争议是相当大的。理论界在探讨切磋,邓小平也在思考。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接见美国和加拿大的朋友时说:说市场经济只限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在经济体制改革正式起步的第一个年头,小平同志就具有了这种远见卓识。当然这变成全党的共识还经历了一个过程。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它“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这是党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认识上新的前进。当然,党内外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解在当时并不是一致的,有许多争论。1985年10月,邓小平在接见美国企业家代表团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阐述: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办法更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去我们搞计划经济,这当然是一个好办法。但多年的经验证明,光用这个办法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应该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这样就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加速生产力的发展。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其中“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这种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在对计划与市场、社会主义与市场关系的认识和实践的发展史上,党的十三大比十二大又前进了一大步。
然而,党的十二大、十三大认识上的前进都还没有达到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党内包括理论界对市场经济的看法仍然不一致。一些人始终是一谈市场经济,就认为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只能搞计划经济。所以“八九风波”之后,有的人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斥为“资产阶级自由化”。针对这些情况,邓小平在1990年12月与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提出要求:必须从理论上要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是计划、市场这样的内容。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调节,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回事。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时的谈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小平同志这个精辟论断,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传统观点框架,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的认识上是一个重大的质的飞跃。在1992年10月党的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修改宪法的有关部分,正式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这部国家的根本大法,从法律上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进一步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是实现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宏伟蓝图,是引导我党和全国人民加快改革和发展的行动纲领。它标志着社会主义运动发展史上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所进行的长期而艰辛的探索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和认识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探索建立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用了短暂的14年时间就打破了国际共运史上长期形成的僵化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及其观念的束缚,从而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其根本原因是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核心的邓小平同志领导我们党坚持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样一条正确的思想路线,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善于概括群众的经验和创造,敏锐地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和契机;同时这也是国际共运史上探索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艰辛过程的必然结果,表现出了邓小平同志和中国共产党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开辟社会主义建设新道路的巨大政治勇气和开拓马克思主义新境界的巨大理论勇气。
注释:
〔1〕〔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3、301、30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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