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青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 江苏 连云港 222313)
【摘要】 目的:对入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危险行为进行探析,并对此提出护理干预措施和治疗方案。方法:选取我院自2012年06月30日~2015年06月30日的住院病人精神分裂症患者56例,将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即实验组与对照组,每组各28人。实验组药物给予阿立哌唑进行治疗,对照组给予利培酮进行治疗。在给予所有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和研究的基础上,给予28例实验组患者针对性的治疗对策,并且对实验组和对照组患者的危险行为出现的几率进行评估。结果:本次实验发现,实验组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危险行为出现的几率较小,两组具有显著差异(P<0.05)。结论: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的调查有着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应在临床治疗上进行推广,以减少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发生的几率。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调查;治疗措施
【中图分类号】R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6)04-0159-02
1.前言
精神分裂症是以基本个性改变,思维、情感、行为的分裂,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为主要特征的一类最常见的精神病,具有治疗状况偏差、病程长、病情反复发作以及久治不愈等临床特点,常见于青壮年[1]。在机体换上精神分裂症患者之后,其生活、学习、工作都会受到直接的影响,同时患者还有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不仅如此,若是疾病未能得到及时控制,患者甚至会出现外出、自上、损坏物品、打人等一些激越行为,给临床的治疗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甚至是引起医疗纠纷。为了探讨能够有效的控制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出现的治疗对策,本文把56例患者随机划分为两组,在对患者出现的危险行为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照组给予常规治疗,实验组给予针对性的治疗对策,并对两组研究对象的治疗情况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报道。
2.资料与方法
2.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自2012年06月30日~2015年06月30日的住院病人精神分裂症患者56例,其中男性患者34人,女性患者22人,患者年龄在18~4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0±4.66)岁,患者病程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1年,平均病程均为(5±2.21)年。在56例患者中,40例患者为初中文凭,16例患者为高中文凭及其以上文凭,有40例的患者有固定的工作,16例患者无固定的工作,本次研究对象均同意配合本次调查研究,且与病人和家属签订了同意书,且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没有出现中途退出的患者。本次调查研究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女性、肺结核患者、肾功能、肝功能、心功能不全等患者排除在外。随机将56例患者分为两组即实验组与对照组,两组患者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工作情况以及病程均无出现明显区别(P>0.05)。
2.2 治疗方法
对所有的患者给予基础的药物治疗,实验组药物给予阿立哌唑进行治疗,对照组给予利培酮进行治疗。深入调查其危险行为,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治疗,给予实验组患者针对性的治疗对策,具体的治疗疗程如下:
(1)医护人员采集病人病史,尽可能详细具体,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探讨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行为,针对每一项危险行为制定具体的防护对策。
(2)医护人员在照顾患者时,要态度诚恳,语言亲切,给予患者鼓励与心理支持和心理辅导,频率约为每周一次,结合患者的心理状况给予心理辅导,并以危机干预的形式对其应激事件进行处理。
(3)医护人员应与患者加强交流沟通,增加患者的信任度以更好的让患者积极配合治疗[2]。
(4)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并对其用药情况进行核实,对于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应帮助患者克服,给予患者精神上的鼓励。
(5)密切关注患者的精神状态,若患者的精神状态出现异常亢奋,则医护人员要引起高度重视,对其进行实时观察,以免患者出现自杀倾向或是迫害妄想症。
(6)定期举行一些交流活动并鼓励患者积极参与,通过参加活动和各种技能训练,使患者能够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学习状态、工作状态和劳动状态,使其不丧失与人的交流能力,能够更好的融入群体,融入社会。
(7)医护人员应对住院部加强日常监管,将危险器械,如刀具、锋利的餐具、剪刀、打火机等放置到远离患者的位置,以免发生意外[3]。
2.3 统计学处理
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通过(x-±s)代表一般资料,通过卡方检验组间计数资料,计量资料用t进行检验,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明显,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3.结果
本次实验发现,实验组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危险行为出现的几率较小,两组具有显著差异(P<0.05)。实验组与对照组治疗前与治疗后危险行为出现几率对比,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实验组与对照组危险行为出现的几率对比(%)
4.讨论
4.1 临床类型及表现
(1)偏执型:主要临床表现为妄想,并且患者常常伴有幻觉。患者通常敏感多疑,嫉妒等。
(2)青春型:青春期起病,患者多兴奋、说话较多、语言凌乱,思维幼稚,情感和行为不协调。
(3)紧张型:主要临床表现为紧张综合征,患者会出现紧张型木僵和紧张型兴奋。
(4)单纯型:患者思维贫乏、情感淡漠、缺乏意志。起病隐袭,发展缓慢,病程至少2年,并逐渐转向精神衰退。
(5)其他:儿童或晚发性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后抑郁,或残留性、慢性衰退性等。
4.2 精神分裂症诊断
4.2.1症状标准
以下至少有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
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语言不连贯、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情感倒错、情感淡漠、紧张综合征、行为怪异、愚蠢、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4.2.2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4.3治疗中注意事项
(1)给予患者心理治疗,完善护理流程。在护理过程中,通过与患者的交流,逐步了解患者的生活习惯和性格,以保证护理的高效[4]。对于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医护人员应尽可能的去满足,增加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信任感,并根据患者的恢复情况对护理工作进行改进。此外,护理人员之间也应做好交接,使得护理人员能够全面具体的了解患者的情况,使护理人员能够缩小与患者患者的距离,尽快进入角色,另外也要与患者的家属以及主治医师密切配合,以达到高效的、人性化的护理。
(2)患者的家属对于精神分裂症专业知识较为缺乏,患者入院后,面对陌生的生活环境,加之疾病对患者的直接影响,患者的情绪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波动,对于自己入院也处于排斥的态度,对于这一类型的患者,需要医护人员及时的安抚患者的情绪,及时和患者及其家属沟通,详细的介绍治疗方案,使得患者及其家属能够消除恐惧心理,从而家属协助医护人员使患者能够积极的配合治疗,促进疾病的康复[5]。
(3)对现有的病区管理机制进行完善,患者的日常生活区域也应加强安全检查程序。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出现擅自出走等行为举动,应有专业的治疗人员对其进行实时治疗,防止患者擅自逃离,发生意外情况。同时对于积极配合治疗的患者,医护人员也应给予患者适当的鼓励,使其树立起战胜疾病的信心,使之能够肯定自身的治疗效果,以提升患者的治愈信心[6]。
(4)对于部分刚入院的患者,由于其通常趋于兴奋性,可能会影响其他病人的病情,对于这部分患者,医院需给予患者保护性的约束手段,同时也要安抚好其他的患者。
4.5 药物治疗
抗精神病药物,又称神经阻滞剂,能有效地控制精神分裂症的精神症状,40多年来广泛应用于临床,明显提高了精神症状的缓解率和精神病患者的出院率。有作者统计近100项(AF Lehman,1998)双盲对照,发现抗精神病药物能对50%~80%左右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有明显疗效,而对照安慰剂仅5%~45%左右。
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氯氮平有明显镇静和抗精神病症状的作用,而锥体外系副作用甚轻。其主要副作用是可出现粒细胞减少甚至缺乏的副作用。一度在国际上停止使用,但以后发现氯氮平对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疗效优于前几类抗精神病药物而又开始在临床应用。但需要长期监测白细胞总数及分类,尤其在治疗早期。此外,氯氮平的发现引起了神经生化和精神药理学界对5-HT拮抗作用在治疗效果以及神经阻滞剂耐受性方面的关注(Fleisch nacker WW,1999)[7]。
合并治疗:原则上应尽可能使用一种抗精神病药物。有必要时,可将低效价和高效价神经阻滞剂合并使用,但宜以一种为主。抑郁症状在精神分裂症病人可见,可能来自疾病本身,或是心理反应。有报道奥氮平(Olanzapine)能减轻抑郁症症状。比较奥氮平(Olanzapine)(5~20mg/d)和氟哌啶醇(5~20mg/d)对精神分裂症症状和抑郁现象的疗效,发现前者对抑郁症状的疗效明显高于后者,除部分系由于阳性、阴性症状的改善,锥体外系反应消失外,部分是由于对情绪改善的直接作用(Tollefson GD,1998)。当抑郁症状严重时,可合并抗抑郁药物治疗。
5.结论
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的调查有着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应在临床治疗上进行推广,以减少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发生的几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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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婉波,徐银儿,史尧胜.重性精神病住院患者攻击及自杀行为的评估与防范[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5,7(31):97-98.
[3]张秀娟,徐孟霞,林凯.对精神分裂症患者使用预含液体服药法的可行性分析[J].当代医药论丛,2015,7(15):103-104.
[4]余定波.精神分裂症患者一级亲属个性与心理状态的调查与干预对策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5,4(15):210-212.
[5]朱晓丹,匡洪宇.精神分裂症与糖尿病关系的研究进展[J].医学综述,2015,7(5):117-118.
[6]高苇,刘玲芳.58例精神病患者院内感染调查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5,12(25):551-552.
[7]谢斌,唐宏宇,马宏.精神卫生立法的国际视野和中国现实——来自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的观点[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1,10(3):71-72.
论文作者:张海青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6年2月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20
标签:患者论文; 精神分裂症论文; 实验组论文; 危险论文; 医护人员论文; 症状论文; 对照组论文; 《医药前沿》2016年2月第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