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女性诗人形成的文化环境_诗歌论文

论清代女性诗人形成的文化环境_诗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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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08]08-0061-04

清代是中国古代社会文化最发达的时期,无论是文学创作还是学术研究,其普及和深入程度都显著超过前代,整个社会弥漫着浓厚的读书和治学风气,这样的文化氛围自然也会影响到生活于其中的女性。在清代,由于家族对教育、科举、文学、藏书等方面的强烈追求,致使家庭的文化气氛空前浓厚,尤其是望族和书香门第。正是由于这样的社会风尚和家庭氛围,才促进了清代女诗人的成长,涌现了4000位诗人,其诗文集“超轶前代,数逾三千”①,形成了中国女性诗歌史上最繁盛的时期。

明之前,女性诗歌创作在整个诗歌创作活动中所占比重非常小,很少引起社会乃至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更不必说国家政策性的关照了。明朝中后期,特别是明万历十八年(1590)之后,女诗人渐渐成长起来,到清代发展到极盛,这与明代以来国家对女性官职的设立及对女性才能的重视不无关系。元末张士诚自立吴王,在吴王元年(1363)曾设立内宫六尚局,明代洪武五年(1372)宫中又正式设立女官六局,并有官服品级,其中尚宫局吸纳才女,并授予“女史”官职,掌管文籍,但这与民间女子的文学创作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明代初年,朝廷开始举行“女秀才”的考试,奖励女性才能,如易渊碧、龙玉英等人都曾获过“女秀才”的称号②,而且两人都有诗传世。至少到天顺末年,这种考试仍在继续,沈琼莲就是当时的女秀才。沈琼莲曾官明英宗、宪宗、孝宗三朝,历资给事中至女学士,人呼为“沈阁老”或“沈大姑”。由此可见,女秀才与尚宫局女史的工作性质基本上是相同的,因此笔者推测,尚宫局女史是通过女秀才考试来选拔的。当时女秀才考试是同男性一样参加考试呢,还是通过荐举步入仕途,因史料的缺乏而无法判断,加之当时的考试科目已无从查考,更不知是以什么科目作为衡量女性才华的标准。但这些女秀才均有诗歌流传,这说明朝廷并不反对女性诗歌创作,甚或有可能把诗歌也作为衡量女性才华的标准之一。

女性诗歌创作虽然与国家的文化政策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朝廷的举措与皇帝的喜好,因其至高无上的权威性,肯定会对女性诗歌创作活动产生某些潜在的影响。清代已经取消了明代这种征召“女秀才”的制度,有清一代没有从官阶上肯定女性的地位,女性因此再也没有入朝为官的经历;但光绪年间钱塘女诗人王韶曾有幸被慈禧太后选入长春宫供奉笔墨,但王韶没有官职,与明代的女秀才不同。然而在诗歌创作方面,清代的皇帝却给了女诗人更多潜在的精神支持,以皇权的威望间接肯定了女性为诗的合理性。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嘉庆等皇帝都喜好诗歌,尤其是乾隆,更有中国诗歌数量之冠的美名。他们曾经下令编过多种诗歌总集,如著名的《全唐诗》、《唐宋元明四朝诗选》等;康熙年间满族人揆叙(字恺功,官左都御史)曾奉敕编选《历朝闺雅》,未尝不可以看作是对女性诗歌创作的提倡。同时,皇室对闺中才媛也是礼遇有加。顺治年间,朝廷曾想援班昭例延请女诗人王端淑入宫教授宫妃,虽遭到具有浓厚遗民思想的王端淑的拒绝,但皇室对女诗人的作品还是很欣赏的。据说清初著名女诗人黄皆令的诗集曾传入禁中,致使京城专门有人来聘她为女师③。女诗人朱中楣清初时诗名远扬,与其夫李元鼎有《文江唱酬集》传于世,钱谦益曾为之序,连皇太子胤礽都曾点名索阅朱中楣的诗稿。

据邓之诚《清史纪事初编》卷四“沈钟”条记载,此次向宫中进呈的是朱中楣的《石园诗集》④。按:朱中楣为明代宗室,其诗有浓厚的遗民情结,不知进呈的《石园诗集》是否进行过删改。女诗人桑静庵的诗集也曾在康熙、雍正年间被进呈皇宫,当时有诗吟道:“辇下新诗传咏絮,闺中细楷羡簪花(自注:有诗册进呈)。牙签空秘图书府,绛帐长悬仕女家。”⑤因而桑静庵也被时人视为“是又一黄皆令、王玉映(王端淑字玉映)矣”⑥。

在清代所有的皇帝中,乾隆最喜奖励女性,当然他所看重的自然是女性的节操,但对此类女性的诗才他也并不忽视。满州女诗人希光曾为其夫伊嵩阿割股疗病,后以身殉夫,她的公公永贵录其诗,奏闻乾隆,乾隆朱批:“着伊家好好收藏!”⑦乾隆还赞美另外一位满州女诗人堃秀的诗歌是“彤管芳规在,千秋耀简编”⑧。乾隆这些举措虽原意并不在鼓励女性诗歌创作,但在客观上却肯定了女性的诗歌创作,其意义是不可小视的。朝廷最高统治者的肯定为社会认可女性诗歌创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在清代,虽然“女子无才便是德”仍是主流意识形态中信奉的教条,但欣赏、主张女性应当有才或德才兼备的,由明至清则大有人在。冯梦龙、李渔、沈德潜、袁枚、陈文述,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随着晚明左派王学思想的传播和人文思潮的兴起,清代女性的自立、自信意识开始张扬,“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不宜为诗”的旧观念,已为越来越多的才女所唾弃;同时,女性教育的发展、文化素养的提高,也使得女性的才能意识逐渐增强,从而减少了外界舆论对女诗人文学创作干预所产生的影响。

任何观念的东西对社会各阶层人们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尽相同的,清代真正完全赞同以上观点的人并不多见,只是有些文人对女性从事诗歌创作有不同的看法。“女子无才便是德”往往是二、三流传统小说中女性观的护身符,它对生活于社会中下层而没有能力接受教育的女性的约束力显然要大大超过出身于官宦和书香门第中的女性。客观而言,清代女诗人所处的文学环境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很多男性文人没有把“女子无才便是德”作为教条来压制女诗人,恰恰相反,而是给了她们以实实在在的帮助。清代女性不仅在家庭之内具有受教育、读书、创作、交流,乃至作品刊刻的自由,而且在家庭外围以至整个社会,女诗人的诗歌创作活动都得到了很多著名男性文人的支持。他们不再只是以传统的眼光去评判女性文化(主要是诗歌创作),更不是用性别眼光去玩赏它、嘲讽它,而是真诚地支持它、赞美它,以自己的力量和影响为女诗人呐喊助威。清初的钱谦益、王士禄、毛奇龄、陈维崧、吴伟业等,对女性诗歌创作都给予热情的关注;清中叶的王渔洋、袁枚、沈德潜、王文治、杭士骏、郭麐、陈文述、阮元等,更给予女诗人以切实的指导和多方面的支持;道咸以来,女性文学呈现出多格局、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女性诗人以响遏行云的声音唱出了时代的最强音,得到了社会和男性作家更高的评价。

上面提到的这些男性文学家都是当时诗坛上的中坚力量,有些男诗人也多赖他们的提携,他们对女诗人更是怀着关爱弱势群体的呵护心态,给予她们以更加实际的支持和帮助。这些文人在诗歌创作或学术方面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他们对女性诗歌创作并没有冷漠、轻视,而是充满了热情的关注和赞许。钱谦益评论女诗人王微、杨宛云:“不服丈夫服妇人,昭容一语是天真。王微、杨宛为词客,肯与钟谭作后人,”虽然此二人均为歌妓,钱谦益并没有因道德原因贬斥她们的诗歌成就,而认为她们是钟惺、谭元春追求自我的竟陵派等的传人。有的男诗人还引女诗人为知己,赵翼也很感激女诗人归懋仪对自己的欣赏,知己之感是何等强烈。当然,女诗人也因他们的赏识而声誉更高。

男性文人对女诗人的提拔和支持主要有以下六种方式:一是为女诗人诗集作序和题词,如钱谦益、沈德潜、俞樾等人的集中均有不少此类作品。在序跋中,他们充分肯定女性写诗的合理性,是对传统诗教的继承,并对女诗人诗歌的成就也褒扬有加。二是为女诗人刊刻作品。女诗人徐燦自清初以来一直无诗集面世,拜经楼主人吴骞(1733-1813)经多方寻觅,终于在徐燦六世重孙处得到诗集稿本,他请当时著名写刻工来经营此事,书刊印后成为当时藏书家竞相收藏的精品。三是招收女弟子,指导她们的诗歌创作。在清代,男性招收女弟子是一个较普遍的文化现象,除著名的袁枚、陈文述外,像钱谦益、毛奇龄、杭世骏、陈秋坪、萧蜕公、沈大成,都招收女弟子,并给她们以切实的指导。四是在诗话类著作中着意存录女诗人的生平和作品,使一些女诗人赖之以传。像《随园诗话》、《静志居诗话》、《闽川闺秀诗话》、雷缙兄弟编的《闺秀诗话》都是这方面有代表性的著作。五是编辑诗歌总集时,为闺秀诗人留有一定的位置,成为诗史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钱谦益的《列朝诗集》、沈德潜的《清诗别裁集》。另外,编辑女性诗歌总集,如胡孝思的《本朝名媛诗抄》、蔡寿祺的《国朝闺阁诗抄》、许夔臣的《国朝闺秀香咳集》,保留了大量的女性诗歌文本。六是将男性与女诗人唱和酬答的作品加以整理并收入文集中,因男性文人,尤其是著名男性文人集子的传播要较女性诗文集更为广泛和普及,由此也可以提高女诗人的知名度。

由以上六点可以看出,清代男性作家不仅是从观念上支持了女性诗人的文学创作,而且在行动上也为女性诗人的文学活动付出了很多心血。男性作家的这些实践活动对扭转全社会对女性诗人的看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积极影响,由此使女诗人得以在更宽松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从事创作。他们为女诗人拓宽了创作道路,营造了良好的创作氛围,也减轻了女诗人创作的外界压力,这无形之中鼓励了更多女性投身于诗歌创作。

女诗人从男性文人处得到的最大支持,还是他们对女诗人在创作和心理等方面的理解,在清代这不是个别现象,而是许多男性文人对女诗人的共同关爱。女诗人由此获得的巨大的精神力量和自信的勇气,从而又促进了她们的创作热情。女性通过诗歌创作来表达她们对社会、历史、人生等各方面的见解,实际上是实现了女性的一种社会理想和才名抱负,是对女性人生价值的肯定。

家庭环境对于女性诗人的成长也有重要的关系。清代女诗人的主体是闺秀,其中生活于望族或官宦家庭的女性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应该说,清代女诗人所进行的文学活动基本上被限制在读书人所占比重较大的社会中上层。诚然,生活在古代的女子在女性权利和行为方面,都受到很大的限制,这从某些望族的宗规、家训中便可看出。但生活在社会中上层的女性,她们一般都能受到较好的教育,这是她们得以成长为女诗人的决定性因素。这一点是出身于社会下层的劳动妇女无法相比的。另一方面,这些闺秀诗人的生活条件也较为优裕和闲适,有时间从事文学创作。更重要的是这些女诗人还生活于良好的文化氛围之中,无论是学习条件、图书条件,还是诗歌作品的出版以及流传,都得到家庭很大的帮助。冼玉清在《广东女子艺文考·自序》中说:

就人事而言,则作者成名,大抵有赖于三者。其一名父之女,少禀庭训,有父兄为之提倡,则成就自易。其二才士之妻,闺房唱和,有夫婿为之点缀,则声气易通。其三令子之母,侪辈所尊,有后嗣为之表扬,则流誉自广。⑨

可以说,女诗人在清代社会的大量涌现,既有女性自身的天赋和聪慧,也有家庭的因素,上面提到的“名父之女”、“才士之妻”、“令子之母”的易于成名,就是家庭成员的社会地位带给女诗人的“恩赐”。

清代女诗人多出生于官宦、书香门第,我们可以将这类家庭指称为文化型家庭,尤其是名门望族,其家族中对文化业绩的追求是相当强烈的。家族中的每一位成员往往都表现出浓厚的文化意识,家族中男性的文学成就又成为女性钦羡、敬重和学习的对象,成为女诗人进行诗歌创作的榜样。女诗人恽珠出生于毗陵著名的恽氏家族,其《毗陵恽氏家乘》中云:“笔耕舌种,固吾家世业。”即使是女性,因受家庭的熏陶,文化使命感比其他家庭出身的女性更为突出,像恽珠不仅编辑了大型清代女性诗歌总集《国朝闺秀正始集》20卷,还刊刻了理学名家李二曲的文集以及其祖恽日初的《逊庵语录》,这样的成就与男性文人相比也毫不逊色。

文化型家庭的根基是教育,所提倡的是全家族对诗礼的研习和遵守,当然不会忽略家中的女性。这些家庭中的女性受教育的情况是很普遍的,她们幼年在家塾中接受教育,跟家中的兄弟一起读书,接受相同的教育。其实,女性所受的教育并不一定非来自塾师,很多是直接跟随父兄或母亲等家人学习。女诗人徐璇的父亲徐钧“邃于学”,她因此“熏习庭训,精史事,能为古文”⑩,这样的情况在清代并不乏见。当然因为男女发展的方向和接受教育目的的不同,加之性别原因,女性教育与男性教育还是有区别的,但良好的教育是女诗人诗歌创作的必备条件,则是毫无疑义的。

文化型家庭对于家族文献的整理、出版也较普通家庭更为重视,一些女诗人的诗集或编选的总集多是由家庭中的成员帮助整理并刊刻流传。恽珠的《红香馆诗草》就是由她的儿子麟庆替她刊刻的,“余于甲戌(1814)之夏,曾编辑吾母旧作,刊《红香馆诗草》”。后恽珠对其子云:“嗣后不必刊吾诗,可访求闺中佳作,吾将汇选刊行,以广其传。”“麟庆承命,采辑十五载,得诗三千余首,于己丑(1829)钞呈。母病其繁,自加点定,以性情贞淑、音律和雅为宗。定集名曰《国朝闺秀正始集》”(11)。如果没有家庭中其他人的帮助,这种大型的、全国性的女性诗选便很难完成。特别是有些女诗人对自己的作品不甚珍惜,随手丢弃,甚至抛入火中化为永远的遗憾。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传播意识较强的男性,或是丈夫、儿子,或是其他家人,因不忍其作品的流失,或以之作为怀念的寄托,为她们整理刊刻。女诗人王采薇(1753-1776)死时年仅二十四岁,她的丈夫孙星衍就为其审定刊刻《长离阁诗集》,收入他所编的《平津馆丛书》中。有的家族在整理家集时,将女诗人的作品也收入其中,故一些女诗人的别集是因家集的刊刻而得以传世,柴静仪的《嗣音轩诗集》就是因为夫家家集的刊刻而得以传世的。还有一些家族本身就喜欢刻书,经常整理刊刻一些当时有名或有价值的著作,家中成员的作品也多由自己刊刻,这样就为若干女性诗集的出版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清代出版业的发达,书籍刊刻的方便,这也是清代女诗人能为后世留下三千多种诗集的一个重要原因。

文化型的家庭不仅喜欢刻书,同时也很喜欢藏书。清代藏书风气之盛可谓历朝之冠。乾隆时期修《四库全书》时,很多书都是由各地藏书家进贡的,如编辑清代女性诗歌总集《撷芳集》的汪启淑就是江南非常著名的藏书家,为修《四库全书》进呈精醇秘本六百余部,因此得到皇帝赏赐一部《古今图书集成》的荣誉。文化型家庭的藏书多是为了自己阅读或学术研究的需要,如孙星衍就有很多藏书,为其妻王采薇的阅读提供了便利条件。在清代,不仅男性喜欢藏书,就是女性也不例外,女诗人张令仪在《自撰小传》中云:“雅爱书史,有未见之书,虽鬻簪珥,必购得之。”(12)藏书之家的女性,因其能博览群书,视野开阔,为其诗歌创作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文化底蕴。山阴祁彪佳是有名的书香门第,世代喜好搜集图书,家有“澹然堂”藏书楼,各类藏书甚丰,祁氏一门有十多位女诗人并各有诗集传世,就绝非偶然了。

清代女诗人在精神和物质层面都得到家庭的支持。在物质层面,优裕的生活条件使女诗人有更多的时间读书和从事诗歌创作,有精力和财力举办和参与各种女性文学活动,但更重要的还是女诗人在精神上得到家庭成员的理解和支持。清初徐咸清之女徐昭华是著名的才女,工诗擅画,她拜毛奇龄为师,是父亲首先提出并推荐的。毛奇龄对昭华十分赞赏,但当时却有人怀疑徐昭华的诗非己作,其父徐咸清对这些人的怀疑表示极大的不满:“闺阁亦人耳,少苟读书,与男儿何异,而必谓闺阁中当有伪!向使吾家无此女,将不得复张吾门序乎哉!”(13)其实徐咸清自有子,但他为女儿辩护的语气是何等理直气壮,对随便怀疑女性诗才的作法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显示出他思想中男女平等的观念。这样的家庭能培养出像徐昭华如此杰出的女诗人,自然也就容易理解了。清代一些文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出于狭隘的心理,认为“女人绝对写不出这样的好作品”,从而怀疑女诗人之诗为伪作。这实际上仍是男权文化霸权在作祟,充分显示出男性中心主义的顽固心态,是对女性才华极大的不尊重,也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类两性间的平等。从一定意义上讲,正是清代很多女诗人出众的才华和骄人的成就,才为中国近代史上男女平等思想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清代文化型家庭,不仅家庭成员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而且亲朋好友也是“往来无白丁”,女诗人既能与家人进行文学交流,也允许与家人的师友交流并向他们请教,进一步扩大了女诗人学习和诗歌唱和的范围。清代女弟子现象非常普遍,其学生多是这类家庭中的女性,而老师也往往是与学生家庭有关系的男诗人。像上面提到的徐昭华所拜的老师毛奇龄,就是父亲徐咸清的朋友,他是当时著名的学者和诗人。据毛奇龄《传是斋受业记》云,当时徐昭华爱读毛奇龄诗,对父亲说:“吾读唐后诗不恰于心。独是诗者,怅然若有会,吾思以学之,而不知其为何如人也?”徐咸清云:“嗟乎,此吾友西河者也。其人穷于时,流离他方,吾方欲为文招之。而若好其诗,他日归,吾请为若师。”袁枚的许多女弟子也多是因为其父亲或丈夫的原因得拜其为师的,这在一般平民百姓家中的女性是很难做到的。

清代女性诗歌创作活动十分繁荣,作家队伍庞大,成就斐然,这一现象的产生,是与清王朝对女性较为宽松的文化政策、男性作家对女诗人的爱护、支持和帮助,以及文化型家庭对女性教育、培养、扶植等等的关爱分不开的。因此,要研究清代女性诗歌的繁荣,必先对创造主体所处的文化环境作深入的探讨。

收稿日期:2008-04-28

注释:

①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5页。

②朱彝尊:《明诗综》第84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影印本。

③施闰章:《黄氏皆令小传》,见《施愚山集》,合肥:黄山书社,1992年,第352页。

④⑤⑥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450页。

⑦恽珠:《国朝闺秀正始集》卷一“希光”条,道光十一年(1831)红香馆刊本。

⑧恽珠:《国朝闺秀正始集》卷六“塑秀”条。

⑨转引自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第951-952页。

⑩恽珠等编:《国朝闺秀正始续集》卷六“徐旋”条,道光十六年(1836)红香馆刊本。

(11)麟庆等:《鸿雪姻缘图记》,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4年影印本。

(12)《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济南:齐鲁书社,1990年,第36册,第685页。

(13)毛奇龄:《传是斋受业记》,见《西河集》卷64,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320册,第5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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