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选题开发工作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出版部门的待优化选题存在着一些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在来源上表现为“三多一少”。即包销的多,作者自投的多,人情稿、关系稿多,编辑人员积极开发、主动设计的少。在内容和质量上也体现着“三多一少”,即赶“热点”的多,重复、雷同的多,集纳的多,而确有学术价值的和文化积累价值的少。编辑人员抓选题,组稿,大多是守株待兔、拣到蓝里就是菜,在两个效益的问题上,首先关心的是经济效益。对社会效益则只求不出问题上。在数量上,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对选题的结构和趋向,很少或根本不予考虑。笔者认为,改善选题的开发工作,提高待优化选题整体质量的关键,在于调动和激发广大编辑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在这里,笔者将几点不成熟的意见提供如下,以供出版管理部门及广大同仁参考。
第一,将选题开发能力作为编辑上岗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几年图书质量的下降,与编辑队伍的素质下降有很大关系。编辑队伍素质的下降,又与新建出版社太多太快,人员增加过猛,以致不少文化水准较低、业务素质较差的人进入编辑队伍有着必然的联系。为了提高和保证编辑队伍的素质,不少出版部门实行了编辑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的办法。这是保证编辑人员的素质、提高图书质量的一个有效措施。但据了解,有些出版社在实行这项措施时,尚有一些不够完备之处。例如,有些出版社在培训实习编辑时,看重的书稿的审读和加工,对选题这一环节则是轻描淡写,一晃而过。考核的内容及要求也是如此。以致于一些编辑上岗之后,连简单的选题报告和选题计划都不会写。
编辑人员的创新能力是体现着一个编辑的水平,是编辑整体素质的综合反映,创新能力强的编辑,能够根据同一社会的需要,提出不同的选题;根据同一选题,又能提出不同的组稿方案;根据同一组稿方案,还能提出不同的编辑角度,从而搞出有特色的高质量图书。例如:前几年有关离婚的书曾在美国风行一时,因为大多内容重复,不久读者的兴趣就淡了下去。可是其中一本名为《儿童谈离婚》的书却引起了轰动,读者争相购阅,还拍了电影和电视。这本书的成功,主要是作者和编辑在书的内容上采用了新的角度,让家庭破裂的儿童来谈父母的离异给他们带来的种种痛苦,从而打动了读者的心。
因此,在对实习编辑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时,都应该将从事选题工作的能力特别是选题开发的能力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当然,对专事选题开发的策划编辑、组稿编辑,在培训和考核上则应该安排更多的内容和提出更高的要求。
培训应着重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考核也应侧重选题开发工作的实绩。经考核不合格者,应延长其实习期,或让有经验的编辑带一段,或再予以培训。多次考核不合格者,应调换工作。
第二,把编辑人员所做的选题工作,作为考核其业务水平和工线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并设立“好选题奖”。
选题工作,尤其是选题开发工作,对于图书质量以及编辑出版工作之重要,在出版界可谓众口一辞。但是,长期以来,许多出版部门和出版管理部门实际上却始终没有把它放在重要位置。有些出版部门和出版管理部门,对编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时,往往忽视了他们在选题方面所做的努力,至于对好选题的奖励,那就更谈不上了。例如,山西省一年一次的晋版优秀图书评选活动、北方十五省市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图书评奖活动、“金钥匙”图书评奖活动,甚至中国图书奖和国家图书奖评选活动等等,有的设有责任编辑奖、装帖设计奖、优秀校对奖、优秀畅销书奖,有的还设有作者奖,而唯独没有设选题开发、策划奖。有人曾解释说,一本书的责任编辑往往就是这本书的选题策划、开发者吗。但事实上,也有不少图书的责任编辑根本就没有参与过这本书的选题开发、策划甚至组稿。仅仅是对书稿进行了审读和加工整理。当然,也有些出版部门制定了选题开发、策划者可分享发给责任编辑的奖金的规定。但这些选题开发、策划者却与精神奖励无缘,因为奖状是发给责任编辑的。这种不公正的做法和不周全、不合理的规定,显然对编辑人员开发选题的积极性是有一定影响的。
对于这一问题,长期以来,许多出版界的老前辈都曾多次强调或呼吁过。例如,邓蜀生先生就曾在《编辑工作二十讲》(人民出版社1986年12月第一版)中说过这样的话:“我认为应该把提选题和组稿作为与加工整理同等重要的任务在责任制中规定下来。对提出好选题的编辑应该给予重奖(经济上)和荣誉奖(精神上)。”他还说:“一个编辑,实事求实地、有根据有分析地提供出一份选题推荐书,这就是一份贡献,应该大力提倡,大加表扬,根据实际效果,重重奖励。”邓先生的这番话,是在图书市场强劲、读者对图书的需求大于供给的1986年(甚至还要靠前)说的。但可惜的是,这样好的意见至今不少出版部门和出版管理部门仍然没有采纳。
笔者认为:第一,尚没有把编辑人员所做的选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考核内容的出版部门,应该尽快将其列入,以促使广大编辑人员对选题工作的重视;第二,出版部门和出版管理部门应尽快在种种名目的图书评奖活动中专门设立“好选题奖”,以使编辑人员在选题工作中的劳动成果得到承认和尊重,并使成绩突出者获得他们应该得到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以利于他们的创造精神和奉献精神得到进一步的激发。有奖必然要有罚,对那些长年不提选题,或者是提不出好选题的编辑人员,甚至多次提出容易添乱、格调不高的选题的编辑人员,应该给予批评、教育;对造成不良后果及严重后果的编辑人员,则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对图书的编辑出版署名进行改革,充分体现选题策划、开发者的责任和劳动。
图书的编辑出版署名,大约是七十年代末开始实行的。初时只是部分出版部门实行,到八十年代便推而广之了。一般只署责任编辑和装帧设计者的姓名,后来一些版式复杂的图书,有时也署版式设计或内文设计者的姓名了。大多数出版部门将这种署名程式一直沿袭至今。
当时采用这样的署名办法,笔者认为是无可非议的。因为那时处在计划经济时期,图书品种少,图书的主要功能仅仅局限于宣传和教育,出版界的竞争局面尚末形成,出版部门的选题及出版计划受到上级部门指令性计划的具体而有力的控制和约束,编辑对选题的作用力微乎其微,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对书稿的内容进行审读和加工整理,并对这一工作负主要责任。
但是,进入九十年代,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图书出版空前繁荣、出版部门和图书市场的角逐日趋激烈、图书功能在弘扬主旋律的同时呈现多样化、选题工作在图书编辑出版工作中的地位变得“举足轻重”、而编辑人员对选题的作用力也越来越强的今天,这种署名的办法显然已经过时和陈旧,因为它已经不能明确体现编辑人员对每本或每套图书的各项具体工作所应担负的责任和付出的劳动。
对过去的署名程式进行改革是势在必行的。笔者的具体设想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可增设“策划”(或叫选题)一项,或几项,以体现编辑人员在此本或此套图书的选题及其他工作上应负的责任和付出的劳动。“策划”或“选题”的署名应放在“责任编辑”和“装帧设计”之前,以与图书编辑出版的工作顺序和各自应负的责任及劳动的价值相吻合。实行这项改革的意义在于:首先,可以使图书的编辑出版署名,符合目前图书编辑出版工作的实际情况,由过去的名不符实,变为名副其实,实事求是地体现选题工作,特别是选题开发和策划工作在编辑出版工作中的地位。其次,可以充分体现选题开发、策划者的责任和劳动,增强其责任感,表现出对其劳动成果的尊重,从而更好地调动其积极性。
令人可喜的是,自1993年以来,已有部分出版部门在其出版的部分图书中,对编辑出版的署名进行了改革。如东方出版社编辑出版的《东方书林之旅》丛书,每一种书的编辑出版署名,除“责任编辑”、“装帧设计”而外,还增加了“策划”、“主持”和“监制”的署名。另有一些出版部门对部分品位高的精品图书,则增加了“责任校对”等署名。凡此种种,都说明了对图书编辑出版署名进行改革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它也是我国图书出版业趋近国际化和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