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认识语法教学的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法论文,客观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外语教学中支持和反对语法教学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止过。近年来国内外语教学中公开倡导语法教学的声音微弱了许多,不知是何原因。但多半不是由于语法教学真的不重要了,或者语法教学的问题都已经很好地解决了。在反对语法教学的声音中,不少人都打着“语言能力”和“西方现代教学理论”的旗帜,以西方现代二语习得的“先进”理论作理论根据。可是,需要思考的是,这个依据可靠吗?西方现代教学理论真的反对语法教学吗?本文从五个方面浅谈个人看法,与大家交流。
一、需区分假说与事实
语法教学的研究西方比国内既早也多,且更系统深入。即使这样,语法教学的许多关键问题也还是一团迷雾。“尽管各种研究已相当丰富,但至今我们对‘语言究竟如何被习得’所知有限,对‘怎样教语言更有效’知道得更少。我们并不缺理论和主张,而是缺事实和证据。这个问题在语法教学方面尤为突出”(Swan,2006)。鉴于此,借鉴西方理论,包括“实证”研究成果或结论,还需谨慎。假说是未经验证的理论学说,其价值在于提出思想供人探索,但假说不能作为结论,更不可用以指导实践。反对语法教学的论据中最常提到的要算Krashen(1981)的习得(acquisition)理论和内部大纲(built-in syllabus),该理论认为交际能力主要依赖习得,语法教学没有多少特别的价值;只要提供可理解性输入,同时有效激发学习动机,学习者的语言能力会自动沿着内部大纲发展。随后的实证研究已有很多,但因为证实证伪都有,目前还无法作结论。不过已有相当数量的实证研究表明语法教学还是有效益的,虽然有指导的学习与自然学习在习得顺序上基本相同,但有指导的学习者进步更快,达到的熟练程度也更高。近期的研究对语法教学的效能有了更多新的认识,与Krashen的主张不同,这些研究认为无论对习得(acquisition)还是学习(learning),语法指导都是有效的。总之,越来越多的有力证据直接或是间接地支持语法教学。
二、要看清分支与主流
西方ESL/EFL教学领域确曾出现过轻视语法教学的思潮,但后来这种思潮在理论和实践领域逐渐回归。早在1987年英国Lancaster学术讨论会上,包括Halliday,Widdowson,Leech在内的语言教学研究人员就对语法教学的重要性进行了反思,并就语法教学的必要性达成一致认识。纵观美国二语教学法的历史,语法一直是各教学流派的中心问题,语法教学始终在高低起伏中沉浮,直到今天形势仍未明朗。但有一点是明确的:语法教学已经从过去十多年来备受冷落的地位回升到受人重视的位置。从近些年TESOL和IATEFL的相关研究中,也能窥见西方ESL/EFL教学对语法教学认识的主要变化。IATEFL的40周年大会上,Swan.M强调“英语教师不仅要让学生大量接触语言,还要让他们分析语法结构,反复使用所学会的知识。要为学生提供系统的严格的语法训练,使学生的语言能力全面提高”。2006年,Swan又重述语法教学对于英语外语学习者的必要性“人们常常强调‘陈述性知识不等于程序性知识’‘熟不一定能生巧’,好像因此就不必学习陈述性知识、不再需要操练了。的确,‘熟’不一定能‘生巧’,但问题是什么能‘生巧’呢?”“多年来各地教师都体会到基于系统大纲的显性语法教学和练习,对学生克服各种困难最终自如运用英语很有帮助。一线教学实践中积累起来的这些经验应该受到理论研究的重视”(Swan,2006)。总之,反对语法教学的理论主张虽然有,但在近几十年西方二语和外语教学领域所占比重和影响比较有限。如二语教学之父Rod Ellis“语法在语言教学中一直处于中心位置,而且以后也将如此……绝对不讲语法的教学主张或许昙花一现,但终不成气候”“大量证据表明语法教学是有用的”。
三、需澄清两个误读
国内反对语法教学的主张在理论依据上主要与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交际教学思想(CLT)和新课改后的任务型语言教学思想(TBLT)的片面理解有关。问卷和访谈结果显示,认为CLT和TBLT不支持语法教学的人不在少数。而事实上,CLT并不反对语法教学,对此Widdowson曾有过澄清:“应该正确地理解交际法,它不排斥语法教学。相反,它重视语法在语言学习与使用中的作用。”同样,TBLT也没有反对过语法教学“任务型教学仍把语言的准确性放在首位,要掌握语言结构。”“任务型语言教学的倡导者关于语法教学的争论不在于是否应该教语法,而在于什么时候教,如何教。”“无论强还是弱的,TBLT都赞成语言教学必须有明确的、显性的语法教学。”
四、理论不等于实践
退一步说,即使西方现代教学理论反对语法教学,我们也还有必要观察其教学实践情况。这里举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美国《初中英语能力表现标准》,其中的能力表现有五项指标:1.reading 2.writing 3.listening & speaking 4.grammar 5.literature.另一个例子是欧洲教育体制评估及制定组织为欧洲国家内部研制的检测英语基础教育质量和效果的统一标准,这个标准有四项内容1.Listening/Oral comprehension 2.Linguistic competence 3.Reading comprehension 4.Written production,各占一百分。我们注意到两个标准的一个共同之处:在听、说、读、写四项基本技能之外,都有一项专门的语法检测项目。从中能够看出标准制定者对语法内容的特别关注。
五、国内不等于西方
再退一步,即使西方外语教学从理论到实践都反对语法教学,也不等于说中国的英语教学就一定要跟着反对语法。由于世界各地的外语教学在教学目的、教学主体、教学对象、教学条件和社会文化背景等很多方面存在差异,所以没有办法给所有人提供一个“理想”的通用方法,不存在所谓“最好的,最先进”的教学法,全球外语教学的“后方法”时代早已到来。西方教学理论固然可以也应该借鉴,但它毕竟不是全球外语教学的标准。英语教学“说到底是对中国人的外语教学”,“外国的语言理论和语言教学理论如果不结合中国人学习外语的实际,可以说毫无用处”。不是别人“实证”了的,就可以搬到中国的课堂中来,毕竟别人的实践不同于我们的实践。
六、结语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西方现代“先进的”教学理论未必反对语法教学;即使其中有反对的,也未必是主流;即使是主流也未必得到了实证。因此,外语教学实践中还是普遍重视语法教学。国内语法教学可以从中有所借鉴,但更重要的是独立地探索,是不是教语法,教到什么程度,应该由教学实际来定,不应该拿所谓现代理论做幌子。
最后对于中国外语实践与西方理论研究的关系提出三点个人看法作为结束的话:一是应该提倡理论学习,但要注意理论学习不能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更不能主观臆断;二是反对极性思维,不应把现代与传统分离,不能把功能与结构对立、把语言能力与语法知识对立;三是要重视理论,但更要立足实践,“实践第一”的原则立场应该始终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