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生产效率与可持续发展:1978~2004,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发展论文,生产效率论文,粮食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生产总体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态势,1978~2004年,粮食总产量从3.0477亿吨增至4.6947亿吨,人均粮食拥有量也从316千克增至361千克。我国改变了粮食长期短缺的格局,很好地解决了国民的吃饭问题,这在世界农业发展史上可称为一个奇迹。然而,随着人口绝对数量的增加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未来我国需求仍将保持持续增加的趋势,按照目前的需求量测算,2010年和2020年我国粮食年需求量至少要分别达到5亿吨和5.25亿吨(课题组,2005)[1];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2030年我国耕地面积很可能下降到0.87亿公顷以下,人均耕地面积将降至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0.05公顷的临界值。粮食生产所需的水资源短缺且分布不均衡。综上,粮食需求持续增加而生产的资源约束不断增强,未来粮食供求状况仍然是偏紧的,有足够理由对我国粮食安全问题持审慎态度。
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寄希望通过国际贸易来实现粮食安全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安全的,在任何时候增加国内生产都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石。在资源刚性约束的条件下,国内粮食增产将主要依靠决定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创新和技术进步。技术进步在改造传统农业和促使农业发展中举足轻重(舒尔茨,1986;Y.Hayami & V.W.Ruttan,1985)[2][3],而许多经验研究也显示:技术进步是我国农业增长和粮食增产的主要动力(Huang,Jikun&Scott Rozelle,1995; Fan & Pardy 1997; Fan&Xiaobo Zhang,2004; Zhujing,2004)[4][5][6][7]。上述观点能够得到支持,对印度和印尼的经验研究显示:技术进步对粮食产出确实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Agcaoili & Rosegrant,1995; M.W.Rosegrant,1998; D.W.Larson etal,2004)[8][9][10]。
现有文献展示了技术进步在我国粮食生产中的重要性,但基本没有解析我国粮食生产中的技术进步方式和类型是什么。而现有少数的针对我国粮食生产技术进步类型的研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常向阳、姚华锋(2005)认为农业技术选择对农业生产有显著影响,而这种选择与要素禀赋条件有关,其要旨是考察各省区农业技术的差异性,而没有分析我国粮食生产技术进步方式在时序意义上的演变轨迹;朱希刚、山下宪博(2004)[11] 讨论了我国稻米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但既没有将这种分析扩展到其他粮食品种,也没有对技术进步类型转变的机理进行解释。与此类似,其他相关研究也主要是在抽象层面上,讨论我国粮食或农业生产的技术进步方式以及相关问题(王永龙,2004;刘进宝,刘洪,2004;黄祖辉、钱峰燕,2003)[12]。基于此,笔者试图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从诱致型技术进步模型出发,利用我国1978~2004年总体粮食和四种粮食的数据,通过对粮食生产技术进步类型中一个“悖论”的考察来实证性地讨论粮食技术进步选择的内在机理及其政策含义。
一、理论背景
按照Y.Hayami&V.W.Ruttan(1985)的诱致型技术进步模型,农业发展和生产率增长的必要条件是技术进步。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将受要素价格变化的影响和诱导,从而致力于寻找那些能够替代日益稀缺的生产要素的技术选择。据此,“技术的发展可以促进经济中相对丰富的(因而是便宜的)要素对相对稀缺的(因而是昂贵的)要素的替代”。在这个意义上,要素或资源禀赋将直接决定着农业技术进步的类型。由于不同地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因此技术进步方向也必定有所区别。按照约翰·希克斯的定义,将用来促进其他投入品对劳动替代的技术称为“劳动节约型”技术,而将用来促进其他投入品对土地替代的技术称为“土地节约型”技术①。在农业和粮食生产中,一般说来机械技术为“劳动节约型”,生物和化学技术为“土地节约型”,前者用来促进动力和机械对劳动的替代,机械化通常要求劳动者耕种更大面积的土地。后者是利用生物技术以增加土地肥力的再循环,实行新的耕作方法、新的管理制度并使用能产生最优产量的投入品,来实现对土地资源的替代。
诱致型农业技术进步模型从要素禀赋的角度解释技术进步方式,这是一个很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但一国粮食生产的劳动力和耕地都不是固定的,尤其是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发展中国家,粮食种植者或者说农业劳动力存在着流转现象,这很有可能改变粮食生产中劳动力和耕地的组合关系,从而改变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体中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较为明显,以农业为代表的传统部门存在大量过剩劳动力,即使按照最保守的估计,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超过了1亿人(王红玲,1998)。与此相对,人均土地面积较小,农民人均可耕种粮食面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的加快,我国粮食生产中的人地紧张关系将会得到强化。按照经典的诱致型农业生产技术进步模型,我国农业的资源禀赋似乎意味着: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应是土地节约型的,土地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将超过劳动生产率。然而,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粮食生产的真实图景并未完全支持这种先验性判断。
二、整体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
考察我国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首先需要给出1978~2004年整体粮食的生产效率情况。如表1所示,根据粮食总产量、播种面积和劳动力,可得各年份的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现有统计资料缺乏粮食劳动力的资料,在此用农业劳动力替代,数据均来自于《中国农业统计年鉴·2005》。为了动态反映粮食生产技术进步类型,并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可将1978年视为基期,其他年份的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与此相比,以此计算各年的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增长指数,这两个指数的相对状况展示了我国整体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
表1 1978~2004年我国粮食生产效率计算结果
资料来源:粮食产量、播种面积和农业劳动力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土地生产率及其指数、劳动生产率及其指数是作者计算得出。
根据表1分别计算整体粮食生产土地和劳动生产率增长指数的时间演变轨迹。以土地生产率指数M和劳动生产率指数L为因变量,以时间t为自变量,t在1978年时为1,在1979年为2,依此类推直至2004年为27,则两个指数与时间的回归结果为:
=0.892270
显然,两个回归方程的判定系数R[2]分别为0.896414和0.729479,调整后判定系数分别为0.892270和0.718658,P值均为0.0000,说明粮食生产率随时间变化的趋势比较明显,回归结果比较理想。从t的系数来看,土地生产率增长指数为0.028711,劳动生产率增长指数为0.014816, 均为正说明粮食的土地和劳动生产率均呈现上升趋势。土地生产率指数的系数高于劳动生产率,约为后者的两倍,说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限建总体粮食生产的土地生产率超过了劳动生产率,粮食生产主要采用土地节约型的技术进步方式。
根据表1可以绘出图一(见第75页)。图一直观地显示:1978~2004年,我国限建粮食生产的土地生产率指数和劳动生产率指数均超过1,且随着时间推移都呈增加趋势,两个指数形成的趋势线朝右上方移动,这显示出整体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是显著的。然而,此图还显示,土地生产率指数一直高于劳动生产率指数,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生产率指数和劳动生产率指数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表现在图形上就是两个指数所形成的趋势线始终偏向土地生产率的横轴,而偏离劳动生产率的纵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偏向偏离”趋势越来越显著。这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整体粮食生产中土地生产率的增长趋势强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趋势,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主要是土地节约型,且这种特征有不断强化的倾向。这个判断意味着,我国整体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和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及我国粮食生产的资源禀赋特征相吻合。
图一 1978~2004年我国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
三、四种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
在考察整体粮食技术进步类型时,用农业劳动力来替代粮食种植劳动力。这可以在整体上把握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但考虑到不同粮食作物生产的要素投入差异,应深入考察分品种的粮食生产技术进步类型。此处考察四种粮食作物: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改革开放以来,这四种粮食作物始终是我国粮食生产的主要品种,用这四种粮食作物来考察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是恰当的。同样,首先需要计算四种粮食的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其中土地生产率用每亩粮食作物的产量来表示,劳动生产率用每个劳动日粮食作物的产量表示,原始数据均来自于历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如果以1978年的生产率为1,经过无量纲化处理的四种粮食的生产率指数可汇集成表2。
表2 1978~2004年四种主要粮食作物的生产效率计算结果
资料来源:土地生产率是每亩的粮食产量,土地生产率指数是以1978年为基期的定比计算结果;劳动生产率是每个劳动日的粮食产量,土地生产率指数是以1978年为基期的定比计算结果。原始数据来自历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
针对表2,按照前文的处理方法,如果以土地生产率指数M和劳动生产率指数L为因变量,以时间t为自变量,则四种粮食土地生产率指数和劳动生产率指数随时间变化的轨迹可表示为表3(见下页)。显然,判定系数、P值和F 值均显示回归方程的拟和程度较好,四种粮食的生产率和时间序列之间存在紧密关系。从自变量t的系数来看,均为正说明四种粮食的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在不断上升,粮食生产中的技术进步显著且连续。但在特定的粮食作物中,劳动生产率指数的系数均超过了土地生产率的系数,超出幅度最大的是小麦,其次是大豆(0.143043-0.023118=0.119925),最后是稻谷(0.124155-0.017110=0.107045)和玉米(0.132129-0.028044=0.104085)。劳动生产率指数显著超过土地生产率指数,说明四种粮食作物无一例外地在生产中采用了以劳动生产率提高为主要特征的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类型。
表3 1978~2004年四种粮食生产土地和劳动生产率指数的回归结果
根据表2可以绘出图二,显然对于稻谷、小麦、 玉米和大豆四种主要粮食作物而言,1978~2004年土地生产率指数和劳动生产率指数均大于1,且都呈现上升趋势,说明四种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是显著且连续的。然而,从增长幅度来说,四种粮食的劳动生产率指数上升幅度均大于土地生产率的上升幅度,且随着时间推移,劳动生产率指数超过土地生产率指数的幅度在不断增加,两种指数所形成的“喇叭口”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图形上技术进步路线越来越偏向劳动生产率指数的纵轴,而越来越偏离土地生产率指数的横轴。可见,改革开放之后,四种粮食作物采用的主要不是以土地生产率提高为标志的土地节约型技术进步方式,而是以劳动生产率提高为标志的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类型。
图二 1978~2004年我国四种主要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类型
四、粮食生产技术进步的“悖论”及其解释
改革开放以来,从总体来看,粮食生产的土地生产率指数超过劳动生产率,属于土地节约型技术进步,这似乎与我国人均土地资源短缺的资源禀赋相一致。但从四种主要粮食作物的角度看,其劳动生产率指数超过了劳动生产率,属于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这似乎与人均土地资源短缺、应采取土地节约型技术进步的传统理解不相一致。总体粮食和四种粮食作物的技术进步类型恰好相反,这可称为我国粮食生产技术进步的一个“悖论”。考虑到在市场化背景下农业劳动力流转的特征性事实,理解此悖论的要害是解析总量粮食生产和四种粮食生产在劳动力使用上的差异。
在总体粮食生产中,由于不能从农业劳动力中分离出粮食种植者的数量、及其粮食生产中的劳动时间和技术含量,因此用农业劳动力来替代粮食生产者以计算劳动生产率。这种处理方法有计算的便利性,但却与农业劳动力配置的现实格局有距离,考虑到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则农业劳动力不完全是粮食生产者。如果考虑到农村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区别以及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流转这个事实,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经常在城市和农村、农业和工业之间转换,则粮食生产者将远低于农业劳动力,且随着农村流转人口的增加,粮食生产者和农业劳动力之间的偏差将会逐渐增加。所以,采取农业劳动力来测度总体粮食生产劳动投入,有低估粮食生产劳动生产率的可能。
在对四种粮食作物中,采取调查统计所得的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的每亩所使用的劳动日数量,以此来计算劳动生产率。对此需要注意:粮食生产劳动和自然作用不能截然分开,劳动日数量在理论上有意义,但现实粮食生产中劳动是被“稀释”在一个较长时间的自然作用过程中,可见实际投入的劳动日数量要高于理论的劳动日数量。另一方面,农民会在农闲时脱离粮食生产,从而选择一种“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工作方式,在整个粮食生产周期中通过外出打工更充分地利用自身的劳动,则在粮食生产和其他产业之间的转化时间和成本,也应在粮食生产的劳动投入中进行考虑。上述两个方面意味着:在对四种粮食作物的计算过程中,有高估劳动生产率及其指数的倾向。
为了说明上述情况,可以在农业劳动力中分离出四种粮食生产所需的劳动力和除此之外的劳动力。如表4所示,对四种粮食生产所需的劳动力,计算方法是首先按照特定粮食作物每亩所需劳动日计算出每公顷所需劳动日,然后将这些劳动日换算成所需劳动力,考虑到农业生产特点并与非农产业相一致,假定每个劳动力每年可以提供240个劳动日。据此得出每种粮食生产每公顷所需劳动力数,将此数乘以该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可得特定年份此种粮食生产所需的劳动力数,最后相加得出四种粮食生产所需的劳动力。在计算过程中,四种粮食生产所需劳动日来自于历年《全国农产成本收益统计资料》,粮食播种面积来自于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从农业劳动力中减去四种粮食生产所需的劳动力,即为农业部门可以为非粮食生产领域提供的过剩劳动力。
表4 我国农村内部不同产业劳动收益的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2》。
根据测算可得图三。由图三可知,改革开放之后农业劳动力一直保持了较高水平,1978年为29426万,2004年为30927万,表现出相对稳定并微弱增加的趋势。与此种趋势不同,随着投入劳动日数量的不断下降,四种粮食生产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在不断降低,从1978年的18667.1万人下降到2004年的5092.7万人,这说明我国粮食生产真实需要投入的劳动力数量在不断趋于下降。在农业劳动力数量比较平稳而四种粮食所需劳动力不断下降的背景下,四种粮食之外的农业劳动力数量在直线上升,1978年为10758.9万人,2004年为25834.3万人。显然,总体粮食生产采用比较平稳的农业劳动力指标,而四种粮食生产采用了不断下降的投入劳动日指标,这样就会出现在粮食生产中低估劳动生产率,而在四种粮食作物中高估劳动生产率,从而总体粮食和四种粮食作物之间的技术进步类型“悖论”似乎可以得到一定缓解。
图三 1978~2004年农业和四种粮食生产的劳动力状况
问题在于,为何在农业劳动力非常充裕的背景下,农民对于粮食种植所投入的劳动日在不断缩减。对这个问题的解答需要考虑我国市场化和工业化这种客观背景。我国当前正处在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此过程不仅促使农民获取经济收益的动机得以强化,而且也为农民通过资源和要素流动来获取经济收益提供了更为宽松的体制环境,在这种背景下,农民经过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成本收益对比,完全有可能通过流转来重新配置劳动力资源。由于存在粮食种植和其他行业之间的收益差异,以及在粮食种植和其他行业流转的可行性,这样农民就会重新确定劳动力的配置决策,而与劳动力配置相关的粮食生产技术选择类型也会发生转变。
首先看农业内部不同产业劳动收益的差异。如表4所示,考虑到农村产业结构格局,可以将农业劳动力的配置分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农村工业、农村建筑、农村运输和农村商业,则农业劳动力人均增加值低于其他农村产业。如果以农业劳动力人均增加值为1,则农村工业、农村建筑、农村运输、 农村商业和农村平均的劳动力人均增加值分别为28.1、6.2、10.0、11.4和4.1。这种情况意味着,粮食种植劳动力和农村中的其他产业相比,其人均增加值较低,只要具备其他条件,农村剩余劳动力会选择流出粮食种植业、流向非粮食生产的农业部门。这种“非粮化”劳动力流动情况会刺激粮食生产在农业劳动力充裕的背景下,由于粮食生产劳动力数量的减少而采取劳动节约型的技术进步。
其次,可以考察农民粮食生产和非农化流转的收益差异。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并没有表现出显著的缩减趋势,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高达3.45,这意味着城乡劳动力的收益存在较大差异。如表5所示,如果将农民非农化流转、在城市部门获得的收入看成是种粮劳动力的机会成本,那么1985年粮食种植的劳动力收益微弱地超过外出打工的劳动力收入、或者说从事粮食种植的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减去种粮收益稻谷为-0.7元,小麦为-0.3元,玉米为-0.5元,大豆为-0.4元,这说明此时相对于外出打工,劳动力从事粮食种植有很小的净收益。但这种情况在此之后发生了变化,1990年农业劳动者的打工收入超过了种粮收益,而且这个超出份额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从1990年到2004年,稻谷由8.1元增至249.6元,小麦从5.5元增至171.0元,玉米从6.8元增至210.0元,大豆从4.7元增至99.7元,这种情况说明,相对于外出打工的机会成本,农业劳动力从事粮食种植的潜在收益损失在不断增加。
表5 我国粮食生产和非农行业劳动力收益的比较
资料来源:计算方法参见邓大才(2005)[13]。
相对于农业其他行业和外出打工,农业劳动力从事粮食种植的隐性收益差距不仅存在,而且在不断扩大,农业劳动力有从粮食种植不断流出的意愿和条件。即使不能顺利流转,相对较低的收益水平也会抑制农民对粮食生产的劳动力投入。这里的根本原因是在劳动力流转的背景下,农业劳动力的“影子价格”已经发生变化。基于此,或者农业劳动力在农业中的非粮食领域和非农化领域的流转加快,或者在影子价格的影响下农民对粮食种植的劳动力投入动机受到抑制,两者都会导致粮食种植中的劳动力投入数量减少,从而表现为粮食生产中的技术进步呈现出劳动生产率相对于土地生产率的更快增长。
概言之,粮食生产中劳动生产率相对于土地生产率的更快增长与农民的劳动力配置决策有关,而农民的劳动力资源配置又与劳动力的行业收益差异有关。当前,土地和粮食种植对农民而言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而且也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土地或粮食生产兼有生产和保障的双重功能,这是农民在国家型社会保障难以获取、合作型社会保障难以实施条件下的一种被动反应。在这种反应下,农民经常会在粮食种植和其他产业间进行职业转换,大多数农民采取的是一种“粮食种植+非粮和非农领域打工”的兼业化劳动力配置模式。然而,不同地区农民的兼业化程度是不同的,粮食种植中越有可能释放出农业劳动力,越是采用能够促使劳动节约的技术进步类型,则农民流转程度及兼业化程度将会越高。为了证实上述判断,可以用2004年我国和31个省区的截面数据进行说明,用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表示兼业化程度,用每千公顷粮食播种面积的联合收割机台数表示机械化或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程度。如图四所示,粮食生产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省区,往往是农民兼业化程度较高的省区,这两者之间存在比较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其相关程度为0.658501。这说明,粮食生产的机械化会导致更多农民从粮食种植中流出,从而通过非粮化和非农化流转强化劳动力的兼业化程度,这种情况将会反过来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的机械化程度,从而刺激劳动生产率相对于土地生产率的更快增加。
图四 我国各省区2004年粮食生产机械化和兼业化的关系
五、结论及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总体粮食生产表现为土地节约型技术进步类型,而四种粮食生产则体现为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类型,这种“悖论”源于对粮食生产中劳动力投入的不同理解。前者是依据农业劳动力均用在粮食种植中,由于改革开放之后农业劳动力数量具有刚性特征,因此整体粮食生产表现为土地生产率指数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土地节约型技术进步。但四种粮食生产采用的是实际投入的劳动日,由于改革开放之后四种粮食生产投入的劳动日在不断下降,因此四种粮食生产表现为劳动生产率指数超过土地生产率的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由于农业劳动力不可能完全是粮食种植者,而四种粮食生产实际投入劳动日没有考虑流转时间,因此上述悖论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市场化的持续推进为农村劳动力的重新配置提供了条件。在这种背景下,对于粮食生产而言,不能笼统使用农村劳动力资源充裕这个命题,不能从农业劳动力充裕推断出粮食生产中劳动力资源充裕,更不能从劳动力资源充裕引申出我国粮食生产主要采用的是土地节约型技术进步。总体上看,粮食生产的劳动生产率指数高于土地生产率指数,粮食生产主要采取的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技术进步类型。在一个农村劳动力近乎无限供给的发展中大国,粮食生产采取了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这是一个看似矛盾实则存在的图景。对这个图景理解是要区分农业劳动力和粮食生产劳动力的差异,尤其是要注意两者演变趋势的差异,而促使这种演化的正是市场化改革改变了农业劳动力的“影子”价格。可以在逻辑上推断,那些农业劳动力“影子”价格越高的地区,越有可能激发农业劳动力从粮食生产部门的流出,从而越有可能采取劳动节约型的粮食生产技术进步。我国的截面数据证实了这种看法,粮食生产的机械化和农民兼业化之间确实存在较高的正相关性。
如果上述的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从资源禀赋出发来讨论粮食生产技术进步仍是一个有效基点,但必须在考虑其他产业和要素流转的背景下理解资源禀赋,这样针对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的认识才可能是深入的、动态的。从整体上看,劳动生产率提高或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长期来看将会对粮食的持续增长产生正面影响,同时农民劳动生产率提高也会通过收入效应而缩减城乡经济差距。但促使粮食生产劳动生产率持续提高需要一系列的支撑条件,尤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流转。因为粮食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通常会被庞大的农村人口所抵消,采用粮食生产中实际投入的劳动数和粮食生产领域中蕴含的劳动数,会得出两个偏差很大的粮食劳动生产率。由此,粮食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有赖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持续性、真正地流出,这种流出的意义不仅在于通过户均种粮面积的扩大来实现规模经济和分工经济,同时也会为在农民分化的基础上为粮食需求提供强有力的拉力,前者可以为粮食增产提供供给层面的先决条件,后者可以为粮食增产提供需求层面的驱动力量。
基于上述理解,未来我国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必须与农业劳动力的非粮化和非农化流转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围绕这点需要考虑:在需求方面,是否存在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的部门和岗位。必须“双管齐下”来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一方面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围绕农业生产的相关产业,借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扩大农村就业容量;另一方面采取差异化的城市发展路径,促使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镇的层递式发展,为农村劳动者的异地非农流转提供拉力;在供给层面,农村劳动力是否具有流转的足够数量和素质。农民流转的不仅仅是劳动者的数量,更重要的是流转者的技能、经验、知识和健康,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人力资本投资具有专用性,这意味着农业劳动者必须经受一定的基础教育,并有一定的岗前培训;在市场层面,在供求有保证的情况下流转能否最终实现,如果流转的交易成本较高,则流转也是不可行的,因此,应赋予农民在不同地区和行业流转的充分自由,应逐步完善医疗、教育、就业和养老等社会保障体制,为农民流转提供必要的信息指导或服务,确保农民流转能够获得人身和财产的保护等,促使和扶植农户自发性合作组织的发育,以此提高粮食种植者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大对农业技术研究和扩散体系的投入,为粮食种植者采用和推广技术创新提供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粮食生产技术进步的持续推进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
注释:
① 按照希克斯的定义,在生产函数中只考虑劳动和资本两种要素。技术变革是劳动节约型还是资本节约型,取决于劳动的边际产量相对于资本边际产量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当这一概念扩展为两个以上因素时,相对其他要素投入品来说,第Ⅰ种要素节约的技术变革会减少第Ⅰ种要素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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