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机制的设计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资本市场论文,机制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资本市场监管就是指运用一定的监管手段如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手段对资本有价证券的募集、发行、买卖等交易行为的规范和约束。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必须加强对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资本市场监管机制。
我认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机制的设计应当遵循三个基本原则:
一、有效保护投资者合理利益的原则
在资本市场上,无论是发行市场还是交易市场,投资者与公司经营者、投资者与证券经营机构及代理人之间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分布的,显然公司经营者和证券商比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这决定于他们在资本市场结构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信息的传递是资本市场运作和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必要条件之一。当信息的传递被当成谋利的手段和工具时,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会有选择地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隐藏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输出虚假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种种形式的欺诈行为。设计监管机制的一个重要目的和作用就是要防止人们利用信息优势从事各种欺诈活动,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即实现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因此,政府应当从保护投资者合理利益的角度出发来建立各种有效的、公正的反欺诈、反操纵、反内幕交易的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即在证券发行中,发行人必须向投资者及时、准确和真实地公开有关证券发行的全部资料,如公司情况的一般性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情况、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意见等;在证券交易过程中,承销商、经纪人、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机构对于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全面,不得有虚假内容。同时要控制内幕人士的交易和防止他们传播内幕消息,因为它们是利用其特殊地位进行牟取暴利而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
二、促进资本市场的效率与秩序协调发展的原则
资本市场监管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和秩序,以保证其对经济发展的功能。在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的经济功能明显地强化了资金需求者与资金供给者之间的资金融通,有效地组织着借贷资本的运动,并通过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进入——退出机制,为上市公司设置激励——约束机制,从而促进资源配置效率和实际经济的增长。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经济功能,就必须提高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和秩序。资本市场的效率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本市场能形成均衡价格,且该均衡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价值;二是能够按照均衡价格迅速成交,手续简便。资本市场的秩序是指资本市场的参与主体依照资本市场的规则有序地行动。秩序与效率是相互依存的。因此,资本市场监管机制的建构要以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和秩序为原则。
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方式正经历着新的演进。各国在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上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对证券业所持的态度,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征及其法律特点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然而,这种差异正在逐步缩小。在那些过去一度以严厉的规范化监管方式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如美国,为了适应金融环境的迅速变化,提高本国资本市场的效率和本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正在采取一些灵活变通的方式,改变其长期延续下来的、过于复杂具体的监管法律体系,以便增加资本市场监管的灵活性。而在那些过去一度以灵活性监管方式著称的国家,如英国,则正努力把资本市场的监管建立在具体的、完备的法律基础之上,使本国的资本市场监管向规范化的方向迈进。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在资本市场监管机制的建构上力图使其促进资本市场的效率与秩序的统一,寻求资本市场的发展与稳定、效率与秩序的最佳结合点的意愿。
从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历史来看,经常陷入“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中国资本市场的建设同样没能逃脱这一陷井。每当资本市场出现违规事件而强化管制时,资本市场就陷入沉寂萧条之中;每当股市扩容、交易活跃时,又常常隐含着重大违规事件的发生。这说明中国现存的资本市场监管机制尚不能达到促进资本市场效率与秩序协调发展的作用。因此,应当把促进资本市场效率与秩序的协调发展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
三、监管成本最小化与收益最大化原则
由于存在市场缺陷,仅仅依靠自由的资本市场机制不可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政府需通过建立资本市场监管机制对资本市场运作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然而,资本市场监管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合理的监管行为(监管不足或监管过度或监管权滥用)会对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造成重大的损害。例如,资本市场监管体系作为防止资本市场参与主体的道德危害行为发生的机制可能会产生监管者寻租行为的新的道德危害,从而破坏资本市场的高效而规范运作。二是政府监管本身是有成本的。因为政府监管制度的制定与修改、监管的实施、监管机制的运转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两方面的成本就构成监管机制的运行成本(C)。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制通过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所产生的资本市场运行效率和秩序相对于自由放任的资本市场的增量就是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制的收益(R)。当收益大于运行成本即R-C>0时,这种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制就是有效率的和合理的;当收益小于运行成本即R-C<0时,这种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制就是无效率的和不合理的,这就必须对监管机制进行改革,创新监管制度,以增加其效能。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机制的设计与建构应当遵循监管成本最小化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地设计资本市场监管组织体系的结构,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建立一支精通资本市场专业技术知识和具有高度敬业精神及职业道德的高级监管队伍等,是充分发挥和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机制的功能和效率、降低资本市场监管机制的运行成本的必要条件。
收稿日期:199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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