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与多党:民国政治学的宪政论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宪政论文,政治学论文,论述论文,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08)05-0032-07
历史,有时模糊,有时又极端清晰。孙中山《建国大纲》规定,训政六年,因此阿拉伯数字“六”似乎就成了中国国民党党治的宿命。几乎所有的中间阶级都在训政六年后,展开声势浩大的宪政呼吁运动。尽管理性的政治学家清醒地看到中国实行宪政的实践基础和政治条件尚不成熟,但是,“六年限至”似乎为宪政发动机增添了新的燃料和动力,学者们呼吁从低级、初级、狭窄处、少数人逐步开始宪政。政党制度作为现代宪政制度的基本结构,自然是改革的首要对象。因此一党专政的党治顷刻间化为浮云,宪政政党制度讨论浮出水面。
训政效果与人心思变
训政是国民党党治原则实践的重要阶段。训政失败断送了党治理论在知识分子心目中的可行地位。然而,理性的政治学家不免追问:训政失败是中国政治的必然结果,还是作为政权党自身原因所致?如果是后者,则中国是否有政治力量能够比国民党做得更好?若没有,则说明党治失败为中国政治必然结果,而不是某个政治集团之原因。同时,党治之失败,是国民党自身原因所致,还是民国政制内部原则冲突所致。倘二者都应当对党治失败负责,则说明党治原则自身也许不错,只是实行党治的政治集团和政治制度难以负担使命。由此,需要更换新的政治集团,改革政制。
训政失败是经验事实。钱端升在应当结束的训政期之后十年——即1945年——还不得不承认,“实际上,各省县训政工作,以种种原因,迄今未能告成”①。故而批评训政也是情之所至。训政失败的责任是否应当由垄断政权的国民党单独担负,政治学家争论不休。抛开感情因素,谢持平认为“外敌的侵凌,世界经济衰落的波动——姑置天灾的流行和匪祸的蔓延不说。它们是训政不能完成的原因,却不能说训政造成了它们”。再者就训政本身而言,“就使没有上述人力和环境的原因,训政也不是在短短的几年里面所能完成的”,故而“过去几年中训政所遭遇的困难,其实不仅不足以作为‘结束训政’的理由,反而说明了‘开始宪政’将会遭遇更大的困难”②。蒋廷黻进一步指出经济破产,第一原因是生产力薄弱,第二原因是连年内战,第三原因是近年世界经济恐慌的波及。显然,只有第二个原因,即内战因素直接与国民党有关,但是内战并非国民党政治之产物,而是近代政治的延续,“一党训政时代的内战就是北洋军阀时代内政的续演,而整个中华民国时期的内战又是历代鼎革以后内乱的重演。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内战是我国旧文化的遗产,非那一人一党所能负责的”③。相反,蒋氏国民党在训政期中还是作了很多的成绩,“自国民党成立以来,其所主张之撤废不平等条约,打倒帝国主义,其当初之动机,纯与不纯,当与不当,固当别论;然倡导已十数年,现今之中国青年早已具为信念”。所以,训政失败并非完全归咎于国民党,中国近代政治内在的混乱与冲突遭致训政不可能迅速成功。
但是,国民党应当负起相当的责任。从某个角度说,训政失败也是国民党党建的失败。蒋廷黼比较研究了中国国民党与德国国社党的党治。蒋氏指出,两国一党专政理论及其政党形态均来自苏俄,但是“德国的党与我们的党,在模型上虽是兄弟,在精神上及力量上简直有天壤之别”。“在德国,国社党是个大有力的发动机,在我们这里,国民党的党员都不好意思的公开的承认自己是党员,至于发动政治,更谈不到了”。因此“必须承认国民党及其党员的毛病是全中国的通病”,此决非“换一党,改变组织,甚至于停止训政”所能解决的。所以,他坚持对现有政党进行改造,而不是引入新的政权力量。
历史不容假设,但是民国政治学家却经常假设中国是否有政治集团能够代行国民党的职权呢?“假设不是国民党当国,是国民党以外的政治集团,政客,或所谓‘好人’当国,遭遇这样复杂凶恶的国难,我不相信他们的应付一定会比国民党好”④。谢持平更指出,政治批评者最大的缺点在于“把实施宪政看做一件简单的仪式,以为只要白纸黑字的宪法一公布,国民党一声宣言放弃政权,中国便成为宪政的国家了”。“我们不妨假定今年六中全会和五全大会的结果,竟决定了结束训政,公布了宪法,并且放弃了政权。然而我们能得到什么呢?我们能想象全国各县的自治组织都能在短时期内健全地成立起来,运用起来吗?我们能担保各县人民在选举国民代表的时候,不至于不会写被选举人或他们自己的名字吗?我们能够预言贪污土劣之不操纵把持地方自治组织吗?类乎组织东亚经济协会并且发表了日本式宣言的名流们,会不起来组织个把政党玩玩吗?我们又能担保他们的政党不会有一天握上政权吗?多少雌伏着的军阀们,我们能担保他们不乘机活动活动,连这仅有的不完全的统一局面也给砸坏了吗?我们是实行过宪政的,然而经验却告诉我们,没有相当基础的宪政,不仅对于国家没有帮助,而且会造成国家无政府的局面”。显然,民国政治学家认为,更换政权领导人对于中国政治并无裨益,只是重新回到政治起点,重复过去的惨痛历史,“反蒋者如想他们的事业一成功,外患就自然而然的会停止,这是作梦。或想就是不停止,他们一得政权就能有抗日的力量,这是欺人”。
换言之,党治原则本身也许并不错,一党专政也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实行党治和一党专政的政治集团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进而言之,此也非国民党之不行,乃是中国所有政治集团都不行,应当把责任归之以中国政治的劣根性,是全中国的通病。
但是,不管政治失败的责任者为谁,失败的现状客观上造成“人心涣散”、“人心思变”的结果⑤。“中国人民对党治的疲倦心理,厌恶心理。绝大多数的国民,在今日听到‘党’字就摇头。这个‘党’字,不一定是当权在位的国民党。人民对于任何党大都如是”。由此造成的化学反应般的结果是,党治成为政治失败的直接替罪羊,“即令说外交上的一切失败,是历史上的积因,不是党治的过失,但不幸党治的试验期,恰好遇上这个倒霉的阶段。人民对党治的疲倦与厌恶,即令是极大的冤枉,这冤枉恐怕暂时也无法伸雪”。故而,“目前要改换心理,振作民气,统一人心,恐怕只有改弦更张一途”。这个“改弦更张”就是结束训政,废除党治。此种政治窘迫在甘乃光笔下表现得格外凝重,“在目前时局之下,从容分别党派以议政,恐非国家之福。但事实上已不能不容纳异己者之存在”,“国民党之前途,与将来政党之活动,究竟如何,自有时间与事实为之决定”⑥。
“人心思变”的共同要求是结束训政。当1934年国民党不得不宣布结束训政草拟宪法之时,说明社会舆论已经取得道义上的优势,从而揭开了政治学家对宪政时期政党政治讨论的序幕。在这个讨论中,形成了两种观点:(一)主张结束训政,开放政权。(1)取消一党专政,实行宪政,建立英美式多党竞争的政党政治;(2)实行“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分际合作有限竞争”,尽量容纳党外的人才,国民党形成类似统一战线的政治组织;(二)主张仍由国民党专政,但是(1)加强党内团结,简化行政组织,提高政府效率;(2)国民党各派,作公开的选举竞争,实行党内民主;(3)建立德意俄式的一党政治。
“抛弃党治,公开政权”
1.多党竞争
胡适和罗隆基主张用宪法做政权的基础,用人民而不用国民党来监督政府,以期团结全国的人心,故而他们主张“抛弃党治,公开政权”。曾经被张奚若和陈之迈批评为“缺乏政治学常识”的胡适秉持其一贯的自由主义立场,一方面主张开放政权,实施宪政,另一方面却批评把宪政当作“多党竞争政治”,主张“无党政治”⑦。
胡适认为“改革政制的基本前提是放弃党治,而放弃党治的正当方法是提早颁布宪法,实行宪政”。胡氏批评钱端升、萧公权关于国民党党内“精诚团结”提高行政效率的主张,“今日所需要团结的,是全国的人心,不是三五个不合作的老头子,也不是三五组不合作的私人派系”,“而今日收拾全民人心的方法,除了一致御侮之外,莫如废除党治,公开政权,实行宪政”。并且,在宪政之下,可以解决陈之迈所说的“党内有派”现实,“党内如有不能合作的领袖,他们尽可以自由分化,另组政党。如此,则党内派别的分歧,首领的不合作,都不了而自了了”⑧。
胡适提出与其传统自由主义相反的“国家高于一切”和超党派“无党”政治理论。他认为二十多年的世界政治趋势,使人们对于政党政治的迷信减低了不少,中国本来厌恶政党政治,在此境况中,可以预料在宪政之下中国政党政治必定不会很热闹,“有远识的政治家应该抓住这种大趋势,公开的建立‘国家高于一切’的意识,造成全国家的、超党派政治”。胡氏还援引孙中山五权宪法作为理论资源,认为“五权宪法的精神是‘无党政治’的精神”。“如果将来的宪法能够逐渐实行‘五权宪法’的精神,中国的宪政大可以不必重演政党纷争和分赃的老路。从一党的政治走上无党的政治,使政治制度在中国建立一个足为世界取法的特殊风范”。这种观点被陈之迈、张奚若批评为“缺乏政治学常识”。
罗隆基在胡适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废除党治,公开政权,何以是收拾人心的方法”。他首先指出训政失败与人心思变的现状,提醒国民党不能一再承诺结束训政而又一再藉口推延,从而丧失政府信用。同时从法律和理论上说明“今日中国党治运用的方式是极不聪明的”。进而指出中国的党治与俄德意之不同不在于本质,而在于“形式的,法律的,表面的”分别,然而此种看似“形式的”分别,却关联到人民心理的反感。人民对于党治——“这个‘党’字,不一定是当权在位的国民党”——的疲倦心理、厌恶心理,即便“是历史上的积因,不是党治的过失,但不幸党治的试验期,恰好遇上这个倒霉的阶段。人民对党治的疲倦与厌恶,即令是极大的冤枉,这冤枉恐怕暂时也无法伸雪。目前要改换心理,振作民气,统一人心,恐怕只有改弦更张的一途。这就是说:结束训政,废除党治”。
“开放政权”的观点在1930年代的政治学界并不受欢迎,陈之迈的反驳带有普遍性。其缘由有二:一是开放政权并不能收拾人心,遑论挽救危亡。胡适主张开放党禁的做法与前些年主张以政治制度统一中国一样,是旧事重提;二是“审察目前中国政治的形势,即不问现在人民配不配做他们国家的主人翁,便开放政权,实行宪政,其势必然勾引起许多纠繁复杂的问题,无法解决”。最重要的是中国除了三民主义以外还没有一个基本的立国理念和政治意识形态,“如果除了服膺三民主义者外,别的集团也可以存在,那是放弃了国家的中心思想,结果一定陷入混乱的状态”。以美国为例,在政权不稳的情况下,开放政权等于引狼入室,“在美国怀疑美国宪法便得入牢坐监;无论怎样自由,自由总得有个限制;无论怎样宽宏大量,也不能让公开打倒自己为目的及手段的主义和自己共存共荣”⑨。
2.“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分际合作有限竞争”
陶希圣也主张开放党禁,但他的目的却不是英美式多党竞争,也不是各党内斗以民主,而是要集中全国力量进行抗日,故而倾向于“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分际合作有限竞争”的政党政治。或者说,有点类似其早年主张的执政党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观点。
其着眼点有三:第一,政治应当输导而不是堵塞,增加参政渠道有利于宣泄政治系统压力,消除政治神秘性。“反政府的言论,在国民大会里得到发挥的机会,可以减少非法活动和分裂活动。……公开的党,失去了神秘性,便是失去了诱引力。尤其是青年,不见得有做一个投票党员的兴趣,却有做一个秘密党员的兴趣。小党都公开了,也许烦闷青年大部分都可以坐下来念书了”⑩。第二,开党禁的目的在于统一集中全国力量进行抗日,而不是进行内部斗争,耗散国力,故而不是多党竞争更迭执掌政权(11),更不是让任何人都可以组党,使组党成为容易之事,也不是要回到民初混乱的议会政党政治中去。第三,有利于团结更多的“不党者”(12),此乃最为重要之缘由。在他看来,党的力量“不在于党的组织以内的党员之特多,以及党员的训练特精”,而在于不党者,“这种人,在平时容易被急躁的党员叫做落后分子。但一到紧急关头,这些落后分子的力量立时表现出来。他们的观察是很具体的,很坚牢的”。陶氏认为在中国,不党者的数量最多,学生、工商业人士,尤其是农民都是不党者,开放党禁,可以为他们提供发泄渠道与机会,免得他们瞬时发力危及政权。
此外,还在“国家的建设者”与“革命者”命题下讨论不党者。正如陈之迈认为革命者不能应付或者转型为建设者一样,陶氏指出革命时期,到处都需要党员的活动;建设时期,那种活动不独不很需要,并且遭人厌恶。建设时期,有力的活动是劳动民众和技术科学人才。“技术科学人才虽不一定全是不党者,但是他们的活动,不是以党员的资格做党的宣传组织工作。他们是在施展他们的专门学问,专门学问是不分党界的”。而且“政府自己也变成技术组织”,实行专家政治,“全政府组织里面,不过少数政务官有党,其余多数事务官便是以不党者的资格来活动的”。因而,“这时期,不独所需要的是不党人才,并且党的活动如果仍然在技术组织里面活动,还成为一种分散的破坏的力量。普通政党是宣传团体。革命政党是争权政权并支配政权的团体。如果在技术组织里面,到处有争取政权的活动,或是人人都想做政权的动力,其影响所及,一定是纪律弛废,秩序紊乱,妨碍建设的进行”。
陶氏认为开放党禁可以随时宣泄不党者酝酿的政治能量,把它纳入到政治系统之中。如何“开放党禁”?陶氏认为,“法律上许可国民党以外的党公开,政治上许可国民党以外的党在选民团里活动,取得当选的地位,参加国民大会,决定国策。依宪法召集的首次的国民大会开会以后,国民党自己也退居多党之一的地位”。
至于政党公开的标准,主张“消极的不反三民主义,积极的放弃阶级斗争的党,始可公开并参加国民大会。不过,国民党中央对于三民主义放宽解释,以民生主义容纳社会主义,以民权主义容纳自由主义,以民族主义容纳国家主义”。就现实言,“在选民里能获得多数选票的,一定只有历史悠久而基础雄厚的党才行。这样的党在中国算来算去也不过两个。这两个已经不闹了,又谁能大闹起来呢?况且刑法里面总有内乱一章,保障国家的完整。分裂活动始终是要受制裁的”。当然,陶氏也认可“汉奸除外”和“凡是企图分裂中华民国领土及破坏中华民国完整”的党派除外。
在陶希圣看来,开放党禁并无取消国民党执政地位之虞,同时由于现实政治力量使然,中国也不可能堕入英美多党政治的窠臼,然而,它却可以消弭训政带来的负面效应,挽救人心涣散的局面。“中国的政治,最可能的趋势,是国民党执权,不过容许一两个支持这个政权的他党合法活动。为什么呢?对外的形势,不许政府因更迭而起动摇。国内的形势,国民党又是最大的力量。这两层就足够我们作这样的推测”。质言之,陶希圣主张的不是一党政治,也不是英美式的两党竞争政治,而是中国国民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一党政治”
1.维持党治,加强党内团结,提高政府与行政效率
与上述思路不同,另外一些政治学家反对立即开放政权、抛弃党治。此种观点多以现实政治为考虑出发点。钱端升深信“在此国难严重之中,维持党政府的系统为最方便的改良内政之道。充实党的中枢,增加中枢应付外侮的能力,实为当今的急务”(13),“我们拥护党治,因为不党治更无办法”(14)。萧公权认为“三民主义所揭橥的政治目的无人加以否认。现在国人所考虑的不是政治之目的而是政绩之优劣和政策之厉害。开放党禁不特无需,亦且有害”(15)。在他们看来,维持党治,通过具体政制改革,加强国民党内精诚团结,增强中枢应付外部压力的能力,提高政府效率与行政效率就可以使民国政治渡过难关。
此种维持党治,加强精诚团结的主张在具体改良方案上却有歧异。钱端升和萧公权主张党外无党、党内无派,通过充实党的中枢改善党治。但是二者改善党治之具体主张又不同。钱端升在国民党六中全会召开前夕,撰文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党内各派应在同一的领袖之下团结起来”,这个最高领袖,只有蒋介石最合适,钱氏并且在政制里替蒋氏谋势力发展的机构,这种机构不应是坦率的独裁或有实力的总统,而应是中央政治会议的改组;“第二,这领袖不应是独裁的领袖”,只能做一个“不居名而有其实的最高领袖”;“第三中央应有一个有力量有效率的决议机关,决议一切国家大计,参加决议者不得兼为执行者”,这就是“中政会”。他认为“中央现行的政制既不合政治学原理,又不适目前的国情,无怪其既无力量,又鲜效率”。导致此种状态的重要原因在于中政会的不健全,应当改组。改组方法如下:委员人数应当减少,“使之成为十五人至二十人的会议”,“这个会议的委员,多数应为中央执监委员,而少数则不妨为国内其他的领袖”。名单先由蒋介石会同党中其他三四领袖拟定,交全会通过。“委员绝对不兼任任何官职,任何官员亦绝对不能参加任何决议。万一中政会议与政府发生冲突,则由蒋先生会同两方的一二领袖(如中政会主席即立法行政两院长等)予以解决”。“政府要员的产生一如中政会议的委员,和中政会议处于平等的地位。但蒋先生的地位则较特殊。他一方为中政会及政府的主要的产生人,但一方又为政府的重员之一”。
萧公权则认为国民党党内有派并非根据政见不同,纯系情感与人事。故而如果主张党内公开竞争无疑火上浇油,把党内斗争合法化,竞争胜利者未必能执行所提出的政见策略,失败者依然捣乱,所以,“开放党禁不特无需,亦且有害”。他“以为党的病源不在缺乏民治而在缺乏效率……整顿党务的途径,似应于逐渐实现严密的纪律,培养中枢之威信二事上求之”,国民党使其内部真正团结,使其纪律森严,只准有党,不准有派。萧氏与钱端升不同,提倡把党政二者之间划清界限,不妨取消中政会议, “或者改组为中执会之一特殊委员会,与国民政府不发生直接隶属之关系。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政权由中执会直接行使,治权由国民政府全权运用”。进入清华大学法科研究所政治学部刚刚一年的楼邦彦直接支持了导师萧公权的观点,反对陈之迈“党内民主”的主张。楼氏认为“在一党专政的国家里,我们不容许有其它政党的存在,同时也不让党内有派别纷歧的状态”,“我们唯一的出路只有巩固党的组织与纪律,陈先生的分化国民党的办法,是与他的前提矛盾的,是因噎废食,是想在党治以外求出路”(16)。
更多的政治学家主张通过简化行政机构,提高政府效率与行政效率,而不是废除党治,实行宪政。李朴生批评公开政权,“国民党的县执行委员,省执行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什之七八是空头司令。国民党的基础虚弱如此,以较意、德的法西斯党,苏俄的共产党,相差尚远,而依据着若干靠领袖吃饭的部属或亲戚来拥护,来公开竞争,也没有什么意思,所以陈之迈先生主张党内各派公开竞争选举,也嫌过早”,既然政治现实只能是“两三个巨头解决政局”,那么“对于政制问题所希望的只是在党民主集权指挥之下,做到轻而易举的行政组织的简单化与效率化”。周鲠生也认为,在内忧外患的痛苦关头,颁布宪法,居宪政之名而行训政之实,“不但根本破坏国民对于宪政的信仰,抑且徒滋纷扰,而妨害政治的进行”,“为达到‘运用灵敏’‘集中国力’之目的,在最近的将来,中国现行的政治组织的确尚有简单化之必要。然则一个复杂的五权宪法的机构,又谁敢保其能运用自如而获得诚意的尊重?所以我以为人们与其费多量的时间与精神来讨论缺乏实行性的宪法问题,毋宁费点心思,求出一种比较有效能而可行的过渡的政治组织”(17)。
2.“党内的民主政治”
陈之迈主张“党内的民主政治”,“党外无党,党内有派”。在他看来,政治是现实的,总是基于现实的改组改良,而不是从理论乌托邦出发的裁剪架构,政治学的着眼点是现实、事实,而不是理论、玄想。
对于1930年代的民国政治而言,政治现实有下列数端:第一,国民党是弱势独裁专政。“我们现在号称一党专政,国民党又是模仿苏俄共产党组织的,然而我们却仍然陷入散漫松懈,畏头缩尾的局面,真令人起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感想”。“现在中国当政的国民党,不能和别国独裁的政党同日而语”(18)。第二,国民党弱势独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内部组织不健全,派别是很纷歧的,并且没有一个集团有力量消灭其它的集团,不特在各省如此,在中央亦是如此”(19)。第三,现实中的两党多党也不可能,“现在要开放政权,叫别的人组织别的党在国民党的卧榻之旁酣睡。这是不可能的事实:在民主政治未曾确立以前没有主权者来裁判那个政党应当执政,那个政党应当下台,现在去玩民选的把戏是不会比民初高明多少的;事实上我们目今也找不到一班人能组织一个政党和那创作共和提倡三民主义的国民党抗衡的,勉强开放党禁只有重新开演民初党派合纵连横的怪剧”。
陈之迈认为党内精诚团结是不可能的。他承认萧公权的观点,国民党派别分歧的原因“并非根据不同的政见,而根据情感与人事”。所以,“总得承认在空前国难关头都不能团结的国民党是没有希望团结的:用喊口号唱高调的方式来谋团结固然不可,用高压的手段来压制三民主义下的派别也只有迫着他们索性抛弃了三民主义而反抗,用些不伦不类的主义来号召”。粤桂异动就是一个显例。
所以,政府正式更替的方法只能是“党内民主”。“医治这种可怕病症的药品是承认国民党里各种派别,让他们组织起公开的集团,在孙中山先生遗教的大前提底下,提倡具体的应付内政外交的策略出来,大家公开的在中执全会前面去竞争,由代表人民行使政权的中执会拣选一个集团来组织政府”。相当于英国责任内阁制的政府应当受到代表政权的中政会的监督与指导,“政府组成之后,中执会或它的政治代表机关中央政治会议要严格地督率政府,厉行它标举出来的策略;它如果不切实奉行它的策略,或奉行而不收良好的效果,中执会可以去掉它,另外推出标举另外一种策略的集团来组织政府”。同时,改革五院制度的笨滞、五院制与委员制的内在冲突、政制与人事的冲突等等。
在他看来,实行党内民主有几层好处:“第一,它是承认现实的,不是虚掩事实的;第二,它贯澈现在根本法的真精神;第三,它把现在党里的暗斗改为明争,使政治成为比较上光明一点的勾当;第四,它产生有纪律有策略有组织的集团,公开竞争,使有过失时无从辞咎,有成效无从争功,造成真正责有攸归的局面;第五,它使政治趋向清廉,因为刮地皮,用私人,卖官鬻爵也是受监督的”。
从理论上说,“党内有派”、“党内民主”主张来源于孙中山的权能理论。治权由政府全权行使,政权由国民大会行使,在训政期中由国民党代行,并以中政会为代表。但是,陈氏的主张客观上又取消了政府行使治权的地位,而以国民党代行。所以,党内有派、在党内实行公开竞争,把党内斗争放置到政府中去,变相地消除了政府或者替代了政府的独立作用。故而,以中政会协调和监督的是国民党内部斗争,而不是政府之五院机构。
3.德意俄式的一党政治
政治制度本身并无好坏优劣之分,只有适应环境与现实之别。中国当政者无论采取“垄断政权的政党”抑或“议会制度下的政党”,均无不可。陈之迈明确指出中国政治必须从英美多党竞争制与俄意德一党专政中找寻一条自己的路,而不能再骑墙兼顾,“我们诚恳地希望负有领导中国政治责任及义务的国民党当局,以最郑重的态度考虑中国政治所应走的方向,在两条背路而弛的大路选择一条”。至于选择哪一条都无所谓:“国民党要领导中国走上民主之路,便应该开放政权,容许并保障反对国民党的政党之存在,国民党退为诸党之一,按期举行选举,国民党与其它党公开地竞争选举”;“国民党要领导中国走上独裁之路,便应该用暴力铲除扑灭一切表示反对国民党的人。但同时也可以学希特拉来举行所谓‘国家总投票’,强迫着人民对政府表示拥护的热诚,居高临下,除了讴歌政府外不许人民发表任何政治意见”。陈氏认为中国国民党正是由于采取了骑墙态度,使其成为“弱势独裁政党”,既不能独裁,又不能民主,两边不讨好,“结果只为官僚土劣造活动的机会,让无知的‘老百姓’受贿赂愚弄,选出的是一班没有明确政治主张没有正当政治意识的所谓代表而已”(20)。换言之,即使国民党坚持德意俄式的一党专政,也并无不可,只要专政政党政治原则贯彻到底就是了。
1930年代政治学家以《独立评论》为平台的宪政政党政治讨论,随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面侵华而终结。究其实质来说,政治学家的宪政讨论抑或国民政府的宪政,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因此,国民政府远未形成一个外部独立内部统一的国家政权。晚清以降,帝国主义列强的瓜分狂潮此起彼伏,国民政府虽稍解压力,但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面侵略如箭在弦,独立主权一直追求之物。此外,尽管张学良“东北易帜”,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了中国,但是,国民党内外的派系斗争一直没有断绝,这使得宪政所需要的效能指向的政权建设一直无法成行。所以,民国政治学家对于“一党”还是“多党”的讨论,就成为空谈和清谈了。由此而论,宪政或者中国政治的转型,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后,才有讨论的可能。
注释:
①钱端升等著:《民国政制史》(上),商务印书馆1945年版,P204.
②谢持平:“训政可以开始了吗?”,《独立评论》第176号1935年11月10日.
③蒋廷黻:“国民党与国民党员”,《独立评论》第176号1935年11月10日.
④李朴生:“国民党未失锦标队资格”,《独立评论》第176号1935年11月10日.
⑤罗隆基:“训政应该结束了”,《独立评论》第171号,1935年10月6日.
⑥甘乃光:“政权运用与行政效率”,《行政研究》第一卷第三期.
⑦胡适:“从一党到无党的政治”,《大公报》9月29日星期论文;《独立评论》第171号1935年10月6日.
⑧胡适:“政制改革的大路”,《独立评论》第163号,1935年8月11日.
⑨陈之迈:“再论政制改革”,《独立评论》第166号,1935年9月1日.
⑩陶希圣:“论开放党禁”,《独立评论》第237号,1937年6月6日.
(11)陶希圣:“再谈党禁问题”,《独立评论》第239号,1937年6月20日.
(12)陶希圣:“不党者的力量”,《独立评论》第242号,1937年7月11日.
(13)钱端升:“对于六中全会的期望:团结-领袖-改制”,《独立评论》第162号,1935年8月4日.
(14)钱端升:“中央政制的改善”,《华年》第4卷第41期.
(15)君衡:“当前的三个问题”,《独立评论》第164号,1935年8月18日.
(16)硕人:“政制问题的讨论”,《独立评论》第164号,1935年8月18日.
(17)周鲠生:“宪法草案的修正与实施”,国立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季刊》第六卷第一号,民国二十五年一月发行.
(18)陈之迈:“实际政治”,《独立评论》182号,1935年12月22日.
(19)陈之迈:“政制改革的必要”,《独立评论》第162号,1935年8月4日.
(20)陈之迈:“从国民大会的选举谈到中国政治的前途”,《独立评论》第232号,193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