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模式示范与制度引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民政协论文,民主论文,模式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16)02-0177-06 人民政协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和重要渠道,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正是在中国共产党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尤其是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模式示范与制度引领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得以不断拓展,最终使得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得以建立。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需要抓住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这一关键环节。 一、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到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演进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特有形式,它独具中国特色又符合中国国情。通过协商民主,可以有效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找到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达成最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源泉,正是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历史发展和不断演化过程中形成了中国协商民主。可以说,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构成了中国协商民主的根基,抓住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就抓住了中国协商民主的灵魂。正是有了人民政协这一机构的组织保证,协商民主在中国民主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已经有了长期而丰富的实践,当前协商民主早已超出了仅限于人民政协的范畴,其外延不断扩大。这主要得益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长期民主政治实践中所展现出来的示范引领作用,它既带动了中国民主不断发展,又体现出无与伦比的内在优势。 正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不断发展演化,逐渐形成了作为整体的中国协商民主。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①,此后,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阐释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②。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中央通过并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成为中国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此基础上,中央又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作出了更加明确的界定,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定位为“凝聚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③。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体现。借助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所搭建的桥梁,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共产党同代表中国社会部分群体和阶层的特殊利益的民主党派能够进行广泛而反复的协商,最大程度上考虑方方面面的利益所求,减少意见分歧,达成广泛共识,使党和国家各项大政方针在保证人民根本利益前提下,充分尊重社会各个层面的局部利益诉求。第二,它是中国共产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必要环节。中国共产党历来都十分重视协商民主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中的作用,无论是关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全体人民的重大决策,还是涉及部分群众实际利益的民生问题,在政策制定过程和政策执行过程中都需要进行广泛协商,从而使党的各项政策尽可能找到最大的社会共识,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第三,它成了党提高治国理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升,离不开执政基础的不断夯实。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为中国共产党更加广泛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了一种重要媒介。人民政协由34个界别构成,涵盖各界,群英荟萃,中国共产党可以借助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更加广泛密切联系中国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提升治国理政的能力。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内涵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精要。显然,抓住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就抓住了中国协商民主的内在灵魂。这就要求我们在推动中国协商民主进一步发展过程中,要始终牢牢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这一根基。 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模式示范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参政协商、资政协商、议政协商、问政协商四种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模式。正是通过这四种模式的示范作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中国民主政治生活中才不断彰显出独具中国特色的内在优势,才能够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向外拓展,形成了作为整体的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一)参政协商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搭建了协商平台 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的重要组织和开展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进行充分而广泛的协商提供了重要组织机构保证。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了“五一口号”④,此后,各民主党派相继认可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此基础上,1949年9月人民政协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通过人民政协而协商建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民主党派拥护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地位,同时,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而存在,中国共产党支持这些党派积极参政议政。其间,人民政协为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之间参政协商提供了组织保障。自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参政协商就伴随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存在与发展。人民政协所提供的参政协商,成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乃至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历史最为悠久、作用最为显著的协商形式。历史实践已经证明,民主党派通过人民政协同共产党之间的参政协商无论是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展演进中,还是在加强中国协商民主发展和建设中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示范作用。 纵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历史发展进程,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堪称中国共产党通过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进行参政协商的典范。至今,这次展示中国当代协商民主最高水平的协商盛会,仍然对推进中国协商民主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在协商建国的过程中,通过人民政协所搭建的平台,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就建国筹备中所遇到的方方面面大事小情都进行了广泛、反复、充分的民主协商。人民政协的这种协商民主,既不同以往又独具特色,这主要体现在“会前经过多方协商和酝酿,使大家都对要讨论决定的东西事先有个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拿到会议上去讨论决定,达成共同的协议”⑤。可见,在人民政协所肩负的协商建国过程中,协商民主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正是有了人民政协所搭建的协商民主平台,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才能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民生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同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进行广泛参政协商,从而确保各项大政方针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借助于人民政协所搭建的参政协商的重要平台,在确保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通过民主党派能够反映各个层面群众的特殊利益要求,从而使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各项大政方针都能够得到国家上上下下、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和拥护。 (二)资政协商成为人民政协连接政府机关的重要纽带 人民政协不仅为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进行参政协商提供了重要舞台,而且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发展进程中,人民政协同政府机关就具体政策制定和实施也开展了广泛民主协商。人民政协由各方面的精英或专家型的委员所构成,政协委员可以通过人民政协搭建的平台同政府部门相关领导进行直接的对话协商,这种人民政协与政府机关之间的直接对话协商就是资政协商。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运行过程中,最让中国人民直接亲身感觉到协商民主的独特价值与内在优势的就是人民政协与政府部门之间开展的资政协商。资政协商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运作体系中也颇具示范意义。 近年来,人民政协领导人或来自各领域专家的政协委员同政府部门相关领导实行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就属于资政协商的范畴。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⑥进行了理论总结。这就为人民政协进一步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指明了方向。详细言之,专题协商,就是人民政协召集来自相关领域专家所构成的政协委员队伍同政府机关相关领导就经济社会发展中某一专门问题展开直接面对面的协商,目标明确,主题集中,一事一议;对口协商,就是由构成人民政协的9个专门委员会同相关或相近的政府部门进行协商;界别协商,就是由组成人民政协的34个界别的某一个或某几个相关界别的政协委员同相关政府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就是政协委员为政府部门相关问题提出提案,在政府部门处理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要加强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就相关提案的充分商谈与反复磋商,以便使提案形成最大的共识。 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发展过程中,创造性地创办了“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以下简称“双周座谈会”)。双周座谈会迅速成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一张亮丽名片,属于资政协商的又一典范,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常态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双周座谈会之所以冠以“双周”,是因为这种协商座谈会以双周为间隔。这就使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密度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从而开创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新阵地与新常态。双周座谈会是人民政协在继承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经验的基础上,对这些做法进行的“四位一体”的有效融合,从而实现了协商功能相互叠加的协商新形态。双周座谈会起到了既增加协商频率又增强协商效果的作用,是人民政协推动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创新。我们应该积极把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同双周座谈会相互融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资政协商的更好的示范功效。 (三)议政协商是人民政协各界别协商的重要形式 通过人民政协所搭建的组织平台,构成人民政协的各界别尤其是各党派之间就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全体人民的国计民生进行民主协商,这种协商也就是人民政协所提供的最具中国特色的议政协商。实际上,人民政协内部各界别所形成的议政协商,是构成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支撑。人民政协高水平的协商民主务必建立在高水平的议政协商之上。在某种意义上而言,议政协商代表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最高水准,在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价值。 人民政协所特有的议政协商在中国协商民主中具有典范性,这是因为人民政协是由界别构成,并且以此为单位展开相关政治活动的。人民政协内部34个涵盖各个层面知识精英和各领域专家学者的界别内或界别间进行广泛的议政协商,能够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过程中能够充分汲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各界知识精英和专家学者的建议,从而在人民政协内部找到全社会各个层面和阶层利益诉求和利益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实际上,在这些界别中,由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无党派所组成的主要党派在整个人民政协内部各界别议政协商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决策过程中同广大民主党派、无党派进行广泛协商,既能提高中国共产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又对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有所助益。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和经验总结,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形成了两种主要的议政协商模式:一种是由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政协提供平台,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通过这一平台进行议政协商;二是不借助于人民政协,而是各民主党派直接同中国共产党进行议政协商。这样一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就可以进行更加广泛、更加灵活、更加及时有效的协商。中国共产党不断努力为党派间议政协商创造更多得天独厚的条件。随着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议政协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决策才能在更大程度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同时,又能充分考虑各个层面的个别利益诉求,从而使中国共产党在党派之间率先达成最大共识的基础上通过各项大政方针。 (四)问政协商成为人民政协联系人民群众重要渠道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人民群众广泛政治参与是我国协商民主的内在属性。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恰好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提供了重要平台。人民政协委员作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构成主体,理所当然要接地气,真正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畅通协商渠道,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进行直接的面对面的协商,既要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又要向人民群众宣传好、普及好各项方针政策,做到“下传上达”、“上传下达”,这种协商民主形式可以称之为“问政协商”。政协委员同人民群众之间的问政协商主要体现在政协委员进基层、政协委员接访群众以及网络协商。 为了更好地发挥问政协商的应有价值,需要政协委员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政协委员还要针对国家大政方针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走进基层、深入群众,在问政于民的同时,还要宣传和普及党的大政方针和民生政策,做到上传下达。正是有了政协委员接访群众的平台,政协委员能够更广泛地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的基层资料,这就为政协委员更好履行协商民主的职能提供了极大便利和帮助。另外,网络协商也是人民政协着力打造的问政协商的重要平台。政协委员借助于网络同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群众进行平等的对话与协商,进一步拓展了政协委员同人民群众之间问政协商的空间。可见,人民政协创造了问政协商的形式,可以实现政协委员同人民群众之间有效的上通下达、下通上达。 三、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引领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引领着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向前发展。这种制度引领作用主要体现在人民政协不仅善于利用自身组织平台推动协商民主发展,而且还善于对协商民主的实践进行理论总结,不断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 (一)人民政协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推动协商民主发展 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长期实践中,人民政协充分利用自身组织平台,推动协商民主不断向前发展。当前,我们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就需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尤其是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引领作用。具体而言: 一方面,人民政协充分利用自身组织平台推动协商民主发展的成功经验,使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从横向层面引领党内协商、政党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进一步发展。在中国政治体制中,我们习惯于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称之为四大班子。在四大班子中,人民政协是把协商民主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成绩最为显著的专门协商机构。随着人民政协在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取得的有目共睹的成就,党委、政府、人大也要重视总结自身协商民主经验,或者借鉴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成功经验并运用到自身政治运行中。同时,人民政协还要担当起引领协商民主向党委、政府、人大逐步拓展的责任。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引领下,协商民主也已从人民政协向党委、政府、人大横向拓展,党内协商、行政协商、立法协商也正在方兴未艾地开展。 另一方面,人民政协充分利用自身组织平台推动协商民主发展的成功经验,使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纵向层面引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网络协商的进一步发展。从纵向层面来看,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引领下,协商民主从国家层面逐步拓展到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层面。就社会层面而言,协商民主打破了仅仅停留在党和国家决策的高层协商,使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也能够通过社会协商的形式反映到有关部门,使党政机关及时了解和直接掌握人民内部利益诉求和矛盾根源,以便及时有效加以妥善解决。不仅如此,协商民主还拓展到了基层。如今,协商民主已经逐步走进并广泛兴起于广大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处理各项事务的方式。当然,科技也为协商民主进一步拓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网络协商民主也正在兴起并日益发挥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政协善于对协商民主的实践进行理论总结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着长期而丰富的实践经验,人民政协不仅善于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的发展,而且善于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并不断推动协商民主理论上升到党和国家规定的层面。这就决定了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界定和理论总结,都是围绕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为核心而展开阐释的。实际上,在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长期的理论发展中,人民政协始终引领着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总结和理论研究的前进方向。在某种意义上而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协实际掌握着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进行诠释的学术话语权。可见,人民政协善于对于自身协商民主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总结的优势,推动并引领着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不断向前发展,同时也引领着其他协商民主主体逐步重视总结自身协商民主经验,使之上升为更为系统的理论。 人民政协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发展的“火车头”。人民政协自从建立至今,一如既往地走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总结的最前沿,推动着中国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正是在人民政协充分研究并积极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础上,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中国共产党首次正式提出并详细阐释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把它界定为“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同时仍然把“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明确写入党的重要文件之中。显然,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概括,尽管已经大大超出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界限,把协商民主同选举民主一道作为人民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但从实质上来看,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这种理论概况仍然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为理论骨架而展开。 此后,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引领下,党委、政府、人大等其他协商民主主体也加强了对自身丰富协商民主实践的总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加系统全面地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把以往依托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理论进行了进一步发展,提出了要“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接着又详细阐释了“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⑦。这就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摆脱了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为核心的时代,开始逐步构建系统而完整的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 尽管通过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充分发挥制度引领作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相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长期而丰富的实践而言,前者的发展还显得相形见绌。这就需要中国理论工作者担当起理论职责,更好更快地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长期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人民政协不断推进协商民主朝着制度化发展 在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过程中,人民政协始终是领头羊,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引领了中国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当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已经成为国家上上下下、社会方方面面的最大共识,并且被广泛地运用到民主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但是,协商民主的结果能否得到有效的落实,还迫切需要制度上的保证。惟有实现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协商民主真正能够落到实处。对此,2015年2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⑧。这就说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需要把中国协商民主不仅运用到各项决策过程中,而且还要使协商民主从制度上成为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一种习惯。惟有如此,才能从制度上确保党和国家决策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利益,从而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过程中使中国共产党得到人民群众始终如一的支持与拥护,实现党群关系真正的血肉相连。同样,人民政协始终是推动中国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火车头”,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也引领政党协商、政府协商、人大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其他协商民主形式向着制度化前进。 一方面,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融入人民政协自身的制度化发展之中。正是人民政协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制度化水平相对比较成熟的协商民主形式,才从理论上推动着把人民政协定位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人民政协把推进自身制度化发展作为人民政协总体发展的重要方向。在人民政协不断构建起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过程中,也会在客观上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这样,在充分利用人民政协的组织保证从而不断实现制度化发展的过程中,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水平也会得到不断提升。 另一方面,人民政协不断推动自身协商民主形式的常态化,并且它善于把自身协商民主实践不断纳入制度化规定当中。纵观整个发展进程,人民政协始终善于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创新实践进行理论总结,并且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新成果不断制度化发展。近年来,人民政协大力推动和实践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发展,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人民政协的推动下,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都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使得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实践过程中创造出来的这种新常态不断朝着制度化方向迈进。 ①⑥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6页,第27页。 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82页。 ③《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2页。 ④“五一口号”指的是,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为动员全国各阶层人民实现建立新中国的光荣使命,发布的纪念“五一”劳动节的口号,该口号得到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这是中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公开、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党制度建设揭开了新的一页。 ⑤《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93页。 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0页。 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4页。标签:全国政协论文;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论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协商民主论文; 中国民主党派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中国共产党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政协委员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