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瑛[1]2003年在《分销渠道的节税设计》文中指出本论文所研究的是分销渠道中的节税设计,目的在于对分销渠道的不同组织形式、不同销售行为进行涉税分析,找出筹划点,作出节税设计。基本思路:先进行分销渠道节税空间分析,再进行分销渠道的节税设计,最后分析节税设计的风险与防范。主要内容与观点:分销渠道是使产品或服务顺利的被使用或消费而相互配合起来的一系列独立组织。分销渠道主要有批发商和零售商。任何纳税人都有规避税负的愿望和动机,他们要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是税收筹划的经济基础和客观条件。建立分销渠道的目的在于弥补企业财力的不足、获取最大规模分销的经济性、使企业获得更丰厚的回报、提高营销效率,而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形成不同的分销渠道,不同的组织形式交纳税款的方式也不一样,这就使得分销渠道有了税收筹划的可能性。本文通过对企业组织形式、直销行为、代购代销行为、连锁经营模式的涉税分析,作出不同形式下的节税设计。1、企业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2、直接销售的变种是多层传销,因销售产品增值税由公司统一交纳, 只对销售人员个人交纳税款作节税设计。3、代购行为的征管待遇与税收法理一致。代销行为的征管待遇<WP=3>与税收法理不符。销货方(物权所有人或合法处分人)的委托代销与购货方(物权受让人)委托代购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视角、不同表述。二者经济活动基础一致,法律关系属性相同。在购、销、代理叁方主体既定,购、销需求基本确定或可准确预计或安排的情况下,代购、代销商业模式可以“转换”,将代销转为代购后能节约税款。4、微观层面的税收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盈利模式设计是选择适用微观税收法律关系的有效手段。为了揭示连锁经营业态主要的带有普遍性的涉税问题,有必要对连锁经营的盈利模式——其实质是对商品流转增加值的实现环节和实现方式——作系统考察。任何筹划都会有风险,税收筹划也不例外。如果纳税人曲解税收筹划的涵义,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税收利益,则偏离了税收筹划的本意,具有很高的涉税风险。要有效开展税收筹划,获取最大的经营利益,必须把握税收筹划的前提:筹划者应具备超前意识;筹划方案不能与税法相抵触;筹划者要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将营销与税收结合,作了跨学科领域的探讨,以组织形式为媒介在营销与税收间搭起桥梁。目前税收筹划很少有涉及营销管理的研究,其节税设计对广大企业在新建、扩建分销渠道时会有所帮助。
刘波[2]2010年在《北京联通公司营销渠道现状分析与改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营销渠道是电信企业之间争夺客户的场所,管理良好的渠道,有利于市场的拓展,从而增加企业的效益。近几年我国电信业经过政企分开、企业重组等几次大力度的改革之后,电信市场格局发生了显着变化,中国电信市场正逐步形成综合实力相对均衡的竞争新格局。中国通信行业面临着全新的机遇和挑战,以往单一的渠道营销已经不能满足电信企业面对的市场竞争。面向新世纪,只有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只有顺应市场发展积极对渠道进行有效分析和改善,将现代营销理论与电信业结合,构建有行业特色、中国特色的电信营销学学科,并将其应用于运营实践,才能培育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且可持续的营销能力,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并稳步发展。在这种新的竞争背景下,电信企业营销渠道建设己成为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课题。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是北京联通公司营销渠道分析和改善的有关问题,以电信企业营销渠道建设为主线,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分析研究方法,着重研究营销渠道改善。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关于营销渠道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分析营销渠道管理的影响因素入手,探析了营销渠道的理论,并结合北京联通公司在营销渠道方面的现有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以探求现有营销渠道的缺陷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在上述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参与北京联通公司项目的实践经历,从营销渠道管理、营销渠道结构、营销渠道关系叁个大的方面,分析了如何对北京联通公司现有营销渠道进行改善。包括将市场链理论和业务流程再造理论植入电信内部、对现有客户经理制进行改善、构建全方位的营销服务渠道、综合客户服务平台、特许经营、虚拟经营、窗口营销等。同时,就提高渠道的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应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加强对渠道的科学管理,从而为营销渠道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提高电信企业营销渠道的忠诚度。通过研究,本文旨在对电信企业营销渠道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希望对电信企业建设、营销渠道管理带来启发和裨益。
王霞[3]2015年在《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我国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税收机制日益完善、税法的日趋健全,越来越多的企业把完善成本约束机制作为企业管理的重点。税收是成本的核心要素,中小企业要想使税收成本最小,有计划地进行税收筹划变得尤为重要。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能力普遍不高,中小企业应当正确认识税收筹划的意义,学习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不断加强法律意识,规避风险,有计划地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在国外已广泛应用,在我国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也应用比较普遍,但是我国的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中小企业有必要借鉴大型企业跨国公司税收筹划这一行为。消除差异,降低风险,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筹划。本文以A公司为案例,依据现行增值税和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结合A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对A公司的财务状况,税收情况及基本信息进行分析,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主要税种对A公司进行了税收筹划。本文拟解决叁大主要问题,1.A公司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A公司的税收筹划的方案制定;3.A公司税收筹划的实施和预期效果的评价。本文以A公司为案例来分析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实施筹划会带来何种效益.以具体事例来证明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势在必行;以一系列表格等形式清晰的展现A公司的节税成果;以A公司利用税收筹划提高了自身的管理水平,降低了税收成本,增强了自身行业竞争力来阐述税收筹划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此外中小企业应当在追求最大利益的同时注重风险,利用税收筹划权衡利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张恩巨[4]2006年在《新联集团公司纳税筹划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纳税筹划在西方发达国家非常普遍。但是,在我国它依然是个新生事物。人们对它还没有足够的了解,在纳税筹划实践上,依然是起步阶段。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作为市场主体,纳税支出是企业运营成本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减少税务成本支出,获取企业利益最大化就是新联集团公司主要经营目标。随着政府税收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新联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合理合法的组合纳税方式方法来进行纳税筹划,减少企业成本支出,已经成为现实中不容忽视的问题。根据以上分析,这篇论文在对企业经营环境的了解的基础上,经过对纳税筹划理论的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对纳税实践分析研究,针对企业的具体的纳税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本文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和本文的研究内容及结构,研究的思路方法,以及仍存在的研究局限性。第二部分阐述了纳税筹划的理论依据及应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方法。首先对纳税筹划的内涵进行界定,并阐述纳税筹划的特点。其次介绍纳税筹划的理论依据,总结了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方法,并系统的分析纳税筹划的相关原理。第叁部分,公司面临的环境介绍及分析。通过对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的阐述,揭示该公司进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四部分,在分析公司面临的环境的基础上,根据纳税筹划的理论与方法,提出了新联公司纳税筹划的具体的筹划方案。
常秀娟[5]2013年在《在华跨国公司避税问题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不断发展,跨国公司已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上最为耀眼的明星。然而,跨国公司在不断推动世界经济向前发展的同时,也在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采用各种避税手段规避税收,以寻求全球利益最大化,进而产生了侵犯各国税收主权,破坏税收公平竞争等一系列负面效应。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已将对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税收规制作为国际税收工作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对跨国公司避税的税收规制研究最早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并历经近百年的历史,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为世界各国所共享。我国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也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经过叁十余年的不断探索与研究,已逐步与国际规则接轨,并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历史较短,加之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的局限,因此我国对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税收规制仍存在缺少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等不足。鉴于此,笔者认为,对跨国公司避税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我国实践提出真正具有可资借鉴的对策建议将十分重要。本文作者通过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在华跨国公司避税的现象、方式、影响因素、产生的效应逐一进行探究,同时充分剖析我国目前在税收规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在比较、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对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税收规制的最优路径。本文作者改变以往只注重传统转让定价避税而忽视其他避税方式、只注重有形资产而忽视无形资产的研究的局限,针对目前在华跨国公司避税手段多样性、复杂性、灵活性等特点,结合税收工作的实例,对各种避税方式均进行探讨与研究。同时,作者又将“系统管理、内外兼治”的思想融入本文研究之中。全文以税收流失现象做为研究的切入点,然后运用各种研究方法,沿循“剖析避税客观存在性-解析各种避税方式-分析避税的影响因素及效应-借鉴国际税收规制经验-优化我国税收规制路径,,这一思路,由表及里,由因至果,逐步地、系统地进行探讨与研究。全文共分6章,具体内容如下:第1章“导论”。以跨国公司避税所造成的税收流失现象为文章切入点,进而阐明作者选题的目的与意义。然后通过梳理、总结国内、外研究成果,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篇章结构以及创新与不足点。第2章“在华跨国公司避税实在性的考察”。本章是对跨国公司在我国避税的客观存在性进行的现实考察,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跨国公司避税的相关概念进行的界定,目的是使所研究的问题能够在统一、明确的定义和范围内进行,避免因所研究对象界定上的不同而产生争议,以致于影响研究的效果。第二部分是对跨国公司避税问题从经济理论层面进行的分析。第叁部分是对跨国公司避税的动机进行的分析。动机是与企业的行为及目标息息相关的。只有深刻研究企业的避税动机,才能更清晰、透彻地分析企业的避税行为。因此避税动机的研究不容忽视。第四部分是对跨国公司在华避税行为客观存在性的现实考察。本文主要从在华投资、内部贸易、经营绩效叁个视角分别进行的分析。第3章“在华跨国公司避税方式的分析”。本章主要从传统的转让定价避税方式到目前逐渐兴起的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成本分摊协议等避税方式逐一进行了详细分析。其中既有理论分析又有大量的经过总结、整理的经典案例。这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将有助于透彻分析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第4章“在华跨国公司避税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本章是对在华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的全面分析。笔者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实证分析假设,并通过所收集的相关数据,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对理论分析的结论进行检验和补充。本章着重检验了企业的规模、利润率、亏损额、研发支出、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比率、负债率等因素对企业纳税行为的影响。第5章“在华跨国公司避税的效应分析”。本章主要从收入、经济、法律及其他不同角度全面分析了由于跨国公司避税行为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收入方面的效应。首先表现在税收收入方面。跨国公司避税既造成了我国税源的大量流失,又增大了我国的税收成本。此外避税行为的屡禁不止还产生了不好的示范效应;其次表现在企业选择的收入效应方面。这是从企业的角度进行的分析。从总体上来说,避税为企业生产要素供给、资金运转以及投资等方面都产生了正面效应;此外还表现在避税产生了国际收支的恶化效应;第二部分,经济方面的效应。本部分主要从资源配置、分配两方面进行的分析;第叁部分,法律方面的效应。本部分主要从正反两方面分析跨国公司避税对税收法律制度所产生的影响。正面效应是跨国公司避税为完善我国税制提供了依据;负面效应是跨国公司避税严重损害了我国税法的权威;第四部分,其他方面的效应。首先,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严重侵害了中方投资者的利益;其次,跨国公司避税行为影响了税收激励效果。第6章“在华跨国公司避税的税收管理”。这是本文的重点、核心部分,也是作者需重墨之处。本章主要由叁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即“在华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实践”。此部分对我国反避税工作历史发展、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局限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分析,旨在使我们能更清楚地了解当前我国反避税税收管理的现实情况,以为后文能有针对性地、正确地制定决策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二部分,即“跨国公司避税税收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发达国家对跨国公司避税问题的税收管理研究要远远早于我国,并已形成完整的理论研究体系,以及严密、有效的监管机制。本章通过介绍、比较和评价各国在对跨国公司避税问题的税收管理中所采取的相应制度、措施,其目的旨在总结提炼其存在的共性和成熟的经验,为我国今后对在华跨国公司避税行为进行科学、有效地税收规制提供借鉴与启示;第叁部分,即“完善对跨国公司避税税收管理的对策建议”。本章通过前文全面、系统的分析,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现实性的能有效规制在华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对策建议,即建构科学为、完善的反避税制度体系;创建高效、有序的反避税管理体系:努力促进国内、外税收的协调与合作。
伍利华[6]2009年在《远纳高科电网监控系统项目融资及其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世界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加强,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主要动力和衡量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在市场经济中,资金是企业运作的前提,稳定的融资渠道对企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然而从目前情况看,一些关键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其中融资障碍是制约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远纳高科电网监控系统项目依托于湖南远纳高科技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作为一个高科技项目,由于产品开发升级和产业化规模生产的需要,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本文通过对该项目的融资及其风险控制的研究,试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同时将经验推广到同类的高新技术产品的项目融资和风险控制中去。项目融资可分为内源性融资渠道和外源性融资渠道。从内源性融资的范围来看,融资方式大致可分为主要项目发起人自筹资金、原始投资、留存收益的积累和天使资金的直接投入,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源性融资渠道是高科技项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其融资方式包括政府扶持基金、风险投资、股权融资、银行信贷等。在融资的策略选择上有阶段性融资策略、信用融资策略和联合融资策略,等等。对项目的融资风险,本文提出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叁者有机统一体作为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在风险识别方面,分析了构成项目融资主要风险的六大风险,即:信用风险、完工风险、运营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环保风险。除了对项目风险进行分类,还采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模型,对经济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在完成了分析之后,计算项目的风险评价指标,利用各种信用保证和金融工具,对项目融资进行风险管理与控制。本文的研究对高科技行业的其它项目融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相关理论和应用成果可以推广。
张舸[7]2017年在《A汽车配件公司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与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拉动内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汽车配件作为汽车产业的基础,是支撑整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要素。然而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整体制造水平低,管理粗放,在成本控制上,随着轿车整车价格战的频繁上演,成本压力不断向零部件环节转移,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控制成本能力面临巨大挑战。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有利于汽车零部件企业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汽车制造产业结构的优化。本文以汽车制造企业的纳税筹划为研究对象,以A汽车配件公司为研究主体,通过分析其经营现状与财务现状,盘点归类相关财税政策,通过实地调研法、行业、地区对比分析法对A公司进行税负评估与税务筹划现状的剖析,运用SWOT分析法确定其纳税筹划空间和重点,进而从A公司实际的投融资活动、生产加工销售活动、其他日常业务等层面入手进行A公司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与运用,然后根据A公司实际的经营数据从税负、净利润、现金流等指标筹划前后变化情况进行方案的有效性分析。最后结合A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纳税筹划方案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意见。
李林溪[8]2015年在《HN医药公司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文中研究指明HN医药有限公司是省内国有控股医药批发商业企业,经营品类万余种,包括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玻璃仪器销售、疫苗等;具备医疗用药供应、市场分销、社会零售综合业务功能。近年来年,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行业结构调整效果逐步显现、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均有所提升,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规模与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在药品流通市场规模稳步提高、全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达13036亿元的市场环境下,HN医药公司的发展面临着机遇与挑战。面对市场中各类大大小小医药企业的激烈竞争,HN公司不仅需要扩宽销售渠道、抢占市场,还需要对企业内部进行优化,实现成本领先。增值税是医药批发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贯穿于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合理地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现金流出、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目前,HN医药有限公司在增值税税收筹划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有很大的提高与改善空间。本文首先介绍了HN医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组织架构与财务状况等内容,然后对公司的增值税税负进行了分析,针对HN公司的当前财务状况与税负水平提出了加强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并从增值税销项税与进项税两个方面存在的筹划空间进行了具体分析。而后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从销项税筹划、进项税筹划两个方面提出了HN医药公司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措施,具体包括:商品增值税率的规范管理,企业收款方式的选择,开票时间的确定,供应商的选择,运输及仓储方式的选择,返利收入的确定等;最后提出了在税收筹划措施的实施过程中的配套措施,包括提升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相关业务部门的培训,定期检查税收筹划执行情况与效果,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等。
孟延[9]2005年在《软件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软件融资租赁是随着信息产业特别是IT业和软件业的发展在中度发达的融资租赁市场中产生的为适应软件使用人日益增长的购买需求和不断变化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新型融资租赁交易。一方面,它与其他的融资租赁业务类型一样,都具有买卖和租赁的双重属性,都是创新性融资业务的代表;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属性,它与设备融资租赁有所不同,在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上都体现出新的特点。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软件融资租赁中涉及的若干法律问题。 本文共五部分。第一部分简单介绍软件融资租赁在本文的定义和软件融资租赁的发展;第二部分讨论软件融资租赁发生的动因,分析了软件业和融资租赁业发展对于软件融资租赁的产生的基础作用以及作为直接经济动因的软件使用人的需求因素;第叁部分研究软件融资租赁的理论依据,重点包括知识产权的特殊性,融资租赁表面融物、实际融资的本质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的弱化;第四部分探讨成熟市场国家软件融资租赁的法律现状及交易模式,分析了融资租赁业发达的美国和日本的有关软件融资租赁法律规范,软件融资租赁在美国市场的交易模式以及日本租赁协会公布的软件融资租赁协议推荐文本;第五部分阐述了软件融资租赁在以《合同法》和《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为代表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的现状并对未来与软件融资租赁有关的法律规范内容进行了展望,也对制定中的《融资租赁法》中涉及软件融资租赁的条款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周兆伟[10]2006年在《我国现代租赁业发展的宏观对策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50年代,现代租赁在美国首先出现,然后在世界许多国家得到迅速发展。现代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身,具有促进投资、商品促销等功能,已经发展成为发达国家设备投资的第二大融资渠道,为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现代租赁在我国已经有了20多年的历史,在其发展初期对引进外资和先进设备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在当前的产品销售和企业融资新渠道等方面进行着有益尝试,租赁理念正在被人们逐渐认识和接受。但与美国超过30%的租赁市场渗透率相比,我国的渗透率不足1%。由此可见,我国的现代租赁业还有很大潜力可以挖掘,从宏观政策的角度探讨我国现代租赁业的发展不但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更大的现实价值。 本文充分地运用了理论研究、统计分析等方法,在对租赁业的基本概念、发展过程和经济作用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代租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从宏观政策的角度进行了原因剖析。通过总结现代租赁业发达国家的成功政策经验,从法律、会计、税收和监管等方面,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现代租赁业提出了宏观对策建议。 本文对于正确认识现代租赁业在我国的作用和地位、分析和理解现代租赁业面临的问题等具有一定的价值;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系统性和可行性的特点,对于政府宏观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对于促进我国现代租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 分销渠道的节税设计[D]. 王瑛. 西南财经大学. 2003
[2]. 北京联通公司营销渠道现状分析与改善研究[D]. 刘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0
[3].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D]. 王霞. 大连海事大学. 2015
[4]. 新联集团公司纳税筹划问题研究[D]. 张恩巨. 广西大学. 2006
[5]. 在华跨国公司避税问题的研究[D]. 常秀娟. 东北财经大学. 2013
[6]. 远纳高科电网监控系统项目融资及其风险管理研究[D]. 伍利华. 湖南大学. 2009
[7]. A汽车配件公司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与研究[D]. 张舸. 西安石油大学. 2017
[8]. HN医药公司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D]. 李林溪. 华南理工大学. 2015
[9]. 软件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D]. 孟延. 中国政法大学. 2005
[10]. 我国现代租赁业发展的宏观对策研究[D]. 周兆伟. 同济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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