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背景下私人养老保险计划的新发展--兼论保险公司介入私营养老保险计划的国际经验_养老金论文

老龄化背景下私人养老保险计划的新发展--兼论保险公司介入私营养老保险计划的国际经验_养老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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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养老金计划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日渐重要的作用。老龄化背景下不断凸显的养老危机使得养老保障体系亟待改革,以应对未来养老金给付的可持续性和充足性挑战。在这一改革进程中,私营养老金计划扮演着重要角色,这早已成为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共识。保险公司作为私营养老金计划的重要提供者,也越来越深入地介入养老保障体系构建与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中。

一、私营养老金在发达国家养老保障体系中的新发展

私营养老金计划在近十年中发展迅速,无论是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私营养老金模式选择、资产规模,还是投资方式上,均表现出明显的发展变化趋势。

(一)养老保障体系公私混合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各国政府缩减DB型公共养老金的步伐日渐加快、幅度日渐加大,私营养老金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正稳步上升,私营养老金计划已不再仅为公共养老金的附庸,而更多地表现出与公共养老金分庭抗礼的趋势。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已不再仅为一种由政府责任主导的公共行为,而日渐呈现出政府提供与政策支持下市场机制提供的混合发展、共同促进的新趋势。在已建立成熟的公共养老金体系的发达国家中,私营养老金已成为退休储备的重要来源。在OECD国家中,加拿大、爱尔兰、英国、美国、比利时、德国、挪威等国的自愿性职业养老金已覆盖了40%的雇员①,澳大利亚、丹麦、冰岛、挪威、瑞典、瑞士的强制性职业养老金覆盖率超过了80%,丹麦、匈牙利、斯洛伐克、波兰、瑞典的强制性私人养老金覆盖率超过了40%②。此外,各类私营养老金构成了退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冰岛、墨西哥、丹麦、荷兰、斯洛伐克、英国、澳大利亚、波兰的私营养老金所提供的退休收入占到了退休总收入的50%以上,而美国、瑞典、爱尔兰、加拿大的这一比例也超过了40%③。在拉美及东欧的新兴经济体国家中,私营养老金已经部分甚至全部替代了传统的现收现付型公共养老金,成为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首要部分。私营养老金地位的攀升,养老保障体系公私混合既是一种现实表现,同时也将成为未来许多国家改革发展的方向。

(二)私营养老金模式选择趋向DC型

私营养老金模式选择逐渐趋向DC型,是许多发达国家的共同趋势。随着生产方式的转型,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以及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国家逐渐将其传统的DB型职业养老金转换成DC型养老金计划。相对于传统的DB计划,DC计划能够更好地应对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金给付压力,同时也更有利于养老金计划的可携带性,此外,DC计划还可以使雇员更好地安排退休行为,更能满足弹性退休的需要④。然而,DC计划天生的风险自担性和不确定性,以及转型的制度成本等因素需要进行仔细考虑,但向DC计划过渡是一个明显的事实。

目前大多数OECD国家都建立起强制、半强制或自愿性的私营养老金计划,其中除荷兰、冰岛、瑞典等少数几个国家仍恪守DB计划外,DC计划更受欢迎。美国、加拿大、德国、爱尔兰以及英国的私营养老金计划虽属DB和DC的混合型,然而这些国家大都规定,新加入养老金计划的劳动者只能选择加入DC计划⑤,因此可以预见未来DC计划所占比重还会扩大。此外,从资产数额方面看,截至2007年,拉美及东欧国家中养老金资产主要来源于DC计划(平均超过80%),而发达经济体目前私营养老金资产仍然大多由DB计划提供⑥(平均低于40%)。但这与之前的结论并不矛盾,传统发达国家正在经历制度转型,随着越来越多的新加入劳动者只能加入DC计划,由此形成的养老金资产无疑会占据主流。总之,私营养老金向DC型过渡和发展业已成为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的共同趋势,无论是制度转型还是资产规模,都不例外。

(三)私营养老金资产规模逐渐扩大

2000年~2007年,OECD国家的私营养老金发展迅速,占GDP比重不断上升,平均增长了14.5%。2007年,OECD国家私营养老金资产数额达到27兆美元,占GDP的平均比重为111%⑦。其中,荷兰、丹麦、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私营养老金占GDP比重均超过了100%,这些国家大多建立了贝弗里奇式的养老保障体系,其公共养老金对工资的替代程度普遍较低(一般在40%以下),因此私营养老金对于收入保障而言,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建立俾斯麦式养老保障体系的欧洲大陆国家,如德国、奥地利、法国等私营养老金资产占GDP比重则明显较低,公共养老金同私营养老金计划存在着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从总量上看,OECD国家中私营养老金资产占GDP比重超过50%的仍属少数,然而随着近期一些中等发达国家,如墨西哥、新西兰、波兰等引入强制性私营养老金计划,可以预见私营养老金资产规模在未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OECD国家之外的新兴经济体国家中,私营养老金资产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尽管不能与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在2007年,仅为0.8兆美元),然而论其趋势,则并无二致。其中较为显著者,如智利私营养老金规模,自2004年到2007年翻了一番多⑧。相对于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国家私营养老金资产占GDP比重仍然较低,绝大部分不足20%。在金砖四国中,私营养老金资产占GDP比重最高者为巴西,占17%,而俄罗斯、巴西、中国尚未超过5%⑨。由此可见,新兴经济体私营养老金计划尚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四)私营养老金投资比例呈现出多样性

由于各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投资趋向的差异,加之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私营养老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比重呈现出多样性。股票和债券是私营养老金投资组合的两大内容。尽管出于基金安全性考虑,债券是传统意义上的投资方向,但近年来的新趋势表明,投资股票的比重在一些国家有着上升趋势,在不少国家的投资组合中,股票所占的比重已经超过债券,如比利时、加拿大、德国、美国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几乎所有OECD国家,包括私营养老金发展较快的部分新兴经济体国家,私营养老金投资均遭受重大冲击,投资股票较多者遭受的冲击更大。因此,未来养老金投资的安全性仍将受到充分的强调。养老金海外投资情况更为复杂多样,尚无明显趋势,唯有荷兰大幅度将私营养老金资产投向海外(投资的股票资产中,82%有海外背景),在OECD国家中属于一枝独秀。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私营养老金亏损严重,DC型计划受到直接的投资损失,DB型计划则因工资降低、缴费减少仍然未能幸免。金融危机固然为养老金投资安全性敲响警钟,但因噎废食也并非明智之举。从长期发展来看,私营养老金投资收益总体维持着较高水平,是积累退休收入,应对老龄化挑战的有效手段。私营养老金在未来数十年内仍将进一步发展,但如何应对市场风险,设立强调安全性的默认投资账户,优化投资组合,制定相关规则限制临近退休者进行高风险投资等,是未来养老金计划改革应充分考虑的问题。

二、保险公司介入私营养老金计划的国际经验

保险公司作为提供私营养老金计划最常见的金融企业之一,往往以推出团体寿险产品的方式,提供养老保障服务。保险公司介入的私营养老金计划,目前既有职业养老金计划,也有个人养老金计划,同时鉴于个人养老金计划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在这一领域往往较有作为。

由于养老金计划长期契约性的特征,其运行机制、偿付能力要求、监管结构、风险控制等,与寿险业有非常紧密的内在关联。加上国外大多数养老金计划的支付均通过购买寿险公司的年金产品实现,养老金计划更成为人寿保险公司长期的重要业务链。在34个国外养老金计划运作方式中,单纯养老金模式的国家有澳大利亚、巴西、秘鲁等6国;20多个国家采取养老金与人寿保险模式。相互保险公司在养老金计划运营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匈牙利养老金计划的运营。在养老金和寿险公司混合模式中,养老金计划给付大多采取购买寿险公司年金产品的形式存在,寿险公司也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尤其在潜在通货膨胀较为严重的背景下,寿险公司可以提供按通货膨胀系数调整后的年金给付,以保证养老金的经济价值,其优势日益受到各国的关注和重视。此外,寿险公司参与绝大多数国家的个人养老金计划的管理和运营。仅养老金计划领域,保险公司直接参与管理的养老金资产超过年金总资产的40%左右。

即使没有作为职业养老金计划的提供者,保险公司在大多数国家的职业养老金计划中同样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大多数职业养老金计划缴费中,有一部分规定用于购买雇员的残疾保险和遗属保险。智利规定,雇主将使用雇员计税工资的0.95%为雇员购买残疾保险和遗属保险,而这一支出属于养老金缴费(占雇员计税工资的10%)的组成部分。秘鲁规定,占雇员工资0.85%的缴费用于购买残疾保险和遗属保险。除此之外,拉美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乌拉圭等。

以保险合同的方式提供私营养老金计划,在部分拉美国家、东欧国家和发达国家较为常见。很多国家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保险业介入私营养老金计划的提供和运营,发挥私营养老金,尤其是个人养老金计划对公共养老金的补充作用。爱沙尼亚通过税收优惠鼓励自愿性质的个人养老金计划的发展,参与个人养老金计划的方式包括订立寿险合同或者直接投资于私营养老基金。波兰的私营养老金计划分为两种,均按照自愿原则参加:一类是职业养老金计划(PPE),另一类是个人养老金计划(IKE),其中IKE计划自2004年开始推行,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寿险计划来参与。巴西职业养老金计划规定,可以通过雇主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参加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开放式基金来参与职业养老金计划。日本私营养老金计划由三部分构成:建立于1966年的雇员养老基金(EPFs),建立于2001年的DC型养老金计划,建立于2002年的DB型养老金计划。其中DC计划和DB计划均与保险公司有关,都需要通过与保险公司、信托银行等订立合同、购买基金或保险产品来实现,这些计划都将对传统的EPFs计划形成补充保障。荷兰的DB型职业养老金计划十分发达,覆盖率高达90%,可以通过三种渠道实现,分别是公司养老基金、行业养老基金、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形式被中小型企业广泛采用,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订立个人保险或团险的形式实现,同时这些保险合同中也包括残疾保险、遗属保险的内容。除职业养老金计划之外,个人养老金计划同样可以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实现。瑞典职业养老金计划根据白领、蓝领之分,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前者为DB型的ITP计划,后者为DC型的SAF-LO计划。针对蓝领工人的SAF-LO计划,通过与保险公司订立寿险合同实现。未受职业养老金覆盖的雇员、自雇者等可以通过加入银行或保险公司提供的个人储蓄计划获得补充保障①。

对擅长风险管理的保险业而言,有能力在养老金稳健发展方面扮演重要的作用,如通过产品服务的持续创新来提高投资者抵抗长寿风险、投资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的能力。因此,保险公司将有助于改善老年劳动者因退休时市场低迷而造成的不利局面。为有效应对未来的养老金支付需求,保险公司首先应重视解决养老金的偿付能力问题,重视其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内涵;其次,保险公司应注重通过介入流动性高的固定收益市场不断改善自身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实现稳健经营。持有按通货膨胀水平调节的各类债券,对保险公司提供真正意义的年金保障也是在发展过程中应予关注的②。

保险公司是私营养老金计划的重要提供主体,尤其对于灵活性更高的个人养老金计划而言,保险公司提供这类计划更具有先天优势。各国通过保险合同方式发展私营养老金的重要前提在于,政府对这一模式采取了税收优惠及政策扶持,明确了保险业在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

三、国外私营养老金计划发展的启示

(一)发展私营养老金计划有助于应对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危机

私营养老金计划有助于应对老龄化挑战所带来的养老保障可持续性和充足性挑战。一方面,职业养老金能够对公共养老金或普惠式养老金体系进行补充和替代,缓解第一层次养老金的财务压力,同时也有助于推进公共养老金的改革步伐。另一方面,个人养老金计划有助于应对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保障充足性危机。老龄化挑战的影响遍及各个社会阶层,低收入者、贫困者亦未能幸免。然而职业养老金计划仅仅覆盖正规就业群体,同时根据其税收优惠原则,中高收入群体更容易获利,因此单纯发展职业养老金计划,不仅难以应对社会范围内的养老保障充足性,也不利于社会团结。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包括:一是完善福利救助体系,重视非缴费型养老金和救助养老金的发展,保证贫困者能够获得基本的养老保障;二是鼓励公民参加个人养老金计划,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推出价格实惠、简便易行的个人养老储蓄账户等计划,将低收入群体纳入这一计划,同时重视在养老金计划中引入最低收入保障机制。

(二)私营养老金计划有助于推动养老保障制度转型

私营养老金计划有助于丰富养老保障制度的内涵和外延,实现养老保障制度转型。从实践经验看,私营养老金计划丰富多样的灵活性,更能够适应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国情。私营养老金拥有各种各样的保障形式,提供了各种市场主体参与的契机,同时更注重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发展中国家如果能因地制宜、巧施变化,不难建立起一套适合本国国情的私营养老金计划。

许多发展中国家照搬发达国家的经验,将非正规就业者和农村劳动者排斥在养老保障体系外,导致养老保障覆盖面较低。如果能将私营养老金,尤其是个人养老金计划妥善运用,将非正规就业者纳入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扩大养老保障覆盖面,同时也有助于非正规就业劳动者以及农村劳动者妥善安排养老问题。

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以西方发达国家为圭臬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障制度,不能适应发展中国家的现状,引入市场化机制应该是一个发展方向。立足国情发展商业养老金计划,将各类劳动者纳入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有助于充分发挥既有资源的能动性,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向更加适应国情的方向转型。

(三)保险业在私营养老金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国际经验表明,在私营养老金计划提供主体中,无论在产品丰富性上,营销模式上,还是在精算技术上,保险业都具有不可替代性。在私营养老金成熟发展的养老保障体系中,保险公司更是作为私营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计划的重要提供者,深度介入私营养老金体系。除职业养老金计划外,在发达国家日渐受到重视的个人养老金计划,保险企业的身影更是无所不在。同时在部分发展中国家,保险公司通过向非正规就业群体、农村劳动者推出养老保险产品,实际上可以看作个人养老金计划在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变体,逐渐成为这些国家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印度的农村小额保险。

国外保险业之所以能够如此充分地介入私营养老金计划,原因在于政府对保险业参与私营养老金的鼓励和支持,在于政府对保险业参与私营养老金计划的税收优惠,在于政府对保险模式的认同。我国在企业年金模式选择上,过于重视养老信托模式,而限制寿险公司契约模式,税收优惠政策未能覆盖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很难充分发挥其本身固有的行业、专业优势,提供适宜我国国情和需要的养老金产品。我国保险业通过近30年的发展,不仅行业建设较为成熟,同时也有助于避免因现有法律漏洞和金融市场结构缺陷而带来的诸多风险,更适合我国发展职业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计划的现实需求,应该获得政府更大程度的重视和支持。

我国保险业在机制构建、市场培育、产品设计、服务意识、人才培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实现有效社会风险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扬长避短,发挥金融机构促进养老金计划的作用,有助于寻求企业稳健发展的格局,避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大起大落,为养老金可持续发展创造必备的制度环境。

由于养老金的高度复杂性以及与保险业的内在关联性,养老金发展的一个重要国际经验是,各国保险监督机构都较大程度地参与了养老金计划的监管,多数国家的保险监管机构在养老金监管以及风险控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不仅如此,保险监管机构对养老金监管力度的加大,正成为21世纪各国保险监管新的制度特征和发展趋势。

注释:

①Waldo Tapia.Description of Private Pension Systems,OECD working papers on insurance and private pensions.No22,2009:73-79.

②John Thompson.Recent Developments:Financial Market Trends Impact on Private Pensions,OECD.

③Closing the Pension Gap:the Role of Private Pensions.OECD policy brief,September 2009.

④Monika Queisser,Edward Whitehouse,Peter Whiteford.The Public-private Pension Mix in OECD Countries.OECD industrial relations Journal 38:6,542-568.

⑤Pension at a Glance 2009.Retirement-income Systems in OECD Countries.OECD:30.

⑥David Lindeman,Juan Yermo.Private Annuity Markets.OECD,2007.

⑦Pension at a Glance 2009:Retirement-income Systems in OECD Countries.OECD:29-31 .

⑧Gregorio Impavido,Ian Tower.How the Financial Crisis Affects Pensions and Insurance and Why the Impacts Matter.IMF working paper,WP/09/151:9-11.

⑨Pension Markets in Focus.OECD,issue 5,December 2008.

⑩Pension Trends in Emerging Markets:the Rise of DC Plans and Its Consequences.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international pension papers,2008 .

(11)Pension Markets in Focus.OECD,issue 5,Decembe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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