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旺堆汉墓“春秋事变”与“左传”--兼论战国时期的史观_儒家论文

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与《左传》——兼论战国时期的史学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帛书论文,马王堆论文,汉墓论文,左传论文,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332(2009)4-0010-08

《春秋事语》(以下或简称《事语》)系长沙马王堆帛书之一部分,记载了春秋战国时期若干史事及评论。据专家考证,其编成的年代为秦汉之际①。自1977年正式刊布后,引起学者们的重视。《春秋事语》记事多能与《左传》相对证,故学者们将《事语》与《左传》比较,考证《左传》的流传,阐述《左传》的编写特点等等,釐清了许多问题,对于了解《事语》的性质、《左传》的编写情况等很有助益②。

就《事语》与《左传》的比较而言,仍有可申论之处,如《事语》对于《左传》史实的补充,《事语》与《左传》的记事特点、旨趣,其所反映出的编撰观念等等。众所周知,战国时期私人编撰流行,对于前代历史的记述、编纂也达到高潮。先秦时期的重要历史文献如《尚书》《春秋》等已流传于世。而就出土文献来看,包括《事语》在内的一批春秋战国故事也广为流传,如上海博物馆楚竹书中记载的关于楚昭王毁室、柬大王大旱、伍子胥等史实,说明此一时期是历史编纂相对集中的时期。在这样一个时期,编撰者编纂史书时的历史观念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即编者采用何种观念解说、解释、考察史实。探讨这一观念,有助于进一步了解古代史学观念的形成、发展,以及史学观念与社会主流思想之间的关联。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对史学编撰影响深刻,入汉以来,儒家思想尤其成为史学编撰中的主导思想。然而,在儒家思想成为史学主导观念之前,史学编纂体现出怎样的价值观念,值得深入探讨。《春秋事语》的编成年代在秦汉之际,且其中多有评论之语,十分有利于考察那一时期编撰者的观念。本文主要藉《春秋事语》与《左传》的比较,阐述《事语》与《左传》在史实方面的互补,《事语》与《左传》的记事特点,以及两者所反映出的不同的历史编纂观念。

《春秋事语》共16章,每章篇幅简短,记事简略。16章中除第二章“燕大夫章”不见于《左传》外,其余15章均可与《左传》相互对证。关于《事语》可补《左传》史实之处,《事语》整理者及研究者都做了极其细致的工作③。此处可再补充一例。

《事语》第12章为《长万章》,记述的是宋国长万弑杀宋闵公事,记事部分寥寥数十字:

长万,宋之苐士也,君使为□(右)。及鲁宋战,长『万』□止焉。君使人请之,来而戏之,『曰:“始』,吾敬子,今子鲁之囚也,吾不敬子矣。”长万病之,因田……。

“苐”,帛书原注谓“疑与夷字通,夷士是平常的士。《谷梁传》说:‘宋万,宋之卑者也’”④。以“苐”与“夷”字相通而释,似有未洽。此字从弟之省,从弟得音,可读若《说文》“弟部”的“”。“”有长兄之意,段玉裁说“昆弟字当作此。昆行而废矣”⑤。依此,则帛书的苐字有长、大之意,非为卑也。据文献所载,宋万实以勇力著称,《公羊传》说他“搏闵公,绝其脰。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万臂摋仇牧。碎其首,齿著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⑥。宋万长大勇武,弑君逃陈被遣返治罪时,“陈人使妇人饮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见”,捆裹他的犀革都差一点被挣破,可见其力气之大。帛书“宋之苐士”,犹言宋国的勇士。帛书“君使为□”,所缺一字,可补为“右”字,指戎右。春秋时期主将在战车上居中,常以勇武之士为戎右,是车战时主掌拼搏的斗士。宋万勇武长大,故而又称为“长万”,以之为戎右,并且在他被俘之后还派使臣到鲁国专请释放归宋,都说明了宋君对他的器重。这种勇士当非平常之士,所以帛书“苐”字不当读若夷,释为平常,而可读若,释为勇武长大。“君使为”后所缺一字可拟补“右”字。如此语意可通畅。

帛书《长万章》字数不多,却包含三件相关之事:一,长万为宋士而在宋鲁之战中为鲁人生擒;二,宋闵公请求鲁人释长万,长万归来,闵公却以其曾为阶下囚而加以羞辱讥讽。长万深以为病,由此萌生为害闵公之心;三,闵公与长万田猎。此后由于帛书文字缺失,不知详细,应当是记长万在田猎中弑杀宋闵公的经过。

此事在《左传》中记载也十分简略,庄公11年载:乘丘之役,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公右颛孙生搏之。宋人请之。宋公靳之,曰:“始吾敬子,今子,鲁囚也。吾弗敬子矣。”病之。庄公12年:十二年秋,宋万弑闵公于蒙泽。靳,杜注:“戏而相愧。”正与《事语》所记“戏之”相合。比较《左传》与《事语》,可见两者所记各有侧重。《左传》特别突出在鲁宋战役中,善射的鲁庄公以金仆姑射中长万,而骁勇的颛孙擒拿长万。长万释归宋国后,宋闵公不敬长万,长万以此为耻,萌生歹意。此部分与《事语》所记相同。但是,《左传》记述了来年长万弑闵公于蒙泽,即闵公蒙难的具体地点。《事语》则由于文字缺失,不知是否记载此事。关于蒙泽,贾逵注为“宋泽名”,杜预注为宋地。而无论是《左传》或贾、杜之注,都未能解释宋闵公为何至于蒙泽。《事语》虽未见记载闵公至蒙泽,但记述了闵公与长万田猎之事。结合《事语》与《左传》,可以推知闵公至蒙泽,田猎之故。

《史记·宋世家》中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此事:

十年夏,宋伐鲁,战于乘丘,鲁生虏宋南宫万。宋人请万,万归宋。十一年秋,湣公与南宫万猎,因博争行⑦,湣公怒,辱之,曰:“始吾敬若;今若,鲁虏也。”万有力,病此言,遂以局杀湣公于蒙泽。

司马迁所记与《左传》《事语》有所差异。《事语》整理者已指出,两者的差异主要在于闵公羞辱长万之事发生在长万归宋后,抑或发生于闵公、长万田猎当时。但关于闵公田猎且遇弑于蒙泽之事,显然,司马迁不仅只参考了《左传》记述,并且另有来源。这个来源,很有可能就是《事语》一类的流传在秦汉之际的历史文献。帛书《春秋事语·长万》章所说“长万病之,因田……”,分析其意,当是指长万嫉恨宋君的轻蔑言辞,遂因田猎而杀闵公。可以推测,司马迁是综合了《左传》及其他史料来源,从而完整地记叙了闵公因田猎至于蒙泽而遇难于此。这是《事语》可补充于《左传》史实之处。

因而,《春秋事语》记事虽简,但在某些方面却可以补充《左传》之不足,有利于对整体事件的细节有更多地了解。此外,对比《左传》与《事语》所记,也可见两者的记事旨趣完全不同。

例如,《事语》第六章为“伯有章”,此章记载了郑国子产执政前贵族伯有刚愎自用、公孙黑不欲相让,两人相互争斗而导致郑乱的一段史实:

□□伯有,……是杀我也。遂弗听。伯有亦弗芒。自归其□,□有闭室,悬钟而长饮酒。

帛书文字“芒”,整理者读为“”,以《说文》“抚也”为释,意谓公孙黑被激怒,但伯有不加安抚。又一释以“芒”与“茫”通,《方言》“茫”,“遽也”,意谓伯有不慌不忙,不加设防。

相关记载见于《左传》襄公29年、30年。襄公29年,吴国公子季札在鲁观乐后,“聘于郑,见子产。……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季札预测郑国执政(实际指伯有)将罹难,而天将降任于子产,使掌郑国政。

关于伯有与公孙黑交恶,《左传》同年记载:

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辞曰:“楚郑方恶,而使余往,是杀余也。”伯有曰:“世行也。”子皙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伯有将强使之。子皙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己巳,郑大夫盟于伯有氏。

伯有强行派其家族世为行人的公孙黑(子皙)使楚,公孙黑心有不满,将伐伯有。其基本意义与《事语》所记一致,不过《左传》更记述了事件的背景以及伯有与郑大夫盟。关于此盟,《左传》特别记录了时人对于盟誓的评述,例如善于草创的郑国大夫裨谌曰:“是盟也,其与几何?《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今是长乱之道也。祸未歇也,必三年而后能纾。”他评论此为祸乱之盟,将殃及郑国政坛。在问及“政之焉往?”即祸乱之后,孰将执政时,裨谌说:“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产?举不逾等,则位班也。择善而举,则世隆也。天又除之,夺伯有魄。子西即世,将焉辟之?天祸郑久矣,其必使子产息之,乃犹可以戾。”他以天命立论,预言子产将出,郑国祸乱将有平复。

《左传》襄公30年继续记载此事:

郑伯有耆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朝至未已。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皆自朝布路而罢。既而朝,则又将使子皙如楚。归而饮酒。庚子,子皙以驷氏之甲伐而焚之。伯有奔雍梁,醒而后知之,遂奔许。……伯有死于羊肆。

这里记述伯有“其悬钟而饮酒于闭室”,不与朝政,既朝而又强使公孙黑如楚,与《事语》所记基本相同。

就整体事件的记述而言,显然《左传》为详。其不但描述了伯有贪愎而多欲,日夜饮酒,不闻政事,而公孙黑又好在人上,二人矛盾不可调和,又记述了郑国大夫之惶惑状况。除此而外,不难发现,《左传》记载伯有与公孙黑之争时,另有一非常明确的线索,即子产甚得名誉而执郑国政。进一步而言,《左传》记述公孙黑与伯有争政事实上是子产执政郑国的背景,是为子产执政郑国所做的必要铺垫。从襄公29年吴季札聘郑时所做的预言,到伯有、公孙黑交恶,郑大夫盟,裨谌再次预言郑国政将归子产。及至公孙黑伐伯有,郑大夫谋聚,或谓子产当就直助强,但子产不预谋,并敛伯有及死者而殡之。最终公孙黑与伯有两败俱伤,同年,郑子皮授子产政。全部叙述中,子产虽不是事件的主角,也未预于其中,但这条“暗线”却十分明晰,子产是不“在场”的在场,是《左传》记述此事件中至为重要的人物。而《事语》虽然也提到子产最终执政,但显然其记述此事的目的不是为子产执政进行铺垫。

因此,《春秋事语》与《左传》记载相关史实虽然基本相同,但其旨趣明显存在差异。《事语》所记史实主要用于评论,其根本目的是就事论事,总结得失。而《左传》记事,注重背景,多条线索并进,而所有线索事实上又围绕根本主题展开,予人以层层铺垫而又最终水到渠成之感。

《春秋事语》的突出特点是每章必记言论,寓理于史。这些言论,既有某人的观点,更有一些评论,专家早已指出,《事语》的特点是重语而不重事,且其评论皆不见于《左传》,有其独到价值。《事语》中的评论并不复杂精深,甚至前辈专家推测其编者“大概是个头脑冬烘的教书先生”⑧。即便如此,考察其中的论说,仍可以感受到评论者解释历史事件的态度以及所引申出的价值观念。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春秋事语》16章中,其第5、6、11、12、15章中的议论并非时人之议论,而是出自后人。以逻辑而言,时人尤其是当事人的评论,对于记述史实特别是突出历史事件的真实感,更为重要。如《左传》中虽有不少属于事后评论的“君子曰”,但更多的是记录时人的评论。而《春秋事语》却偏偏选择了后人之议论,其中的原因耐人寻味。这些评论,与《左传》中相关评论完全不同。这或许表明,在历史事件之后,社会中存在着种种议论,而编纂者从诸多评论中选择自己所需编撰成书。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说,编撰者所选择的评论显现出一定的个人偏好,显示出他对此类评论的认同,实际也反映出他对历史事件的认识、思考,以及期待总结出的经验或教训。考察《事语》及其中的一些评论,可见《春秋事语》与《左传》评判史实的角度并不相同,其所展示的价值观念也存在明显差异。

《春秋事语》后人所评论的五章中,第5章评论内容比较单薄,因此,以下主要就第6、11、12、15章中的评论予以分析,阐述作者编纂史实时所展现的历史观。

《事语》第6章为伯有章,此章闵子辛评论伯有之事谓:

『伯』有必及矣。吾闻之,□□事君无罪,礼下无怨,议贤让能,同位之人弗与□,□德守也。其次明备以候敌,□□□有怨而使公子往,是以同位之人鲜(解)邦恶也。□矰□□□□也。令有不行而□□咎君……悬钟而长饮酒,是怒其心而耤之间,非□也。三者皆失而弗知畏,……『伯』有,而使『子』产相。

此议论之主题为如何处理与君、臣下以及同辈之间的关系。按议论者所示,最高明者,即所谓的“德守也”,以德事君即不会获罪,以礼对待下属即不会遭遇怨恨。论议贤者而推举之,则同位之人不起争斗。其次是做好准备以设防敌人,若同位之人发生嫌隙,即遣公子以示信义,则同位之人不会争斗以给邦国带来不利。而伯有之行为却非如此,政令不行则埋怨君主,(对敌不设防)而悬钟饮酒,是增怒敌人之心并使他有机可乘。三种关系伯有都没有处理好,却又不知畏惧,是以伯有最终败亡。从“伯有章”来看,论者是从为政的角度讨论如何处理各种政治关系,如何趋利避害。其特别突出的是如何防止罪、怨的发生。

《事语》第11章为“鲁桓公少”章,此章记载鲁隐公摄政之时,公子翬(羽父)⑨调唆隐公杀年幼的桓公以代政。隐公没有采纳公子翬的建议,却也没有对他警惕。公子翬因害怕事情败露,挑动桓公杀害隐公(10)。《事语》此章载有闵子辛的评论,其曰:

□□隐公。夫奉孤以君令者,百图之召也。长将畏其威,次职其□。其□有……夫奉孤者口素以暴忠□伐以□□□惧□□□□有奸心而□□□□正也害君耳闻□□心不怒口志也。事□□□疾□□□而素不匡,非备也。□□□之,其能久作人命,卒必诈之。

此处帛书残缺过甚,难究其详。其大意是说,隐公奉孤以立,原本具有威权。他人有奸残之心,而隐公素不加以约束,未为备患,致患难终于发生。推其意,仍然是对君主与臣下关系所作的经验性总结。《春秋繁露》中亦有对于鲁隐公的评论,其曰:“故凡人之有为也,前枉而后义者,谓之中权,虽不能成,春秋善之,鲁隐公是也。”(11)是说隐公虽摄政,但却并未听从公子翬之计谋害年幼的桓公,虽身陷囹圄,但最终成就道义。其论说基础为道德原则,其出于儒家思想的评判标准十分明显。与《事语》所宣扬的君主设防臣下而时刻驾驭之的观念截然不同。

《事语》第12章为长万章,此章的议论为:

夫君者臣之所为容也。朝夕自孱,日以有幾也。是故君人者,刑之所不及,弗昔(措)于心;『伐之』所未加,弗见于色;故刑伐已加而乱心不生。今罪而弗诛,耻而近之,是绝其幾而臽(陷)之深。□□□何□丘之闻之也(12)。……于君,君鲜不害矣。

“孱”,指仁谨貌;幾,《说文》“微也,殆也。”其基本意义为丝而兵守,传递出危殆之征。丝,《说文》:“微也。”《玉篇》:“幾者,事之先见者也。”即事之兆端。幾所表达的意义是事物在初始阶段,即对此表示出谨慎、严防态度。由事物之征兆,“幾”又引申出“察”之义,即观察事物之兆端。措,《说文》“置也”。其评论之大意为:为君者,是被臣下所容纳者。(为臣者)朝夕自谨慎,每时每刻都有所表征。因此君人者,对于应当施以刑而不刑的人,不要与之来往过于密切而将其置于心中;应当惩罚的人却未加惩罚,君主不应当对其喜怒行于色。君主应对臣下威慑以刑罚而防止他生出为乱之心。如今长万战败有罪,君主却没有杀他,以他受虏为耻却依然接近他,这是斩绝了观察他征兆的机会而使状况进一步恶化。因此,宋君很难摆脱厄运。

此处评论主要讲述君臣关系,其着重点在于君主对臣下要震慑以使其畏惧,观察其兆端而防微杜渐。否则,君主不能与臣下过从甚密。饶有趣味的是,《春秋繁露》中亦有对宋闵公—长万之事进行评论,其曰:“宋闵公矜妇人而心妒,与大夫万博,万誉鲁庄公曰:‘天下诸侯宜为君者,唯鲁侯尔。’闵公妒其言,曰:‘此虏也。’‘尔虏焉故?鲁侯之美恶乎至。’万怒,搏闵公,绝豆,此以与臣博之过也。古者,人君立于阴,大夫立于阳,所以别位,明贵贱,今与臣相对而博,置妇人在侧,此君臣无别也,故使万称他国,卑闵公之意,闵公借万,而身与之博,下君自置,有辱之妇人之房,俱而矜妇人,独得杀死之道也。春秋传曰:‘大夫不适君’远此逼也。”(13)《春秋繁露》中宋闵公故事与《公羊传》中所记相同(14)。其评论亦从君臣关系着眼,但显然《春秋繁露》主要是从儒家“君君臣臣”的角度立论,其所着意的是别亲疏、明贵贱,上不凌下,小不加大这一传统的儒家思想主题,其与《事语》的评论主旨有着不小的差距。

由《事语》长万弑君的评析中,亦可看出春秋战国乃至秦汉时期社会观念变化的一个方面。《春秋》《左传》述其事,特别强调一个“弑”字,以弑君为大逆不道之举。《公羊》、《谷梁》亦从“宋万弑其君”的角度立说,对其事予以严厉谴责,说明春秋时期和汉代皆持尊君之论,以为君主神圣不可侵犯。而《春秋事语》之论说则强调君主的御臣之术,主张君主应当掌握先兆和机遇,不动声色以驾驭臣下,其立论出发点完全不同。其所以如此,在于春秋时期宗法观念仍然浓厚,君臣之序不容有变,因此人们强调尊君而斥责弑上。战国时期君臣易位之事多有发生,人们见怪不怪,转而在君臣关系的处理方法上做文章,讲求君主如何驾驭臣下,特别是法家极其讲究君主驭臣之术。在此种风气之下,《春秋事语·长万章》亦不再从尊君的角度立说,取而代之以从君主的失策、失控方面讨论问题,主张君主要牢固监测臣下之“几”,把握对于臣下的刑罚威势。至汉代,其政治稳固,君臣关系不似战国时期那样紧张,尊君的观念复又浓厚,形式上看它似乎是春秋时期尊君观念的回归,但实质上却是“大一统”理论下的君主观念的提升,远远超越春秋时期建立在宗法基础上的尊君观念。

《事语》第15章为“鲁庄公有疾章”,记载鲁庄公弥留之际,分别询问叔牙、季友继立者之事。叔牙答以共仲(庆父),季有答以公子般。其后,公薨,季友辅佐子般即位,共仲杀子般而立公子启方,是为鲁闵公。闵公召回出奔的季友。两年后,共仲弑杀闵公。《事语》记载此事极其简略。事实上,按照《左传》记载,季友答以鲁庄公将辅助公子般,此正合庄公心意。季友杀叔牙而立公子般,扫清子般继立的障碍,但最终叔牙所拥立的共仲使人弑子般而立闵公。共仲杀子般后,季友出奔陈国。鲁闵公元年,齐桓公会盟鲁人,请复季友。季友于闵公即位之年还归鲁国。此年,齐仲孙湫来省鲁难,归告齐桓公曰“不去庆父,鲁难未已”,预言鲁国不消灭庆父(共仲),国难将不止。闵公二年,共仲使人弑杀闵公,然后奔莒。同年,季友立僖公。“以赂求共仲于莒,莒人归之。……乃缢。”共仲自杀,鲁国国难及至僖公时方息。

《左传》记载此事,未有特别评论,只有齐仲孙湫预言庆共仲将亡,而鲁国未可取之言。其叙事主要以记录事件的全过程为着重点。《事语》则记有闵子辛的评论:

君以逆德入,殆有后患。夫共仲圉人犖旅其抶以犯尚民之众,杀子烦而立君,除君怨也。今『召』而公子侑俱入,不怨也。若不怨怨则德无事矣。为其亲则德为柰矣。二子之袭失量于君,愧于诸悔德诈怨,何叚(暇)之不图?

其大意是说闵公继位并非常态(“逆德”),而是借助共仲杀害公子般而得以为鲁国君主。共仲杀子般,是助闵公消除对立面。闵公继位后而召季友、共仲俱归鲁国,假若过去双方的矛盾、纠葛一笔勾销,怨恨、矛盾不复存在,那么鲁国就会相安无事。然而二人构怨甚深,哪里会不图谋叛乱?其基本意义或在说明,矛盾并未真正平息,矛盾双方不可并立,鲁君不虞后果而使二子俱入,终致闵公被杀而鲁难不已。《事语》作者述闵子辛的评论之辞,其基本思路仍在于君主应当御臣有方,否则便会有杀身之大祸。关于共仲、季友之难,《新语》亦曾评论,其曰:“公子牙、庆父之属,败上下之序,乱男女之别,继位者无所定,逆乱者无所惧。”以混乱上下之秩而以乱臣贼子视之,其评论之出发点接近儒家观念而与《事语》不同。

由上引评论看,《事语》的编者在选择评论时有其明显的倾向性。它所关注的是政治活动中不同的关系,以及各种关系中所包含的矛盾。上述评论所属的史实中,均包含各种各样的矛盾,有君臣矛盾,也有臣下之间的矛盾,如伯有—公孙黑,宋闵公—长万,隐公—桓公,共仲—季有,均为矛盾的对立面,而编者的着眼点在于说明矛盾中的双方无法调和时,矛盾的一方必须对另一方有所防范、警界、牵制,双方不可处于均衡位置,否则即便原本有利的一方例如君主,也会失去威势演变为不利,甚至痛失局面。这恐怕是《事语》的编纂者希望从历史事件中总结出的经验、教训,是编者解释、考察此类史实的基本观点。

上所引《事语》诸章的评论,俱不见于《左传》,说明《左传》的编写旨趣与《事语》不同,其记事不以评论为目的。相比而言,《左传》侧重于记事述史,而《春秋事语》则重述史而明治术。就史学著作而言,《左传》更胜一筹。然《事语》的作者亦非完全的“冬烘先生”,就政治关系之得失而言,亦不乏独到之见。《事语》这种述史明政言论类著述的出现,当与战国后期政治思想的发展有直接的关系。

《春秋事语》的评论侧重于政治活动中的各种矛盾,以及如何把握双方力量,趋利避害,其与《左传》显示出的价值观念有明显的区别。

概括而言,《左传》也非常关注政治活动中的各种关系,善于铺写战争,十分精通制胜之术和外交策略,也更为重视富国强兵的“治法”、“政制”,但其基本思想倾向却正如章太炎所论:“王纲绝纽,乱政亟行,必绳以宗周之法,则比屋可诛,欲还就时俗之论,则彝伦攸斁,其唯禀时王之新命,采桓文之伯制,同列国之贯利,见行事之善败,明祸福之征兆,然后可施于乱世,关及盛衰。”(15)仍是儒家极其推崇的宗周之法。《左传》与儒家的关系,古人已有论之,其大致意义是左丘明为《春秋》作传,其目的是凭借具体的历史来阐明儒家思想,以避免凿空之说(16)。苏辙更是直截了当地点明了《左传》与儒家的关系,其曰:“予以为左丘明,鲁史也,孔子本所据依以作《春秋》,故事必以丘明为本。杜预有言,丘明授经于仲尼,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其文缓,其旨远,将令学者原始要终,寻其枝叶,究其所穷,优而柔之,使自求之,厌而饫之,使自趋之,若江海之浸,膏泽之润,涣然冰释,怡然理顺,斯言得之矣。”(17)在苏辙看来,《左传》的宗旨在于推王法以绳不义,是在“礼崩乐坏”的形势下,力求以尊王崇礼的儒家政治原则对现实补偏救弊,其根本点仍出于儒家政治思想。

而《春秋事语》所体现出的价值观念,则可说与儒家思想相去甚远。《事语》评论者的论辞中,亦出现“德”,但却未对“德”予以阐发,且论者不认为德在处理政治关系中具有主导地位。因此,其在进行评论时,并不以德为导向作为评判事物的标尺。《左传》作为解《春秋》经之作,其主旨之一是据史直书,以起扬善惩恶之效,因此它含有道德判断在内。诸如上引《左传》齐仲孙湫评价鲁难之语,其曰:“难不已,将自毙。”又预言鲁不可去,“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其重点在于说明多行不义必自毙,其包含有道德评价。但在《事语》的评价中,基本没有道德评判,在评论者看来,事件的发生、发展与德行无关。其所关注的是矛盾对立方如何防止两者“怒”、“怨气”的积累与加深,如何尽早消除怨恨,倘使君主与臣下或臣下之间怨恨加深,又如何尽早闻祸端而备,以防祸患加身。显然,编撰者编撰史实时的立说原则与《左传》所体现的儒家思想有比较远的距离,其关注政治关系中的各种力量平衡,提倡察微知著,防备于万一的观念反而与法家思想比较接近。

法家代表韩非在论述君臣关系时,就特别强调君主务必以法等手段防备臣下,切勿与臣下距离过近。他说:“爱臣太亲,必危其身。……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18)韩非还强调君主要时刻观察臣下,知幾察微,其曰:“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19)他还说:“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20)他引用子夏之语曰:“善持势者,蚤绝奸之萌。”(21)告诫君主臣下的威胁是在不知觉中发生的,因此,君主要关注、把握其端,将优势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就此可说,《春秋事语》在编撰成书时,其考察、解释史实的观念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这是法家思想对于史书编纂具有影响力的一例。学者曾经指出,战国时期史学的发展特点是史学与诸子学的结合。由此可进一步说,战国秦汉之际,尽管史书的编著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已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但其他学派的思想观念亦可对史书编纂产生影响,儒家思想仍未定于一尊,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史学指导思想,法家思想亦与史学编撰有紧密的关联。这是考察《春秋事语》而得以窥见的战国末期至秦汉之际史学观念的特点以及发展情况。

注释:

①张政烺先生认为其编成年代为战国时期,见《〈春秋事语〉解题》,《文物》1977年第1期,又收入《张政烺文史论集》,中华书局2004年版。李学勤先生认为其抄写年代为楚汉战争时期,见《帛书〈春秋事语〉与〈左传〉的传流》,《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9年第4期。

②相关研究成果还有:徐仁甫《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和〈左传〉的事、语对比研究》,《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第4期;吴荣曾《读帛书本〈春秋事语〉》,《文物》1998年第2期;王莉《〈春秋事语〉研究两题》,《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3年第5期;唐兰、裘锡圭先生的意见见《座谈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文物》1974年第9期。

③如第五章《晋献公欲得随会章》,讲述晋献公利用计谋召回在秦的大夫随会。此章记事见于《左传》文公13年。整理者指出《左传》没有记载秦人杀谋士绕朝(《事语》做“晓朝”)的记载,但《韩非子·说难》中却有“故绕朝之言当矣,其为圣人于晋而为戮于秦”的说法。如果仅仅根据《左传》,难以理解韩非何以有“绕朝为戮于秦”的评论。然而对照《事语》所记,则知秦人果信晋间谍离间绕朝之语,以为随会归晋与绕朝暗中相助有关,“秦大夫信之,君杀晓朝”。则知韩非之议论信而有征。又如第15章“鲁庄公有疾章”,此章记载鲁闵公名“启方”,而《左传》无载。《史记·鲁世家》记为“开”。《左传》杜预注则从《世本》,云闵公名“启方”,与《事语》所记相同。见《春秋事语释文注释》第13页,第19页。

④释文均引自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汉墓帛书》(叁)释文,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第16页。

⑤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五篇下,“弟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36页。

⑥《公羊传》庄公十二年。

⑦《史记·宋世家》所说“因博争行”之意,三家注皆未言。《公羊传》注为博戏。此“博”应为六博之类的赌输赢之法,“局”为六博之棋盘。《列子·说符》载“虞氏者,梁之富人也,家充殷盛。钱帛无量,财货无訾。登高楼,临大路,设乐陈酒,击博楼上。”杨伯峻释谓:“《释文》云:‘击,打也,如今双陆棋也。’韦昭《博弈论》云‘设木而击之是也’。《古博经》曰:‘博法,二人相对,坐向局,分为十二道,两头当中名为水。用棋十二枚’”(《列子集释》,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62页)。《宋世家》所载“以局杀湣公”,盖在棋局击杀湣公。

⑧张政烺:《〈春秋事语〉解题》,《文物》1977年第1期。

⑨公子翬,《左传》、《公羊传》、《谷梁传》中俱作翬,帛书中作“簟”。《史记》中作“挥”。

(10)此事见于《左传》隐公12年:“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十一月,公……馆于氏。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氏。”

(11)《春秋繁露·竹林》。

(12)关于“丘所闻”之“丘”,李学勤先生认为即是孔丘,见《帛书〈春秋事语〉与〈左传〉的传流》。

(13)《春秋繁露·王道》。

(14)《春秋公羊传》庄公12年:万尝与庄公战,获乎庄公……数月然后归之。归反为大夫于宋。与闵公博,妇人皆在侧。万曰:“甚矣,鲁侯之淑,鲁侯之美也!天下诸侯宜为君者,唯鲁侯尔!”闵公矜此妇人,妒其言,顾曰:“此虏也!尔虏,焉知鲁侯之美恶乎?”致万怒,搏闵公,绝其脰。

(15)《春秋左氏疑义答问》,《章太炎学术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16)如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说:“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

(17)苏辙:《春秋集解·引》,“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18)《韩非子·爱臣》。

(19)《韩非子·主道》。

(20)《韩非子·有度》。

(21)《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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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旺堆汉墓“春秋事变”与“左传”--兼论战国时期的史观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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