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媒体在工会权利保护中的作用及其实现_中国工会论文

论媒体在工会权利保护中的作用及其实现_中国工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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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75(2010)04-0029-06

历经30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使国家计划经济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变化的后果之一,就是多元的资方主体与复杂的工人成分构成以及由此产生的频繁利益冲突,迫使中国工会重新思考如何代表工人的问题。2001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2006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核心的内容是“以职工为本,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1],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果。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我国工会维权的深层阻力并未消除。如何运用体制外的媒介力量,参与“改革动力不足”的转型期社会病治疗,就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我国工会维权的深层困境

正如有学者指出,在权威主义政府治理的国家,包括工会在内的社会组织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这些组织最有力的集体行动载体之一,可能会挑战国家权威;另一方面,这些组织又是现政权的辅助力量,因为它们可以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因此,国家通过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治理”[2]。表现在工会的维权职能上,国家在制度上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以使工会在解决劳动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工会仍然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它的作用不能与政治考量相抵触。工会“双重属性”之间的冲突,也迫使它在处理劳动争议事件时,在国家和工人之间进行摆动,以保持平衡。

行动逻辑的内在冲突,使得维权的长效机制无法真正建立起来。检视我国工会目前的维权手段,主要依靠法律维权和行政维权。前者依托《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工会经常参与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相关工作,从司法、立法层面进行利益维护。后者运用工会的地位,借助党政的行政权力来维护职工权益。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级工会的待遇有很大提高,一个典型的表现是同级工会的行政待遇,基本提高到同级行政副职的水平。

这两种主要维权手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2008年成为我国劳动争议集中爆发的一年,仅广州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就与前一年同期相比激增八成。[3]法律维权的成本高涨,超出了工会和执法部门的承受能力。而工会干部的“行政化倾向”[4]始终存在,工会主席听命于企业老总的现象并不罕见,成为许多基层工会“不代表、无作为”的体制根源。社会对工会维权的社会评价也持续走低,在2008年发生的东航飞行员返航,重庆、海南出租车司机罢工等多起事件中,工会的维权缺位备受质疑。[5]

二、媒介在工会维权中的作用

大众传播学研究表明,大众媒介与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教育等社会领域存在着正式与非正式的交换关系,并在与社会的互动中相互建构[6]。与之相应,当代中国大众媒介系统正在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学界一般认为,媒介依然是政治治理结构的一部分,但已经在个体和局部上承担起一定公共领域的功能,近年来的一个典型案例是2003年4月孙志刚事件被报道后,国务院宣布废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表明,在市场竞争加剧、新闻专业文化得到部分精英媒体认同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媒介通过报道社会进而形塑社会的能力正在加强。因此,在司法、立法、行政等传统维权权力外,充分借用媒介的舆论力量,推动工会转型——促进“协商民主”——提高工人理性能力,是工会打破维权困境的一种重要的现实选择。

1.推动工会转型

对中国工会维权的乏力,研究者大致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工会失位是体制原因;另一种认为工会作用不明显是技术原因,工会自身程序技术上的落后导致工会功能难以发挥。[7]前者是学界分析的主流范式,“不论是判断工会与管理者的权力关系,还是理解工会在中国劳资冲突中的作用,国家与工会的关系,都是我们当前考察的焦点。”[8]在这一认知模式下,主张工会由国家法团向社会法团转型的声音越来越强。[9]

国家法团主义主要发生在国家相对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其特征是国家的决策权主要由政府掌握,甚至法团主义组织都要由政府来创建并管理。社会法团主义特征是各个组织的高层领导人需要对本组织的成员负责,同时政府无权就各方协议的条件直接下达命令,它所体现的是制度化的协商。

法团主义视角对中国工会转型颇具解释力。改革开放后中国实行“发展主义”,其特征就是利用政治权威实现经济的高速发展,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为资本创造有利的投资环境,不惜限制工人的权利,约束工人的行为。因此,出现了工会受制于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现象,地方政府默许企业侵犯工人权益。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的剧增劳资冲突,正在严重影响政治社会生活的秩序,工会有了转型的可能。[10]

但和当下许多领域的转型困境一样,问题的症结未能充分曝光于公众视野下,形成舆论压力,进而改变围绕转型博弈利益主体的力量对比。东南亚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历史经验表明,大众媒介充分参与后形成的公共舆论压力,是迫使利益集团和个体理性选择利益妥协和让渡的社会成本最低手段。从国内的媒介生态看,大众媒体如《财经》、《南方周末》、《南风窗》等报刊,它们在精英阶层中具有相当影响力,近几年来环保总局能够掀起“环保风暴”,直至升格为部,与其和这些民间媒体的“意见领袖”们形成相互借力的良性互动机制,有很大关系。因此,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社会神经”作用,借助舆论的力量助解工会的体制性症结,对落实工会的维权职责具有战略意义。

2.促进“协商民主”

社会法团主义的体制下,工会成为国家的伙伴,在国家、资方、工人三方的格局中,主张通过协商而非压服和暴力来解决相互间的利益冲突。这一运作原理与自上世纪90年代在政治理论领域兴起的“协商民主”理论高度契合。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治理形式,其可贵之处在于,与传统的代议制民主强调“聚合”——简单多数之后所达成的最终结果不同,协商民主理论认为,民主的核心应是偏好的转变,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偏好聚合,主张公共政策必须经由公共协商的过程,通过自由、平等的公民之间进行的讨论、对话和争辩而后作出决定。[11]

显然,“协商理论”的基础是各方主体的信息对称与充分,这就要求工会在代表和引导工人的利益谈判时,各方要在平等自由、占有足够信息的前提下充分沟通、协商,最终达成符合公众利益的协议。在这一过程中,大众媒体提供的信息交换、讨论平台,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哈贝马斯提出大众媒体的“公共领域”概念后,人们对媒体在民主生活中的作用就给予厚望。发展到1990年前后,“公共新闻”开始在美国走上前台。在实践层面,公共新闻倡导新闻媒体“介入”报道客体,主张记者到社会公众中去发动和组织讨论、进行民意测验、建构公共论坛,力图通过与公众的互动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近年来,由于普通公众可以借助现代网络技术主动地加入到传播活动中,“公共新闻”开始由媒体发动公众讨论、寻求公共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模式进入到公众在网络论坛上自主发表观点、形成舆论,进而影响媒体、影响公共事务决策的新的阶段。

上述趋势反映在我国,就是近年来媒体借助网络平台展开的决策互动。如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时,部分建议全文公布在中国人大新闻网上,在3月20日—3月27日和3月27日—4月6日两个阶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先后收到公民建议4769条和32791件,公民的广泛参与让人欣喜。同时有报道称,因为外商强硬拒绝该草案,认为该法实施后会影响经济发展。对此,《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就表示这是外企为了争取利益而通过夸大其词来耸人听闻,后来果然并没有外商拒绝签订该草案,使《劳动合同法》得以最终顺利颁布。类似的信息互动和充分沟通,是媒体作为信息传递者和论坛组织者的集中体现,工会在“协商民主”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媒体的功能。

3.提高工人理性能力

要实现“协商民主”,提供信息的公共平台并不能一定达成共识,还需要参与讨论主体的理性能力。理性能力,主要指理智算计能力或理性算计能力。从观念与实践的交互关系上看,也属于权利意识的范畴。具备理性能力的主体,能够清晰地判断出自己的得失成败、成本收益,并在此基础上决定自己的下一步行为内容及行为方式。

有研究者认为,就理性算计而言,国家与工会的成熟远远超过工人,甚至超过了企业。工会的理性算计能力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选择性地介入劳动争议案件;其次,策略性地利用正式修辞的模糊性去强调维护工人利益的职能;再次,理性地选择一些“突破口”,并理性地寻求合作伙伴,甚至这种伙伴来自官方;最后,全面普遍建设工会,覆盖全部工人。

传统中国人的算计能力是非常发达的,但是,这种算计大多关注自身物质利益和权势利益得失,没有形成现代社会所需要的那种理性能力。有研究者指出,中国能否成行社会法团主义,有赖于社会群体,尤其是工人群体的成熟[12]。如果工人的权利意识成熟而完整,理性算计能力也富有积极成效,那么,即使体制内形成了特殊利益集团,也难以阻挡社会群体的压力。由此,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或者代理者,工会的工人维权功能也就相当易行了。因此,工会最终能在多大程度上实践维权职责,有赖于工人的启蒙,工人成熟决定着工会的地位与成效。

而当下工人启蒙状况并不乐观,一个突出表现是:为什么那些支持工人利益者没有成功地获得他们被指派代表的人的信任?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日常社会联系隔膜和教育水平差别鸿沟的存在。一般工人不会看到那些为自己权利鼓与呼的研究者的文章和调查报告。

而大众媒体的启蒙功能,已多有肯定和讨论。如通过加强文化教育和提升媒介使用素养,提高民众本身的判别能力、沟通能力;引进外脑,通过关注社会的知识分子的介入,实现“公共事务的知识化”,引领民众参与公共事务。[13]罗森(J.Rosen)1994年在《大众传播批判研究》杂志上发表的《让事情更公众:论传媒知识分子的公共责任》一文就强调,作为公众生活中的两大力量,记者和教授可以、也应该汇合到一起,以使他们把专业知识转为有的放矢的“社会理解力”。因此,选择那些关注塑造现代公民、注重培养受众理性算计能力的媒体,与之结盟,才能启蒙和发动工人,实现社会法团主义自下而上的逐步演化。

三、媒介在工会维权中作用的实现

上述作用能否得到媒体的响应?考察新闻生产的传播学者奥斯卡·甘地发现,在新闻生产过程中,资源分布于各个环节,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新闻采写过程中的费用。作为经营者,媒体管理者自然需要降低这部分费用。与此同时,各种政治力量动用他们的组织和经济资源,与新闻工作者互动,通过控制或提供信息,进而影响公众议程。因此,新闻生产过程中的消息源和新闻工作者的关系实际上是一个价值交换的关系,一方要以低成本制作出新闻,一方要以低成本扩散自己的信息,具体做法包括运用各种公关措施,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或者提供新闻采写的方便,这就是新闻生产中的“信息补贴”现象[14]。而市场竞争的不断深化,使得中国媒体“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中的企业特征越来越突出,对“信息补贴”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这就给了工会对媒介议程进行有利于维权职责设置的机会。

另外,有研究者注意到,随着互联网等新兴信息传播手段的普及,在我国国家对媒体空间无所不在的穿透和无所不能的控制已经不复存在,中国的媒体已经完成了从国家主义向国家法团主义的转型。而在转型国家中,国家法团主义通常起一种过渡性的作用。在市场和民主转型的初期,由于继承了极其丰厚的国家主义遗产,国家法团主义为自主性社团空间(包括专业社团组织)的形成提供了制度框架,国家法团主义有进一步向社会法团主义或多元主义方向演化的趋势。[15]因此,在从国家法团向社会法团转型的过程中,工会与媒体有相通的价值诉求,容易形成较稳定的协作关系。

因此,无论是从经济考量还是价值驱动,都有利于媒介在工会维权中作用的实现。但与此同时,工会系统也要注意到,当下中国的媒体正处于转型阶段,本身并非一个有意识的连贯过程,其中充满着“临场发挥”的短期行为,再加上多元力量之间的不均衡,因此媒体报道往往是不均匀的、偶然的和不稳定的。[16]因此,在利用媒体推动工会维权时,要注意根据不同新闻媒体的类型,制定有针对性的媒介策略。以归属权划分,媒体可以分为工会系统内媒体和系统外媒体两类,以下依此分别探讨。

1.工会系统外媒体

显然,当下主导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自工会系统外的社会媒体。由于编辑理念不同,社会媒体可大致分为三类:执政党媒体系统,以政治指令为报道指针;都市类媒体系统,以商业逻辑为行为原则;专业主义媒体系统,以新闻为“天下公器”为圭臬,信守独立、客观、公正等操作手法。这三个系统的信息选择、处理角度都有较大不同。因此,工会在促发媒体发挥作用时,应设定相应的媒体策略,通过媒体建构起维权的社会议题,并将自己需要的解读框架呈现于公众视野。

具体而言,一个较完整的媒体策略包括[17]:(1)设定目标受众群;(2)设定目标媒体;(3)设定议题的解读框架;(4)考虑不同媒体的故事版本;(5)设定故事链条,考虑分几个阶段来讲述整个故事,什么是故事的主体、铺垫与高潮,如何保持媒体对于事件的关注。

不同类型的媒体往往扮演不同的角色。例如,如果要做推动工会转型的报道,在媒体策略的第一、二步,首选的目标受众群应该是有社会影响力的精英人群,那么应当选择知识分子受众较集中的专业主义媒体,如《南方周末》、《南风窗》和《财经》等报刊,他们在中国是重要的议程设定者,它们的参与会影响到民众态度,并会设定其他媒体对于议题重要性的判断,最终可能会形成强大的民意力量。工会职能部门应主动加强与这类媒体的联系,以平等姿态尊重对方的职业理念,邀请对方参与活动策划,建立媒介专家顾问团队,通过价值观认同建立双方的互信机制,形成维护工人正当权益的合力。

《人民日报》等传统党报,他们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格局以及具有制度挑战意味的议题通常不会主动跟进。但在当下的制度环境里,传统党报仍然起到重要的政府监督与政策倡议的作用,它们对于官员的影响巨大。有时候党报的记者也可能会撰写内参,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因此在民意形成后,也要注意这一类型媒体的联络。

都市报类的媒体虽然属于话题的跟随者,但一旦介入就会成为整个社会动员的有效载体,能在数量更为庞大的市民阶层中制造共识,鼓动他们参与到议题之中,甚至可能把一个议题导向为一场社会运动。因此,工会的媒介策略制定者要思考的是怎样合乎都市类媒体的消费指针,并在其中掺入自己希望的议题解读框架,也就是媒介策略的第三步。

议题解读框架是新闻报道的“中心思想,为新闻事件赋予意义”[18]。媒体框架通过对新闻事件做出选择、强调和排除,使得对事件的某些理解在文本里更加突出、并且成为受众感知到的社会真实。在工会转型的报道中,不同立场的媒体会有不同的解读:“为工人维权”、“关怀弱势群体”等等都是可能的媒体解读,并可能通过自己的传播渠道到达受众那里。因此,为避免观点的误读,媒介策略制定者要学会信息发布时语词的选择,冲突中矛盾指向的调整,使得报道的框架不突破“意识形态正确”和“道义正当性”的范围。

解读框架设定好后,要做的第四步是依据不同的媒体提供不同的故事版本。这里并非是说要捏造不同的事实,而是在一起新闻事件中,对事件中蕴含的“故事”元素的选择与放大,会产生各自的阅读兴趣。同样的工会转型报道,对知识精英媒体而言,维护社会公正的故事更能引起他们的共鸣。对都市类媒体来说,其中小人物的悲情故事更能吸引他们的关注,而且在政治上更为安全。所以,作为工会的新闻发言人,要懂得向不同的媒体提供他们想要的内容,同时还要注意这些“故事”都属于设定的同一个框架内,不会彼此发生冲突。

在信息泛滥的媒介环境里,单凭一个简单的“故事”很难吸引媒体和受众的长期关注。对于受众而言,枯燥乏味的寻求真相和真理,多数时候并非是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而这与工会转型所需的长周期舆论相矛盾。因此媒介策略的第五步是如何掌控“新闻连续剧”的节奏和进程。这里包括怎样把一个事件由表及里、层层递进的延续下去,同时还要注意“悬念”的延宕和爆破。实际上这也是媒体自己长期积累下来形成的“业务技巧”,而工会要做的并非是要操控媒体,而是配合媒体的新闻生产经验,理解媒体的报道规律,做到不急于求成,张弛有度。

2.工会系统内媒体

在中国,工会是一个有着庞大社会网络的团体组织,包括拥有自己的媒体网络。1949年前,工会把开展工人运动作为工作中心,创办了许多工人报刊。如上海《劳动周刊》,北京《工人周刊》、广州《工人周刊》等。上世纪80年代初,工会报刊利用它和国企的当然盟友关系,一度发展迅猛,工会报刊迎来它的黄金时期。但90年代中期后,职工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而工会报刊与劳动关系变化前几乎没有质的转换,对“两个维护”的认识,简单机械理解为“两个维护”各占50%,淡化维护职工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舆论监督功能也几近失语。同时,在全国其他多元化报刊势力上升进逼下,其影响力呈下降趋势。表现在报刊内容和形式上,呆板僵化,逐渐被职工受众抛弃;在报刊数上,由原150多家减为目前的52家;在发行上,很难进入非国企职工群体。工会报刊在职工读者心目中,远不能满足后者在新形势下对媒介的迫切需要。鉴于此,工会报刊至少需要在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要调整编辑理念,让其成为职工认可的媒体。行政思维长期浸润下的办刊惯性,使得工会刊物的读者定位偏重于“工会”而非“工人和公众”,刊物成为工会内部自娱自乐的“自留地”,利益视野狭隘,社会焦点反应迟缓,不是一份真正的大众媒体。而只有先完成媒体自身形象的塑造,才谈得上在工会维权进程中发挥作用。因此,理念调整后的工会报刊,应彻底改变这一落伍形象,传递工人阶层嫉恶如仇的勇气、建设公正社会的理性、关爱弱势群体的立场、敢于面对自身不足的客观,把自己打造成一份关注时政、关心民生、守护工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形象鲜明的有影响力媒体。

第二,工会报刊要发挥维权先锋的作用,敢于介入并强化舆论监督。1993年11月19日,深圳致丽玩具厂发生特大火灾,87名打工妹罹难,53名打工妹被烧伤,《工人日报》连续刊载事件报道,对后来为死难者讨回公道,并预警全国其他类似企业关注劳动安全与保护,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遗憾的是近年来这样有影响的报道乏善可陈。因此,选择重大题材,以调查性报道为主,强化舆论监督色彩,对侵犯公共利益和工人利益的事件进行不妥协地揭露,是工会报刊实现自身迅速崛起和践行工会维权职责的必须选择。

第三,工会报刊应发挥系统内媒体的特点,成为工人的启蒙园地和公共空间。哈贝马斯在谈到如何在公共空间实现理性沟通时,认为要满足四个基本条件:任何具有言说及行动能力的人都可自由参加此对话;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提出任何他想讨论的问题,对别人的论点加以质疑,并表达自己的欲望与需求;每一个人都必须真诚表达自己的主张,既不刻意欺骗别人,也不受外在的影响;对话的进行只在意谁能提出“较好的论证”,而不是任何别的外在考虑[19]。所以,工会报刊要重视来自工人的来信和反馈,给他们发言的机会。同时根据工人文化水平的状况,依托工会的行政资源和学术资源,邀请工会及其他领域领导、公共知识分子做事件评析、思想交流,邀请工人、资方、市民等阶层发表看法,鼓励观点交锋,建立一个理性交流的公共领域,使之成为高质量言论的集散地,工人群体理性智算能力的训练场。

第四,工人报刊要注意对工人群体的心理变化、利益诉求、传播效果的调查研究,建立工人群体的数据库,为工会更好地履行维权职责打下信息基础。工会报刊需要认真看待和用心研究长期以来被忽略的广大职工受众群体,体察在新型劳动关系下工人的心理、精神和文化需求,他们权益维护的表达方式和对未来生活的追求,系统记录深刻社会变革下工人群体的所思所想,所忧所惧,并通过这种记录,促使工会组织回归为职工群体服务的本来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根本性的因应。

[收稿日期]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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