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收益分析:探视道德行为的新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益论文,道德论文,成本论文,新视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初看起来,“成本”和“收益”这两个概念似乎与道德行为格格不入。因为道德提倡奉献,崇尚自我牺牲,道德行为从来不讲成本,不讲回报。但细细想来,道德行为确实有个成本与收益的问题。道德行为离不开付出(投入),有付出(投入)就得讲究获得(产出),否则会造成浪费,得不到应有的效果。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研究道德行为,不仅是可行的,而且还可以揭示道德行为的特点与规律,为研究道德行为提供新的视角。
一
成本——收益分析是指以货币单位为基础对投入与产出进行估算和衡量的方法。它是一种计划方案,是预先作出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要考虑具体经济行为在经济价值上的得失,以便对投入与产出关系有一个尽可能科学的估计。成本——收益分析是一种量入为出的经济理念,它要求对未来行动有预期目标,并对预期目标的几率有所把握。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是一个普遍的方法。经济学可以用它来研究各种条件下的行为与效果的关系,探究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其他社会科学也可运用它来分析人的行为。“经济学的方法,简而言之,就是成本——收益分析。经济学家之所以有不同,是因为他们对什么是成本、什么是收益的看法不同。将成本和收益的概念推而广之,几乎可以无所不包。因此经济学的方法可以应用到社会科学的其他领域。”[1](P 282)那么,具体化到道德领域,具体化到道德行为,成本——收益分析是否可能,这就需要分析这种方法的前提条件和内在特征。
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前提是追求效用的最大化。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出发,总要力图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消费和需求构成了厂商的收益,生产和供给引出了厂商的成本,厂商按照收益和成本决定其生产规模。”[2](P 57 )这是厂商理论的基础。“从收益和成本两方面的变化,研究出最佳的生产规模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利润最大化就是厂商决定生产规模的原则。”[2](P57)在这里,厂商生产的直接目的是获得最大化利润,厂商研究成本与收益的变化只是为了确定可以获得利润最大化的生产规模。在经济活动中,人们之所以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就是要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经济分析比其他方法更明确更全面地假定最大化行为,假定家庭、厂商、工会或管理当局的效用或福利函数能够极大化。”[3](P 7)因此,当我们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考察道德行为时,其前提条件应该是,道德行为也是一种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然而,传统的道德理论则认为,道德的根本特点是自我牺牲,它不求回报,提倡奉献。“道德调整与其他调整方式不同,其根本特点在于要求个人或行为主体对他人或社会作出必要的自我节制和自我牺牲。所谓道德总是要以个人对社会或对他人的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为前提的。”[4](P15)其实,这只是对道德利他性这一方面特性的说明。道德除了利他性之外,还有自利性的一面。而且,道德并不排除对其最佳效益的追求。道德在本质上是讲效益的,它的产生本身就是经济原理的运用。道德既不是自发产生的自然物,也不是什么神的意旨,而是人们为了调整相互间的利益关系而约定的行为规范。人们之所以要用这种形式规范各自的行为,是因为这种形式可以避免人与人之间在利益上的种种冲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把人的行为约束在规则所允许的范围内,因此,道德是以较低的契约成本换取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相互协调的较高收益,道德这种形式在人际关系中的运用本身就遵循了人类行为效用最大化法则。“经济学可以证明,那些历史地形成的道德规范是有效率的。一个人最有效率的行为或对策,就是遵从道德的行为或对策。由于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互动,采取合作态度、替他人着想以及自律精神不仅是有道德的,而且是有效率的。”[1](P 277)道德不仅是人们获得经济效用最大化的一种策略,而且它本身也是一种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其实,人类的一切行为都蕴含着效用最大化的经济动机,都可以运用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和说明。“当代行为科学已用大量事实证明,决定人的道德行为选择的最根本的动因是人们对其行为结果的预期,这种预期是建立在人们对行为结果的酬赏——代价分析的基础之上。并且,在这种行为结果的预期中,经济利益上的考虑通常起着最重要的作用。”[5]
自利性、经济性、计算性是成本——收益分析的特征。这种方法的内在精神是追求效益,但这种对效益的追求带有强烈的自利性。成本——收益分析的出发点和目的是追求行为者自身的利益,它只不过是行为者获得自身利益的一种计算工具。成本——收益分析追求的效用是行为者自己的效用,不是他人的效用,这是其指向性,即自利性;由于行为者具有自利的动机,总是试图在经济活动中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使经济活动经济、高效。成本——收益分析的前提——效用最大化就蕴含着经济、高效的要求。道德行为的效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效用,另一类是精神效用。道德本身是精神产品,但它以利益为基础。遵守某种道德就是维护某种利益,因此,道德行为效用最大化包含了物质利益的最大化。但道德的效用又不能仅仅用物质利益来衡量,它还表现为人格完善的精神价值。只有承认这一点,才能全面地把握道德行为经济性的内涵及其价值。行为者要使自己的经济活动达到自利的目的,达到经济、高效,必须对自己的投入与产出进行计算,因此,成本——收益分析蕴含着一种量入为出的计算理性,没有这种精打细算的计算,经济活动要想获得好的效果是不可能的。因此,成本——收益的计算特性是达到经济性的必要手段,也是保证行为者行为自利目的的基本工具。由此可见,成本——收益分析具有极强的功利性。
那么,源于经济学且功利色彩十分浓厚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为什么能够适用于道德行为呢?这是因为道德行为虽然具有利他性,但也具有自利性、经济性和计算性,在内在特征上与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内在要求相一致。道德的自利性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物质利益上的自利性。因为道德的基础是利益,一个人选择遵守道德的行为,实际上就是选择了通过尊重他人利益维护自己利益的目的。在经济活动中,许多通过利他形式达到自利目的的互利道德行为就属于这种类型。二是精神上的自利性。道德既是人们相互间维护物质利益的工具,也是人们追求精神完善的一种境界。追求高尚道德目标的人,他们把道德本身作为目标,因此,他们在发生道德行为时,其精神也是自利的。道德行为同时是一种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行为,它讲求效率,并对行为的后果进行理性的思考(计算),并力图取得最佳效果。“实际上,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是不可能脱离他们现实的生活环境,尤其是经济生活环境的。道德认知和良心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体的行为,但是,影响个体行为选择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个体对其行为后果的酬赏——代价的分析和预期。”[5]虽然道德行为不同于经济行为, 经济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不能机械地搬到道德行为的分析中来,但成本——收益分析的内在精神和基本做法是适用于道德行为分析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在谈判桌上寸利必争、连办公用纸都要精打细算的企业家,却在捐助社会事业、赈灾济贫时出手大方,与从事经济活动时判若两人。这种现象是否意味着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遵循着截然不同的规律呢?是否意味着成本——收益分析不适用于道德行为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首先,不管是经济行为,还是道德行为,都追求效用的最大化。“在经济活动领域中,追求财富是人的主要的和公认的目的。”[6](P 119)在充满竞争的市场上,人们只能以赚钱的多少来体现自己的价值。市场机制是一个以利益为杠杆的机制,它使人处于一种求利的紧张气氛之中,不得有半点松懈,否则便无法在经济活动中立足。一旦跨过经济活动的边界,有些人便会从求利的紧张气氛中缓过气来,甚至慷慨地捐让出自己的一部分利益。但他们在利益捐让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品质,并未超越效用最大化的行为规律,而不过是追求了另外一种效用。其次,人是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经济人与道德人并不是两个领域的两种人,而是同一活动中的人所表现出来的两种不同属性。在经济活动中,人们追求自身的利益,充分展现着经济人的属性,但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也同时遵循着道德,表现出道德人的属性。其实,经济人的假设反映了人类行为的基本特点,反映了人的本性。不管什么行为,都不会使人性发生根本变化。因此,经济人的假设在道德领域中也是成立的。但人的行为随着环境的变化,其表现方式会有所不同。在道德活动中,道德人会处于突出的位置,使人的行为表现出更大的道德性,经济人的属性则退居次要位置。因此,一个人在社会事务中所表现出的“出格”行为仍然是一种常规行为。
二
我们的伦理学比较重视道德发展规律的研究,但对道德行为规律的研究则显得不够。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分析道德行为,可以揭示出道德行为的成本——收益规律。“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又称交易费用分析法。在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上,经济人的基本行为准则就是行为的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即R≥C),这是经济人决定是否采取行动的必要条件,而采取行为的程度则在于边界条件: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即MR=MC),因为这时已经实现了净收益(NR=R-C)的最大化。经济人的行为就是成本——收益分析的结果……人们的基本行为动机没有什么不同,都是追求效用最大化,而人们行为的差异则在于其收益较之成本的差异,此差异来源于各人价值观的不同。”[7](P 17 )由此分析道德行为,可以发现:一种道德行为是否发生,及其发生的广度和深度如何,由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决定;当收益大于成本时,该行为就具有经济的价值,并且是值得或易于发生的,反之,则是不值得发生或不易发生的;收益与成本的差越大,这种行为发生的几率就越高,驱动力就越强。在收益既定的情况下,道德成本就像经济活动中的“看不见的手”一样,支配着人们的道德选择。这就是道德行为的收益——成本规律。
道德行为可区分为道德的行为和不道德的行为。无论是道德的行为,还是不道德的行为都是遵循道德行为的成本——收益规律的。
就道德的行为来说,其成本主要由直接成本与机会成本构成。直接成本是道德主体在从事道德活动的过程中在时间、财力和精力等方面的付出;机会成本是指道德主体因从事该项道德活动而放弃从事其他道德活动所放弃的效用收益。道德的行为收益是指道德主体从事某项道德活动所获得的效用。在这里,收益大于成本,则表明该行为有效益,这种行为就会得到强化,反之,则无效益,这种行为就会被弱化,甚至消失而出现不道德行为。在这方面最突出的是,在社会的倡导下,一些人无私奉献,乐于助人,但也有些人,却乘机捞取便宜,损害无私奉献、乐于助人者的利益。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在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时,是要对这种行为可能付出的成本和可能得到的收益进行比较计算的,只有当他认为收益会高于成本时,才可能选择这种行为。当无私奉献、乐于助人者作出善举时,他们所生产的公共产品(如创造的良好社会秩序等)被他人无偿享用。这些公共产品的生产是要付出成本的,如果这种成本得不到补偿,其主体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倘若一种道德的行为收益与成本差距太大,这种行为就会受到抑制。久而久之,道德的行为就会被不道德的行为挤垮,这与商品市场上劣质商品搞垮优质商品的莱蒙市场现象是类似的。因此,对待道德的行为,社会不能不闻不问,而应通过制度设置使善有善报,使遵守道德者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更多的人乐于行善积德,扩展道德的行为,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至于不道德的行为,其成本由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受罚成本和边际成本构成。直接成本是指道德主体从事不道德活动的直接支出,包括人力、财力的支出和精神负担方面的代价;机会成本是指道德主体因为从事此项不道德活动而同时不再有机会将其资源用于其他道德行为活动,由此而放弃的可能的收益;受罚成本是指道德主体的不道德行为暴露以后受到惩罚所付出的代价,包括事发后所受的处罚付出和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当然,受罚成本必须在不道德行为暴露并受罚后才产生,否则不能被计作不道德行为成本。边际成本是不道德行为成本变动量与其收益变动量之比,表示随着不道德行为数量的增加,每增加一次不道德行为所增加的成本。不道德行为的收益就是道德主体从不道德行为中所得到的好处。不道德行为收益如果大于成本,这种不道德行为就会强化。要避免该不道德行为的发生,关键是加大受罚成本。一般说来,不道德行为者所选择的某一具体不道德行为,其直接成本与机会成本是一定的,而且随着不道德行为的增加,不道德行为者从事不道德行为的手段会更加熟练,经验会更加丰富,边际成本会趋小。因此,只有增大受罚成本,加大对不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才能提高不道德行为的风险程度和被制约力。处罚要有力度,处罚不到位比不处罚还要糟糕。处罚要体现严肃性,要处罚到对这种行为具有较强的抑制性。
不道德行为发生者总要把行为的成本与收益进行比较。如果我们把道德行为的收益与成本之差视为效益,那么,一种行为收益越多,成本越低,则效益越高,行为者就会乐于趋向这种行为。如下图所示。
图1 不道德行为收益与成本关系简图
当收益与成本相等时,效益为零。效益为零的行为,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值得发生的。一个行为者在从事不道德活动之前,要对自己行为的成本与收益进行计算,一般说来,当效益较大时,才会实施该行为;从图示来看,不道德行为者效益预期值处于零效益曲线下方的某一点上,这些点的连接就形成了效益预期曲线。要使不道德行为成为不经济的行为,成为不值得发生的行为,必须使其收益小于成本,办法就是加大受罚成本。受罚是针对行为者讲的,对于社会来说,就是对不道德行为的惩罚。惩罚曲线的设置必须使其处于零效益曲线之上,而且随着收益的增大而增大,否则惩罚就会缺乏抑制不道德行为的作用。惩罚曲线表明,只要发生不道德行为,不管行为者事实上有没有收益,都要进行与预期效益相应的惩罚,因此,惩罚曲线应与效益预期曲线平行,并与零效益曲线保持一定距离,这体现了惩罚与行为者所能获得的效益成正比例的关系,惩罚曲线随着预期效益的增大而上升。惩罚曲线越上升,收益与成本的差距就越大,效益负值也就越大,不道德行为的成本才会越高,这种行为就越不值得发生。
由此可见,无论是道德行为,还是不道德行为,都遵循着效用最大化原则,因此,对道德行为的调节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只有运用这一经济原则调节道德行为,才能保护道德的行为,抑制不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