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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6)02—0097—03
2005年4月1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印度, 同印度总理辛格签署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标志着两国关系提升至战略层次。
一、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特点
根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判定标准,即根据由现实重大共同利益、对共同利益的政治认同和制度化的利益协调机制组成的理论框架[1], 可以对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行一番考量。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否存在重大共同利益?中印对既存重大共同利益是否具有充分的政治认同?中印是否已经建立了制度化的利益协调机制?对这些方面的探讨有助于动态把握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程度及其特点。
1.在重大共同利益方面。首先,双方共同战略利益日益突出。中印两国战略性关系的基础非常牢靠,双方战略关系已经步入轨道。作为最大的两个发展中国家,双方在国际事务和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以及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为两国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和平条件等方面,具有共同的战略需求。其次,双方存在共同的经济利益需求。中印两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近年来经济发展最迅速的两个国家。双方经济互利需求不断增加,两国间的经贸互动已经成为不可阻遏的大潮流。经贸合作乃至中印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是中印经济利益的根本体现。
2.在重大共同利益的政治认同方面。共同利益的存在是前提,但只有得到认同,才有意义。中印双方对事实上存在的重大共同利益给予了高度重视,这主要体现在双方签署的《中印联合声明》以及《解决中印边界问题政治指导原则的协定》、《中印全面经贸合作五年规划》、《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实施办法的议定书》等文件。这些文件的签署,表明中印两国的重大现实共同利益得到政治认同。
3.在利益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在《中印联合声明》中,“双方一致认为,两国政府、议会、政党间的高层交往,在扩大两国全面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表示,决心保持和加强这种交往势头,并同意两国领导人举行经常性会晤。双方重申,愿促进两国政府各部委间定期交流,充分利用中印战略对话和两国间其他对话机制。”这表明了双方推进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制度化进程的决心。
中印关系中大致均衡的国家实力和经济的互补性,成为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就双边而言,“和则两利、斗则两害”;在国际舞台上,中印就许多国际问题,如反对单边主义、主张世界多极化、要求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以及在世贸组织中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等,都有着共同或相似的看法与主张,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具有共同的战略需求。因此,从理论上说,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从以上的理论考量以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有战略伙伴关系的共性,也有自己的特殊性:
1.它是中印两国人民的基本利益特别是两国战略利益的需要,但也有着致力于实现亚洲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需要。
2.它体现了中印两国对国际格局多极化发展的一种政治认同,并希望在日益全球化的国际事务中开展一种深层次和制度化的协调与合作,但这种合作不是专门针对第三国的,不是也不可能发展成传统意义上的政治与军事同盟。
3.它并不排除中印两国之间在历史文化、政治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差异,相反,正是建立在双方认可并且准备协商满足各自不同的利益要求基础之上的。
4.它是建立在战略全局之上的,综合考虑两国间的战略利益、综合利益和未来发展的前瞻性,而不是局限于某种具体利益的得与失。
5.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安全、文化、科技、以及国际问题等各个领域,并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的全面合作。
6.它是由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建立的伙伴关系,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未来潜力。
二、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的制约因素
作为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印关系的发展一直是影响地区稳定和未来国际格局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印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但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并不会一帆风顺,其发展将受到以下因素的制约:
1.体系变量。华尔兹(Waltz)认为,“一个体系包括两个变量,其一是结构,其二是单位。”[2] 国际体系的结构指诸多国家行为体以自身力量的大小决定在体系中的排列,也就是说,国际体系中权力分配决定了国际体系的结构。这事实上说明了影响国际关系的结构性因素是由主要国家之间构成的关系框架,也就是目前所推动的多极化框架。国际体系的结构必然会对大国关系的发展起到规定和制约作用。国际关系作为一个有机的互动博弈体系,对单元国家的影响比较突出,目前在国际体系中存在多个“三角关系”,[3] 以印度和巴基斯坦为中心,美国、俄罗斯和中国作为外部大国,分别与之形成多个三角关系。国际关系的系统性决定了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并不完全由中印双方决定,它要受到这些三角关系的制约,其中美印关系的动力与阻力并存,俄印关系的不断发展,以及中美俄与巴基斯坦关系的变化,都将成为影响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因素。
2.单位变量。这主要是在国家层次上的影响因素,包括利益需求变动,实力对比变化,制度化程度以及地缘政治等。
第一,利益需求变动。对国家利益的判断是影响中印关系发展的一个动态过程,两国的利益需求程度直接决定着两国关系发展的层次。近半个世纪来,中印关系之所以难以在彼此对外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两国对在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战略利益中相互需求理解不足、发挥不够。当前,中印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表明中印面临共同的战略利益需求,双边合作提升至战略层次。但两国经济合作总体程度还比较低,在经济利益已成为国际合作的主导因素的现实环境中,没有经济利益的保障,其他方面的合作很难得到深入发展。这成为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第二,实力对比变化。现实主义实力政治仍是国际关系的基石,一国的外交政策取向由其对外战略决定,而对外战略又源于对本国实力的科学判断,印度的对外战略思想转变轨迹便体现出这一特点[3]。印度的对外战略思想已从尼赫鲁时期的“理想主义”向80年代兴起的“实力对实力”转变[4]。印度一度对因中国强大而造成的双方实力对比变化存在担忧,不管经济上有多大困难,印度都要继续建立强大的、现代化的海军,并且大力推进“海洋战略”和“东进”政策。近年来印度的经济建设取得明显成果,中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两国都在崛起,未来综合国力的对比变化将影响各自的对外战略,进而决定两国关系的实际定位。
第三,制度化程度。根据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制度安排对于实现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信息交流状况、减少不确定性因素、帮助国家形成对将来的稳定预期等[5]。 健全的双边或多边的制度化协商合作渠道是战略合作的重要保障。因此,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其他伙伴关系的建立一样,必须有可靠的制度安排作为保障。目前,中印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虽然被明确地表达于外交文件中,但还远没有达到完善的制度化程度,这可能成为制约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未来发展的一重要因素。
第四,地缘政治因素。地缘政治对国家关系的影响是一个难以回避的客观现实。作为两个相邻的大国,中印关系不可避免要受到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这突出表现在中印边界问题上。中印边界问题一直是中印关系发展的重要障碍,领土问题事关国家的根本利益,中印边界问题的解决程度将不可避免的对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在印度,把中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或潜在威胁的观念在现实中还有较深的影响;在中国,一些分析家也持有中印之间存在着地缘战略竞争的观点。这些都是影响未来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3.个人变量。这主要表现为决策者的认知因素。根据国际关系理论,决策者对对方的认知,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认同,是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变量。客观存在的现实条件只有被决策者认识和反映,形成一种主观存在以后,才具有真正的意义,才能对国家的行为产生影响并转化为政策[6]。冷战结束后,印度版“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印度国防部长费尔南德斯更是公开宣扬中国是印度的最大威胁,并以此为借口进行核试验,使中印关系一度陷入被动。其后,印度决策者对华认知发生了变化,开始重新定性对华关系,非敌化倾向开始显现,瓦杰帕伊总理要自上而下的“推动与中国的友好合作、睦邻互信的外交关系”,费尔南德斯也一改“中国威胁论”腔调,认为两国关系“未来的模式应是持续对话和相互妥协”。印度决策者的对华认知变化表明,决策者的认知因素是影响中印关系的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表明印度决策者对华认知发生了有利于中印关系的变化。但是决策者的认知不可避免的具有主观性色彩,并非一成不变,正如在1996年中印确立长期的建设性合作伙伴关系以后,在1998年印度又鼓吹“中国威胁论”,使中印关系遭到破坏。因此,印度决策者对华认知的稳定,也将是制约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
三、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前景
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受各方面的共同影响,其未来发展有三种可能路径:一是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朝结盟或准结盟方向发展,这种可能在理论上是存在的,但就中印关系来说可能性很小。二是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未来有倒退的可能,这主要是由于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能会受到国际格局变化、现实主义权力政治以及决策者认知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违背两国联合声明初衷的逆向发展。三是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继续朝着双方设定的健康的方向发展。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清楚地看到,中印两国的共同利益是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而当前的问题则是局部、次要、暂时的。正如邓小平所说,“两国之间的问题并不是很大,既不存在中国对印度的威胁,也不存在印度对中国的威胁,无非就是一个边界问题”,“即使一时解决不了,在贸易、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还可以做很多事情,发展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双方合作仍有广阔的前景”。[7] 因此,中印关系的第三种发展方向在现实中是最具可能性的。为确保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朝健康方向发展,双方必须:
1.摒弃现实主义“零和”思维,树立国家共同安全理念。理念与认知深刻影响着国家关系发展的取向。现实主义奉行权力政治,崇尚“零和”理念,追求绝对安全,认为一方所得即为另一方所失,因此常常置其他国家利益于不顾,谋求自身相对利益最大化。中印关系的发展走过曲折的道路,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都已证明,中印追求绝对安全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是有害的,盲目追求绝对安全的后果只能是军备竞赛甚至军事冲突。因此,中印两国需要从更广泛、更合理的角度思考安全问题,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安全,也要充分注重别国的安全考虑;必须以平等理念为基础,通过预防性外交并辅之以其他手段,寻求共同安全之路。
2.积极增进信任与共识,培育促进合作的内生性因素。中印之间因历史原因及现实政治的影响所造成的信任问题与隔阂,仍是中印关系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确保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标的实现,需要以积极合作的姿态与举措增进彼此的了解。以增进了解促进广泛的共识、以广泛的共识培养积极的认同、以积极的认同催生合作的动力,在两国之间进一步增信释疑,为中印战略伙伴关系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信任基础。
3.深化全方位合作,丰富战略伙伴关系内涵。目前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只是确立了两国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安全各领域关系未来发展的大框架,更具体的需要双方共同去充实和完善,更迫切地需要结合实践加以创新。因此,必须不断增进政治互信,推进划界谈判,保持边境安宁;拓展双边交往,推动区域合作;深化经贸交流,寻求互利双赢,充分发挥两国经济互补的优势,促进共同发展;加强两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扩大文化交流,增进民间往来,弘扬两国崇尚和平的优秀文化传统,促进人类的和平与发展等等。总之,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确保全方位的合作付诸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推进创造与创新,使中印两个发展中大国的友好关系更加紧密,使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朝实效化方向更好发展。
4.加强制度化建设,启动战略对话与各类协调机制。多领域的制度建设可以增进双方互信,促进共同利益目标的实现。因此,在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大框架建立之后,迫切需要推进制度建设作为保障,如启动两国战略对话机制、创建两国首脑定期会晤机制、建立中印军事联络机制和加强安全与合作的多边协调机制、建立双边经贸协商机制等等,为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标的实现提供完善的制度保证。
总之,对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健康良性发展应持积极的乐观态度,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应朝着实效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这需要双方采取更加理性而务实的态度,增进彼此信任,加强相互沟通,开展务实合作,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达到在国家安全上“共活”,在经济交流上“共赢”,在双边相关资源上“共享”,促进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朝着良好健康的方向发展。
[收稿日期]2005—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