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上游向民营资本全面自由开放_中国资源论文

促进产业上游向民营资本全面自由开放_中国资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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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国企占据产业上游,依赖能源资源不断涨价而实现利润持续增长。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国企利润的继续高增长、民营的中小微企业停工停产甚至被迫关门的艰难经营,呼吁推进打破国企垄断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国企垄断与占据产业上游分不开。开放产业上游就是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到国企占据的资源能源及水电油气热等要素领域,在产业上游,不再仅仅是国企经营,民企也可以经营。产业上游向民营资本开放应该是全面与自由的开放。

一、国企占据产业上游而导致国企与民企的不公平竞争

产业上游也表述为产业布局上游。产业上游是指影响甚至决定经济发展的资源能源及水电气热等。国企占据产业上游,既有历史原因,也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业开放次序有关。国企完全占据产业上游,民企全部在产业下游,形成了国企与民企不公平竞争的现实。

(一)产业上游的国企形成对市场绝对控制及对竞争的完全主导

无论国企完全占据产业上游的原因多复杂,国企依托产业上游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及水电油气热等相关要素价格,从而形成了其独有的市场竞争制高点,保证了其对市场的绝对控制。从中国产业布局看,国企几乎全部占据产业上游,民企几乎全部在产业下游。产业下游完全依赖产业上游。正是这种产业下游对产业上游的完全依赖,使占据产业上游的国企赚钱越来越简单,越来越直接;简单且直接赚钱的方式就是不断涨价。中国资源能源价格已经与国际接轨,甚至比国外发达国家还高,但产品质量却不与国际接轨。以汽油为例,中国高标号汽油价格比美国高了15%,但却屡屡出现油质差而损害发动机事件;中国城市供水的平均价格比美国高了23%,但却屡屡出现饮用水污染事故。产业上游只有国企在经营,不需要竞争,因此,也就决定了国企不需要进行技术创新、不需要提高管理水平,照样能赚钱,而且只赚不赔。在某种意义上,国企占据产业上游,形成了对市场的绝对控制及对国企民企竞争的完全主导,从而导致了企业间的非公平竞争。

国企依托产业上游的超强赚钱能力,不仅改善了国企的财务报表,让国企财务指标十分诱人,而且提高了国企对市场资源的集合能力,让国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无限放大。其一,商业银行尤其国有商业银行愿意以优惠利率为国企发放贷款;其二,地方政府愿意用土地优惠、税收返还的政策吸引国企从事扩大规模的投资,在某种意义上,国企既有中央政府的行政支持,又有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支持;其三,劳动力及人才更愿意向国企流动,当国内民企为招工难及“找不到工人”而苦恼困惑时,国企却是“一职万人求”。国企的赚钱方式及超强赚钱能力使国企完全主导了市场竞争,除了国企之间为了规模扩张而竞争,国企与外企合资不成而搞一点竞争外,民企根本就无法与国企竞争。

(二)产业下游的民企因成本压力而放弃与国企竞争

产业下游对产业上游的依赖,决定了民企经营离不开资源能源及水电油气热等相关要素。面对资源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下游的民企只能被动接受。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一体化,产生了民企选择国际资源能源市场的可能,但是,国际资源能源进口主要是国企在经营。即使产业下游民企看到了国际市场相对较低的资源能源价格,也只能遥望国际市场而叹息。在某种意义上,中国产业链的上下游之间,形成了产业上游国企不断涨价而利润大增、下游民企成本持续上涨而利润下降甚至亏损的关系;产业上游的国企赚钱越多,产业下游的民企成本越高。

面对产业上游国企的超强赚钱能力,民企也“眼红”,但是限制民企进入产业上游的政策,使民企只能选择在产业下游把各细分的产业无限做大。然而,民企无限做大产业下游的各细分产业,不仅更加大了对产业上游的资源能源依赖,而且吸引了国企向产业下游的进入。面对占据产业上游的国企向下游产业的进入,产业下游的民企几乎无力与国企竞争,只能放弃与国企的竞争,退缩到“国企不能做、国企不愿意做”的领域,市场空间与发展空间受到相当大的压缩及限制。

国企占据产业上游,除了导致国企与民企的不公平竞争,还使离不开水电油气热等要素的民众生活成本不断上涨。

二、国企与民企不公平竞争而形成的国内无序竞争格局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公平竞争,通过公平竞争构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民资、外资开放国内市场,是为了通过多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改善竞争环境,提高国企、民企的市场竞争力,让中国的国企、民企能够充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但是,从现实看,不仅民企、国企之间无法实现公平竞争,而且民企、国企、外企之间也难以实现市场化竞争,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无序竞争的格局。

(一)民企的市场空间与发展空间被压缩

国企占据产业上游、民企位于产业下游的产业格局,决定了民企只能在产业下游的各细分产业中经营与发展。随着民企所在产业下游的某些细分产业规模做大,国企也开始了向这些产业下游细分产业的进入,国企依托国有商业银行、地方行政力量的支持,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产能并控制市场。从大多数国企进入产业下游的方式看,一般不会采取收购民企的做法,而是以超过民企的更大产能规模取胜,这种做法一方面更容易得到各级发改委的立项审批,因为产能规模更大;另一方面又可以得到由国企所控制的产业上游的支持,有充足的资源能源保障。面对国企的这种更大产能规模,下游的民企要么选择建设比国企更大的产能规模,要么选择从已经发展起来的下游细分产业中退出。即使选择了建设更大产能规模的民企,在更大产能规模建设完成以后,也即将面临着所在下游细分产业产能严重过剩的困扰。可以说,国企对民企的这种步步紧逼,不仅形成了更加严重的重复建设与产能过剩,也极大地压缩了民企的市场空间与发展空间,扼杀了民企的活力。

(二)国企对与外企竞争的回避而助长了外企不断涨价行为

相比对待民企的态度,国企对外企显得比较“友善”。“合资”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企、外企和平相处的不变方式,“合资”使国企不需要再进行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就可以迅速占领并控制国内市场,“合资”使国企为产品提价找到了借口。在某种意义上,“合资”成为国企回避与外企竞争的托词。改革开放以来,外企进入中国几乎没有遇到过与中国国企、民企充分的市场竞争;民企出生的小而弱,加上国企的步步紧逼,绝大多数民企几乎没有能力与外企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国企应该成为与外企在国内市场充分竞争的主力军,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的国企竞争能力弱,不能与外企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但是,经过几十年改革开放已经具有超强赚钱能力的国企,是刻意回避与外企的充分市场竞争。国企采取依赖政策限制外企进入某些领域、开放领域与外企合资的两种方式回避与外企的充分市场竞争。在中国国内市场没有充分竞争对手的外企,除了产品或服务价格一涨再涨,甚至还对中国消费者实行降低产品质量、降低服务水平的差异化做法。

(三)国企与国企之间的竞争主要着眼于规模扩张及快速做大

民企无法与国企公平竞争,国企又刻意回避与外企的充分市场竞争,国企之间的竞争显得更为突出。国企之间相互竞争尤其是市场化的充分竞争,也是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之一。从政府到学者,或许都希望国企通过相互竞争,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或服务,但是,国企之间的竞争并没有让消费者受益。国企之间在竞争中,只要是价格问题、质量问题几乎都能达成默契,国企几乎都选择价格与“国际接轨”、质量保持“中国特色”。当国企之间竞争不再是围绕降低价格、提高质量而展开时,竞争就偏离到规模与速度上。每个国企都希望在规模上做到“前三名”,为了实现规模扩张,往往不再顾及效率与经济社会效应,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央地对接”,及以更大规模进入产业下游的细分产业,都是要实现国企的快速做大。

(四)民企与民企之间的价格恶性竞争而导致更多民企生存困难

与国企在国内市场所崇尚的价格与国际接轨相比,民企之间在竞争上更习惯擅长打价格战。降价甚至把价格降到成本边际,已成为中国民企之间竞争的显著特色。民企之间的价格恶性竞争,不仅体现在国内市场,而且体现在国外市场,中国工业产品出口的低价格一再降价,不仅使工业产品出口利润率降到亏损边缘,而且导致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国际贸易纠纷及诉讼呈高增长之势。民企之间的价格战,几乎到了为了销售额及市场份额可以不计成本的地步。价格恶性竞争最终传导到民企的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上,质量差、服务差几乎成了民企的代名词,由此形成了降价、降成本、偷工减料的恶性状态。这种恶性状态,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小微民企不仅不能完成资本积累、技术积累、管理积累,而且生存更加困难。

三、推动产业上游向民营资本的全面与自由开放

国内无序竞争的格局,大大降低了资源的市场配置效率。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除了要调整经济增长结构、产业结构,还要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方式。如何实现国企、民企、外企之间的公平竞争,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之一。从目前国企、民企、外企的现状看,民企的市场空间与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为了扩大民企的市场空间与发展空间,应考虑并推动产业上游向民营资本的全面与自由开放。

开放产业上游就是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到国企占据的资源能源及水电油气热等要素领域,在产业上游,不再仅仅是国企经营,民企也可以经营。产业上游向民营资本开放应该是全面与自由的开放。要实现全面与自由的开放,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推动。

(一)产业上游对民营资本开放不设置门槛或设置很低的门槛

国有企业的强势及对政策制定的足够大影响力,往往会导致产业上游开放的政策带有保护性。产业上游开放必然会对现在占据上游的国有企业经营带来影响,如果是在考虑保护国有企业的前提下开放产业上游,就容易使出台的产业上游开放政策有附加条件。这种附加条件往往就是对民营资本进入到产业上游而设置门槛,如果设置的门槛较高且是多重门槛,产业上游向民营资本开放就会流于形式。产业上游全面与自由开放,意味着不设置门槛,允许任何民企进入产业上游;开放产业上游除了为国企与民企的公平竞争创造条件,还要能拓展民企的市场空间与发展空间;只有不设置门槛,才能吸引更多民营企业进入到产业上游,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当然,产业上游与产业下游相比,产业上游对企业经营的资本与技术要求相对较高,不设置门槛会形成无序或混乱。产业上游对民营资本开放,对政府监管提出了要求,如果政府监管到位,就不会导致产业上游的无序或混乱;如果政府仍然习惯把产业上游部分监管职能让部分特别大且行政级别高的国企履行,就无法避免无序和混乱。考虑产业上游技术进步的要求,在一段时间内,也可以设置很低门槛,让大多数民企能够进入到产业上游。但是,这种很低的门槛应不带有所有制性质的歧视。

(二)产业上游的所有领域及各领域主要链条环节都要向民营资本开放

产业上游有多个领域,对民营资本开放产业上游,是开放几个领域,还是所有领域都开放,存在很大的区别。如果定位于少数领域开放,选择几个无关紧要的领域开放,即使民营资本能够进入到这几个无关紧要的领域,仍无法改变国企对产业上游绝对控制的局面。只有所有领域都向民营资本开放,才是全面与自由开放。产业上游的不同领域有不同的技术要求,所有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民企可根据技术要求选择其所进入的领域。除了产业上游的所有领域开放,每个领域的产业主要链条环节也要开放。可以说,产业上游每个领域都有各自的产业链条、每个产业链条都有若干环节组成,只有把每个产业链条的主要链条环节开放,才能形成国企与民企的公平竞争。

(三)产业上游向民营资本开放不搞所谓的试点或试验

如果仍然按照“摸着石头过河”的思维,产业上游向民营资本开放先搞试点或试验,试点或试验总结经验教训后再全面开放,会再次延误时机。从过去所谓试点试验的习惯做法看,选择几个无关紧要的产业上游领域,确定某个产业上游领域的几个次要链条环节向民营资本尝试开放,这种开放方式不仅时间长,而且无助于改变国企独占产业上游的局面。可以说,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产业上游向民营资本全面与自由开放的条件已十分成熟,所要做的是政府转变观念并顺势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当然,为了保证民营资本能够进入产业上游,政府要着手进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并允许一部分国有资本从产业上游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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