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业酝酿新行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行规论文,连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1月23日,在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连锁业会议”上,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局长黄海表示,在国内连锁商业飞速发展的同时,零售商对供应商收取过多费用和连锁企业资金链断裂已经成为目前流通领域的最大问题,而国家正在积极酝酿出台相关法规政策,目的在于规范发展,并扶持大型商业企业的兼并重组,形成中国的商业巨头。新行规还将逐步引导连锁经营向更多的行业和领域发展,由此构筑兼顾合理化和多样化的商业网络。
此前一直保持高速发展的连锁行业今年的销售额增幅平缓,排除全国商品消费总额的同比增幅减小的因素外,行业本身的弊病是现实的障碍,而目前连锁行业的相关法规、办法尚无法对此作出适应性调整。规范供应商与零售商的关系是新法规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年上半年的抽样调查表明,全国目前的商品总类已经100%处于供求平衡或供过于求的状态。零售商依靠优势地位压低进货成本,同时向供应商要求各种类型的费用,并相应拖延账期,供应商与商业企业之间出现的付款、收费纠纷使流通过程受滞,而供应商则面临着巨大的成本压力。黄海表示,“正常市场环境下各种费用的收取都应该在合理范围之内,供商关系的调节也应该由市场决定,但如果费用的收取严重到影响正常供商关系的平衡,国家考虑出台法规加以协调也是理所应当的。”
据悉,提高资本金的门槛,以减少因实力不够而导致资金链断裂的恶性事件发生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本质上,一些超市大量占用供应商货款或向其收取种种费用的问题也是因为连锁企业资金不足进而连带产生的结果。黄海认为,“对于连锁商业而言,现行的注册资本金底限为30万元,这显然不足以对连锁企业的资本实力实行有效规范。这样,一些企业开始经营后便会很快产生资金不足问题。有些企业则是进行注册时资金金额很高,但其中有部分虚假资金。还有些企业在完成注册后,很快便开始抽撤资金。资金紧缺导致在配送、管理等环节无法满足大规模经营的要求,在盲目扩张以及行业竞争的压力下,经营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严重后果,这是连锁业最应警惕的方面。”国家经贸委希望能在商业企业注册资金方面增加要求,特别是对大型连锁企业作些特殊要求,以增强其资本金实力,同时也与相关金融部门协商,希望对一些效益好、有信誉、有市场前景的企业在贷款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在更高的层面,考虑到连锁业潜在的商业能力,新法规的出台也被视为未来中国零售业的指针之一,按照预想,政府在强调努力发展具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便利店、合理发展符合国情的现代大型综合超市的同时,也将有计划地控制大卖场(Hypermarket)和仓储式商店(Warehouse)的盲目发展。国家经贸委希望通过出台连锁法规为商业流通领域扫清障碍,理想中的景象是,到“十五”末期,全国连锁企业门店数达到10万个,销售额达到7000亿元,占全国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年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连锁企业达到20户,销售额在20至50亿元的连锁企业达到40户,培育5至10户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跨地区发展、初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由此诞生中国的连锁商业巨子。
在此背景中,新法规的出台被赋予了更重大的意义。11月中旬,国家经贸委公布《全国连锁经营“十五”发展规划》,明确在未来3年间,中国将在石化、烟草、图书报刊、医药、电信等行业中,推行商品或服务的连锁经营;在软件开发、汽车销售、商品租赁、房地产中介、教育培训、旅游等新兴服务业中发展连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连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或通过输出商标、商号和经营管理技术等方式发展特许经营,整合社会商业和服务业资源。
可预见的是,这些新开放领域将极具增长潜力。出于政策连续性的考虑,连锁业的新法规需要在技术层面为“发展规划”护航,但在相关基本法律准备尚未完结之前,规划中的设想缺乏可供操作的依据,黄海承认,“出台新法规的呼声相当急切。”
研究零售行业的著名学者袁家方分析认为,外来力量是促使连锁业强化规范的重要原因,今年上半年国家共批准了8家外资企业在中国新开28个门店,其中包括家乐福、欧尚等世界巨头,而针对沃尔玛、麦德龙新店计划的审核批复也在进行中,在争开大型综合超市的同时,步伐较快的外资零售商已在拓展其他业态模式,以进一步扩张在中国的业务。随着外资并购准入限制政策逐步放宽,未来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外资并购将成为零售业的热点,与此对应,加强规范,培植本土强势企业参与竞争也是应有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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