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论文

用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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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478(2007)03-0116-04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地提出了“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一新的命题,这是党的建设理论的新发展,不仅指出了党内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关系、党内和谐对于社会和谐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而且为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一新命题提出的根本依据

党内和谐主要是指党内各种关系的良性互动状态,是全党在科学理论和正确政治原则基础上形成的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的一致,是党的各方面工作协调有序的综合反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了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新命题,不仅揭示了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是有着深刻的原因之所在的。

1.这一新命题的提出,是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中国共产党所处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政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结果,也是现代社会发展所依赖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政党总是要代表特定阶级、阶层的利益,基于特定的政治目的和使命,通过参与和执掌国家政权,以其自身特有的方式来影响社会发展的政治主体。“一个先进的政党,既是一个能有效推动社会发展,又能在社会发展中不断自我完善的政党。”[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探索找到的适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人民愿望、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现实道路,是通过不断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着力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伟大实践。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实现和保持党自身的团结和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才能团结带领人民为完成党所肩负的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历史使命而奋斗,才能对社会和谐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体现党的先进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一新命题的提出,既是对执政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2.这一新命题的提出,是对党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取得了重大进展。如在党的八大上宣布,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已根本不同于旧社会的基本矛盾性质。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阶级斗争,大多数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我们党要“成为团结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党的任务就是“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2] (P114-115)这一时期,毛泽东发表了《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两篇重要讲话,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提出了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正确处理我国社会一系列重大关系,制定了包括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以及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等一系列正确方针。这些重要思想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为适应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从革命时期到建设时期、从重点抓阶级斗争到重点抓人民内部矛盾的三大转变所作出的重要探索,同时也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注重“和谐”的一面。然而,由于受国内外环境的影响,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什么是执政党、怎样建设执政党”这个根本问题上存在着“左”的认识,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强调民主革命时期的“斗争哲学”,搞“五十字”建党方针,最后导致“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给我们留下了惨痛的教训。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总结历史教训,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果断地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方针,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提出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的建党目标。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更加和谐”的小康社会目标,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突出抓好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党的建设的总纲,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一新命题的提出,就是对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实践和认识的科学总结和经验结晶。

3.这一新命题的提出,是客观现实的迫切需要。今天,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因此,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新命题的提出,其现实依据,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客观事实: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密联系起来,始终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党保持了强大的生机与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执政基础不断巩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严重;还由于党员社会身份的不同分化、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客观现实,导致部分党员思想既活跃又混乱,在理想信念、政治要求、思想意识、行为方式等方面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产生了若干不同声音等等,这些都是党内不和谐的突出体现。因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把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一新命题提出的重大意义

实现社会和谐,首先党内要和谐。提出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一新命题,对于我们更好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进一步丰富了执政党建设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管党的重要理念和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的和谐统一。党内和谐是党的本质属性,是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只有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实现党内和谐,才能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克服各种消极因素,增强党内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使党内各种信息的传递更为流畅,减少党内因沟通不够、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所造成的力量损耗,有效地发挥好执政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从整体上增强党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只有实现党内和谐,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进而实现党内生活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的整体水平,团结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可见,实现党内和谐,不仅是执政党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衡量党的自身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

2.进一步深化了政党和谐对社会和谐重要作用的认识,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了根本保证。十六大报告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提出来,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明确了基本要求。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政党来自社会,政党的使命在于推动社会发展。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执政党在现代政治体系中具有其他任何组织和团体不可比拟的功能,自然成为整个社会时刻关注的焦点。特别对拥有7000多万名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来讲,全体党员的和谐关系,本身就是整个社会大和谐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带有根本性的环节。党员个人之间的和谐、党员与党的各级组织的和谐以及全党的和谐,都会对群众产生积极影响,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党与社会、党的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内在关系,决定了社会和谐必须以党内和谐为前提。”[1] 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执政党党内不和谐,是引发社会动荡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发生政局动荡以至丢掉政权,同党内闹分裂关系极大。只有党内和谐了,才能更好地把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意见要求通过广大党员传递到党的各级组织,使党的政策主张更好地体现民意、反映民情;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才能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根本保证。

3.进一步明确了实现党内和谐的基石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思想,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安定有序,提出了科学的思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和谐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形成的动态和谐。实现党内和谐的过程,就是化解各种矛盾的过程,就是党内各种关系协调的过程。一定意义上讲,协调党员之间和各级党组织之间的各种关系,建立健全党内关系的协调机制,支持广大党员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各种利益诉求,解决党内利益矛盾,是实现党内和谐的重要方面,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党内民主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党内民主或者党内民主不健全,就谈不上党内和谐。实现党内和谐的过程,也是发扬党内民主的过程。真正的和谐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和谐,党内和谐具有民主性的特征。党内民主之所以是党的生命,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党内民主不仅仅强调党员在党内人人平等,而且要真正实现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党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起着示范和带动作用。没有健全的党内民主,也就没有人民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可能实现。为此,《决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新要求,这必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思路选择与机制构建

社会和谐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和各个主体,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合作互动才能实现。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自觉维护党内和谐是确保社会和谐的关键所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了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总要求,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营造氛围,构建机制,推动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步伐。

1.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培育党内和谐文化。“党内文化,就是一个政党在其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自己独有的生存状态,政党活动在其中,受其约束和规范,同时又从中获得活力。”[3] 培育党内和谐文化,对实现党内和谐至关重要。党内文化与社会文化紧密相联,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是我们培育党内和谐文化的重要思想资源。但是,培育党内和谐文化,绝不是回归传统文化,而是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体现新的时代精神。今天,我国正处在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先进文化、落后文化、腐朽文化和外来文化等同时并存,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相互交织,这些都会对广大党员思想意识产生重要影响。只有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党内和谐文化,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才能在全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全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亲和力,使党内和谐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行为,党内和谐才有坚实的思想基础,才能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2.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规范好党内关系。党内和谐关键是党内各种关系的和谐。为此,要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党员个人与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党员个人要服从组织,切实履行义务。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决不能凌驾于组织和集体之上;同时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党员特别是工作生活中有困难的党员,改变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只强调党员义务、对党员权利重视不够;只强调党员服从组织,对组织为党员服务重视不够的做法,让广大党员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二是要处理好党内上下级组织之间的关系。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的要求。上级组织既要严格要求和监督下级组织,决不姑息和纵容缺点错误,同时又要关心下级组织,自觉接受下级组织的监督,虚心听取批评和意见,保护和发挥好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要处理好“一把手”和班子其他成员的关系。“一把手”对班子的团结和谐负主要责任,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努力成为班子成员的楷模和榜样;同时班子成员要自觉摆正位置,既要服从领导,又要敢于坚持原则,共同营造相互信任、团结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

3.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健全党内民主运行机制。党内和谐是以党内民主为前提的,健全党内民主运行机制,是实现党内和谐的决定性环节。一要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运行机制。从体制和机制上理顺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进一步细化常委会与全委会的议事职责和规范,特别是确保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二要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完善民主选举机制。加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既要把差额选举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常委成员中的核心层书记和副书记,又可以在县市区实行常委直选,将县市区委常委由委员选举产生改为由党代表直接选举产生,进而推行党代表直接选举书记和副书记;同时还要推广和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弹劾罢免机制和任期制。三要完善党内沟通机制。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真正落实,就必须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发挥在党内事务中的主体作用。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理顺党内情绪,畅通党内不同意见表达机制,扶正祛邪。

4.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当前腐败已成为党自身不和谐的最突出根源。实现党内和谐,一要严肃党的纪律,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好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真正使党内法律制度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加大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的防止权力滥用的预警机制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监督机制,真正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二要继续加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这次地方换届选举过程中,中央加强对省级纪委书记任职管理,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尝试,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应该把省级和省级以下纪委书记的提名权都归于上级纪委或上级党委制度化,待条件成熟时,实行全方位垂直管理,同时加快制定《反腐败法》。三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反腐败工作体系。改革开放以来,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不断增多,尤其是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最为直观和突出。只有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才能真正实现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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