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分析与进程测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工论文,进程论文,现状分析论文,市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当今农民工已不再是一个高度同质的群体,其内部产生了较大的分化。目前,学者们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并给予了关注。
有学者根据农民工拥有资本和雇佣方式的不同,认为农民工已经完全演变成三个不同的社会阶层:占有相当生产资料并雇用他人的业主(老板)、占有少量资本的自我雇佣的个体工商业者(个体户)和完全依赖打工的受薪者(打工仔)(李培林,1996;刘传江,2004)。进一步的研究表明,目前流动农民这一群体的内部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原群体内部的同质性已被打破,出现了在资本占有、经济收入、社会声望、价值取向等方面有很大差异的等级群体(唐灿、冯小双,2000)。细观这些研究可以看出他们是基于农民工群体的垂直分化——农民工内部不同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等方面展开研究的。
也有学者开始从代际角度对农民工群体进行纵向研究,分析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工其行为决策等有关问题。王春光(2001)的研究表明,“农村流动人口已经出现代际间的变化,他们不仅在流动动机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在许多社会特征上也很不相同”,从而提出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概念,并对他们的社会认同与城市融合问题进行了分析。刘传江、徐建玲(2006)指出:“当代中国正处在一个快速变化的时代,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出生和成长起来的农民工,个体的人格特征显著不同。改革开放以后出生的年纪轻的农民工和计划经济时代成长起来的年纪大的农民工,不论在成长的社会环境还是在家庭环境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两部分亚群体在文化、观念和行为上,都有着明显的差别。基于这一考虑,把这两部分亚群体分别称之为第一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所谓第二代农民工,是相对于改革开放后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从农业和农村中流出并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第一代农民工而言的,具体指的是1980年以后出生、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由此可看出,对第一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区分的要点在于他们生活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其自身的文化、观念及行为上的差异。我们以人口学和经济学视角从农民工群体自身出发提出的“第二代农民工”与王春光提出的“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其实是同一群体,但比后者(社会学角度)具有更宽泛的内涵。因此,本文选择运用“第二代农民工”来描述农民工群体中年龄较小的亚群体。
运用2005年农民工课题组(简称“2005年课题组”)① 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独立样本检验分析以验证这一划分的合理性。分析结果发现,自变量在显著性水平1%上通过t统计检验,从而说明第一代农民工与第二代农民工在受教育年限、婚姻状况、务农经验、未来归属倾向、自我身份判断、市民化意愿方面均有着显著不同(见表1)。
由表1可看出,从年龄上来看,第一代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4岁。进一步的分析表明,第一代农民工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仅占14.4%,绝大多数年龄在30岁(包括)以上,其比例高达85.6%,其中30~39(包括)岁的占该亚群体43.5%,另有42.4%的农民工年龄在40岁(包括)以上。而第二代农民工平均年龄则为20.8岁,比第一代年轻了将近18岁,且有将近46.2%的人在20(包括)岁以下。与这种年龄结构相对应,第一代农民工已婚的概率将近91%,而将近有90%的第二代农民工未婚。就务农经验而言,由于第一代农民工在进城之前长期在田间劳作,而第二代农民工在务农时间、务农经验等方面远远少于他们。从统计数据来看,第一代农民工的平均务工时间为11.4年,务农时间超过12年的占36.2%,其中务农时间超过20年的其比例竟高达24.7%,甚至仍有10.9%的务农时间长达30年(包括)以上。而第二代农民工平均务工时间为2.1年,其中37.9%的人从来没有务农经验,这部分农民工在进城务工之前基本上是一直在学校接受教育。在接受教育方面,第一代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以小学和初中文化为主,他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62年,初中及以下占81.9%,不过仍有30.9%的人处于文盲半文盲状态,而第二代农民工他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92年,虽然比第一代农民工仅高出1.3年,但从分布结构来看,绝大多数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89.4%的人接受过初中及以上文化教育(程建林、刘传江,2008),另有25%的人曾经接受过高中教育,有将近10%的人还上完了高中,接受了完整的高中文化教育。由于这种年龄结构、婚姻状况、务农经验以及接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使得他们在归属感、自我身份认同与市民化意愿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由表1可知,在未来归属倾向与自我身份认同方面,第二代农民工中有69.9%的人倾向于认为“自己是城市中的一员”,“应该得到和城里人同等的社会地位”,就第一代农民工来讲,表1中显示他们“未来归属倾向”的系数呈负数,这充分说明第一代农民工从来没把“自己当作是城市的一员”,就其身份而言,他们“仍是农民”。因此,两者之间对未来归属倾向与自我身份认同的不同,造成了两种之间的市民化意愿也存在差别。调查分析表明,第二代农民工中具有市民化意愿的将近70%,而第一代农民工中仅有50%。
由于第二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成长环境和接受教育的不同,便决定了他们之间必然会具有不同的社会认同感和生活期望值。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已经表现出了许多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集中体现为:由第一代农民工的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第一代农民工的城乡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第一代农民工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周正平,2007)。
2 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
2.1 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
就“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而言,应包括生存职业、社会身份、自身素质以及意识行为四个层面的涵义,即农民工职业由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转变成正规就业的非农产业工人,社会身份由农民转变成市民,农民工自身素质提高,其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城市化。这四个层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其中前两个层面主要取决于宏观体制改革与相关的制度创新,它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后两个层面则主要取决于农民工本人的个体因素。也就是说,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是农民工不断摆脱其城乡边缘状态,逐渐走向和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的过程。因此,农民工市民化既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结果。
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表明,实现绝大多数农民工市民化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最终出路。如果数以亿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长期滞留于城市边缘地位的农民工状态而不能市民化,不仅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目标的实现,而且还会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隐患乃至障碍因素。因此,对农民工特别是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进行探讨有利于我们深入、系统地探讨中国特色的城乡人口转移和城乡和谐发展,这不仅是弥补现有研究的薄弱环节,而且更是为了适应当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及科学地制定相关政策的迫切需要,更是城乡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的重要而现实课题。
2.2 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
研究表明,第二代农民工在生活习惯、文化习俗、就业取向、价值目标等方面更接近于市民,尽管身份并没有得到彻底改变,但是他们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多了自主和自觉意识,具有强烈的市民化意愿。更愿意成为市民。因此,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中,第二代农民工是市民化意愿最强、市民化过程最为迫切,同时也是比较容易融入城市被市民化的群体(刘传江、程建林,2007)。随着第二代农民工进入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如果他们长期不能迈过“市民化”这道门槛,积累到一定时期、发展到一定程度极易成为“问题农民工”,进而引发成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基于上述的考虑,探讨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及其具体进程度量显得尤为重要。下文将运用2005年课题组调查数据对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进行详细分析。
2.2.1 第二代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第二代农民工受教育年限较长,人力资本相对较高,这决定了他们比第一代农民工具有相对较高的工资水平。2005年课题组的调查结果显示,第二代农民工的工资多集中于400~800元之间,占60.1%。考虑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获得的工资性收入,有相当一部分寄回家中用于家中的生产性投资及家庭成员教育投资等有关费用支出②,这样势必减少了他们的可支配收入,他们的可支配收入受到限制(见表2)。由表2可看出,第二代农民工的月可支配收入多集中在201~500元之间,占62.4%,这说明在目前的经济水平下,第二代农民工的可支配收入依然较低。不过仍有7.2%的人月可支配收入在701~1000元之间,这一水平在城市生活,相对来说要宽松一些。另外,有3.2%的人其可支配收入在1500元以上,这个水平已经达到甚至高于武汉市城市职工月平均收入③。所以,总体上讲,第二代农民工的可支配收入依然较低,此收入水平也仅能够维持在城市的生活开销。
2.2.2第二代农民工的职业状况
职业状况关系到一个人及其家庭的社会质量与社会地位。因此,人们一般都向往有个较好的职业(史柏年等,2005)。根据有关调查,第二代农民工在来城市务工之前,主要是在学校读书,其比例占到了44.3%(朱永安,2005),这种求学经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他们进城之后的职业期望与职业选择。通常情况下,职业期望与个人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紧密相连(史柏年等,2005),由于第二代农民工对于自己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除了赚钱外,他们较重视安全、维权等这些关乎生活质量的因素,人文环境、文化娱乐、工作氛围等都影响着第二代农民工的选择,从而决定了他们希望从事轻松而待遇较好、能够开眼界的职业。研究表明,第二代农民工从事服务业的比率最大,为41.4%,而第一代农民工从事这一行业的只有16.9%;另一方面,第二代农民工从事建筑、社区服务等工作的比例要低于第一代农民工(朱永安,2005),这体现出了第二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的择业取向。
无独有偶,我们的调查充分证明了上述观点。据2005年课题组的调查显示,第二代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大多数为服务性行业,包括酒店餐饮、保洁、销售等,占到了67.5%,技术岗位占24%,甚至还有1.2%的人成为管理人员,与第一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开矿等“脏、累、险”的职业相比,第二代农民工从事这些工作的比例相对较低。2005年课题组调查显示,第一代农民工中建筑工、矿工、砖瓦工、搬运工的比例分别为44.6%、3.8%、7.0%、7.0%,几乎没人从事管理工作;而第二代农民工中的建筑工仅占13.2%、搬运工占5.4%。由此看出,第二代农民工中的服务人员在增多,技术工人有所增加,管理人员略有增加,建筑行业等就业者明显减少。总之,第二代农民工不愿意再沿着父辈们的足迹,从事风餐露宿、室外作业、条件艰苦的建筑、采矿等职业,转而追求轻松而待遇较好的职业。
2.2.3 第二代农民工的务工时间④
务工时间长短与农民工所处的年龄组呈显著正相关。第一代农民工务工时间相对较长,根据调查统计,他们中大部分务工时间在5年以上,占到了66.1%,其中6~10年占29.4%,10年以上占36.7%,甚至有16.4%的农民工务工时间超过了15年。而第二代农民工务工时间较短,绝大多数在5年(包括)之内,占83.3%,务工时间在5年以上的仅占16%。
由于第二代农民工年龄相对较小,且在务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对他们来讲,今后在城市务工、生活的预期时间会相对较长,这也是重点推进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原因所在。
2.2.4 第二代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根据2005年课题组的调查,第二代农民工中有37.1%的人是“单位免费提供宿舍”,31.1%的人“在外租私房”;另外,还有9.1%的人“租住单位提供的宿舍”,也有4.5%的人在务工地的“亲戚或朋友家”居住。与他们相比,“住工棚”的环境要恶劣了许多,甚至面临着危险,但也不乏其人,占到了18.2%。由此看出,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改善仍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总体上,第二代农民工的居住环境相对较好,这不仅与他们“是娇生惯养的一代,衣食无忧,吃不了苦”有一定的联系,而且充分体现出了他们较强的维权意识,懂得为自己争取较好的工作环境。
2.2.5 第二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在城市融入方面保持着积极的态度,即他们的城市融入过程基本上是主动和自觉的,他们的城市适应表现为谋求一种与城市的积极共存(周明宝,2004)。
首先,第二代农民工的就业途径在逐步转变。第一代农民工就业渠道主要是通过“老乡介绍”、“农村亲戚朋友介绍”与“城里亲戚朋友介绍”等传统的社会网络,具体来说就是发挥“地缘”、“亲缘”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就业信息来源、介绍工作等方面的作用。相关研究表明,农民工文化程度越高,在求职过程中对亲戚朋友、同乡、同事的依赖性降低,求职途径更为多样,并能够借助于中介力量(包括中介组织、新闻媒体、广告等)(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07)。据2005年课题组的调查,“自己主动寻找工作”、“用工单位招工”与“职业介绍机构”是第二代农民工就业的三个主要途径,分别占36.4%、36.4%和19.7%(见表3)。由此看来,他们在求职过程中运用初级关系网络的比重有所降低,投亲靠友已不是求职的主要渠道。
注:表中所列项目可多项选择,后表同。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就业显得更为主动,劳动力市场在他们找工作的过程中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自己主动寻找工作”由第一代的4.3%提高到第二代的36.4%,即使是“用工单位招工”,第二代农民工在这一过程中也是以“自己应聘”的方式通过展示自己的能力获得工作。同时,随着在城市工作时间的延长,他们对就业信息的了解越来越多,个人资本、经验也不断得到积累,在寻找新的就业机会的时候,他们对亲朋好友的依赖性减弱,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找就业机会的能力有所提高。总之,第二代农民工寻找乃至转换工作的成功,更多的是依靠他们个人的努力(周海旺、高慧,2007)。
其次,第二代农民工比较看重专业技能,并有着强烈的学习渴望。2005年的调查显示,第二代农民工中43.2%的人参加过培训,其中一半为免费培训;另一半是“自掏腰包”参加培训,反映了第二代农民工对专业技能培训的重视。当问及“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方式”时,“个人独立自愿参加”的人占了33.3%。而第一代农民工中仅有26%的人参加过培训,其中只有36.7%的农民工“自掏腰包”参加培训,“个人独立自愿参加”的占29.7%。分析表明,第二代农民工参加培训的比例远远高于第一代农民工,即使培训不是免费的他们也积极参加,在他们看来无论是从工资收入,还是从工作环境等方面,“有一技之长”总比第一代农民工“卖苦力”有着持久而稳定的效应。
最后,第二代农民工的衣着、言谈、举止逐渐向市民靠拢。第二代农民工非常注重外在形象的修饰,以尽量消退乡土气质。他们塑造时尚的外表,在服饰上尽量向城市靠拢,并重视自己的言谈举止,体现出了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的渴求。在语言上,第二代农民工大多数刚从学校毕业(初中或高中),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没有语言障碍,他们都能自由交流;在服饰上,第二代农民工开始打扮自己,力求摆脱那种城市人一贯认为的农民工衣冠不整、蓬头垢面的形象。另外,在城市务工使他们开始脱离父母的约束,自己的生活有了更大的选择权与更多的选择空间,在从众与时尚的跟随中,他们也习得了城市各种现代生活方式(王艳华,2007)。
2.2.6 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
高学历年轻的第二代农民工更向往城市生活,他们的市民化意识与意愿更高,从而市民化的可能性也更强。根据2005年课题组的调查,第二代农民工具有市民化意愿的占该群体的63.6%。达·凡佐(Da Vanzo)在探讨农民向城市迁移所带来的收益时曾指出:“迁移的收益不仅包括收入的提高、一生额外福利的增长,而且还包括非工资的收入(更高的福利等)及更好的环境(更好的文化设施、更加便利的健康诊所、更好的学习或培训机会、与朋友或亲戚更紧密的接近等)”(杜鹰、白南生,1997)。2005年课题组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结论,调查表明第二代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在于城市收入高、生活水平好、精神文化生活丰富以及为自己的孩子以后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考虑(见表4)。
2007年武汉大学农民工课题组的调查⑤ (下文简称“2007年课题组”)表明,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比例高达78.5%,这充分说明了他们的市民化意愿在逐步增强,反映了他们强烈的留城愿望。
2.2.7 第二代农民工对未来的打算
与第一代农民工从农村到城市最后返乡的经历有很大的不同,第二代农民工中的大多数打算通过多种途径尽量留在务工地。2005年课题组调查显示,第二代农民工中欲“通过打工,争取留在城里生活”占42.4%,“不愿意回乡干农活,想过城里人的日子”的占15.2%。如果把两者定义为“倾向与留城者”,则其比例高达57.6%,即第二代农民工中有一多半的打算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城市生活。
《广东省青少年发展报告》也证明了这一事实。《报告》指出,27.4%的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城市买房定居,50.2%的表示能“干得好,愿意呆下去”,甚至高达62.6%的梦想着未来做老板,而打算“干几年回家”的只占两成(广东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2007)。
2.2.8 第二代农民工的自我认同
农民工的自我认同是他们社会身份认同的关键(周明宝,2004)。虽然第二代农民工主观上竭力融入城市社会,力图挣脱“农民工”这一标签,虽然有着通过自己努力在城市生活定居的强烈愿望与美好打算,但是目前他们既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又难以回归农村社会。这便形成了对自我身份的认同问题。
就其身份来讲,第二代农民工仍然是“农民”,即使他们极不情愿,但是他们不得不接受这样的身份。据2005年课题组的调查,第二代农民工中认为“农民工是没有城里人待遇的工人,其身份还是农民”的占39.4%,2007年课题组的调查样本点由于包含流出地,第二代农民工对“农民”身份认同比例更高,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高达73.3%。其实他们更多的是对自身抱有一种美好的期望,高达56.8%的第二代农民工“希望得到与城里人同等的社会待遇”。第二代农民工“农民”身份的自我认同,影响着他们的行为选择,使他们不约而同地被动接受着现实的生活状况与权利状况,严重影响了市民化进程。
农民工“农民”身份的认同是社会对其“农民”身份认同的直接反映。一方面,这与不利于农民工在城市生存、就业等方面的种种制度安排紧密相关;另一方面,他们还受到了来自于城市市民的歧视。一直以来,城市市民对计划经济体制通过剥夺农民而提供给他们的种种好处留恋有加,以致那种特权意识和身份优越感在他们身上沉淀为了一种社会惯习(陈光金,1998),大部分城市市民还是没有把农民工当市民看。根据史清华等(2003)的调查,农民工在社会身份转化方面“受到歧视率”大约在75%左右,这反映了大部分城市市民并不能平等对待农民工。另外,作为农民剥夺的延续,在城市中农民工也经常被市民排斥在城市的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之外,普遍得不到他们的认同,其结果是农民工的期望在心理上不能获得认同,在情感上找不到归宿。
通常情况下,角色的转换通过个人努力就能够完成,而身份的转变则需要制度与社会的认同。尽管在城市中,农民工已经基本像市民一样地生活、工作,但就其身份而言,他们仍然未被户籍制度认可,仍然未被市民认同,生存权益也被有关制度安排所排斥,便造成农民工角色转换与身份转换的分离(朱力,2002)。因此,要想让农民工彻底融入城市,不但要具有行为上的融入,还要在心理与文化上融入城市,即真正消除农民工身份的自我认同,这就需要城市对农民工有一种正确的社会认同。
2.2.9 第二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
城市的生活方式潜移默化地改变着第二代农民工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融入城市的强烈渴望,对家乡产生了一定的距离感与陌生感,对农村社会的“乡土认同”也在逐步减弱(王春光,2001)。2005年课题组的调查也为这一结论提供了一定的佐证。统计显示第二代农民工中占63.6%的希望“脱离农村”,当问及原因时,36.4%的人认为“农民负担太重”,27.3%的人认为“农民社会地位低”,这些因素造成了他们离开农村的强烈念头。
另一方面,第二代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所遭受到的制度性的社会排斥,他们的社会认同就会趋于“内卷式”的建构,也就是说他们既不能融入城市社会,又难以回归农村社会,从而形成了“游民化”的社会认同(王春光,2001)。其结果自己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并形成了边缘化的感觉和意识,这又进一步阻碍了他们重回主流社会的步伐(简新华、黄锟,2007)。
第二代农民工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具有融入与游离并存与交错的特点,即一方面他们想融入这个城市,并在主观上做出种种努力,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却造成他们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的尴尬局面(彭远春,2007)。究其原因分析,从客观上看,主要是城市社会对外来第二代农民工的社会排斥;从主观上看,与他们自身相对较低的综合素质以及自我封闭的心理结构密切相关。融入城市社会是他们的主观意愿,而这种美好的主观意愿被残酷的社会现实击破后,第二代农民工的内心就会产生对城市社会的反感,“农民”身份与较低的经济社会地位怕被“城里人”看不起,而逐渐产生自卑心理,很少与“城里人”交往,久而久之,形成了较为封闭的生活圈与较为封闭的心理结构(史柏年等,2005)。
分析表明,第二代农民工虽然在收入、就业途径、从事职业、居住环境等方面较之第一代农民工有很大改善,但是由于其“农民”的身份定位以及基于农民身份的种种制度安排所形成的社会排斥,使其市民化进程举步维艰。据2007年课题组的调查,在“为什么自己没有成为城里人”的回答中,第二代农民工认为“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具备成为城市人的条件”占48.1%,“政策原因造成的成为城市人门槛过高,使自己无法具备城市人的条件”与“自身已经具备成为城市人的条件,但现实政策条件不允许”的分别占18.5%、9.3%,两者合计为27.8%,不过仍有11.5%的人“不愿意成为城市人”,即他们“缺乏成为城市人的主观意愿”。他们对自己的“清醒”认识颇有点儿很“自知之明”的味道,即他们自己认为不能成为市民的最主要原因是自身较低的素质。直观上,这一结果与第二代农民工强烈的留城意愿是相悖的。通过对这一表面现象进行的深入分析表明,其实这背后折射出的仍是相关制度安排密切相关的制度因素。进一步对这些政策因素进行分解,则发现工资收入(与劳动力市场制度密切相关)、户籍制度、城乡就业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则成为阻碍第二代农民工“成为城市人”的主要政策因素(见表5)。
3 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测度
农民工市民化过程,既受到农民工不可控制的外部因素如相关的制度安排的影响,又与农民工自身的因素,如市民化意愿和市民化能力密切相关。为更清楚地掌控与大力推进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同时为了准确评估政府政策实施的效果,本文构建了一个农民工市民进程的测度指标体系。构建的指标体系不仅囊括了农民工市民化所反映农民工个体的四个层面涵义,还把农民工这一群体纳入市民化进程范围之内,进而总体上把握他们的市民化进程与动态发展历程。具体来说,该指标体系包括外部制度因素、农民工群体市民化进程和农民工个体市民化进程三部分(见表6)。
表6中农民工个体自我认同的测算方法“农民工选择(1)的比例+选择(2)的比例×0.5”,这里的(1)和(2)是我们调查问卷中编号E12“下面对农民工的看法,你同意哪一种”的选项,选项(1)是“农民工不以务农谋生,应该得到城里人同等的社会待遇”,选项(2)为“农民工是没有城里待遇的工人”。这两个选择的内容体现的是农民工的自我认同。选项(1)表明农民工与市民等同,选项(2)则意味着农民工虽然实现了职业的转变(由农民变成了工人),但不能享受到与城市市民完全相同的社会待遇,由于这种“半转变”,在这里我们便赋予选项(2)一个0.5的系数。
根据表6所设计的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指标体系,利用2005年课题组的调查数据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进行了实际测算,并按农民工代际分化把问卷调查数据拆分成第一、二代农民工两部分,重点探讨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表7反映的是农民工群体市民化进程的测算结果。
对比第一代和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可以发现,虽然两代农民工收入水平相似,但是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为46.21%,远高于第一代农民工的18.09%,这使得他们之间的市民化进程发生很大的差异。最终结果显示,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率为50.23%,而第一代农民工市民化率仅为31.30%。
由此可知,就市民化进程而言,第一代农民工处于市民化的初步阶段或称之为低市民化进程阶段,而第二代农民工则处于市民化的中间阶段,即中市民化进程阶段。虽然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水平高于第一代农民工,但是他们所处的中市民化进程现实表明目前第二代农民工在市民化的过程中仍面临着许多障碍,其市民化进程可谓任重道远。
4 简要结论
通过之前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虽然第二代农民工在心态和文化习俗上更接近于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较高,具有强烈的市民化意愿。但由于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等种种制度安排,将他们真正排斥在了城市体系之外,使得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的主观愿望、过高期望与城市体系对他们客观排斥之间的反差,事实上形成了一道巨大的鸿沟(任远、邬民乐,2006),使得他们的市民化进程受阻。同时,由于第二代农民工绝大多数不愿甚至没有能力退回到农村中务农,因此,在他们市民化缓慢而又艰难的进程中,他们就成为城市和农村之间真正的“两栖人”。大量两栖人的存在不仅引起了“民工荒”,还会形成“问题农民工”,影响城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因此,积极推进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势在必行而又任重道远。为此,需要加快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就业制度、劳动力市场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给第二代农民工创造市民化的宏观环境,让他们具有更多的选择权,同时加大职业培训,让他们有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真正实现其在生存职业、社会身份、自身素质以及意识行为向市民的转化。
收稿时间:2008-06
注释:
① 2005年3月农民工课题组到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区25个建筑工地、酒店餐馆、集贸市场、工厂等农民工集中的场所各随机抽选20名农民工、总样本500人作为调查对象对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外出务工、农村承办土地、社会保障以及农民工生存状态进行了面对面访谈型问卷调查。调查完成后通过数据清理和逻辑检验的有效问卷为436份,其中第一代农民工有效样本为304个,第二代农民工有效样本132个。
② 调查表明,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往家寄钱的比例较低、金额也较少。调查显示,30.3%的第二代农民工每月往家寄100~300元,寄301~500元占25.8%。但也有25.8%的人根本不往家寄钱,或者家里不需要他们寄钱,这样他们的收入就完全归自己支配。
③ 2005年武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43元,由武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8505元计算得出。
④ 受调查数据的限制,这里的务工时间并不是指农民工在城市务工的累计时间,而是从他们最初进入城市务工到目前断断续续的务工时间。简言之,虽然他们每年在农闲时外出,农忙时回家,但只要他们每年有外出务工的经历,则按其在外务工1年来计算。
⑤ 2007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地区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其中第一代农民工有效样本495个,第二代农民工有效样本270个。本次接受调查的农民工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该问卷调查点选择农民工集中场所,调查对象遵循样本点简单随机抽样原则,样本点包括农民工流出地和流入地两部分,样本量较大,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
⑥ 这里的歧视系数是沿用蔡昉等(2004)在分析农民工工资决定中户籍歧视的研究方法。参见蔡昉,都阳,王美艳.劳动力流动的政治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2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