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劳资关系演变的趋势和对策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资论文,新时期论文,对策论文,趋势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劳资关系已经形成一个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劳动与资本已经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温情脉脉和一元化领导,演变成两个不同的利益群体,导致劳资关系失衡。
我国劳资关系失衡的关键是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其主要表现是:第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不规范。第二,超时劳动现象普遍,劳动报酬偏低。第三,企业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现象严重。第四,劳动条件差,工伤事故频发。第五,普遍缺乏基本社会保险。
本文指出校正和协调劳资关系,不能寄希望于个别企业的“开恩”或“觉悟”,关键是要从法律制度上给予劳方以助力,使之具备与资方谈判的平等地位。具体地讲,当前需要解决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首先,大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关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重视建立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通过经济政策规范雇主的行为,合理限制资本的本能扩张;另一方面,切实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严格公正执法,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劳动用工法律体系落实下去。
其次,加强工会组织,积极建立劳资集体谈判制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建设,积极培育协商主体。确保工会在组织上对资方的独立性,使工会能真正成为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机构。另一方面,政府还应大力推广区域性、行业性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再次,加快劳动争议处理,积极化解劳资矛盾。为了加快劳动争议的处理,及时缓和劳资冲突,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制定处理程序及应急措施,及时组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公平、公正、快速的调解和仲裁,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发挥好调解者、调停者和仲裁者的功能。
最后,适应国际潮流,引导企业推进社会责任建设。引导推广企业社会道德责任建设,应该是解决我国劳资矛盾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