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建筑施工科学在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并取得了新的突破,同时,建筑设计与施工及验收规范也已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文主要介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发展突破。
关键词: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改革
引言:
事故是造成不良结果的非预期的情况。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指的是在工程施工过程当中造成不良结果的非预期的情况,这些不在预期范围内的结果的性质是不良的,甚至是恶性的。对于人员来说,这种不良结果可能是死亡、疾病和伤害。因此我国的劳动安全部门将对此类事故的监督管理体制做了有效性的改革。
一、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一)建筑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关键,其目的是使产品、体系或过程的固有特性满足顾客及法律、法规等方面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如适用性、安全性等)。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要求有如下几点:
第一,质量控制应遵循动态控制原理、坚持预防为主原则,以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为主要方法,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注重过程控制,不符合程序不予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涉及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数据进行核查,涉及工程实体质量的验收资料按照规定比例进行实测核验,满足规范要求予以确认。
第三,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对工程质量偏差数据进行统计,同时与施工单位协商做好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四,项目监理机构应通过巡查等方式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并注意建立相应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库[1]。
(二)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控制
第一,项目监理机构应指定一名监理员作为见证员,负责见证取样工作。见证员应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需要复试的进场材料、构配件进行见证取样,并建立试验台账,检验报告返回后予以完善。按规定程序复试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工程,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撤出施工现场。
第二,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巡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对本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巡视应不少于两次。
第三,项目监理机构应该通知施工单位旁站监理方案中的关键位置,并对其落实监督。
第四,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相关检测项目进行检测试验,对检验进行独立实测检验[2]。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建筑业企业,因其性质、规模、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复杂性,其质量管理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有所差异,但不论情况如何,组成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要素是相同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步骤也基本相同,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一般步骤为准备阶段、人员培训、体系分析与设计、体系策划和文件编写、体系试运行、内审及管理评审、模拟审核、认证审核准备、认证审核以及颁发证书[3]。
(二)为建筑工程投投保企业财产险
建筑物的质量安全面临着各种风险,除了自然灾害风险外,完工建筑物面临的风险还包括拆除或增加部分结构引起的建筑物结构变化风险、建筑物用途的变化、逐渐变质、一个或多个内在缺陷的显露、地基沉降、意外损坏。
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防止各种事故和灾害所导致的施工人身伤害和周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者财产受损;二是防止事故和灾害引起存放在施工现场的资产(材料、设备、机械、临时设施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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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改革
(一)为建筑工人办理保险
建筑业是一个相当危险的行业,并且从事这些危险作业的工人主要组成部分是流动性很大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力[4],只依靠还没有完善的工伤保险没有办法保证伤者获得及时、合理的赔偿。考虑到了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建筑法》提出了强制性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属于国家法定的基本保险形式之一,其最终是要覆盖全社会的劳动人群的,建筑企业的工伤保险义务是不能用其他的形式来取代的。因此,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管理的工伤保险在建筑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中必须处于基础地位。它的保障对象可以理解为建筑企业中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投保工伤保险是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与是否承包工程项目无关,也不是以项目部为单位的,而是以整个企业为单位。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则是在工伤保险之外,针对工作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危险性而建立的补充保险形式,主要保障工程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工伤死亡或工伤残疾时获得经济补偿。职业病不在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与工伤保险不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涉及承包的工程项目,主要是针对施工现场人员,施工合同的工程名称、承包单位、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工期等都成为投保的依据。企业停工或暂时未承接工程时是不需要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但是工伤保险费却是按月缴纳的[5]。
(二)建筑施工阶段安全管理
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第一,依据策划阶段拟定的风险管理实施规划和工程实际情况,更新风险信息和相关控制措施,编制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施工安全风险跟踪控制。施工安全分析跟踪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点: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风险交底;②对洞口、临边、高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査;③对施工现场环境风险(现场废水、尘毒、噪声、振动、坠落物)控制状况的检査;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⑤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査;⑦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施工器械与安全设施不可投入使用;⑧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査;⑨安全事故的调査、分析和处理。
五、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体制的改革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一,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质量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意识到此项工作的任何差错都会给工程建设带来难以预估的损失。要摒弃从前的凭着感觉与经验做事情的工作方法,深入到施工现场调查,在科学的前提下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进行合理的安全评价,是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而得出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程度的评价,其目的是为了降低事故率和损失。
第三,运用科学技术进行合理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应该广泛地运用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分析事故因素,研究防范措施。
六、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也在大幅投入建设,大量的施工一线人员处在建设工程最危险的位置,因此,施工单位应在延续以往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贯彻现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改革措施,将工程质量监督与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
[1]赵波.建筑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J].江西建材,2017(10):269-269.
[2]倪传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体制机制的改革[J].工程质量,2017(10).
[3]胡媛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浅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02):61.
[4]赵永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与改革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7(8).
[5]章新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8,431(08):71.
论文作者:王昕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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