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重新确立个人所有制”的思考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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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4 章中论述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时,以简洁的语言揭示了资本主义自身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 〕对于最后一句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所指,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表明马克思在未来社会所有制问题上主张公有制与个人私有制并存;有人认为马克思指的是重新建立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笔者以为,这两种看法都不符合马克思的愿意。

一、“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就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

最早攻击马克思的这句话的是那位臭名昭著的欧根·杜林先生。杜林在1875年左右向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发起了全面挑战,对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历史趋势的科学分析,更是不遗余力地进行攻击。他一方面说什么马克思的这一分析是借助于黑格尔辩证法的拐仗,借助于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这一催生婆,“未来便从过去的怀中产生出来”,因而“未必有一个深思熟虑的人,会凭着否定之否定这一类黑格尔遁辞的信誉来确信土地和资本公有的必然性”〔2〕; 另一方面他又攻击说马克思的这一提法在观念上是“混沌”的,马克思主张的未来社会“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的混沌世界”〔3〕。

恩格斯对杜林的胡言乱语进行了彻底的批判。他首先指出,马克思不是借助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才推导出资本主义自我否定的历史必然性,他只是历史地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己造成使自己必然走向灭亡的物质条件,“只是在作了自己的历史和经济的证明之后才继续说:……这是否定的否定”, “这还是一个按一定的辩证规律完成的过程”〔4〕。

杜林所谓马克思主张“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这一观点,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完全是“杜林先生的自由创造和臆想”,是“把马克思只字未提的什么所有制的更高统一硬加给马克思”。它只能说明杜林对马克思全部思想的缺乏了解,其目的不过是为了证明杜林自己所谓未来社会的设想——“经济公社”的蓝图是多么的正确。 〔5〕恩格斯明确指出,马克思的观点十分明白,未来社会是以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的只是在联合体成员之间进行分配的消费品。〔6〕

自从“恩格斯给了杜林一个绝妙的答复”(列宁语)后,所谓重建个人所有制是指“既是个人又是公有的所有制”这一观点似乎为人们遗忘了。可是,本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又有人重提这一看法。持这种观点的人多半是为了寻找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出发点是良好的。他们或认为这正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并存的理论依据;或认为这是全民所有制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可以将国有经济大部分改为合作经济或企业所有制经济,甚至小部分改为劳动者个人所有经济,实现“重建个人所有制”。〔7〕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 以为找到了他们叫主张的国有经济私有化的“依据”,借此否定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地位。

重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我们不能把不是马克思的观点强加给马克思。本文一开头所引的马克思的那段话中有两句结构上几乎一样的话:“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十分明显,马克思是把个人所有制与私有制相区别的。这一区别就在于重建的个人所有制是在“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所以个人所有制就是公有制。

我们再看看马克思紧接着说的一段话:“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8〕在这里, 马克思对从小私有制到资本主义私有制再到公有制的所有制变化的历史进程叙述得够简洁明确的了,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决不是私有制只能是公有制,我们用不着更多的赘述。

二、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不是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说过:“靠剥夺剥夺者而建立起来的状态,被称为以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恢复。对任何一个懂德语的人来说,这就是,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9〕这一段话, 长时间以来一直被一些人所误解,认为恩格斯指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重建消费资料个人所有制,并把这种误解作为对“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经典解释。事实上,马克思所讲的“重建个人所有制”不是指重建劳动者对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

首先,所有制这一范畴是指人们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制度。虽然有时也引伸用于对消费资料的占有形式,但通常都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在《辞海》和《简明社会科学辞典》中关于所有制条目均是如此解释。在许滌新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 》中只有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目,而无消费资料所有制的条目。所有制范畴,除非特别加以说明是指消费资料的占有形式外,只能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这已是人们的常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 卷第24章中也非常明确地指出所有制问题是劳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的所属问题。他是这样说的:“私有制作为公共的、集体的所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10〕劳动资料当然是生产资料,劳动的外部条件即劳动实现条件,仍然是生产资料。马克思在对资本原始积累进行分析时就曾指出,资本的“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这一“创造资本关系的过程,只能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的过程”。〔11〕可见,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就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其次,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积累历史趋势的分析是从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得出结论的。他分析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否定劳动者小私有制的必然性,接着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即资本主义积累的规律的作用,指出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社会化达到资本主义外壳不相容的地步,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这就是资本主义必将走向自我否定。可见,马克思自始至终都是分析生产力的变化如何引起生产关系、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根本没有谈到消费资料占有形式的变更问题。如果说重建个人所有制是指消费资料所有制,那么就会犯逻辑上的错误:概念内涵前后不统一;更会犯理论上的错误:把由生产力引起的生产关系的变化看成从根本上是消费资料占有形式的变化。

再次,个人消费品的占有制度受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制约和决定,是后者在消费领域的实现,属于经济制度范畴。个人消费品的占有形式则是消费品占有制度的具体化,它属于经济体制的范围。在不同的消费品占有制度下,消费品占有形式可以不同也可以相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的占有制度对资本家而言是按资分配(通过利润平均化实现);对雇佣劳动者而言是按劳动力价值分配(通过出卖劳动力获取工资实现)。但是一经实现后,对个人消费品的占有形式无论资本家还是工人,都是个人直接占有。仅管工人的个人消费是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要素,工人的个人消费实质上属于资本,但在这里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是工人个人消费行为,而不是工人对个人消费品的占有形式。工人得到消费品是支付了等价物(劳动力)的,他购买消费品的行为(G —W)属于一般商品流通。按照商品经济的所有权规律, 工人购买的消费品所有权在工人个人,是一种个人占有。资本家通过剥削得到的一部分剩余价值购买消费品,实际上他并未支付任何等价物,可是他的购买行为既然仍是一般商品流通行为,当然消费品也属他个人占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产品(包括消费品)属于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其中的消费品按照按劳分配原则(这是个人消费品占有制度)在劳动者中进行分配。分配的结果,个人消费品归劳动者个人占有(这是占有形式)。既然在个人消费品的占有形式上,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都是个人占有,那么称之为“重建”未免就很牵强,也无法理解为什么这种“重建”是对资本主义消费品个人占有形式的否定。

三、马克思把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称为“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有其深刻的原因。

第一,是为了更完整地表述资本主义的自我否定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一部政治经济学的巨著,也是一部博大精深的唯物辩证法论著。列宁一直把《资本论》的辩证法当作阐述全部辩证法的典范。他曾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12〕“马克思把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形式运用于政治经济学。”〔13〕对资本主义自身发展必然性同样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的论述,就是一个极好的典范。

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的否定不是简单说不是或是消灭,而是扬弃。否定之否定不是“简单地回到出发之点”,它只是“仿佛向旧东西的回复”,只是“在高级阶段上重复低级阶段的某些特征,”〔14〕,使事物发展呈螺旋式上升趋势。资本主义的自我否定也是向出发点、向低级阶段即被资本主义否定的劳动者个人小私有制的一种高级复归,它必然重复劳动者个人小私有制的某些特征。

按马克思的分析,劳动者个人小私有制的特征,一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这是它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二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基础上的私有制;三是劳动者个人的私有制,是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正是在这一点上与非劳动者私有制有性质的不同。四是以劳动者的自由劳动为必要条件的私有制,私有者是自由私有者。这一点使小私有制下的劳动者与不自由的奴隶、不完全自由的农奴和形式上自由实质上绝对不自由的雇佣工人区别开来。〔15〕

资本主义自我否定而建立起来的新社会,在所有制上如何体现对劳动者个人小私有制的高级回归呢?马克思同样进行了分析。其一,它是在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已高度社会化并集中使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劳动者的所有制,物质基础比小私有制高级得多;其二,它是联合劳动者与集中的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基础上的劳动者所有制,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这一特征上看是“回复”,但是劳动者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资料是集中的,这又是高级阶段的体现;其三,劳动者共同占有土地及自己生产的生产资料,在“靠自己劳动挣得的”这一点上,在生产资料属于劳动者这一点上是一种“回复”,但在共同占有上又是高层次的回复;其四,仍以劳动者自由劳动为必要条件,但是联合起来的自由劳动者,是日益走向全面发展,视劳动为人生第一需要从而自觉劳动的劳动者,是日益认识和掌握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因而能获得真正自由的劳动者。可见,资本主义自我否定建立起来的劳动者对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制,确实是对被资本主义所否定的劳动者个人小私有制的“回复”,是否定之否定。从劳动者直接占有土地及由自己劳动生产的生产资料这一最基本的特征上来说,把新社会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共同占有制称的“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能更为完整地表述资本主义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达到了起点和终点的统一。

第二,它深刻地体现了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中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思想。

如果把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提法仅仅看成是为使叙述符合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需要,看成是一个叙述方法,那就太简单化。其实,马克思这一提法还有更深刻的内涵,它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对于未来社会中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思想。

马克思不只在《资本论》中提到未来社会的所有制是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早在1845—1846年所著《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就提到未来社会是“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16〕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他又不止一次提到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17〕资本主义私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18〕这说明,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是个人与社会达到高度合谐与统一的社会。个人是社会的个人,社会是联合起来的个人的社会。新社会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每一个个人都“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每个人的劳动都是直接的社会劳动。〔19〕劳动者已不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丧失了自我成为“为别人生产财富的机器”〔20〕不再是那种因不合理的社会分工而畸形、片面地发展成为局部劳动的工具的人,他们是“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自己全部力量和才能”〔21〕的真正的个人,是自觉地把自己当作社会的个人的个人,以至于“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2〕所以,未来社会中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共同占有)就是真正的劳动者个人占有,即社会的个人占有。这就是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提法所包含的深刻内容。

由此我们也应认识到,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就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而言的,它指的是所有制变革的大趋势,是指彻底消灭私有制,消灭了不合理的社会分工、人与社会分离的基础不复存在的未来社会的所有制,而不是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形式或结构,真正实现“重建个人所有制”应是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

四、对恩格斯的话要全面理解

首先,本文的开头就已经指出,恩格斯批判杜林谬论的目的,一是揭示辩证法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客观性;二是肯定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并非“既是个人又是公共”的所有制,而只能是公有制。前者是恩格斯强调的重点,因为整个问题是在“辩证法。否定的否定”这一章中论述的。正是在这一章中,恩格斯用大量的事例证明了否定之否定这个规律无论人们认识与否它都在自然界和历史中,在人们的思维过程中起作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过程不过是恩格斯举的若干例子之一。我们学习恩格斯的这一段话应紧紧抓住上述两个基本内容来理解,不要节外生枝。

其次,应当看到,恩格斯所讲的“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指的是未来社会产品的所属及分配的问题,与“重建个人所有制”不是同一层次上的问题。在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新社会中,人们用公有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因而总产品是属于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中的生产资料依然是社会的,而生活资料则在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样消费资料便成了个人财产。这是马克思的观点,也是恩格斯的观点。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说过:未来社会“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财产。”〔2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另一个地方谈到未来社会产品占有方式时也说:“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和享乐的资料。”〔24〕所以,恩格斯所讲的“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不过是为了说明: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不是公有与私有的“混沌”制度,但是马克思并不否认在未来社会中仍存在个人占有的财产。这就给了那些俗庸社会主义者和那些恶意攻击社会主义的人有力的一击。

马克思是听过恩格斯念了全部《反杜林论》手稿的。恩格斯也说:“我这部著作不经他的认可是不能出版的,而这在我们之间是不言而喻的”〔25〕。因此,恩格斯的解释若果是以重建消费品个人所有制为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那个重建的个人所有制的内涵,马克思恐怕是不会同意的。结论只能是:马克思所肯定的恩格斯的解释,是在对未来社会产品所属和分配问题上,在消费品仍是个人所有的这一看法上,而不是指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重建消费品个人所有制。

注释:

〔1〕〔10〕〔11〕〔15〕〔1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 第832、829、783、829—830、95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2〕〔3〕〔4〕〔5〕〔6〕〔9〕〔24〕恩格斯:《反杜林论》第127、127、131—132、128、129、128、276页,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

〔7〕见《财贸研究》1995年第5期所载《试探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及在我国的实现》一文。

〔12〕〔13〕列宁:《哲学笔记》,第357、189—190页

〔14〕列宁:《辩证法的要素》,《列宁选集》第2卷第608页。

〔16〕《马恩全集》第3卷第77页。

〔17〕《马恩全集》第48卷第21页。

〔18〕《马恩全集》第46卷(下)第361页。

〔20〕马克思:《工资、价格和利润》,《马恩全集》第16卷,第161页。

〔21〕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恩全集》第4卷第364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单行本)第46页。

〔23〕《马恩文选》(两卷集)第2卷第21页。

〔25〕恩格斯:《反杜林论》二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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