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中国现代产权制度的构建_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中国现代产权制度的构建_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马克思产权理论与我国现代产权制度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产权论文,制度建设论文,理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409(2005)01-0037-06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 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 制度,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 理论与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现代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现代产权制度, 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以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关键性意义。

由于受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一些人提产权理论,言必称科斯、张五常,似乎世界 上只有资产阶级的产权理论。企图照搬西方资产阶级的产权理论来误导中国的产权改革 、搞私有化,正是新自由主义的集中表现之一。

所谓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是相对于老自由主义即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经济自由主义而 言的,它是一个庞杂的体系,但就其主流学派的观点而言,可以将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 核心观点归纳为三个“化”:一是“市场化”;二是“自由化”或“非调控化”;三是 “私有化”。

所谓“市场化”,是认为市场是万能的,市场经济是一部能自动运转的配置社会资源 的万能的机器,全部经济运行依靠市场机制自发调节。

所谓“自由化”,就是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让市场放任自由发展,认为充 分的经济自由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在认为市场机制作用能形成一种“自然秩序”的 同时,还认为个人自由是市场制度的保证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只有保证个人的 自由选择权利,才能使经济效率达到最高。

所谓“私有化”,就是极力主张全面的私有制,把资本主义私有制视为唯一合理的永 恒的经济制度。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极力主张和推销彻底的私有化。他们认为,实行生 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不对私人的经济行为加以限制,可以使个人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 极大地提高经济效率。而且实行私有制能够自动实现经济的均衡发展。

一些人无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存在,不了解其核心 观点的科学内涵,主张用新自由主义来指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产权改革。我们的回答 非常明确:决不能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来指导我国的改革。只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才是我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基石。

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崭 新的命题或范畴,包括以下三层涵义: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 ;三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1]

从第一层涵义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选择现代市场经济这一类型,而不能选 择古代市场经济或近代市场经济类型。现代市场经济是二战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市场 经济类型,它是一个中性范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当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属于现代 市场经济这一类型。通常把我国的经济改革称为“市场化改革”,就是指要建立现代市 场经济体制。从这一意义上说,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化”对我们的改革有一定程度的借 鉴作用。例如,关于强化由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放开市场,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 方式;由市场来决定价格,由价格引导要素流动,提高经济效率,等等。

从第二层涵义看,在处理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作用,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我 们的观点与新自由主义是直接对立的。新自由主义主张“自由化”和“非调控化”,不 要政府的任何调控,不要任何计划。改革以来,我们始终清醒地坚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 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 求,取消政府的宏观调控,等于走向无政府状态的自由市场经济,使改革走入歧途。

从第三层涵义看,十分清楚,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社会主义 制度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先进的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将不断再 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财富、不断再生产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保证社会主义的持续发展。

任何市场经济的运行,都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这种特殊的生产关系的性质 ,决定了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这就是市场经济的特殊性。马克思指出:“社会生产过 程既是人类生活的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过程,又是一个在历史上经济上独特的生产关系 中进行的过程,是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些生产关系本身,因而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个过程的 承担者、他们的物质生存条件和他们的互相关系即他们的一定的社会经济形式的过程。 ”[2](P925)市场经济作为一般社会生产过程,同样必须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运行。市 场经济是社会再生产过程借以进行的一定社会经济形式。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就是指 市场经济借以运行的特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在不同社会性质的生产关系下,市场经济必 然具有不同的社会性质,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也就不同。资本主 义国家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其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国家 在主体上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其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

作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重要组成内容的产权理论,是为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服务的。 我们可以举张五常的观点加以证明。

张五常把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解释成是在中国重建生产资料私有制,走向资本主义制 度,是所谓实行经济私有化和经济自由化的过程。众所周知,中国农村的联产承包制改 革,性质是社会主义的改革,在不改变主要生产资料和土地的公有制性质的前提下,使 土地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实行农户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一改革充分调动了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然而张五常却把这一改革归结为搞私有 化。他说:“1981年,我推测中国会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时我没注意到几个月以前农业 中推行的责任制会有这么大的作用,证明了我的论点。”[3](P492)又说:“在中国, 责任制无疑在农业中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通过维持国家的土地所有权而保持了社会主 义的意识形态,同时在事实上推行土地的私人使用,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有中国特色 的社会主义’的主要特点。”[3](P492)“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概念的含义十 分清楚。首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其次是符合中国国情特点,即有中国特色。哪里 有搞私有化的含义?张五常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解释为中国只在意识形态上、 表面上实行社会主义,而在经济活动的实质上则搞私有化,表明了他企图将中国拉向私 有化轨道的心情。

张五常以私有化的眼光看待中国的工业和国有企业改革,认为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 革就等于搞私有化。一听说中国批准国有企业发行股票,他说:“最近北京宣布,国有 企业发行和分配股票的时机成熟了。我猜想,‘成熟’一词意味着他们失去的已够多了 。”[3](P496)按他的设计,国有企业改革就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国有净资产分光给个人 ,中小型国有企业一律卖给私人。其实,他不了解,我们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 实行公司制改组、股票上市,正是为了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实力,并不会丧失公有 制的主体地位。

张五常主张中国的银行业也要私有化,主张将我国国有银行卖给私人,其目的无非是 让国外金融资本入主中国金融市场,挤垮中国的国有银行,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因为 只有金融业也私有化了,才能使中国经济全面私有化。

新自由主义产权理论已产生了误导,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有些人借产权改革之机企图 彻底消灭中国的国有企业,挖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基。他们主张“经营者持大股”, 经营不善的国企要卖掉,经营得好的国企也要卖掉,美其名曰“靓女先嫁”,防止“冰 棒化掉”。有的利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之机,提出“国企比重零方案”,对国企 进行“釜底抽薪”,即先使银行私有化,断绝给国企贷款,而且逼国企还债,使其火上 加油。他们认为不必再研究深化国企改革,办法是从乡镇企业、县属国企、市属国企到 省属国企一概卖掉。

美国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萨克斯等人制定了一个中国经济联邦制和私有化方案。该 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认为中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必须对经济制度进行“质的变革” ;建立“经济联邦制”,发展“对抗中央统制经济”的“地方诸侯经济”;“用非国有 经济包围国有经济”;通过“产权清晰化”,使国有企业“私有化、股份化”,实现“ 渐进式私有化”。

我们应该十分警惕新自由主义产权理论在实践中产生误导,坚定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 主义产权理论来指导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早在100多年前,马克思就已经创立了科学的系统的产权理论。马克思是社会科学史上 第一位创立产权理论的经济学家。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核心是:产权是指财产权。财产所 有权具有排他性。法权关系是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法权关系的内容是由经济关系 决定的;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财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财产权并不是 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组权利的组合体,包括所有权,还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 经营权、索取权、继承权和不可侵犯权;在财产权这一组合体中,财产的各种权利可以 是统一的,也可以是分离的,这种分离具有各种形式。这样,马克思就在人类思想史上 第一次发现了财产关系和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的本质联系,发现了财产权是生产关系的法 律表现。

运用马克思的产权理论,完全可以正确地指导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股份制构建,走出 各种认识上的误区。

马克思全面深入地研究了各个社会的财产权利关系,建立了详尽的产权理论体系。马 克思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产权制度是生产关 系的核心内容,所以生产力的发展是产权制度变化的根本动因,但一个社会的产权制度 会对一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重要的反作用。西方产权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也认为,“ 有效的产权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强调产权和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在这一点上,马 克思的产权理论和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是共同的。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国家的生产力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主要一个原因就是我们 从实际出发,采取了更为灵活的产权制度安排。但产权制度改革相对滞后,特别是传统 的公有产权制度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有必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 度。

马克思把产权定义为人们(主体)围绕或通过财产(客体)而建立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 。在这里,产权首先表现为人与物的关系,即一定的经济主体对物质资料的所有、占有 、支配或使用。其次,人们对财产履行一定职能的同时,必须围绕财产同周围有关的人 发生一定的关系或者要以一定的关系为前提。因此,产权所规定的不仅仅是人与物之间 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社会关系。所以,产权制度是基础性、根本 性的体制方案设计,是涉及整个社会经济体制的。

运用马克思的产权理论,完全可以解释我国将要建立的社会主义现代产权制度的几个 基本特征。

1.归属清晰。

从决策角度来看,相对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分散决策的制度。其所以能分散 决策,在于每个市场主体都有独立的物质利益关系,只有产权归属清晰,才能形成不同 利益的主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种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如果是单一的公有产权, 就不可能产生出市场的均衡价格,所谓的价格也仅仅是记账符号,不能起到资源配置的 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市场主体是以价格信号引导其行为的,只要是在国家政策和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下(无特权和垄断),能赚钱的就是有利于 社会的。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的本性就是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资本 家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要使赚钱成为企业的行为目标,而不是软预算约束,就必须 使资本人格化,也就是产权归属要清晰,要使产权主体人格化,否则就无法给人以激励 和动力。

2.权责明确。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只有权利,而无相应的责任,有的人要承担种种义务,却无相 应的权利。比如我们原来的国有企业,各个主管部门(计委、经委、劳动、财政、组织) 都可以去插一手,但都不对企业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出了问题,就以集体负责搪塞了 之,结果谁也不负责任。但最后真正遭受损失的,却是广大的下岗职工。

产权归属清晰就可以解决责任问题,产权主体自然而然地要承担责任,因为无论收益 或者损失都是产权主体的。马克思没有把财产权看作单一的权利,而是看作一组权利的 结合体。除了所有权,马克思还研究了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经营权等一系列权利 。随着经济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原来结合在一起组成为完整产权的部分或各种不同的产 权,可能相互分离。

《资本论》第3卷大量分析了信贷资本、土地、工厂租赁及其业主委托专门的经理人员 经营企业的关系,论述了完整产权的分解和不同情况的分离。

(1)劳动力所有权和支配权的统一和分离。

个体小生产者,劳动力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统一的。只要劳动者是自由的,劳动者便拥 有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和自由支配权。但如果劳动者失去一切生产资料,就会使所有 权与支配权相分离。

(2)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和分离。

在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土地所有权形式中,有一种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兼农业资 本家使用自有资本经营农场。在这种形式中,土地所有权同土地经营权是统一的。但这 种生产方式对资本主义来说不具有典型意义。马克思把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归结 为“资本和土地的分离、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的分离”。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 典型情况。

(3)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一与分离。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当资本家用自有资本进行生产和交换活动时,资本家既是资本所 有者,又是资本使用者,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统一的。

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形成不同的产权主体:一个是借贷资本家,一个是职能资 本家。在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下,存在两种对立:一是“在再生产过程中, 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作为别人所有资本的代表,同雇佣工人相对立”;一是“在再生产过 程中的资本职能同在再生产过程外的资本的单纯所有权的对立”。[2](P427)

马克思还研究了股份公司中资本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变化,提出:“实际执行职能的资 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及别人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 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2](P493)因此,马克思把股份公司看作是过渡点:一方面是 从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的 过渡点;另一方面是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在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 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

3.保护严格。

这次全国人大修宪,已经确立了对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的保护。这是对于事实的承认 。马克思说:“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是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 而不是权力,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 质。”[4](P382)也就是说,许多产权关系在法律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并发挥了作用, 只是在无数次重复之后,才由社会给予承认和保护,上升为成文或非成文的法律。

那么在宪法上确立了这一点,是否保护严格就没有问题了呢?这里存在一个“所有权悖 论”的问题,即一方面,需要一个有权威的政府,能够防止社会上其他个人或团体对私 人产权的侵犯;另一方面,缺乏约束的政府,本身也会成为一个侵犯者,用公共权力来 侵犯个人产权。从这一点来讲,现代产权制度还必须建立在现代政府制度的基础上,即 建立法治,确保政府干预的适度。

就现代产权制度而言,保护严格还包括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如商标、名誉、知识产权 的保护。对实物资产的保护相对比较容易,但对于无形资产,却有相当的难度,这是一 个世界性的问题,存在着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目前来看,我们做得还是不够的。

4.流转顺畅。

“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也就是说商品要实现等价交换,不等价交换即一方总是吃 亏或一方总是占便宜都是不能持续下去的。商品交换实际就是一种产权转让的过程,等 价交换很重要的前提就是产权主体要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如果一方拥有特权 ,那么他就可以不通过交换(强行分割)或不等价交换来致富,那么交换作为一种自发自 愿的制度就很难建立;同时还会鼓励人们把精力用于谋取特权、行贿受贿等非生产性活 动的消耗上。所以要产权顺畅流转,很重要的前提就是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和自由 选择。

产权的顺畅流转会给一个社会带来繁荣。马克思曾指出,价值规律的一个重要作用就 是导致商品生产者的优胜劣汰和两极分化。两极分化是副作用,需要通过建立社会保障 制度来解决。而优胜劣汰则是一个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一种物品或财产在A的手中可 能一文不值,但在B的手中可能价值连城;一个企业在一个企业家的手中其企业价值会 不断增长;但在一个不懂管理的人手中可能会亏损甚或破产。产权从低效的人手中流向 高效的人手中就是一次“帕累托改进”,社会上这样的“改进”多了,自然财富会增加 ,经济会繁荣,而这就需要一个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这是因为,作为各个领域生产关系的基础,产权制度 不能处于经常变动的状况。否则,各种经济活动就无法正常进行;再者,产权制度关系 到一定集团或阶级的利益,受到国家政治、法律的保护,不会轻易改变。所以,就多数 的产权制度而言,他们的变化都要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就是,先随着生产 力的发展出现某些细小的调整,即所谓“量变”。一般表现为具体的产权制度的变革上 面,在积累若干量变,及产权制度有了较大或重大的变革后,发生产权制度的局部质变 ,最后进而发生根本质变。

马克思也非常重视上层建筑对产权制度的反作用。首先,政治、法律可以承认、维护 已经出现的产权关系,使之规范化、合法化、稳固化;其次,国家借助于意识形态的宣 传,可以促进人们对新的产权制度和经济关系的认识,有助于新的产权制度的出现和成 长;再次,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法律、界定某些产权,或对一定的产权 制度进行调整。

由以上分析可见,应当在马克思产权理论基础上,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产权理 论,用以指导我国的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国 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在不改变社会主义性质的前提下,对法律上的财产关系和 经济上的生产关系进行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改革和调整,是要通过理顺公有产权关系来 理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产权关系,就是要使公有制产权关系有机 地融入市场经济关系之中。市场经济以生产劳动的社会性只能通过交换间接地实现为前 提,只承认市场交换和市场竞争中的平等权利,经济主体利益相互独立,自主经营。这 是一种横向的自发的社会分工制度。这种社会分工制度有利于社会主体个性的发展,从 而调动分散、独立的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因而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从社会 的角度来看,它在社会生产的组织上天然具有滞后性和自发性。公有制经济由自主联合 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具有共同的利益,贯彻按劳分配的利益平等原则。公有制经 济必须具有协作劳动的本质要求,就是要使生产劳动过程服从一个中心的指挥和调节, 因而其内部分工具有自上而下组织安排的特征。这是一种纵向的自觉的分工制度,有利 于协调各方面利益。但是,这种纵向分工在社会历史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也会产生脱 离实际的主观性,压抑社会主体个性的积极性,因而导致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后果 ,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弊病正在于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在现 有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优点而克服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弊端, 促进形成既不同于计划产品经济体制下那种具有主观性的公有制产权关系,又不同于资 本主义私有制的产权关系,并促使这种崭新的产权关系人格化。这也是产权理论科学化 的必然选择。

我认为,我国产权理论建设的目标,是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产权理论。这一理 论包含以下三个层面的规定。

第一,它是现代产权理论。面对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来临,现代产权理论应重视知 识资本的产权、信息商品的产权;应重视技术、品牌、声誉等无形资产的产权;应重视 人力资本的产权。可见,现代产权不能只限于物质资本的产权。为此,必须吸收当代中 外产权理论成果中的合理成分。

第二,它是社会主义的产权理论。自主联合劳动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雇 佣劳动制度则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自主联合劳动制度与雇佣劳动制度是对立的 。在雇佣劳动制度下,重视的是物质资本的产权,实行在资本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 不承认、不重视劳动的产权,不注重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社会主义产权理论必须注重研 究劳动产权,探索劳动产权与资本产权相结合而以劳动产权为主的联合产权制度。注重 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实行在劳动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平等的重要原则,需要通过建 立相应的产权制度来保障。

第三,它是有中国特色的产权理论。为此,必须吸收中国文化中既有的产权思想和产 权学说精华,吸收当代中国学者产权研究成果,吸收有民族自己特点的名词、概念、话 语,充分考虑到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产权制度的特点。

标签:;  ;  ;  ;  ;  ;  ;  ;  ;  ;  ;  ;  ;  ;  ;  ;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中国现代产权制度的构建_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