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传”、“语言”:对先秦“语体”的考证_吕氏春秋论文

“说”、“传”、“语”:先秦“说体”考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这里要考索的先秦“说体”散文,大都已经湮没于历史的沉积中,但在传世的历史散文和诸子散文中留下了痕迹,在出土的文献中也获得相应的印证。本文通过考察先秦文献,论述了“说”这种文体的存在,并进一步探讨它的特征,以及它与寓言、小说等纯文学性文体的关系,尝试梳理中国早期叙事文学的发展脉络。

战国末期的《韩非子》中有《说林上》、《说林下》、《内储说上七术》、《内储说下六微》、《外储说左上》、《外储说左下》、《外储说右上》、《外储说右下》等八篇以“说”为名的集锦式作品。“林”、“储”均有汇集、归总、储备的意思,因此以上诸篇题,有汇总“说”文的含义。

“说”字为多义词,在春秋时期多用为“悦”、“脱”之义。除此之外,“说”也指说话,比如《论语·阳货》中的“道听而涂(途)说”、《论语·颜渊》中的“子之说君子”即是。“说”至战国更多用为“辨说”、“说辞”之义,比如《战国策·秦策一》中的“王曰:‘请闻其说’”、《战国策·齐策三》中的“善说者,陈其势,言其方”等等;《韩非子》本身就又有《说难》,全面论述说服人主之种种障蔽,即“说”之“难”,其“说”即劝说之义。这样看来,《说林》、《储说》是不是巧妙辞说的汇集?

《说林》、《储说》中确有记载巧妙辞说的故事,而且其量不在少数。以《说林上》为例,其中的“子胥出走”、“温人之周”,皆因巧妙辞说,一个被放行,一个被接纳。更有说辞中含有过人心机和智谋者。比如赵刻以“魏罢(疲)则赵重”的道理劝说赵肃侯准许魏借道攻中山。诸如此类,在《说林上》的三十四则故事中,足足有三十则。尽管如此,却不能说《说林上》就是巧妙辞说的汇集,因为其中毕竟还有四则没有说辞,或者突出的不是说辞,“纣为象箸而箕子怖”、“老马识途”等即是。此外,《说林下》及《储说》中更有许多没有说辞的记述。比如《说林下》:“宋之富贾有盐止子者,与人争买百金之璞玉,因佯失而毁之,负其百金,而理其毁瑕,得千溢焉。”《内储说上》:“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韩昭侯握爪,而佯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割其爪而效之。昭侯以此察左右之诚不。”

由此可知,《说林》、《储说》的“说”并非人物说辞之义。那么,“说”究竟是指什么?

上述记载,或记人物说辞,或记人物行径,有一点是共通的,即它们都属于记,是叙事体,而且都有情节,有描写,属于故事类。因此,“说林”就是故事集林,“储说”就是故事储备。

当然,在《韩非子》中,《说林》、《储说》显然不是一般的故事集,而是韩非阐发理论学说的组成部分。《储说》最为明显,已经被韩非分门别类,每一类又明确分为经、说两个部分。“经”是观点提要,内容提示,概要说明论点,扼要举出事例。“说”则是经中提及的可以用来说明经中观点的一系列故事的具体内容。比如《内储说上七术》开篇列出“七术”纲目:“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此七者,主之所用也。”其次陈述“七术”论点,即七条“经”,比如“经一”为“参观”:“观听不参则诚不闻,听有门户则臣壅塞。其说在侏儒之梦见灶,哀公之称‘莫众而迷’。……”“经二”为“必罚”:“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其说在董子之行石邑,与子产之教游吉也。……”下面再分七个部分,即“七说”,一一对应“七经”,分别罗列经中提及的故事,比如“说一”中的第一个故事即“侏儒之梦见灶”:

卫灵公之时,弥子瑕有宠,专于卫国。侏儒有见公者曰:“臣之梦践矣。”公曰:“何梦?”对曰:“梦见灶,为见公也。”公怒曰:“吾闻见人主者梦见日,奚为见寡人而梦见灶?”对曰:“夫日兼烛天下,一物不能当也;人君兼烛一国,一人不能拥也。故将见人主者梦见日。夫灶,一人炀焉,则后人无从见矣。今或者一人有炀君者乎?则臣虽梦见灶,不亦可乎!”

《说林》完全是短小故事汇集,没有分门别类,似无统筹安排,几乎没有作者本人的评说,体例类似《战国策》。但其中大部分内容显然是经过韩非有意挑选摘抄或积累下来的,都可以用来印证或佐证韩非的理论。有的揭示人性中趋利避害的本能,有的说明应该怎样立法,有的属于用术,即使用手段。比如《说林》有个“杨布打狗”的故事:

杨朱之弟杨布,衣素衣而出,天雨,解素衣,衣缁衣而返,其狗不知而吠之。杨布怒,将击之。杨朱曰:“子毋击也,子亦犹是。曩者使女狗白而往,黑而来,子岂能毋怪哉!”

这个故事能说明什么?《说林》里没有讲。但韩非在许多文章中都强调“法不可数易”,也就是不能朝令夕改,让老百姓无所适从。这个故事正可以用来说明这个道理。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说林》、《储说》中的故事多不是韩非为说理而自己编撰的,其中许多故事同时见于他书。比如上举“侏儒梦见灶”,亦见于《战国策·赵策三》,只不过文字略有差异;上举“杨布打狗”故事,亦见《列子·说符》。此类大致相同的故事既见于《韩非子》中的《说林》或《储说》又见于其他著作的情况还有很多,其中与《左传》相似的如《说林下》的“蹶融犒于荆师”亦见《左传·昭公五年》,《外储说左上》的“蔡姬荡舟”亦见《左传·僖公三年》,《外储说左下》的“晋文公出亡,箕郑挈壶餐而从”亦见《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与《战国策》相似的如《说林下》的“靖郭君将城薛”亦见《战国策·齐策一》,《内储说上》的“三人言而成虎”亦见《战国策·魏策二》,《内储说下》的“郑袖谗害魏美人”亦见《战国策·楚策四》,《外储说右上》的“齐王夫人死”亦见《战国策·齐策三》;与《庄子》相似的如《说林上》的“鲁人身善织屦”亦见《庄子·逍遥游》,《说林上》的“杨子过于宋东之逆旅”亦见《庄子·山木》;与《吕氏春秋》相似的如《说林下》的“知伯将伐仇由”亦见《吕氏春秋·慎大览》,《内储说上》的“吴起为魏武侯西河之守”亦见《吕氏春秋·似顺论》,《内储说下》的“胥僮、长鱼矫谏厉公”亦见《吕氏春秋·恃君览》、“昭公攻季孙氏”亦见《吕氏春秋·先识览》,“郄宛新事令尹”亦见《吕氏春秋·慎行论》,《外储说左上》的“王登为中牟令”亦见《吕氏春秋·审分览》,《外储说左下》的“夔一足”亦见《吕氏春秋·慎行论》、“外举不避雠”亦见《吕氏春秋·孟春纪》等等。

说起来,《左传》以及《庄子》中的一些篇目应该先于《韩非子》而存在,《战国策》具体篇目的成文难以确考,其中有些篇目也很可能早于《韩非子》,那么,《说林》、《储说》中的故事是不是就是来源于这些史书或子书,其不同之处乃是韩非动的手笔?

现以《左传》为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的“宋襄公与楚人战”亦见《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外储说左上》的文字为:

宋襄公与楚人战于涿谷上。宋人既成列矣,楚人未及济。右司马购强趋而谏曰: “楚人众而宋人寡,请使楚人半涉未成列而击之,必败。”襄公曰:“寡人闻君子曰:‘不重伤,不擒二毛,不推人以险,不迫人于厄,不鼓不成列。’今楚未济而击之,害义。请使楚人毕涉成阵而后鼓士进之。”……楚人已成列撰阵矣,公乃鼓之。宋人大败,公伤股,三日而死。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的文字为: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

比较两段文字,会发现它们其实有所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储说》中宋襄公“不禽二毛”的话在战前,《左传》中这段话则是在战后。过去凡属类似情况,都以《左传》为准,判定韩非对历史事实有所改动。

1973年,继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发掘之后,考古学家又在一号墓旁发掘了马王堆二、三号墓,出土了一批帛书,共十二万多字,大多没有标明篇题,根据内容,整理者为之一一编目。其中(戊)“与《左传》类似的佚书”,记载春秋历史,存九十七行,约四五千字,整理小组题为《春秋事语》,计分十六章(《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释文》,《文物》1977年第1期)。马王堆三号墓在西汉中期以前,该书成书自当在西汉前期,甚或战国时代。值得庆幸的是,该书恰恰有宋襄公与楚人战一章,其文字为:

荆人未济,宋司马请曰:“宋人寡而荆人众,及未济,击之,可破也。”宋君曰:“吾闻〔之〕,君子不击不成之列,不童(重)伤,不禽(擒)二毛。”

很显然,《事语》中宋襄公“不禽二毛”的话也在战前,与《韩非子》叙事甚近,但与《左传》不同。这说明《储说》中的这段故事并非源于《左传》而自作改动,而是另有来源。需要指出的是,它的来源也不会是《春秋事语》,因为《春秋事语》重在史论,多是在简要叙述史事后加上时人或后人的评论,本身并非以记载历史为主旨,它的故事也有其来源。从这一故事看,《储说》与《春秋事语》很可能共同来源于今见《左传》之外的另一种记载。

这个发现为我们提供的信息非常重要,这就是《说林》、《储说》中与他书所载同一个故事而又有较大差异的情况,大多应属来源不同所致。也就是说,在这些史书、子书之外,应该还有另外的记载,这些史书、子书中的故事都还有其最初的来源。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吕氏春秋》。《韩非子》与《吕氏春秋》这两部著作成文、成书的时间相差不远,就时间判断,韩非应该看不到《吕氏春秋》中的文章,那么仅同时见于这部著作中的故事,显然不会是《说林》、《储说》源自《吕氏春秋》,而应该是韩非自有所本。

那么,这些最早出现于《说林》、《储说》中的故事,还有那些大量的不见于其他传世文献而仅见于《说林》、《储说》中的故事,会不会是韩非独创的?《韩非子·内储说下》讲了这样一段故事:

文公之时,宰臣上炙,而发绕之。文公召宰人而谯之。曰:“女欲寡人之哽邪?奚为以发绕炙?”宰人顿首再拜曰:“臣有死罪三。援砺砥刀,利犹干将也,切肉肉断,而发不断,臣之罪一也……堂下得微有疾臣者乎?”公曰:“善。”乃召其下而谯之,果然,乃诛之。

此事除《韩非子》之外,不见于其他传世文献,是否真有其事,就十分难以判断。诸如此类,在《韩非子》中还有很多。

1983年考古学家在江陵张家山清理出三座西汉初年古墓,据推断年代上限为西汉初年,下限不会晚于景帝。三墓共出土竹简一千余枚。其中有《奏谳书》一部,乃当时议罪案例的汇集。其中附有两条春秋案例。一条记卫君宰人进炙(炮肉),炙中有发长三寸,同时夫人的养婢进食,饭中有蔡(杂草)长半寸,史为他们辨冤(《江陵张家山汉简概述》,《文物》1985年第1期)。这一发现充分印证了《内储说下》所收的绕发故事原来也非凭空编造。而这一印证的重要性在于,它使我们有理由相信,《说林》、《储说》中那些揭示人性丑恶一面的多不见于其他著作的故事,也都很可能是收集而来的。

上述这些情况不能不使我们产生一种设想,既然《说林》、《储说》所集、所储之“说”多非创作,而是收集而来,而且,其来源又并非今见史书、子书,那么,先秦时代,是否存在一种被韩非称为“说”的叙事文体,记载各种传闻故事,包括历史事件的详情,也包括各种民间传说、轶闻趣事,从而为各种史书、子书所取材?

“说”之被用来称谓传闻故事,除《韩非子》中的《说林》、《储说》外,还可以在《墨子》中得到直接的印证。《墨子·明鬼下》云:

昔者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庄子仪曰:“吾君王杀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将驰祖。……日中,燕简公方将驰于祖涂,庄子仪荷朱杖而击之,殪之车上。当是时,燕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燕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其憯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墨子》这里讲述了一段关于被冤杀的庄子仪化为厉鬼以杖击杀燕简公的奇特传闻,然后称:“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那么这个“说”字,分明指的是这段传闻故事。

这种叙述传闻故事的文体不一定都被称为“说”,有时还可能称为“传”或“语”。

直接引发我们这一猜想的是《孟子》。《孟子》一书中两次提到“于传有之”: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梁惠王下》)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梁惠王下》)

齐宣王所问都是他听说的关于上古时代的历史情况,孟子不直接回答有或无,而称“于传有之”,玩其语气,“传”显然是负载历史传闻的一种文体,也就是说,“传”是讲史的。更为明显的是,孟子还曾直接引用“传”文,而这段文字正是关于孔子的一种描述,属于记事文体:

周霄问曰:“古之君子仕乎?”孟子曰:“仕。传曰:‘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出疆必载质。’”(《滕文公下》)

《韩非子》本身有时就将这种叙事之体称为“传”或“传言”:

上古之传言,《春秋》所记,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也。(《备内》)

今世儒者之说人主,不善今之所以为治,而语已治之功;不审官法之事,不察奸邪之情,而皆道上古之传,誉先王之成功。(《显学》)

讲述历史故事的文体称“语”在先秦两汉著作中也能找到印证。记载西周春秋历史的《国语》以“语”名书似乎最为明显,但因较之《左传》,《国语》偏于记言,“语”也可以理解为人物语言,就还无法完全以此说明“语”本身即叙事之体。《墨子·公孟》有这样一段文字:

有游于子墨子之门者,身体强良,思虑徇通,欲使随而学。子墨子曰:“姑学乎,吾将仕子。”劝于善言而学。其年,而责仕于子墨子。子墨子曰:“不仕子。子亦闻夫鲁语乎?鲁有昆弟五人者,亓父死,亓长子嗜酒而不葬,亓四弟曰:‘子与我葬,当为子沽酒。’劝于善言而葬。已葬而责酒于其四弟。四弟曰:‘吾未予子酒矣。子葬子父,我葬吾父,岂独吾父哉?子不葬,则人将笑子,故劝子葬也。’今子为义,我亦为义,岂独我义也哉?”

文中墨子所说的“鲁语”,从下面的引述看,显然指的是鲁国的传说故事。再看《孟子·万章上》:

咸丘蒙问曰:“语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舜见瞽瞍,其容有蹙。……不识此语诚然乎哉?”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

这里孟子所谓“齐东野人之语”,更是指民间传说故事。而从咸丘蒙直称“语云”来看,传闻故事即可称“语”。

此外,《国语·郑语》中提到一部《训语》,所述也完全是传闻故事:

《训语》有之曰:“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币焉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藏之,传郊之。”

这条材料更是直接以语体文本证明了传闻故事可以称“语”。

值得注意的是,有时“传”与“说”或“传”与“语”,或者“说”与“传”与“语”,还被对举或连用,比如《荀子·正论》:“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墨子·非命中》:“然则胡不尝考之诸侯之传言流语乎?”《庄子·盗跖》:“此上世之所传,下世之所语。”

这说明,先秦时代应该存在着记述历史故事、传闻的文本,它们或者被称为“说”,或者被称为“传”,或者被称为“语”。作为遗存,这一点在汉代的典籍中还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比如《淮南子·修务训》“盖闻传书曰:‘神农憔悴,尧瘦癯,舜霉黑,禹胼胝’”、《史记·滑稽列传》“褚先生曰:臣幸得以经术为郎,而好读外家传语”、“武帝时,齐人有东方生名朔,以好古传书,爱经术,多所博观外家之语”、“传曰: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其中提到的“传书”、“外家传语”、“古传书”、“外家之语”应该就是负载古代传闻故事的文本,“传书曰”、“传曰”的内容也正好是关于古代人物的一些传闻情况,只不过因为引用,没有全部录出故事始末。《史记·五帝本纪》曰:“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天官书》曰:“幽厉以往,尚矣。所见天变,皆国殊窟穴,家占物怪,以合时应,其文图籍祥不法。是以孔子论六经,纪异而说不书。”《留侯世家》曰:“汉十二年,上从击破布军归,疾益甚,愈欲易太子。留侯谏,不听,因疾不视事。叔孙太傅称说引古今,以死争太子。”几个“说”字,也都为名词,具体指“轶闻”、“具体传说”、“历史故事”。

叙述传闻故事的文体为什么会称为“说”?这看起来似乎只是解决一个名称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对“说”体的溯源探究,弄清楚说体之称为“说”的来龙去脉,将有助于我们对这种文体的准确把握,进而更深入、更实在地探索中国早期叙事艺术的发展脉络。

遗憾的是,古代典籍并没有直接留下关于“说”体的说明,古人也没有留下纯属“说”体的文本。《韩非子》中的《说林》、《储说》算是比较集中采集收录“说”又以“说”名篇的文章了,但这两种著述只能说有些素材采自“说”体,本身并非我们要考察的“说”体,因为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韩非子》属于论著,集“说”的目的非常明确,这就是为说理储备例证,即便是完全抄自“说”体文本,没有做任何改动,被韩非有意识地采集来之后,便从韩非的视角,蕴含了某种可以印证的观点、主张,这就带有准寓言的性质,更何况内外《储说》已经被韩非分门别类,前面已经冠以论点。除此之外,其他史家或诸子更是偶尔采用一下说体故事,本身已经是史书或论著。这样一来,关于“说”体的考察,就只能借助各种信息进行推测性探究了。

前面已经指出,先秦时代“说”字虽多借为“悦”、“脱”,但早已有“说话”之义。那么,“说”所记述的传闻故事,应该与“说话”有关。也就是说,它们最初会不会是“说”出来的,是讲史而不是记载?有趣的是,“语”正好也是“说话”;至于“传”,《墨子·经说上》云“或告之,传也”,也是说话之义,应该不是巧合。

回答“说”或“传”、“语”最初是否讲史、讲故事,最重要的一条材料是《国语·周语》中那段著名的文字:

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该段文字讲的是天子听政的情况,所谓“瞽献曲”、“史献书”、“瞍赋”、“矇诵”、“庶人传语”中“曲”与“诗”相对,应该是指直接演唱的歌曲,当以从各地采集来的民歌居多,瞽为盲乐师,这些歌应该全凭听和记;史在当时掌握国家典籍图书,并兼有巫职,职权范围远大于今天所谓史家,所以所献之书当指各种形成书面文本的典籍,不局限于史官所载的历史事件;而瞍赋、矇诵、庶人传语就应该是口头说话了。后来有“不歌而诵谓之赋”的说法,赋、诵都指口头表达,这里的“传语”之“传”是传达转告之意,所传之“语”显然也是口头表述的了。另外,《左传》则提到“士传言”,所谓“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襄公十四年》)。这说明,在天子听政之时,除了有歌唱,还有“说话”、“讲诵”的项目。就这些文字而言,不能直接肯定的是“瞍赋”、“矇诵”、“庶人传语”、“士传言”的文本是什么。议政、规劝、教诲等等内容另有他人,这就是师箴,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等等,那么,从上面提及的“语”为传闻故事反回来印证,“瞍赋”、“矇诵”、“庶人传语”的或许就是史事、传闻、故事之流。

我们知道,古代记载刻之金石,书之竹帛,都不容易,所以载于典籍的书面文本文字多极其简略,往往只记结果,恐怕都如今传《春秋》之类,事件的来龙去脉,其间的细微末节,不可能一一载入史册,于是就有了讲史、讲故事的矇瞍之类,他们的特长在于记忆力,所以,讲史专门由他们担当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先秦时代有讲史之职,还可以从其他文献得到证明。《周礼·夏官》有“训方氏”一职,曰:“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郑玄注云:“道,说也”,“道犹言也,为王说之”。“方”是指地方,而“道”即是“说”。可见,训方氏专管讲述四方各诸侯国发生的事件及君臣上下的政治态度、思想情绪,还要告诉各地的“传道”。“传道”即“传说”,这训方氏原来就是传闻讲事的。巧的是,上面提到的《国语·郑语》中恰恰引到了一部《训语》,里面讲的恰恰是某一方关于夏衰之时褒氏化为二龙的“传道”,即传说。那么,这《训语》,无疑就是训方氏之语,也可以说是训方氏之道、之说、之讲史也。作为佐证,《国语·楚语》还提到“楚之所宝者……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这《训典》很可能就是《训语》之类,左史倚相应该兼有“训方氏”之职,所谓“献善败”,“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其中所讲应该正是先王之故事。

至于“传”,后来用得最多的是“经传”,“传”是对经的讲解和注释,现在看来,其最初应是取其“传语”即转告传闻之义,即读为“chuán”,所以,最初的“经传体”之“传”应该不是对具体字词的注解,而是具体讲述经所提到的某一件史事。“经”只是纲目,“传”则是对于纲目的具体展开。这种“经”和“传”迄今留下来的珍贵范本就是《春秋》及《春秋》三传。“三传”中《左氏传》以详尽叙述史实为《春秋》作传最为明显,《公羊传》、《榖梁传》虽有义理阐发,但叙史成分也占了更大的比重。这就是说,“传”也是得名于讲史说事的。

《史记·伯夷列传》很可能保留了这种经传体:

孔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求仁得仁,又何怨乎?”余悲伯夷之意,睹轶诗可异焉。其传曰: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于是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

孔子之言可谓“经”,下面的“传”即是用讲史诠释孔子之言。可以想象,经言如此简略,应该是载于竹帛的,而“传”的部分当年很可能是口说的。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在提到左丘明的《左氏春秋》时,有这样一种说法:“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的说法不免有牵强之处,但称当时有“辞文”、有“口受”则应该说是透露了一些历史消息,即经传体的“传”最初也很可能是口说的。

上面提到的口头讲史,无论是“说”、“传”还是“语”,所用材料,都只限于宫廷,限于为王讲史,带有惩戒之义,所以有时称“训典”;经传体一般用于国学或私学,也与王政德教有关。现在还需要考察的是,有没有宫廷之外民间讲史讲故事的情况存在?遗憾的是,这方面的材料更加匮乏,更只能借助于一些蛛丝马迹的记载进行考察。

首先,从《说林》、《储说》看,大多属于历史故事,但也有一些是民间故事,比如:

卫人有夫妻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对曰:“益是,子将以买妾。”(《内储说下》)

郑县人有得车轭者,而不知其名,问人曰:“此何种也?”对曰:“此车轭也。”俄又复得一,问人曰:“此是何种也?”对曰:“此车轭也。”问者大怒曰:“曩者曰车轭,今又曰车轭,是何众也?此女欺我也!”遂与之斗。(《外储说左上》)

郑县人卜子妻之市,买鳖以归。过颍水,以为渴也,因纵而饮之,遂亡其鳖。(《外储说左上》)

这些故事,是发生在百姓生活中的一些趣事,如果没有民间传播渠道,是难以被韩非子收集到的。其实上面提到“庶人传语”、“士传言”,应该就像“采风”一样,是要把来自民间的传闻故事也“以闻于天子”。《吕氏春秋·慎行论》就记载了一件后来“闻之于宋君”的传言故事:“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论语·阳货》中提到的“道听而涂说”,应该就是指的这种传闻。前面所引《史记·滑稽列传》,提到东方朔“多所博观外家之语”,褚先生“好读外家传语”,“外家”应该就属于正统之外的别家。

此外,还可能有在民间专门讲故事的情况。《荀子·正论》提到“世俗之为说者”,“世俗”即有区别于宫廷、官学之意;《史记·伯夷列传》则提到关于上古时代君王传位正史与俗说的两种说法:“诗书虽缺,然虞夏之文可知也。尧将逊位,让于虞舜……而说者曰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耻之逃隐。”这所谓“说者”,有可能就是指官方史官之外讲说传闻故事者。

后来出现“传记”一词,比如《史记·三代世表》:“张夫子问褚先生曰:‘《诗经》言契、后稷皆无父而生,今案诸传记咸言有父,父皆黄帝子也,得无与《诗》谬乎?’”顾名思义,应该是指将讲史、口头传说等记录下来,遂成书面文本。

对于这些始于讲述、后被记录的各种“说”、“传”、“语”,包括宫廷赋诵、师授经传和民间传闻,鉴于《韩非子》将选辑它们的文章命名为“说林”、“储说”,鉴于它们与先秦“小说家”及后来小说文体的关系,我们姑且将它们总称为“说体”。

对“说体”的考察,直接关系到对中国早期叙事艺术的把握。

与西方文学比较,华夏民族早期没有留下史诗已经成为文学界大致的共识,也成为我们的一个遗憾,以至于曾出现中国人长于抒情而拙于叙事的说法。当然,这只是从纯文学的角度讲的,如果将视野拓展到历史领域,就会发现,中国人的叙事能力并不逊色,因为先秦时代已经出现极具可读性的大部头叙事之作《国语》、《左传》和《战国策》等等。我们完全可以将它们纳入文学的范畴,这并非单纯因为从溯源的角度讲它们是叙事文学的前身,而是因为它们本身的确富于文学描写性。比如《左传·隐公三年》“郑伯克段于鄢”,不但具体描述了郑伯出生“惊姜氏”的情景、其母姜氏对其弟公叔段的宠爱、郑伯放纵其弟“多行不义”进而于鄢地攻克其弟的过程,还描述了母子“隧而相见”、复合如初的戏剧性场面:

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颍考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过去我们忽略了“说体”的存在。现在看来,这些著作借用了许多说体故事,才使得叙事绘声绘色。

先秦时代,由于条件的限制,书写与讲说会有极大的差异。当时书写材料以简牍为主,无论就刻写还是就存放而言,都不宜长篇大论,所以史官所记往往极其简略,只叙述事件结果,口说却无此限制,自然可以娓娓道来,详细描述;史官所记是为了留下史料,以备观鉴,口说无论是面对君王还是面对普通听众,都对其吸引力有所要求;史官所记均为有资格载入史册的国家大事,口说则可以事无巨细,不妨说一些闺房隐私、小道传闻。这便决定了“说体”富于故事性、戏剧性、可读性。上面提到的“郑伯克段于鄢”,史书其实就只有六个字即“郑伯克段于鄢”,《左传》却“说”了六百多言。再比如“崔杼弑君”,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述,当时太史所记更只有“崔杼弑其君”五个字,今见孔子修订的《春秋》也只有“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十二个字,《左传》却详尽记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遂取之。庄公通焉,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为崔子,其无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间伐晋也,曰:“晋必将报。”欲弑公以说于晋,而不获间。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乃为崔子间公。

夏五月……崔子称疾,不视事。乙亥,公问崔子,遂从姜氏。姜入于室,与崔子自侧户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贾举止众从者,而入闭门。甲兴,公登台而请,弗许;请盟,弗许;请自刃于庙,勿许。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近于公宫,陪臣干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队,遂弑之。……

这样看来,“说体”应该就是“准史诗”,是早期叙事文学的一种。前引《国语·周语》提到“瞍赋矇诵”,赋、诵就是用“乐语”讲故事,这不就具有史诗声韵方面的特征吗?

这里,还需要涉及的是“说”与先秦“小说”的关系。

先秦“说”与先秦“小说”,后者多出一个“小”字作为限定,“说”应该包含着“小说”,“小说”属于“说”中之小者。“小”相对于“大”而言,属于小道、小事,无关宏旨,小家,个人,细节,琐事,类似于“外”相对于“内”,“街巷”相对于“宫廷”。“小说”一词就今见文献而言最早出现在《庄子·外物》中,所谓“饰小说以干县(悬)令,其于大达亦远矣”。过去学界基本认定它与文体性的“小说”没有关系。现在看来,《庄子》中的这个“小说”含义比较模糊,也可能相当宽泛,既包括小的见识,恐怕也包括小道传闻。据班固《汉书·艺文志》所称的九流十家,先秦已经出现小说家,班固对小说家的概括是“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就这个说法看来,先秦小说家所传的文本当属于“说体”中来自民间“传语”的部分,“街谈巷语”、“道听途说”、“闾里小知”、“刍荛狂夫”,都不属于宫廷中的讲史说事。

民间传闻的特点是一传十、十传百,在流传过程中往往被添枝加叶,越传越奇,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致远恐泥”,上引《吕氏春秋》提到的“穿井得一人”、《国语·郑语》所引《训语》讲的“褒氏化为二龙”等等,都属于离奇传说。

《汉书·艺文志》著录了小说家的著作十五种,除其中明确可知属于汉代著述的之外,尚有九种可能产生在先秦时代:

《伊尹说》二十七篇。其语浅薄,似依托也。

《鬻子说》十九篇。后世所加。

《周考》七十六篇。考周事也。

《青史子》五十七篇。古史官记事也。

《师旷》六篇。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之。

《务成子》十一篇。称尧问,非古语。

《宋子》十八篇。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

《天乙》三篇。天乙谓汤,其言非殷时,皆依托也。

《黄帝说》四十篇。迂诞依托。

遗憾的是,这些著作均已亡佚,已很难据此考察先秦小说家文本的特点。不过就班固极其简略的自注看,动辄说它们“似依托也”、“后世所加”、“非古语”、“迂诞依托”,想必多是怪诞离奇、想象虚构,与正史所载有较大的出入。需要注意的是《青史子》,注称“古史官记事也”,史官所记,何以入了小说家?由上面的种种材料推知,这些篇章当是史官对“庶人传语”或“士传言”的笔录,执笔者虽属史官,所记之事则来自“街谈巷语”。不过从明确说它们是“记事”看,倒是进一步证实了“说体”确为叙事之体、故事之体。

应该说,说体中的“小说”与后来纯文学分类中的小说文体,在许多特征方面的确有着更密切的关系。宽泛地讲,它们本身即可被视为文学性的小说。

这样,“说体”对后代文学的影响,其实分出了三条线索。一是《史记》等史传文学,继承《左传》、《国语》等传书、语体的传统,注重对人物、事件进行深入的描述和刻画;二是《说苑》、《新序》等,继承《说林》、《储说》等子书传统,赋予说体故事以明确的寓意,从而将它们变成了丰富的寓言,创造了富于中国特色的寓言艺术。另一是《世说新语》等,直接继承先秦“杂说”、“传语”、“小说”传统,记录逸闻趣事,只为有趣、为欣赏,从而形成了真正的小说。

(收稿日期:200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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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传”、“语言”:对先秦“语体”的考证_吕氏春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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