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上海粮食市场几种竞争性经营的调查报告_农业论文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上海粮食市场几种竞争性经营的调查报告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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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十多年来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面临的一大难题。近几年上海经过积极探索和不断实践,在继续发挥国有粮食系统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支持农业、农垦等系统的国有企业参与流通,形成了粮食市场多家竞争经营的格局,取得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突破性进展,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粮食流通体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一、粮食市场多家竞争经营的新格局

上海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城市。全市常住人口1300万人,流动人口约350万,其中市区常住人口850万人。年消费粮食600万吨左右, 其中郊区自产约1/3,从外地购买和国外进口约2/3。过去,上海长期由国有粮食系统独立承担粮食流通主渠道的作用,肩负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粮食价格的重任。但是,随着个体、私营粮商日趋增多地进入粮食市场,国有粮食系统的作用受到了严重挑战。个体、私营粮商经营机制灵活,卖的是新米,价格又低,有时还送货上门。与之相比,国有粮店经营机制不灵活,卖的是陈米,质量差,价格高,而且单一经营粮油。比较的结果,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集市贸易购粮,国有粮店销量逐年下降,经营性亏损不断增加。同时,个体、私营粮商的经营行为也难以规范,以陈充新、短斤缺两等欺诈现象屡屡发生,特别在市场粮源紧缺时一再哄抬物价,导致市场粮价大幅度上涨。面对如此变幻不定的粮食市场,市委、市政府反复进行调查研究,认为仅仅依靠国有粮食系统这个主渠道,难以圆满承担保证供应、稳定粮价的任务,必须对原有的粮食流通体制深入进行改革。

从1994年起,市委、市政府有意识地培育多元化的粮食流通渠道,支持农业、农垦等系统的国有企业参与流通,与国有粮食系统在粮食市场上开展竞争经营,并制订了鼓励适度有序竞争的政策:农村定购粮、议购粮和地方储备粮由国有粮食系统负责收购,属于政策性经营亏损由财政及时足额地给予补贴,支持国有粮食系统开展多种经营,扭转商业性经营性亏损;对农垦系统农工商粮油公司和国有农场生产、采购的粮食,允许直接加工上市,实行一体化经营,财政不给予任何补贴;对农业系统农贸公司所建粮食基地生产的粮食,允许通过与县乡联营方式,直接进行加工、销售,财政也不给予补贴。

粮食、农业和农垦等系统构成的国有流通渠道,都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在粮食收购环节,同样要执行市政府规定的保护价政策;在粮食销售环节,同样要遵守市政府规定的浮动价政策。例如,1995年上海对粳稻定购价与市场价实行并轨,按照每公斤粳稻2元确定收购价格, 而粳米销售价格要求与邻近地区大体持平,无论粮食、农业和农垦系统都得遵循这两条定价原则。这样,就促使几家主渠道之间开展竞争经营,在竞争中减少中间环节,改进服务质量,降低流通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最让上海人难忘的是1995年在新大米销售时展开的市场竞争。农垦农工商集团公司为了打响品牌,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于11月28日隆重推出新大米,包装分为2.5公斤、10公斤和25公斤三种, 统一定为“农工商”品牌,供应全市居民,一下子轰动了整个上海。市区居民多年来一直吃陈米,这一次吃到当年生产的新大米,反响极其热烈。粮食系统也立即进行动员,组织新大米上市销售。从12月初起,双方就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在价格方面,当时农垦系统定价为10公斤37元,粮食系统降价为10公斤36.8元,农垦系统又降价为36.5元,这样你来我往,最后以10公斤34元稳住了大米价格。在销售方式上,农垦系统通过分布在市区的30余家农工商超市销售新大米,组织20辆流动售粮车分别深入居民密集区上门销售。并直销1000多个团体单位,还利用本系统数百辆出租车张贴“农工商新大米上市了”的流动性广告。粮食系统则发挥自身点多面广、便民连锁店达600多家的优势, 还组织人员到农工商超市门前摆摊设点卖新大米。在这同时,上海东方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对大米竞销连续进行了集中报道,更增添了粮食市场竞争经营的浓烈气氛。

尽管1995年农垦、农业系统直销大米只有20万吨,仅占全市大米销量的16%,但却有力地促进了竞争经营的发展,奠定了几家国有流通渠道主导粮食市场的新格局。1996年全市大米销量中,农垦、农业系统占30%左右,粮食系统占50%左右,集市贸易占20%左右,几家国有流通渠道销售的大米占到80%左右,这对保证供应、稳定粮价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也促使个体、私营粮商改善服务、降低粮价,经营秩序比前几年有了明显改观。粮食市场竞争经营所带来的这一切,确实使消费者得到不少实惠。上海居民对近两年粮食供应的满意程度之高,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二、农业产业从生产向加工、流通领域拓展

上海农业、农垦系统过去只是单一从事农业生产,生产出来的粮食以稻谷、小麦等原粮形式交售给粮食系统,农业比较效益和农业生产者收入都相对较低,有办法的人纷纷跳出农门,进入第二、第三产业,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一度出现萎缩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生产要向流通拓展,流通要向生产延伸”,要求上海郊区走贸工农一体化的路子,通过深加工和减少流通环节使农业初级产品增值,保护农民种田的积极性。近几年来,上海加大农副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力度,消除体制障碍,初步建立起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使各自优势条件日趋充分地发挥出来。

农垦系统在粮食市场竞争经营中较好地运用了“两个一体化”的优势条件,显示出旺盛的竞争能力。一是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近几年国有农场利用土地集中、经济实力较强等条件,积极改良品种,大力推行农业规模经营,广泛运用农业机械等现代农业生产手段,使劳动生产率成倍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他们在大米竞争经营中,改变传统作业方式,使稻谷收割到大米上市零售,从过去一个月左右缩短到三四天。更为重要的是,实现大米产加销一体化以后,三个环节的利润集于一身,提高了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使农业开始成为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支柱产业。二是实行采购、加工、销售一体化。早在八十年代,农垦系统就建立了农工商粮油公司,并购置了载重1.5 万吨的海运货轮,当时主要采购本系统发展养殖业所需要的饲料粮。近几年从稳定粮食来源、增强竞争能力的目的出发,农工商粮油公司和国有农场开始把本地生产与外地采购有机结合起来,新大米主要依靠农场自己生产,常年供应的大米主要通过外地采购。农工商粮油公司还根据不同粮油产品的采购需要,分别在东北、西北、西南和华南设立了分公司。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粮食产业体系,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趋提高。

农业系统参与粮食市场竞争经营也同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条件,最重要的是科技开发能力强,与郊区农村联系密切。农业系统的“江南春”农贸公司,就是与部分县乡农业公司共同组建的优质稻米产加销联合体。这个公司与40个乡镇联合建立生产基地,年种植优质大米15万亩,并通过加强良种选择、科学栽培等技术指导,促进了优质大米规模经营的发展。他们推广种植的“铁桂丰”、“寒优湘晴”等水稻品种获得了农业部优质米奖。他们还加工、销售组合米、配方米、特种米等,使“江南春”品牌的大米在上海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为了增强自己的销售能力,农贸公司在市区开设了10个经销点,并与国有粮店等销售网络合作,开展大米联销。1996年全国粮食丰收,外地大米纷纷涌进上海,为防止上海稻谷出现卖难情况,农业系统依托农贸公司承担了市政府提出的稻米购销计划。在当年郊区农民交售的50万吨粳稻中,农业系统负责收购15万吨左右,分担粮食系统的购销压力,收购价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的每公斤2元的保护价,高出邻近地区约15%,加工成新大米后约有10 万吨,直接向全市居民销售。由于产销直挂减少了流通环节,流通费用大大降低,新大米按每公斤3.3元销售,农贸公司仍有盈余, 不需要财政任何补贴。目前,农业系统在粮食购销中已经承担了相当的社会责任,并成为一条重要的流通渠道。

三、粮食系统积极转变经营方式

粮食市场实行多家竞争经营,对上海国有粮食系统深化改革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上海粮食系统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经营的过程中,从不适应到逐步适应。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一种新的经营机制,扭转了商业性经营亏损的局面,继续发挥了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粮食系统转变经营方式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由单一经营改为多种经营,二是由分散经营改为连锁经营。针对前些年商业性经营亏损集中表现在基层粮店的情况,市委、市政府在深化改革中坚持把搞活基层粮店作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基层粮店的经营亏损状况出现了转机。第一,严格划清政策性经营与商业性经营的界限。明确政策性经营由批发环节即市粮食局下属的粮食储运公司承担,政策性补贴也只补在批发环节;基层粮店只承担商业性经营,促使基层粮店走向市场,开展多种经营。第二,将基层粮店改为便民连锁店。以各区县粮油公司为单位组成销售网络,实行规模经营,建立配送中心,集中采购,连锁销售,统一核算,分别考核。第三,对建立便民连锁店给予必要的支持。全市安排了8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用于支持便民连锁店(每家10万元)进行装修改造,其中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3000万元贷款的贴息(从财政粮油减亏资金中支付),粮食系统自筹2000万元。同时,合理调整连锁网点布局,并将一部分市口好、门面较小的烟糖杂货店交由基层粮店兼并,以扩大便民连锁店的营业面积。第四,开展多种经营。便民连锁店除经营粮油及其加工品外,还经营小百货、小五金等各种日常用品,在营业时间上也相应延长,既方便周围群众,又增加了销售收入。

上海宏良便利连锁经营公司是全市粮食系统转变经营方式的一个成功典范。这个公司是由虹口区粮食系统于1994年6月组建的。 经过两年多时间,这个公司的连锁店已增加到102家,其中包括天津加盟2家,安徽加盟4家,已经形成较大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目前, 上海粮食系统便民连锁店在销售粮油及其制成品为主的情况下,多种经营销售收入已占40%以上,弥补粮食经营亏损后仍有一定盈利。粮食系统除销售大米外,还销售70%以上的面粉和50%以上的食油,仍然是粮食流通的主渠道。现在粮食系统正在探索打破区县界限、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提高规模经济效益的路子。

在搞活粮食零售企业的同时,上海粮食系统还在全行业范围内开展了多种经营。除了承担政策性经营的粮食储运公司、油脂公司外,粮食系统还创办了面粉、饲料、粮食贸易等七个商业性公司,分流富余人员,全部实行自负盈亏,财政不给任何补贴。为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粮食储运公司也在内部进行改革,开展餐饮、食品加工、粮仓机械、包装印刷、粮油批发市场等多种经营项目,先后安置1000人左右。他们还着手压缩上海本地的大米加工能力,对从东北采购的粮食在大连建立储备仓库,就地加工、包装,直接供应上海市场,进一步降低经营费用。

近两年来,上海利用全国粮食连获丰收、市场粮价稳中有降的有利时机,通过在本市郊区按保护价收购和到外地采购等途径,相应充实粮食库存。地方粮食储备达到了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用于粮食储备的政策性亏损(主要是贷款利息和储存费用)也逐步趋于减少,而且在每年财政补贴到位后即可消除亏损挂帐现象。增加地方粮食储备,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当前市场粮价过多下跌,有利于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而且增强了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为今后保持市场粮价相对稳定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四、财政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定向补贴

从1993年起,上海就着手理顺粮食价格关系,即收购价格加上必要的经营费用与合理利润,构成销售价格。这种价格关系有利于粮食市场多家竞争经营,也是一般消费者能够承受的,但对低收入家庭来说却增加了一笔不小的开支。特别在近几年下岗职工增加的情况下,市场粮价的上涨趋势越来越成为市民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不影响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上海对籼米和标准面粉实行低价挂牌供应,由此产生的亏损由财政补贴解决。但是后来发现本市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者没有多少人去购买,大部分是个体户买去做成早点、小吃出售,财政补贴的目的并没有达到。从1995年7月起,市委、 市政府进一步改进财政补贴方式,定向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帮困粮油供应卡”制度,由对粮食系统的暗补改为对低收入家庭的明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帮困供应卡的实施,深受广大居民特别是帮困对象的欢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已经成为深化改革中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上海帮困对象共有49.5万人,全年财政补贴1亿元左右, 其中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00万元左右。这项制度实施后,使财政补贴从过去的普遍补转为特殊补、重点补,既缓解了低收入家庭的实际困难,也减轻了财政负担。帮困供应卡对粮食系统便民连锁店也带来一定好处。帮困供应卡还带动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建设,使基层组织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有效地增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执笔:李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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